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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言情】《千年泪》作者:金面佛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未知来电 我爱的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比肥皂剧更烂的戏码。上演到自己身上时,疼痛却一点儿也没因情节老套缺乏噱头而减轻。恍若失去的难过虽不至于撕心裂肺,收到喜帖的瞬间,面容惨淡但也还是无法避免。本以为早已放下,看到大红的底色上那个熟悉的名字时,心底却仿佛有碎玻璃片深深地碾过,空气突然变得稀薄;鲜红的请贴上烫金的“喜”字灼伤了我的眼睛。 我可不可以不勇敢?不勇敢地用他的幸福来凸显我的支离破碎? 当然可以。 于是落荒而逃。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大度到可以微笑着祝福背叛自己的旧爱永远幸福的女人。我害怕自己会在婚宴上喝得酊聍大醉,再酒后失控、抓着他的领口哭着问“为什么?为什么”,在他面前丧失最后的自尊;更害怕一年未见的大学同学会混淆新娘,让正主儿难堪。瞧,我多善良的一好孩子,都被伤得体无完肤了,还不忘维护前男友的颜面。为自己鼓掌鞠躬落幕,趁着暑假,我往西藏去也。 丢下二百块的红包托朋友届时转交给那对璧人。开始还有点怕两张纸币拿不出手,转念一想我酒没喝他一杯、菜没吃他一口,能出份财礼已经是够仁至义尽的了。想想我一个月的研究生补贴才多点啊。反正他林墨轩少爷不缺我这点钱。 在旅行社交完钱,几乎让我私蓄殆尽。摸着鼻子苦笑,难怪我不爱出门,旅行真的是有钱人的专利,对吾等无产阶级而言,实在是件奢侈品。跟团出发,赶上了刚开的青藏铁路的头班车,真是不胜荣幸。 日光城的阳光灿烂的名符其实。站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头昏目眩得几欲晕倒。虽然早早做好了预防高原反应的准备,到了目的地才发现高估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吃了几颗据说是特效药的小黑丸,头还是昏昏沉沉的。只好留在旅馆里休息。同房间的人已经散尽,剩下我百无聊赖的窝在床上半睡半醒的打盹。早饭进肚没多久就叫嚣着原路返回,胃里窝心似的难受。茶水有股酸涩的怪味儿,喝的我肠胃更加不舒服。 不要啊!我呻吟,我该不会因为强烈的高原反应而客死异乡吧。有没有充足的卖点,够不够上头版头条?我虚弱地冲发黄的墙壁微笑,自作孽不可活,独自一人默不作声来西藏果然立刻遭了现世报。如果母亲知道我的际遇会怎么做怎么想?我不知道。因为她对我的事情通常都一无所知。我不需要安慰,我也不需要同情,我只要安静,绝对的安静. 毕竟,被男友甩了不是什么普天同庆的喜事。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难堪,即使是自己血缘关系最近的亲人也不例外。 我不习惯向别人倾诉自己的痛苦。如果倾听者不关心你,倾诉只是一种讨嫌的聒噪;如果倾听者对你疼惜入骨,你的痛苦便会成为强加在他(她)身上的负担,陪着你难过却不能减轻你的痛苦,这实在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罪过。 楼下不时传来一阵阵的嬉闹声,夹杂着婴孩的啼哭声,搞的我头痛的更加厉害。觉是坚决睡不成了。我心烦意乱地在巴掌大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希望能够借以安神。结果越走越浮躁,心里干渴的要命,小小的房间似乎要把我逼疯了。 低声咒骂了自己一声,明明是来拉萨散心,结果却成了更加窝心。这旅游叫闹的。整一超烦。 留了张字条——我可不想导游为找我而闹的鸡飞狗跳的,我拎起随身携带的包包,走上了街头。不愧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城市,街上热闹非凡。据说这里还只是城乡结合区,要是到了市中心,就能看见真正意义上的人头攒动。不过光这儿,就已经大有热闹可瞧了。摆摊卖货的本地人,观赏买东西的游客,各色新奇古拙的玩意;热烘烘的气氛让我心底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暖暖的氤氲。 游人往来,纷错如织。走在热闹的街头,那些不相干的人的快乐也能让我觉得很温暖,虽然快乐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 不时有商贩向我兜售各种小商品,甚至还有一个彪悍的藏人竭力向我推销据说是削铁段金的藏刀,因为我“很有英气”。实在是盛情难却,我只好收下了一把半卖半送的小藏刀。临摊卖藏服的大婶立刻撺掇我买下一套鲜艳的藏装来配这把藏刀。我的笑脸顷刻垮台,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送孙子原来是为了卖爷爷。不过,藏服确实很漂亮,砍了一番价后我买下了一套别致的藏服。人生苦短,难得有自己中意的事物,既然碰到,又在我经济承受范围之内,自然要收为己有。 换上新买的藏服,配上镶银的小藏刀。精神头好些了,虽然阵阵尖锐的刺痛不时袭击我的脑神经,搞得我眼前一黑一黑的。不过心里那种涩涩的阻滞倒散了大半,脚步自然也轻快起来了。搭上去布达拉宫的车,车窗外的景物飞快地向后退去,那些流动的画面组成了不知内容的电影,意识流的连最著名的欧洲艺术大师都自愧不如。随着熙熙攘攘的游人,走进门去。布达拉宫比我想象中的更为雄伟,拉萨的天空湛蓝的仿佛最眩目的水晶,纯粹而美丽如梦。最美的天空下的红墙,典雅得让我眼角湿润。 我记得于光中老先生曾在一篇散文里说当我们遇到极致的美景时,感动就变成了唯一的情绪。 跟在别的团队后面,我静静地欣赏着那些在风雨中飘摇了千年的建筑。时间的沉积是生命最好的证明。布达拉宫是一座融宫殿、寺宇和灵塔于一体、规模浩大的宫堡式建筑。居中的红宫,横贯两翼的白宫,皆是精美绝伦的艺术瑰宝。红宫有历代达赖喇嘛的灵塔和各类佛堂及经堂。专职的解说人员向我们介绍眼前的所见,肃穆庄严的气氛让原本唧唧喳喳的游人也渐渐安静下来。 从玛布日山的东山脚沿着之字形的石阶拾级而上,一大群人来到了彭措多大门。天气突然沉闷起来,我的心情也随之烦躁。不愿再听导游喋喋不休的解说。我独自向东平台-德阳厦走去,过去每逢喜庆节日,总要在那儿举行跳神和歌舞表演。现在恐怕没这种眼福了。幽暗弯曲的走廊长长的向前曼延,仿佛永远也没有尽头。 没有尽头!我忽然意识到有点不对,身旁的游客似乎变成了漂洗过的图片。我努力睁大眼睛,想看真切一点。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跳动的屏幕却没有显示任何号码。我迟疑地握着小巧的移动电话,心头迷惑,会是谁呢?谁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要不要接听?在西藏我的卡可是长途加漫游。没等我想清前因后果,手仿佛已经有点不耐烦了,大拇指下意识地按了绿色的接听键,然而电话那头只有令人窒息的安静,绝对的安静。 头痛欲裂,一道白光后我眼前一黑,好象跌倒到地上了。仿佛有轰轰的雷声,下雨了吧,这是我脑海中最后闪过的念头。 眼前的黑雾渐渐消散,脑子里旋昏的感觉也一去而空,眼睛重新恢复清明。好象睡了很久,雨已经停了,清爽怡人的空气中混合着青草的淡淡芬芳,微微刺激着我的鼻黏膜。我习惯性地揉揉额头,眼前的景物让我讶然。我不是在通往东平台-德阳厦的走廊上晕倒的吗,怎么会躺在草地上?下意识地看看握在掌心的手机,奇怪!通话记录中根本就没有。简直跟做梦一样。最近心神恍惚的厉害,大概是出现了幻觉。我苦笑着摇摇头,把心头的疑惑暂时抛诸脑后,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回旅社的路。 布达拉宫早已在视觉范围之外,周围除了一望无际的草原,就只剩下偶尔飞过的不知名的鸟。地上湿漉漉的,草叶上还沾着水珠,润得我衣服也湿了大半。我皱着眉头,无可奈何地从地上站起来,用面纸揩干净手。定定神,开始翻看手记里的电话簿,寻找可以求助的对象,未果。我自嘲的勾了勾嘴角,依赖惯别人的人果然容易摔的比较惨。举目四望,碧草青青,找棵树观察数皮粗糙程度以辨南北是没可能的了;抬头看天,夏日的万丈光芒下,北斗七星或许可以看见我,但我绝对看不到它。 缺乏独自旅行经历的我想了半天,终于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先找到人再说。手机根本没信号,连拨SOS都没有反应,我豁出去打110向警察叔叔求救的勇气白凝聚了。命苦不能怪政府,点背不能怪社会。我认命的看着自己的两条小短腿叹气。以前坐车经过时只是觉得草原好大好美,一望无垠的绿色清爽宜人。可现在…… 这个“一望无垠”,我真的很想哭。据手机上时间显示我已经走了近三个小时,可眼前仍然是一成不变的牧草,幸好今天为出行方便穿了双旅游鞋,要是那双尖头小高跟,我的脚还不得断了。但照这架势走下去,就算我脚走到抽筋也找不到能帮我的人。双腿灌了铅般沉重不堪,已经走了太久,每一次落地,疲乏的脚都像是走在刀刃上一样痛苦。头上密匝匝地虚汗连连,残酷地挥发着我残存的体力。有多久没有这样徒步旅行过了?上次还是和轩在清境挪威森林里徜徉,淡雅的百合花香似乎到现在还萦绕于鼻端。日出而林菲开,薄薄的晨曦沾着露水的沁凉。 我用力甩甩头,司嘉洛,长点志气,独自一人,你不也可以旅行吗?你现在不正站在世界屋脊上,欣赏这美丽的风光吗?。 你看,草原上的天空澄澈碧蓝,朵朵白云不仅没有破坏这几近完美的蓝色,反而趁得它更加透明如水晶。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底下马儿跑。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在青草之中,是厚绒毯的纹理。草原上有几个面积不大的湖泊,湖水清澈,印着蓝天白云,恍若远离尘嚣。 良辰美景,赏心乐事,有什么好难过的。我的心忽然沉静下来,步履也轻松了许多,无论这种轻松是否刻意而为。为了证明我心情愉悦,我甚至哼起歌来,阳光太强烈了,所以我的眼睛很酸涩。 马匹的嘶鸣声把我从恍惚中拉回现实世界,我的精神为之一振。一个身形高大的骑手正在极力控制一匹烈性的马匹,后面跟着一队骑手大声叫嚷着什么。我还来不及赞叹宝马神骏,骑手潇洒,那匹马就失控了,直直朝我冲过来,然后清醒了不到四个小时的我再一次晕了过去。 靠,这叫什么世道,四条腿的畜生就可以欺负我两条腿的人。我在眼前完全漆黑的前一秒钟忿忿的发誓,我一定要向这个纵马行凶的家伙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只道撞到墙 睁开眼,我茫然的打量四周,运气不错,我躺在干净的卧榻而不是泥泞的草地上。我勉强支撑起身子,帐篷内的布置一览无遗。保持着原始风格的矮小桌子上的花瓶里,桑格花开的热烈;花瓶的造型古朴而别致,这样的花纹和烧制手法我从前还只是在博物馆里见到的。地上铺着厚厚的纯手工编织的羊毛毡毯,花纹繁复精致。我忍不住啧啧赞叹,光这两样,得花费多少银子;所谓反璞归真也得靠雄厚的经济实力支撑。我下意识的想打个电话报平安,手机握在掌心却忽然不知道该按下谁的号码好。有谁会关心我的平安与否,我苦涩的摇头,手机屏幕上善解人意的显示出信号为零,直接为我搭好了下来的台阶。 芙蓉满月般的美丽面庞在门口怯怯的露出半张,看见我醒了,豆蔻年华的藏族女孩低着头走进来,放下一碗热气腾腾的汤药。 “谢谢你救了我。”我点头示意。年轻的女孩子只是微笑,指了指药碗,然后撩开帘子走了出去。 我疑惑的摇头,看看药碗,实在没什么勇气去尝试神奇的藏药。 “你醒了,感觉好点了吗?” 仿佛有无数洁白的鸽子从我眼前扑楞楞飞过,阿波罗的万丈光芒从层层的羽翼中透射出来。满室的光辉里,似曾相识的眉眼若隐若现,带着关切的微笑。他周身眩目的金色如温暖的春风,熏的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谢谢,我已经好些了。”我收敛心神,轻轻的点头。一开口,沙哑的嗓音把自己都吓了一跳。吃惊之下摸摸头,温度着实不低。 “你发了高烧,已经昏睡了三天。来,把药喝下。”来人笑容温润如玉,端起药碗道,“虽然有些苦,忍一忍就好了。” “你说什么?!我已经昏迷了三天!”我目瞪口呆。完了完了完了,我报的是西藏三日游,现在旅行团恐怕早就回去了。我可怜的荷包,又得大出血自己买车票。 “别担心,我为你把过脉,并无多少大碍,细心调理几日便可安好。”善良的救命恩人不清楚我心中的小九九,温和地宽慰我,“那匹马被及时拉住了,姑娘你只是受了点惊吓。” “谢谢你这几天的照顾。”我微笑着点头,“既然已经没事,那我就不再叨扰您了。我想我还是早点回家的好。”三天,那么林墨轩的婚礼也应该早已华美落幕,我没理由继续浪费钱在千里之外当鸵鸟。 “你还没有完全康复,多留几天,把身体调理好再走也不迟。到时候,我们再让人送你回去。” “那麻烦你了。”我脱口而出的话让自己愕然,旋即有些默然的惆怅,也许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回去面对。那么好吧,就再给自己一点时间,再长也长不过六年的时光。想了想,我又问:“附近有没有电话,我想给家人报个平安。”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母亲应当还是关心你的,只是她太忙太累,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留意她敏感又淡漠的女儿。 “电话?” “对啊,不好意思,这里手机完全没有信号,只好麻烦你了。要有电脑也成,应该可以上网吧,我只需要发一封Email。” 他神色古怪的盯了我半晌,在我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沾了碎草屑或是泥土的时候,他忽然叹气道:“看样子,你的情况比我想象中的严重。已经口发呓语了。来,喝药,然后好好休息……” “我不喝,谁神经不正常了?”我不悦,笑容也无法继续伪装下去,“我的精神状况很好。——不正常的人是你吧,穿的这么奇怪。”话说到现在,我才注意到他穿着月白色的长袍,头发还盘成了发髻,搞得跟个古人一样。他们不会是在拍古装剧吧。拜托,拍戏也不能太瞎掰,这儿是西藏,起码应该穿藏服。心到嘴到,我说出了心头的猜疑。 长袍帅哥看我的眼神仿佛在看ET,“古装剧?你都在说些什么?” 不承认!他们肯定是在做棕艺节目,这应该是整蛊环节。 “拜托,大哥,你别玩我了。我都已经生病了,没精力陪你们做综艺节目。”上电视我当然不反对,可当着那么多观众的面被人耍我就不乐意了,我不是艺人,不需要为了搏曝光率而把自己搞的像白痴一样。这位是谁?新鲜出炉的好男儿吗。俊美优雅的外貌,沉静如水的气质,应该具有走红的潜质。 “病的不轻。说话伤神,你还是休息吧。从你口音推断你应该是中土南方人氏。西秦不太适合你这么文弱的江南女子生活。” 西芹?我还百合呢。 “你还好吧?21世纪你还能使用通用名词哩。”什么中土,要不要再来一个大唐?很好玩吗,我头都快炸了。 “21是鸡?”他挑着眉头,疑惑地对他的同伴说了句什么,转头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丝怜悯,“你还是好好休息把。等到神智清醒后,我们再送你回去。” “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只不过是高原反应加上喝多了酒而已。麻烦你们送我去市中心,剩下的事情我可以自己搞定。”我客气而生疏地淡淡开口。帐门是遮住的,周围没有摄影机,那么不是在做综艺节目。至于他和他的同伴为什么看起来装扮这么奇怪,也许是恶作剧,也许是受古装剧荼毒过深,反正不是我有闲神关心的问题。 结果他根本就没继续搭理我,深深看了我一眼后,就转身离开了。 “喂——你别走啊。”我急了,跌跌撞撞地从塌上爬起来追出去,不想撞上了一人高马大的藏服男子,可怜我本来就脚软,加上我撞的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铁柱,晃荡一下,我就硬生生地跌坐到地上了,疼的我龇牙咧嘴。 “你这样,不去做摔交运动员实在是可惜了。”我倒抽着凉气,勉力在罪魁祸首的帮助下站起身来。罪犯呐,罪犯!男人长成这样绝对是罪过。这么一张个性分明的脸偏偏丝毫不给人任何粗鲁无礼的印象,幽蓝深邃的眼睛如同广袤的夜幕,闪烁着点点繁星。宽宽的下颌印证着主人坚毅的性格,上面有短短的微青的胡茬,一小圈,淡淡的,就好象唐诗里刚冒出芽的春草,草色遥看近却无。这个高原上的男人就是生的好,比一般东方人面孔深刻,又比西方人来的柔和。 宾果,这个男人同胡狼一样,是草原上的特产。 “姑娘也懂摔交?”胡狼的眉毛微微上挑,古今中外的男人表示疑惑的反应出奇的一致。 “好哎!”我开心地拍了记手,看他一身藏服站在旁边一语不发,刚开始时,我还以为他不会说普通话。 “他不说你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相识就是有缘,帮帮忙,告诉我市中心怎么走?乘哪路公交车最快?或者打的也行,起步价是多少,远不远,哎呀,算了,还是乘公交呢。……“ “姑娘!”他终于忍不住打断了我的话,“本王实在不知你口中的‘始终心’是个什么地方,但是就小王所知,西秦没有这个地名。也许是你的家乡?你好好想想……” “想什么想!”我嗖的火起,“不要告诉我你挺大的一个人连市中心都听不懂!!!拉萨终究知道吧,送我去那里就行了,真是的,你到底是不是西藏人,就跟天外来客似的。” “我不是西藏人,我是西秦人。”胡狼一本正经地纠正我。 唱戏唱全出,这么有娱乐精神的人还真不多见。 我怒极反笑,凉凉地白了他一眼,还本王!穿上龙袍就真当自己是太子啦! “这位兄台,敢问今夕是何年?”我双手横抱胸前,凉凉地斜睨他,拜托!晚生了几个世纪就不要随便玩朱三太子的把戏。 “西秦77年,也就是你们的中土56年。”难得藏袍男好性子,竟似对我言辞间的嘲讽毫不芥蒂,大有作戏到底的架势。 黑线,几欲暴走,我自认性情温吞与人为善(至少看上去如此),此刻也禁不住有想破口大骂的冲动;TNND,还真把无聊当幽默。我冷淡地乜了他一眼,缓慢而平稳地站起身来——不能再犯突然直立导致脑部血液回流不及而头昏目眩的错误。 条条大道通罗马,我还不信我找不出个正常人来。 “等等。” “什么事。”我没好脸色,人长得帅顶个P用,脑子不好使,基努•;里维斯也白搭。 “你……”他盯了我半晌,看得我浑身不自在,突然他饶有趣味地将目光聚焦到我的脚上,“你的鞋子……蛮特别的。” 我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我脚上穿的明明是最普通的白色旅游鞋!跟脑电波不在同一频率的人实在是无法沟通。我认命地朝帐篷顶翻白眼,却不小心捕捉到了他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顿时了然。 哼!男人。 故意凑近他,踮起脚尖,挥手示意他侧弯身子,呃~不得不承认跟个子高自己太多的人咬耳朵还挺麻烦,好容易嘴巴快碰上他耳廓,一字一顿:“想泡我,拜托换个好点的搭讪方式。”眯着眼睛打量一脸茫然的男人,啧啧,真是可惜了,这么不入流,生生浪费了一副好皮相。 自称是王爷的男人默然,面肌疑似痉挛地抽搐了几下,却终是不再开口。 主人不发话,我也不好抬腿就走,只能大眼瞪小眼的干耗——具体点讲是他一直若有所思地望着我,我则百无聊赖地盯着毡顶发呆。这样的古怪造型一直维持到先前那名藏族少女的到来,这应当是他的妹妹吧。我的猜想刚成型,美丽的姑娘就刷的跪下去,以一种……卑微……对,就是这个形容词……的姿态恭敬地聆听男子的话。 我愕然,投向男子的目光里增添了一丝惊异。他应当是在吩咐少女做什么,简短而详尽的命令;他的声音并不高,语气也谈不上严厉,却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尊贵得浑然天成。少女的谦卑和男子的威严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我几乎以为是在欣赏一出古代宫廷戏。 我被脑海中闪过的念头骇了一跳,旋即哂然,都什么年代了,西藏已解放半个多世纪,哪来的王爷和侍女。 “姑娘,前几天小王驯服新得的一匹野马时,不小心冲撞到姑娘,令姑娘受惊了。小王对此非常愧疚。今后姑娘就暂且委屈住在舍下先调理好身子再说,有什么需求就尽管跟本王提,不必客气,你的起居就由卓玛照应。”循着他的手指,少女恭恭敬敬地朝我磕了个头,惊得我目瞪口呆,搞什么,跪式服务很流行吗?会折福的。 “府上奴婢太苯,不会说中土话,”他歉意地对我微笑,“不周之处,还请姑娘多多见谅。” 已然石化的我只能呆呆地点点头,忘了跟他商讨精神损失费的事,眼睁睁的目送他离开。回头目光撞上低眉顺眼站在一旁却依旧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怯怯地打量我的少女,眼神交汇处,我习惯性地微笑,她却扑通一声跪下来,咚咚地直磕头,几时见过这等仗势,慌得我连忙用手去拉她,地上铺的毯子虽厚,磕上去还是会痛的。她却怎么也不肯起来,一下下叩得更加用力,连我这个自诩生性凉薄同情心缺缺的人都看的于心不忍,却也无可奈何,只好竖起食指摇摇手,示意朽木不可雕也;有人非得作践自己,我有什么办法。 结果她会错意,以为一根手指就是一百,真咚咚地叩满一百个响头才罢休。我的天,幸好她没理解成一千或是一万。 桌子上的药已经凉了,我冷冷地扫了眼,趁旁边没人注意,偷偷地倒掉。谁知道这些奇奇怪怪的人会给我吃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晚饭看上去倒是很正常,香气四溢的糍粑和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我想了想,被迷晕总比被饿晕强,抓了几个糍粑就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年轻慎微的少女卓玛看我吃得香甜,脸上露出了开心的微笑。我对她点点头,不管她到底是不是真听不懂,轻声道:“谢谢你,我不是坏人,你不要再给我磕头了。”可怜的姑娘茫然不知所措地看我,明亮的眼睛里滟着盈盈的水光。我立刻头皮一阵酥麻,匆匆往嘴里塞了几个糍粑就逃似的跑出帐外。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不是撞到墙 斜阳懒懒的赖在半山腰,落日的橙色晕染了草原上奔跑追逐的人群。他们居然踢足球。旁边站着那个白袍帅哥,正关注着场上的战局。看见我,他微微一笑,点点头,目光继续落在奔跑追逐着的众人身上。我点头回礼,注意力同样转移到场上。其中一队以胡狼为首,其他人都争着给他喂球,他也算不负众望,组织了好几次有声有色进攻,可惜每每到最后关头功亏一篑。场上的球员跑动积极,人人拼抢凶狠,个个脚法娴熟。谁说13亿中国人找不出11个踢球的人,高手在民间。我看着全神贯注,注意力全心投入脚下的球身上的胡狼,不由得有些刮目,看来他还真是个不小的官。蓝天,白云,远离尘嚣的宁静;碧茵,足球,挥汗如雨的奔跑。他们的球门很简陋,足球同样是手工制品,然而这种追逐却带着发自内心的热情。 在天然的足球场上,认真的奔跑踢球,享受足球这项运动带给我们的快乐和感动。 韩日世界杯的VIP贵宾席上,林墨轩附在耳边,轻声说。 何德何能,不懂得越位和带球过人的区别我,居然可以亲临赛场,目睹了中国队尽吞九蛋,铩羽而归全过程。 不过是因为有他,因为有他。我甩甩头,想把这如影随行的阴霾甩开,习惯性想起真是个不好的习惯。 中场休息,两队人马分散开,其中一队围着胡狼,后者低声吩咐着什么;另一对笑着互相推攘着向白袍帅哥走来,想不到他竟然是他们的教练,真是人不可貌相。比起前面一队,白袍帅哥这一组氛围明显轻松平和,大家倾听着教练的指示,不时插上几句。几分钟以后,除了笑容和煦帅哥外,其余人重新回到场上。 “药吃了没有?烧有没有退下?”他一面看着场上,一面分神问我。夕阳的余辉打在他脸上,让他的面部轮廓有些模糊,记忆中另一张关切温和的面孔若隐若现。 大学新鲜人司嘉洛漫步校园的第一天就被校学生会主席的一记倒挂金钩送进了医院。从此以后开始了一段轰轰烈烈的现代灰姑娘的童话剧目,五年后悄然无声的落幕。这个世间可以容纳的童话是白雪公主与王子,而不是灰姑娘的午夜奇缘。 “加油加油!胡……王爷加油!COMEON!进球进球!”我忽然朝场上大喊。胡狼循声向我看来,我立刻比划了一个加油手势,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他愣了一下,也对我点头微笑,脚下丝毫不含糊,直接带球过了两个人。 “Go,go,gol!!Ale,ale,ale,H-E-R-O,加油加油加油。”我大声叫着,硬生生的把心中的酸楚压制下去。旁边的白袍帅哥你惊讶什么,谁叫你说我脑子不正常,本姑娘小心眼,记着愁哩! 胡狼脚下的球应声入网。 噢也!这叫什么,足球乘着歌声的翅膀飞翔。为我的比喻鼓掌,我多有想象力啊。我大声的笑,然后假装被自己的笑声呛到,用力咳嗽,眼底的氤氲被剧烈的咳嗽震的烟消云散。 “姑娘也懂得蹴鞠?”胡狼从身旁的跟班手里接过一碗水递给我,他额头冒着腾腾白雾。我老实不客气的接过来喝下去,水可真清甜。 “我知道的是足球,不叫蹴鞠。”我凉凉的白了他一眼,没事拽什么文言文。还蹴鞠呢,我就不信,没有电脑字典在手边,你会写这两个字。 “足球?” “对,用脚踢得不叫足球叫什么?”我没好气,足球正好滚到我面前,我随便一脚飞过去,球成一道弧线落入网内。 “想不到中土的女孩子居然也会这么剧烈的运动。”胡狼的夸奖叫我哭笑不得。什么叫中土的女孩子会这么剧烈的运动,拜托他大哥,别的不说,体育事业上,咱中国的女性撑起的何止是半边天。 “这个小CASE,中学时还考排球篮球什么的,幸好上大学以后我修了跆拳道,不过也就是应付考试的水平。” “你说什么?排球,跆拳道?那是什么东西?”胡狼脸上疑惑看上去像真的一样。 “别逗了,雅典奥运会上中国女排夺冠的时候,全国都沸腾了。别告诉我你归隐山田,与世隔绝。”我笑着伸手拍他的肩膀,够不着,只能沦落为打他的胳膊。 “¥%……%&……%”他的小弟恶狠狠的跳出来,对着我张牙舞爪,有一个人甚至把腿上的藏刀都拔出来了。呃~藏族男人随身佩刀的习俗真具有妨碍社会安定和谐的危险系数。 “¥……%&”胡狼厉声斥责,手下人全都退了下去。 “不好意思,下人鲁莽,唐突了姑娘。”胡狼歉意的对我点头,笑道,“不过姑娘倒是镇静的很,丝毫不变色。” “我是被吓懵了,根本来不及变色。”我抚了抚胸口,笑道。 “对了,姑娘,你刚才唱的是什么?中土的民歌?商兄,你有没有听过。” “没有。”白袍帅哥摇摇头,“我也是第一次听到。” 我简直连白眼都懒得翻了,这么冷的笑话,难怪帐蓬里没有装空调。 “《生命之杯》,98年法国世界杯。”我懒懒的开口,“拜托二位玉树临风貌比潘安的帅哥,你们的笑话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两个人对视一眼,投向我的目光充满了含蓄的怜悯和同情。 “天已经快黑了,你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多调理一段时间也许就会好起来。”白袍帅哥温和的劝说,可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气让我蓦的火起。 “好起来?什么好起来。你是不是还认定我脑子有问题。”我怒吼道,“你们无不无聊,为什么非要捉弄我。我要回家,马上就回家。” “别激动,姑娘,你身体还没完全好。”白袍企图安抚我,旁边的胡狼开口想说什么,被他用眼神制止。 “回家的事,还是等姑娘身子好了以后再说。” “你们这是非法禁锢,我要报警。”我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狠狠撂下一句根本就没有任何威慑力的话,气冲冲的回帐篷。 我苏醒后的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总计遇见一美女两俊男,可惜脑子都不太好使。 手机依旧是屏幕一片漆黑,我没带充电器也没找着电源。我没找到电话,根本就没办法报警。想来胡狼就是在这一点上有恃无恐,也不限制我人生自由。可惜我走断了腿也没找到可以脱身的途径。 想不到在这个时代还有这般的世外桃源,一点现代文明入侵的痕迹也没有;居然还点着那种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油脂灯!我也就叹为观止了,都可以送进历史博物馆当文物了,不是这个地方着实欠发达就是有人刻意而为之,由我居住的环境推断主人也穷不到哪去,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起人参雪莲招待不相识的路人甲的。看到这里,我隐约有些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人工营造的世外桃源,估计过不了几年又是一处旅游胜地。说来说去都是钱闹的,人啊人,甚至不惜作弄我这个无辜的过客;其实有必要吗,大家心知肚明,所谓遗风不过是广告词上吸引游客的噱头。 眼球经济时代,谁会真的当真,图的不过是个新鲜。 我以为我已经解释清楚了我奇怪的际遇,可是接下来的所见所闻让我原先的笃定一点点的动摇。姑且不谈众人对我事无巨细的照顾:白袍帅哥(他自称是大夫,注意,是大夫不是医生)隔三差五就来给我检查一次(用的是最传统的望闻听切,连听诊器也没有),美女卓玛一步不离的贴身伺候,几乎让我产生我就是传说中的千金小姐的错觉。如果真的是像我最初设想的那样,他们只是怕我出去乱说断了未来的财路,那么完全可以敲昏我丢到草原上听天由命,就算为人所救我又知无不言,世人也会当我跌坏了脑子滋生幻觉以致满口胡言;实在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地浪费人力物力和才力,我学过药理,知道那些人参雪莲的货真价实。真正让我满心疑窦的是军队,士气昂扬纪律严明让人无法误认为是土匪之流的军队。我没有扯到将他们与东突联想到一起,因为他们用的都是冷兵器,而且他们若真是恐怖分子,我估计早就连骨头渣也不剩了。 难道不正常的人只有我而已?哦,天!假作真时真亦假。 崩溃。 我开始求助于书,既然我无法从仅有的两个会说和我同样的语言的人嘴里获悉我想要的答案,那么我亲自去寻找。 厚厚的史书重重地砸到了我的脚上,耳边嗡嗡的乱响,怎么可能,春秋战国后明明是秦朝,赢正一统六国的史实连理工科的学生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怎么会是子虚乌有的西秦和中土;架空时空捏造历史来增加卖点的解释牵强的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置身疯人院还是来到了异度空间? 我的希波克拉底,谁来救救我。 夜无眠。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不如归去 老实说,我并不反对穿越,也许我潜意识里就有穿越的欲望。这个世界冷冷清清,孤孤单单的,始终只有我一个。 刚上大学的那会儿,受小说刺激的。我几乎是处心积虑的想穿越。 很多人是在电梯里穿越的,所以尽管我们班的自习教室在三楼,我还是愿意坐电梯到四楼,再跑到三楼。上完课后又不辞辛苦的上四楼乘电梯(校方比较小气,四楼以上才能用电梯。) 结果,我如愿以尝的遇到了电梯故障,在里面闷了整整一个下午,在几近窒息的边缘,电梯门打开了,站在门外的男人英俊的有如太阳神。可惜是个短发、脚登黑皮鞋的消防队员。 以后我再也不敢乘电梯。就算是去图书馆顶楼也一步步的爬楼梯。美名其曰:减肥。 后来为什么放弃了穿越的念头。 因为有一个人出现在我身旁,让我以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孤单。 以为始终是以为啊。 我无所谓的笑了笑。 卓玛给我找来的大铜镜安静的立在榻旁。我站起身,走过去,镜中的女子同样同样笑容淡漠。我静静地观察铜镜中印出的身影。 没错,我还是我,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腰腹间的的红痣,左臂上月牙形的胎记,清晰的映现在微微反光的铜镜上;手腕上烟光紫的珠子下是浅白色的疤痕。我无意识的抱着胳膊打量镜中的脸庞,神色跟面容一样平淡。半眯的眼睛不动声色的注视着前方,仿佛看清了一切,又好像什么也没看。淡漠的眸子中没有任何讶然的神色,似乎这一切是理所当然全在她的意料之中。这些天的调理休息让镜中人看起来气色颇为清爽;窝在帐篷里这么久,晒黑的肤 色也已经恢复了大半,领口间黑白分明的界线模糊近似无。 不错,真的穿越了,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实体穿,连借尸还魂也省略了。想不到西藏三日游还附赠古代观光的门票。说起来老天爷真不厚道,虽然满足了我少女时代的梦想而且怕我一高中学理大学学医的非才女历史过于够呛,非常善解人意的把历史顺便给架空了;可在处理穿越方式这一点上,他未免敷衍的我紧。 人家穿越都是在一张温暖奢华的大床上醒过来,顶着万众瞩目的身份,不是公主格格也是个大家闺秀。床边一溜的丫鬟、老妈子,还有个风韵犹存的中年美貌贵妇拉着我的手欣喜若狂,调料丰富的情况下还会有个二娘或是三娘在一旁煽风点火的大讲风凉话。这时候,女主只要假装失去记忆,就会有嘴快的小丫头对我痛说苦难家史,忠心的还会告戒我该信任谁,又该提防谁。然后知己知彼的女主就在古代大展雌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N角恋,让无数个优秀到令雌性生物大流鼻血的极品男黯然神伤。 事情到我这好了,刚来就几乎曝尸荒野,眼睛睁开没几个时辰又被一匹马吓晕过去三天。然后天空里也没个声音通知我,“司嘉洛,你穿越时空了,你抓紧时间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异时空之旅。”搞得我沦落为众人眼中的精神失常女,至关重要的第一印象其差无比。连装贤良淑德拐个帅哥谈恋爱的机会也早早丧失了。 好在我也清楚自己没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实力。有些事情,我始终聪明不起来,所以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不知道站了多长时间,忽然觉得有点冷,我对镜中的自己微笑。迅速穿戴好衣饰,我简单整理了下仪容,摇响挂在榻上墙壁的风铃。这个东东是我的创造,铃铛的另一端连着商文柏(白袍帅哥连名字也很儒雅,胡狼名叫卓嘎,是个王爷,西秦国主的弟弟,当初我听到他名字时好巧不巧想起了小兵张嘎,那笑的叫一个崩溃)居住的帐篷,其效果堪比现代病床床头的呼叫器。那两个美男之所以同意我的“大手笔”,是因为这块儿除了他俩谁也不会说汉语,不,是他们口中的中土语言。 帐篷门上的布帘揭开了。 “商文柏,你的动作挺快的吗。”我笑嘻嘻的抬起了头,然后惊错,“是你,卓嘎王爷。” “怎么,司姑娘不欢迎小王。”胡狼言笑宴宴。 “当然不是,只是王爷大驾光临,小女子受宠若惊。”^0^不好意思,我真的忍不住,只要一想到他的名字我就面肌痉挛。 虽然不明白我在笑什么,但他还是礼貌地一同笑起来。搞得我都不好意思继续笑下去了,勉强做出谦卑恭谨的模样,人在屋檐下,还是低调点的好。卓玛行完礼后就悄无声息地退到角落的阴影中,这个安静的女孩子存在感低到常常叫人无意识间就将溶进背景的微光,仿佛这是理所当然最好的安排。 “有没有好点呢?”眼前忽而一暗,卓嘎突兀地伸出手拭我的额头,柔和的声音从他的嘴里说出来总有些古怪,感觉就好象西门吹雪对着你笑的如同三月春风。 他的手在我脸上投下的阴影让我头顶的空气越发稀薄起来,高原上的气压本来就低。跟默不作声的侍女相比,卓嘎的存在感就强烈到即使打晕了丢到一边,别人都无法把他当成不相干的路人甲。世界上总有这些独一无二的人。恩,或者说每个人都不可复制,只是他的特点更加突出一些。 他的手搭到我的额头上,我略微有些不自在地想扭开,可惜动作不够快。只好默默地承受,施加在我额上的重量。右手的指节很粗大,结节处微微隆起,掌心似乎有厚厚的茧子,也许是多年舞刀弄枪留下的痕迹,刺的我干燥的皮肤有点微痛。我得求商文柏弄点护肤保湿的药膏来,是女人就要不遗余力地善待自己的脸。 莎士比亚说,上帝为女人创造了一张脸,她又给自己重新创造了一张。 哈!莎翁不愧是戏剧大师。 光和影的明灭变动让我觉察到商文柏的到来,他缓缓走向我,温和的微笑,湖水般澄澈的眼睛里泛着碎金子一样的阳光。我连忙收回漫无边际的臆想,冲他点头示意。 同时不着痕迹地将不受欢迎的某只手甩开;从来都本能地反感别人靠自己太近。 “是不是又觉得有什么不舒服?”他放下手里的药箱,和气地轻声询问,作势要帮我把脉。 我摇头,道:“不必了,我已经好了许多。只是好象以前的事情我全然没有任何印象,除了勉强记得名字以外,我连我是什么身份,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要到什么地方去,这些,我都记不清楚了。就好象,这个世界跟我一点联系也没有,我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 卓嘎对他用西秦语说了几句,眼睛不时落在我身上。我云里雾里的,又不便开口询问,只好静静地盯着自己的手,掌心的纹路和我的思绪一样纠缠不清。 “嘉洛。”商文柏试探唤我,小心翼翼地,似乎生怕打扰了我的沉思。 我抬起头对他们平静地微笑,轻声问:“你们能不能把我的东西拿过来,也许看到熟悉的东西我能多记起些。” 这才是我的真正目的,无论是找机会回去,还是留在这个时代打拼,那些东西都会大有裨益。 胡狼看了我一眼,叫唤了一句,卓玛走了进来,必恭必敬的跪下,她是什么时候出去的,我都没有觉察到。发呆发的太厉害了点。卓嘎低声吩咐了她几句,后者恭敬地磕了三个头,领命退下。这时候,一个西秦男子急急走进帐内,在他耳边低低地叽咕着,他也神色匆匆的离开了。 “王爷已经叫人把你的东西取过来了,一会儿你就能见到。”医生似乎对胡狼为什么突然离开毫无兴趣,语气淡淡地向我解释。 “谢谢你们,实在不好意思,给你们添这么多麻烦。”我羞赧地向他道谢,毕竟谁也没有义务去帮助一个陌生人。 “不用这么客气,如果是其他人遇上,也不会坐视不管的。你的病虽然已经没有大碍,但身子毕竟还很虚弱,我给你开几味滋补的药,好好把身体调理好比什么都重要。”商大夫对我的感激并不在意,这样的话,他恐怕已经听的太多了。 “如果有什么事,你尽管来找我。要是想起了什么,也可以告诉我,看能不能尽快帮你恢复记忆。” “虽然已经说过很多次,但我还是想说一声谢谢。谢谢你和你的朋友的照顾,我真的非常感激。”我真诚的道谢,萍水相逢,他乡之客,如此的尽心尽力,叫我如何不感慨唏嘘。恨不相逢同时空,否则有这样的朋友,实在是庆事。 “我知道,你倘若早点好起来,就是最好的感谢了。”商文柏笑了笑,收拾好他的百宝药箱。这时候,卓玛捧着一个包袱走进帐内,看见他,年轻的女孩子照例是小脸红红。商文柏嘱咐了她几句,笑着对我点点头,走出帐去。 我开始仔细检查包包里的东西;手机、500元人民币、还剩半盒的阿司匹林都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卧榻上,我穿越时身上的那套藏服叠得四四方方放在靠里面的位置,小藏刀倚在一旁。很好,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都没丢,我的身体灵魂也俱在,这段历史又是架空的,那么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我只是个无意间闯入的过客,应该很快就会回归到属于自己的轨道。从哪儿跌倒的就从哪儿爬起来,从哪里来的就从哪里走。 所谓时过境迁,当初的心境早已不再,这额外的旅行我还是早点结束的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21世纪的我即使过得并不快乐,但那毕竟是真正属于我的时代。眼前的一切,就算再美好,也不过是镜花水月。何况,我看了看自己秃秃的指尖,指甲几乎贴着皮肉。来这里以后,我一直不曾剪过指甲,可是到现在,它还是短短的。这说明,这里的时间相对我而言,是静止的,这个时空并没有接纳我,停留再久,也始终是过客,不如早早离去。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小荷才露尖尖角 穿越与反穿越最重要的就是客观条件的绝对一致性:借助某个神秘古物穿越的想回去就一定要有那个神秘古物,还要配以相同的自然环境,就像《穿越时空的爱恋》里,小玩子光有玉枕还不行,碰上九星连珠才万事俱备。我没遇过什么宝贝,穿越时也没发生什么天文奇观(如果真有那种天文奇观,当地旅游部门一定会把它当作商业活动项目,早早组织我们这些游客观看),仅仅是下了一场雨而已,这样我的反穿越照理说应当简单多了,只要在电闪雷鸣的日子里找到我的穿越点,我就能顺利回归到二十一世纪。 主意打定,我叫卓玛找来一个厚实的皮囊将东西仔细装好,又本着多一层防护多一份保险,在外面包了厚厚的麻布扎紧系牢,这样一来,包裹的体积足足增加了一倍,幸亏东西不多,不然我还真无法带回去。此诚危急存亡之物也,吾必当视之为无上瑰宝,妥善保管。 愿前人穿越留录者实不欺我,依葫芦画瓢能成功反穿越。 可惜,西秦的雨季已经过去了,想等一场雨竟也相当困难。我天天望天兴叹,口中念念有词“下雨下雨”,甚至自编自演求雨舞,神神叨叨的酷似中世纪的巫婆。卓玛看着好玩,西秦的礼数不及中土那般繁冗苛刻,小姑娘也跟着学了起来。年轻人都好奇心强,特别是豆蔻年华的少女,何况她们还出身于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听说有新奇的舞蹈,附近几个帐篷的婢女都跑过来学习我那套夹杂了瑜伽瘦身普拉提恰恰华尔兹动作的“现代舞”。人多力量大,我觉得几十个人来的气势绝对比自己小打小闹大的多,老天爷也更能感受到我的诚意,所以就收下了这帮美丽的弟子。 每天早晨,几十个身着藏服的花季少女在我的带领下,迎着朝阳大跳求雨舞,晨晖下挥洒着汗水的女孩成了草原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一时间,本来就因为来历不明+失去记忆而小有名气的我立刻人气高涨,红透半边天。 明星就是这样诞生的。 先前的舞蹈大家都已经练的极为纯熟。不愧是天生就有舞蹈细胞,她们学的极快,如果我跟这些弟子同时学习一套舞蹈,我绝对会因羞愧而寒死。 眼看老天爷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大家的新鲜感也在渐渐消退,我萌发了重编一套舞的念头,毕竟天公的胃口挺大,不是一套求雨舞就能贿赂的。新舞的难度系数大幅度提高(虚荣心作祟,这样我才能体会到为人师的自豪感,学生一点就通或不点就通,又怎么能体现出我这个老师的存在价值),为增加噱头,我还特地在里面融合了太极拳和跆拳道的几个姿势。一招鲜吃遍天,何况我还这么求新求变;一时间,气势大盛。名声呈滚雪球趋势发展,我连徒孙都有了,估计现在,西秦国范围内,司嘉洛这块招牌走到哪都吃得开。 “一嗒嗒,二嗒嗒,三——嗒嗒……”我面对众人,响亮地喊着节拍。我为人处事的原则是凡事不做则以,要做就必须全力以赴。看来回去之前,我当不成算命先生(这是我对于历史被架空感到无比郁闷的最根本原因),做个舞蹈教练也不错。 喊节拍的同时,我还要注意观察她们的动作是否标准。由于言语不通,我无法告诉她们我的要求,只能一对一手把手的纠正每个人的错误,标准的小班化教学,唉,怎么没人给我发工资啊。拭汗的时候,眼角的余光乜到了马上一个熟悉的身影。卓嘎王爷!我惊讶的瞪大了眼睛,没想到我们声势居然闹得这么大,连日理万机的王爷殿下也惊动了。 没有人通报,我不知道他究竟在那儿已经呆了多久。 感受到了我讶然的眼神,他对我微微点头,食指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暗示,看来他并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出现,我局促不安的点头回礼,也顾不上管是否符合西秦国的规矩。清晨的阳光在他的脸上折射出炫目的金芒,刺得我眼睛有点不适,空气中有润润的水汽,湿漉漉的清凉。我收回了停留在他身上的目光,继续指导我的学生,人家王爷高高在上,不缺我一个人的磕头跪拜。 再回首时,光芒耀眼的身影已经不在。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恍惚间,我有些失神。 名医商文柏也来看过我们的舞蹈,出乎我的意料,他并没有依照中土的礼节要求我停止“胡闹”,反而夸我的舞蹈符合养生学原理,鼓励我勤于练习,增强体质。 拜托,人家这是求雨舞不是健身操。 帅哥的影响力对八至八十岁的女性通杀,对花样年华的怀春少女效果尤盛。 钻石王老五商文柏微笑着出现在场边时,我精心布置的队形全乱了。西秦女儿多豪放,没有我印象中古时闺阁少女常有的小女儿娇态。一大群小姑娘飞似的围到了商文柏身边,热情程度不亚于我年少轻狂时在机场追F4的狂热劲。眼里只剩下美男的西秦少女无视她们恩师铁青的脸色,兀自叽叽喳喳的说笑着,恰似百鸟争鸣,好不热闹。 最后估计是被我的杀人目光震慑了,百花丛中乐逍遥的商文柏终于开口让女孩们站好了队。 “现在徒子徒孙很多吗?”商文柏陪我检查学生的学习进度。 “一般般。”我假谦虚,看着动作整齐到位的学生,明媚的阳光,年轻的女孩子光洁的面庞美丽而生气勃勃。呵呵,还是很有将军视察部队的成就感的。 “树大招风。”漫不经心的笑容,白衣翩翩离去,轻声细语飘散在空气中。 我心头一震,晨曦中,笼罩在金芒里的身影又浮现在我的脑海。心头开始隐隐不安,枪打出头鸟,我在陌生的异世界如此招摇,必将惹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最近不知怎么回事,我老是混浑浑噩噩的,居然做事这么不经过大脑思考,真是忙里添乱。我懊恼地拍拍脑袋,开始思索对策。看样子我现在似乎已经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了,不然,素作壁上观的商文柏也不会向我示警。当机立断,我立刻以身体不适不宜过于操劳为由解散了求雨舞蹈队。仿佛是为了配合我的借口,商大夫经常过来为我免费体检,连带着卓玛姑娘整日春风满面。 低调做人,接下来的n天我都呆在帐篷里跟卓玛玩一种叫“翻绳”的游戏,就是将一根线的两头打成结套在双手上,两个人轮流在上面玩出各种花样,在我的家乡有玩翻绳招雨的说法,所以又管这种游戏叫“翻雨结”。小时候,我最爱这种游戏,不占地方又不需要什么道具,参与者双方是完全平等的关系,没有什么地位高低的分别,玩的人都很尽兴。卓玛聪明伶俐,一点就透,我简单的比划了一下,她就玩的很上手了。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何处为家 “咔嚓嚓——”电闪雷鸣,雨泻倾盆。 555——我感动落泪,老天爷,你终于听到了你最忠实的信民最真诚的祷告了。甘霖,久旱逢甘霖,救我于水火的甘霖。 我二话没说,提上包裹冲出帐篷上马疾驰(这个疾驰也就是相对我跑路而言,苦练这些天,在我的马术老师——卓玛姑娘的精心指导下,我的水平也仅仅达到了上马小遛,不被摔下来而已)而去。祈雨的这些天里,我一直在为反穿越着手做准备。在商文柏的帮助下我弄清了当初救我的那位大爷发现我的具体地点,并绘制了草图标出有可能是我最初穿越点的几个位置,还在实际范围做好了记号。商文柏很受当地人尊敬,由他罩着,没人对我的行为提出异议。好在从我住的帐篷到那块区域距离并不是很遥远,依我的马上功夫,也只需三炷香的时间。穿越区域环境不错,不仅风景优美,而且大型野兽如狼群之类甚鲜出没,用当地牧民的话说,已经有四十多年没见过了。所以,我才敢在雷雨交加的天气独自一人踏上返程路。 我出入一向自由,西秦不似中土,虽然女子地位还不能和男人相提并论,但不限女子自由行动。怕卓玛会拦着我,离开前我打发她去找针线,骗她说教她刺绣。小姑娘素来对中土的刺绣甚为仰慕,跟我混熟后一直缠着我教她。汗~~我哪会啊,我针线活的最高水平也就是钉纽扣。眼看夙愿得偿,卓玛开开心心的跑出去了,也不管天上的雨有多大。我默默祈祷,原谅我,善良的小妹妹,我不是存心要骗你的。我要走了,以后恐怕永远也没机会再见你,忘掉我这个过客吧,你这么聪颖,今后一定会学会刺绣的,什么徽绣苏绣统统不在话下。 想到马上就可以回家了,我兴奋得热血沸腾,冷雨浇在身上也迅速化为雾气散去。真好,免费的异时空旅行。只是这样的经历一次足矣,以后我绝对不会找那家旅行社出门了。 草原上一阵慌乱,这个时令鲜少有雨,有点措手不及的牧民忙着向回赶牛羊。好容易聚集到一起的羊群,一个炸雷从天而降绵羊又吓得四处奔散,一时间牧羊人忙得人仰马翻,草原上到处是相互追逐的牛羊和牧民。这些生活中的趣事让我心情更加愉悦,跨下的马儿也似乎跑得轻快起来了。虽然混乱,深谙牛羊习性的牧民还是很快就将自家的牲畜赶回去了。原本闹腾腾的草原渐渐安静下来,飘荡在我耳边的只剩下风雨声和隐隐的雷鸣。天色渐暗,灰蒙蒙的烟雾缓慢而迅速的在草原上弥散。 寒气慢慢渗入到衣服里,我不由得打了个寒噤。雨越下越大,我的眼睛已经完全睁不开了。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全是水雾,草被暴雨冲得东倒西歪,路也被雨水淹没了,我全凭无数次来来回回练出的感觉放马奔跑。天地间的光火仿佛一下子全都消失不见,唯一的光芒就是闪电,不时闪过的霹雳让我心惊胆颤。不用抬头,也无法抬头,我的头顶好像有大瓢大瓢的水在不停的浇灌。天上的乌云多的已经完全看不出云朵的形状,黑漆漆的一片,就像世间真的存在《西游记》里面孙悟空杜撰的宝葫芦,天已经被它收进去了。马也倦了,无论我怎么下狠心抽它都不肯再加速,慢腾腾的踱着小步。 衣服全湿透了,我冻得浑身直打寒颤。寒风冷雨袭人,暮色无边,脑子里的地图也被暴雨冲胡了,一片混沌。我不知道时间,我不知道地点,我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大马累坏了,口里“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灰色的大眼睛变成了碎玻璃,暗淡无光。 好在我已经进入了目标区域,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块区域仔仔细细的踩一遍。穿越的时候我没有任何坐骑,同理,我现在也不可以骑马,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脚踏实地。草地被雨水浸泡后变得绵软粘连,举脚仿佛有千斤重,靴子上全是厚厚的泥,简直就像走在沼泽地里一样。害怕大马会丢下我自己闪“马”,我牵着缰绳在泥泞的草地上举步维艰。后来实在不行了,将马拴在一个小树桩上,哎,希望这匹马比较有职业道德,不会现行跑路拒载。 我不知道自己是以怎样的毅力走完这篇区域的每一个角落的,也许是回家的愿望支撑着我完成了这项“壮举”。可惜做的都是无用功,哪里也没发生我想象中的白光一闪,成功穿越。无论怎么走,眼前还是这片已经满是狼藉的草原。失望的情绪侵蚀着我的每一个细胞,垂头丧气的。好在我挑马还比较有水准,这匹枣红马虽然不是什么“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狮子雪之类的宝马,但职业精神绝对一流,居然真乖乖的站在原地顶着雨等我回来。我感动地拍拍它的脖子,翻身上马,脚已经一点力气也没有了。重新启程时,马腿一个踉跄,结果我没抓牢缰绳,从马上重重的摔了下来。 有生以来,从未摔得如此之重,头钝钝的撞到了泥水中,大脑似乎停止了活动。那一瞬间,我甚至怀疑自己的胸椎是否断了,麻麻的疼痛从背后传来;腿也好像折了,一动就是锥心刺骨的痛。我的眼泪哗一下就流了出来,脸上已经分不清是雨水、泥水还是泪水;绝望、恐惧、后悔、失落,这些情绪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黑色的漩涡,仿佛要将我吞没。 哀莫大于心死,雨就像永不停歇一样哗啦啦的往下倒,草原上除了草还是草,连一个人影也没有。心如死灰的我几乎想要放弃了,回去又怎样,还不照样是伤心难过,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承受无边的黑暗与寂寞,用我的痛去映衬别人的幸福。我好累,真想就这么一直躺着,躺着,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用烦。 …… 不行,不能哭,不能躺在这里无谓的消耗能量,否则我一定会冻死的,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催我“快起来!快起来!”无奈声音是如此的微弱,我又是如此的疲惫,眼睛渐渐已不能睁开,无数的身影在我面前晃当:冷漠的父亲,平静的母亲,尖刻的亲戚,……还有还有微笑着的温柔的铭刻在我心底最深处的面庞, “轩——” 无尽的黑暗。 好像有火光,好冷,我下意识的往有光亮的地方靠近。 “别动,当心烫到。”温暖的双手阻止了我蠕动的身体。 轩——,是你吗?我挣扎着睁开了眼。模糊涣散的影子终于合成了一张温和的脸, “是你,商大哥。”隐隐的有点失落,又暗暗觉得自己可笑,这个时候想到的人居然会是林墨轩,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现在的他应当正和他的青梅竹马兼新婚娇妻度蜜月,他们会去哪里呢?法国、瑞士还是…… 挪威森林。 我下意识的抿了抿嘴唇。 “司姑娘,司姑娘——” “我没事,就是有点口渴。”我从记忆里强行挣扎出来,对商文柏挤出一朵虚弱的微笑。 “没事就好。你淋了大雨有点发烧了,我刚刚为你施了针暂时减缓了症状,等天亮后回去再做调理。”他拨弄了一下火堆,已经快熄灭的湿木头又重新燃烧起来了。火堆的上方挂着一个破瓦罐,罐口腾腾的冒着白气。 他从怀里掏出干净的汗巾,放在罐口的上方,不一会白巾就占满了水汽,轻飘飘的棉布厚实起来,沉沉地向下坠,商文柏用润湿的白巾小心翼翼的擦着我的嘴唇。 “别急,你现在不能过快的喝水。慢慢来——” 嘴里渐渐有了湿意,喉咙也不再干渴的难受。商文柏帮我调整了睡姿以便我能够舒服的入眠。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大半,包裹静静的放在我脚边,我盯着包裹,挣扎着想坐起来。他看出了我的意图,将包裹移到我面前又扶我坐了起来。 我既紧张又激动,抖抖嗦嗦了半天才打开了这个里三层外三层裹了好多道的布包。 阿弥陀佛,幸亏我把东西都放进了皮囊里,雨水一点也没浸进去,东西都还好好的。手机也没受潮,不然就算顺利回去,我的三星也废了。 我心悸的长舒了一口气,谢天谢地。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冷月光 这支手机是我生平第一次拿到奖学金时,林墨轩和我一起在卖场里挑的。学校有关部门办事效率太低,大一时的奖学金直到大二第一学期快结束了才发到我们手里。我的旧手机刚好在那个星期从上铺重重地砸到了地上,直接寿终正寝了,所以计划了N种花法的1500元人民币还是最务实的用在了通讯工具身上。卖场正在进行让利促销活动,折扣低得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品种繁多的手机看得我眼花缭乱,最后,在各式各样的手机里,我们同时叫小姐把那款手机拿出来看。不约而同的开口,又心有灵犀的相视而笑。幸福那一瞬间就萦绕在我的身边。 一个星期后,我献宝似的通知大家我换了新号码,报出号码的时候,我如愿以偿的在轩的脸上看到了惊喜。忙了一个星期,跑遍全城的移动营业厅,我终于找到了和他尾数相同的号码。 我的号码,不知你是否已经删去;你的号码却还始终保存在我电话薄的第一个位置。 我知道,相较于我,你的青梅竹马更加适合你身边那个万众瞩目的位置。兜兜转转地挣扎,最后的选择终于是放弃。我没有立场去指责你的背叛,悬殊太大的两个人如果勉强捆绑到一起,就只会像两只试图温暖对方的刺猬一样,彼此都伤痕累累。所以请你放手离开,我会微笑着看你走掉。停留在原地默默地舔拭自己的伤口仅仅是因为我还没有来得及买到踏上新的旅途的车票,真的真的与你无关。有一天,当我真正心平气和地回想起这一切时,你我之间也就终于在我心中画上了最后的句号;我也可以选择不再爱你。我只希望,顽固的我可以快点等到这一天。 我唯一无法释怀的是,既然你清楚我们之间的距离,当初为什么又来惹我。给不了我十分,为什么自以为是的施舍七分,让对爱贪婪奢望已久的我更加欲求不满;做不到永远,又为什么承诺一辈子,让誓言和信仰变得如此廉价。你亲手为我构建了一个天堂,让我以为自己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然而转眼间,你却毫不留情的毁灭了这一切。 我说,分手以后,请再也不要来找我。我留在心中没说的是,如果你再回头,我害怕自己会没有勇气走出来。不离开你,离开N,离开所有沾染了你的气息的地方,我如何能遗忘。我记得分手的那一天,我镇静的坐在咖啡桌前,微笑着,看你离开。你熟悉的身影越来越远,好像带走了这世界上最后的温暖。 外面的月光好冷啊,真冷,冷的要把这个世界冻结起来。我穿着薄薄的毛衣,走在冷冷清清的街头,陪伴我的只有昏黄的灯光。街道好长好长,仿佛这孤单的一路永远也延伸不到温暖的那头。我走着,走着,身上就冰冷到我已经忘了究竟有多寒冷。我只记得,那天的月亮好冷好冷。我站在冰冷的街头,忘记了悲伤,忘记了自己该走向哪个方向。我不停的走啊走啊,看着远方的灯火,希望能够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多汲取哪怕是再虚弱不过的温暖。 “小心,别烫着了。”商文柏急急的叫道。 我一怔,从记忆的藩篱中挣扎出来,微笑道:“我没事。” 把东西重放回皮囊里揣到怀中,我把包裹外面的湿布摊开放在火堆前烤,等干了再包好。 “什么东西这么宝贝。”商文柏从我手中接过湿布,认真的烘烤着。 “手机,三星的。” “手机?”他一贯平淡没有太多情绪变化的声音里终于多了一种叫“疑惑”的成分。 汗~~我被大雨浇昏头了,怎么会跟他提起手机呢? “嗯~~我娘是这么说的,这是她留给我的。”我支支吾吾地装牙疼。 “你还记得你的母亲吗?” “当然——”完了,我怎么忘了我现在扮演的身份是失忆少女。撒谎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为了圆一个谎言,你必须再撒更多的谎,一不留神就会穿帮。 “能想起来一点点,但无济于事,我娘已经……”声音渐渐低不可闻。唔,该怎么说呢,怎么说才合适呢,…… “对不起,提起了你的伤心事。”商文柏歉然地望着我,语意诚恳。 这可是你自己胡乱揣测得出的结论,我什么话也没说。 “没关系。”我平静的微笑。确实没关系,她本来就没事,离了个婚而已,又不是什么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况且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些年,她一新时代的职业女性没理由承受不起。 沉默。 商文柏继续烘烤布包,我躺在用枯叶和干草临时铺成的褥子上望着山洞顶出神。洞深处有马的嘶嘶声传来,从我躺的位置看不到马匹的身影,大概向洞里走有弯道吧。 我不想说话也不愿思考,安静,绝对的安静,如果不是怕冷,最好连火光也不要有;让心底所有的情绪在这静谧的无边夜色中慢慢弥散,慢慢变淡……直到心里完全清空,什么也不剩,什么也没有。 洞外雨潇潇,秋风渐起。 “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绚烂的灯光 我是匹旋转木马身在你天堂 只为了满足孩子的梦想 爬到我背上就带你去翱翔 我忘了只能原地奔跑的那忧伤 我也忘了自己是永远被锁上 不管我能够陪你有多长 至少能让你幻想与我飞翔 奔驰的木马让你忘了伤 在这一个供应欢笑的天堂 看著他们的羡慕眼光 不需放握在心上 旋转的木马没有翅膀 但却能够带著你到处飞翔 音乐停下来你将离场 我也只能这样” 我无意识地哼着歌。 悲伤的时候唱首歌,这样子注意力就不会全部集中到痛苦身上,可是为什么我唱这首歌的时候,依然会心痛的让我恨不得这颗心它从来都不存在。 手腕上的伤痕仿佛在灼烧,冰凉的佛珠也无法抵挡这种滚烫。 商文柏若有所思地望着我,什么也没说。 夏天已经过去了。 火苗簌簌的抖动,两旁的石壁上我的身影瑟瑟发抖,好像寒风肆虐中不知归途的落叶。好冷,我下意识的蜷成了一团。 商文柏看了我一眼,把烘干的布盖在了我身上。 虽然无法温暖我的心,但起码这个梦境中我没有落水。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养病 商文柏不是一个好奇心丰富的人,相反他不喜欢利用职务之便去窥伺别人的隐私。他优雅而淡漠,风清云淡,与世无争。我很欣赏这种人,他让我惊惶敏感的灵魂觉得安定,仿佛回到多年前,在老屋的院落中的栀子树下,洁白纯美的花朵,清幽淡雅的香气,青石阶上轻轻摇晃的碎金的阳光,我静静地看天上云舒云卷,那么安详,那么寂静,没有烦恼,也没有心计……;我感激他的平静,存在即是真理,万物皆有法则,无论所见有多荒诞,旁观者都应当以一颗平淡的心去看待,绝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实在没必要试图去留下什么烙印,因为徒劳无功。只是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想证明自己才是唯一的智者,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纷争。 尽管我病得不合情理,他也没有多言语,就好象他已经洞悉了其中的玄机,所以即使表面上看我已经病得奄奄一息,他还是令卓玛照老方子给我熬药。呵呵,我怀疑那都是些补品,既然无病,当然就无药可医。我嫌嘴里没味,建议在药里加一味乌梅,他居然也同意了。幸好卓玛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不然还不把她给骇坏,到底谁是病人、谁是大夫。 我如众人想象的“中土女子身体孱弱,禁不起风雨”长卧病榻。期间,日理万机的卓嘎王爷来看了我好几次,看来,胡狼对商文柏视之甚高,连带着对我都颇为看重,赏了我不少宝贝。不巧,那几个时间点我都沉浸于旧时的记忆中难以自拔,懒得搭理他,所以他就依照自己的揣测认定我是病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命人送来属于稀罕物的天山雪莲给我治病。晕!我还没想到装聋作哑哩,他先帮我把戏台搭好了,我再推托岂不是有负厚望,反正我也不想讲话,因而我的嗓子也哑了。商文柏干脆因地制宜的给我加了味甘草。 甘草,多年生草本植物,根有甜味,可入药,有镇咳、润喉等作用。 于是皆大欢喜。 老生病也不是个事,肌肉若是长期缺乏运动会萎缩的。躺了一个月后,我嘴巴能说话了,腿也能走路了,头不疼了,胸口也不气闷了。 雨停了,风吹散了乌云。 我的病“终于”好了。 卓玛开心程度堪比我中五百万彩票的兴奋劲(因为没中过,所以更加难以想象),第一时间奔出帐外去通知商神医。 商文柏大夫明显没有卓玛姑娘想象中的高兴,一张儒雅的俊脸上还是亘古不变的淡近似无的微笑。小姑娘亮若星辰的眸子里蒙上了一层失落的灰尘。 傻姑娘,我失笑。早在人家意料之中的事,有什么好兴奋的。 “真的全好呢?心里还难受吗?”他帮我把了把脉,“好了就没事了。” “全好了。”我笑着点头,身上心里都好了,现在的我已经符合联合国卫生组织关于“健康”的全部定义。 戴上坚强的面具,我司嘉洛又回来了。 “司姑娘的气色看起来不错,文柏兄,她的病是否已经大好了。” 卓嘎王爷素来不请自到。呵呵,我不想磕头行礼,所以在榻上点头致意,商文柏脸一板,似乎在训斥我无礼,可他转过去时,我分明在他眼中看到了闪烁的笑意。 卓嘎示意他们免礼,可卓玛已经条件反射的屈腿了,收力不及跪倒在地,又慌乱的站起身来。卓嘎面色如常,眼底却暗芒微闪,商文柏则风云不变。我心头一动,脸上展现出谦卑的笑容, “谢谢王爷关心,小女子已经好了许多,有劳王爷挂念了。” “不必客气,你是文柏兄的病人又是小王的贵客,招待你自是分内之事。倒是小王俗务缠身,不能时常过来探望姑娘,还望姑娘见谅,——卓玛,#……%¥—……%*……” 他后面说的西秦语宛若天书,我是一个字也没听懂,听神经拒绝接受声音刺激,大脑自动忽略了他后面的话。卓玛“咚”的一声跪倒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而后他微笑着乜了我一眼,看得我心里毛毛的,淡淡的吐出几个音符。卓玛诚惶诚恐地退下了,临走时投向我的眼神含着感激。我不动声色,仿佛什么也不曾看见。举手之劳而已,日行一善容易撞大运。 胡狼不愧是胡狼,从他进来到现在,他的脸上丝毫不见怒容,甚至还有隐隐的笑意;声音虽威严但也还算语气平缓温和,除却背景,甚至可以认为他是在打赏下人。可就是这短短的半柱香不到的功夫,他已经于轻描淡写中让一个如花的生命在鬼门关出入了一趟。 背脊有股寒气缓缓上升,冷汗淋漓。安逸的生活过久了,我似乎已经失去了童年时期学会的察言观色的能力,现在喜怒不形于色的人通常都会给我莫名的压迫感,就好像在他(她)面前我是真空的,什么秘密也掩藏不住。不知道商文柏是如何解释我雨中狂奔的原因的。中土与西秦关系微妙,我一个来历不明的中土女子住在王爷府里更是处境尴尬,任何古怪的行为的会招来无尽的猜疑,何况是如此没有道理的事呢。千头万绪涌上心间,一时间,我这个主人(至少在这间帐篷里,他们都是我的客)竟讷讷无语。空气中有一种微妙的寂静。 “看她的样子就知道恢复的很好。”商文柏忽然轻笑,“哪有大病不愈的病人养的这么好的。” ~——~无语。 我郁闷的捏捏脸颊上的肉,这些天补的,营养全部转化为脂肪囤积到身上了。照这情形发展下去,突破一百斤大关是指日可待的事。55——偶哭,哪有像我这么生病的,小肚子上的肥肉没掉不说,偷偷捏捏胳膊,也很有肉哩。反倒是一直健健康康的卓玛,这些天忙前忙后,瘦得小脸上只剩下一双大眼睛了。 卓嘎很没绅士风度的笑了起来。 切!假贵族,亏我当初还觉得你有王者之风呢。 刚刚的喜悦全被脸上的肥肉压垮了,我坐在床上,把我所知道的减肥方法全在脑海中过滤了一遍:瘦身瑜伽普拉提,节食运动有氧操,慢跑游泳呼拉圈,……呜呜——好辛苦啊,长肉容易减肥难,人生真是永远都无法尽兴。 等等,中药减肥不是被誉为最健康、最绿色、最立竿见影的减肥新风尚吗,我眼前的这位白衣帅哥不正是一位神奇的老(就医龄而言,商文柏懂事起没多久就跟着他师傅四处行医了)中医吗。 我不怀好意的将灼灼的目光投向了商大夫,据商文柏事后回忆,当时我的眼神就像大灰狼看见了小白兔,被我怒吼。 “商大哥,”拉进我跟他的关系,方便接下来好开口提要求。 “既然是我开的药方,我订的食谱把你养的这么肥,那就由我负责让你瘦下来。” 不会吧,这么简单。我还没开口要求哩。 ~——~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商文柏!你给我出来,谁准你污了我的糍粑酥油茶和烤羊腿,把我的午饭还我。” “……” “我不要吃生牛肉,营养阿,你自己干吗不吃。” “……” “想!555——你瘦很了不起吗,我警告你不许趁我减肥虐待我,555——你等着,我瘦下去后要你好瞧。” 如果在这种状况下,你的脂肪还是冥顽不化。 ^_^偶只能说:“I’msorrytohearthat。”

【浪漫言情】《千年泪》作者:金面佛

吹梦成古今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你有没有什么不适?”我的病已经好了很久,可商文柏依旧常常来为我检查身体。每次都欲言又止,仿佛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 “没有,除了以前的事情我依然想不起来外,我现在感觉一切都挺好的。”我老实作答。 “这样啊。”他看着我若有所思,微微笑道,“你觉得没什么不适就好。以前的事,慢慢想,不必太过着急。” “好的。”我点点头,我不急,急也想不起来任何东西。 “对了,你那天为什么冒着雨跑出去。”商文柏仿佛随意的问起。 该问的终归会问。 我不动声色,静静道:“我也不清楚我究竟想干什么,看到下雨,我忽然就很想出去看看。以为这样就可以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情。我记忆中最后出现的画面就是天上下着雨,很大很大,天地间都是白茫茫一片。” “那有没有想起什么?” “没有。”我摇头,轻轻的微笑,“也许是我的想法错了,那里并没有留下我多少记忆的痕迹。” “我上次发现你的时候,你并不在那个你时常去的地方。我找了很久,没发现你,就抄近路回来找人帮忙,结果在半路上发现了你。—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他笑容温和,“如果是那样,你的想法或许并没有错。” 我听得心惊肉跳,悲愤欲绝。为什么会这样,我知道自己路盲,可关键时刻,它怎么可以发作呢。 “没有,我没有走错路。”我鸭子死了嘴硬,犹自强辩,“我在那里没有想起什么,又害怕淋雨生病,就急着往回赶。——你以为只有你才知道那条近路吗?”打死我也不承认我是路痴,否则以后没法在他面前抬头做人了。 “以后下雨的时候,我再陪你去那里看看,带上蓑衣,这样就不容易淋湿了。”商文柏绅士风度十足的为我搭好了台阶。 我偷偷吐了吐舌头,点头说好。 真是可惜,我很快就要回家去了。看着商文柏离开的背影,我有些唏嘘,否则如果有这样一位好朋友应该会是件不错的事。 我坐在小矮桌前,百无聊赖的掐着瓶里的花蕊,红黄的花汁染的指甲橙色一片。食指芊芊,十点红指甲。可惜我的手指太短,指甲也是秃秃的,一点也没有纤长感觉。就好像我的时间,一样停滞不前。 外面响起轻轻的脚步声,卓玛静悄悄的挑着帘子进来,手里又是一叠布。 看着这布,我就直想叹气,言语不通真是麻烦。虽然这些天的相处我们已经可以通过手势进行简单的交流,可她的这个举动我却完全无法理解。难道胡狼对于我在这里白吃白喝颇为腹诽,打算培养我当裁缝?没理由,这些布料看上去似乎并不适合做衣服。我茫然的收下来,塞进柜子里,卓玛上两个月给我的布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里面。 卓玛看着我,咿咿呀呀的说着什么,可惜我完全不明白,只好无可奈何的对她眨巴眼睛。 西秦的布库是不是堆得太满了,每个月都给我送一次,搞得就像老朋友例行造访似的。我心里犯嘀咕,古代的生活习惯还真是奇怪。 每个月、古人、布、商文柏欲言又止的表情,我忽然明白了什么,不由得有些哭笑不得。 第二天,卓玛姑娘微笑着收拾血迹斑斑的布。我坐在榻上《论语》,偷偷的打呵欠,用花草的汁液捣鼓出看上去类似血液的东西也很耗费心神的。 这件事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即使我只是个过客,做一天和尚也该敲一天钟。这样敷衍塞责,马虎轻慢是会害死自己的。以前我一直认为自己迟早有一天要走,因而对身边的人和事都漠不关心。现在看来,这种想法真是鼠目寸光,天真的可笑。 我并不喜欢和别人过于熟络,时时微笑的我骨子里却比谁都生冷,但只要我觉得有必要,我可以对一个陌生人如老友般热忱。 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生活会教会你一切。只要你渴望在有限的范围内过的最好。 相较于日理万机的胡狼王爷,一直挂着亲切温暖笑容的商神医无疑是更好的背景资料提供站。闲暇的时候(呃~除了忙着吃饭睡觉外,我一直都蛮闲的),我喜欢呆在他的药庐中,帮他整理各类药材。实践出真知,现在要我去考药理学,一准一考一个过。他对我这个毛遂自荐的助手兼中土老乡也很照顾。 商文柏之所以在这里混的不错(在卓嘎的地盘,他的话的影响力跟卓嘎差不多,要不是他只对医学感兴趣,其他事素来不管,这块的人就有两个主子了),除了自身医术精湛功不可没外,他的卓嘎王爷的救命恩人兼王爷的结拜兄弟的身份更是他的护身符。弄清了这一层,我越发意识到与他熟稔的必要。在这里,我一个敌国的来历不明的女子的处境是很尴尬的。我一定要尽快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关系网。他是首当其冲、必不可少的笼络对象。 “对了,大哥,为什么你会跑到西秦来。”我一面将收集的艾叶和甘草分开,一面不动声色的从称谓上拉近我们的距离。中土女子地位卑微,在除家人以外的任何男子面前都得自称“贱妾”,未婚女子出门也得蒙上面纱。 “你不也来了吗?”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称呼上的变化,不动声色的接过我整理好的草药,分门别类的放进一个个贴着标签的小抽屉里。 “我那属于情况特殊,天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说不定是被人拐骗至此。”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条搞笑帖子:谁如此无奈,把你拐出去卖,不倒贴才怪;忍不住笑了起来。 原本笑容平静温和的商文柏此刻却神情严肃,低声喝斥:“不要胡说八道。” 见我似乎被吓到了,他又恢复亲切温和的声音,“这种事情不吉利,以后不要再提起来。” 我不以为意的撇撇嘴,古人就是有这样的历史局限性,就好像他上次说我淋的那场雨是天相发生异变一样,标准的唯心主义。 商文白出去给人看病的时候我喜欢待在书房里,其实他的身份更倾向于卓噶的私人医生,但这男人悬壶济事的精神太强烈,一个月起码有二十天在外行医。这在我看来很没有职业道德,人不应该一心多用的。西秦的砖木结构的建筑少的可怜,连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卓噶王爷都是住帐篷,当然那规格堪称总统套房。惟独藏书的地方像禅房。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游牧民族的西秦居然这么宝贝书籍。 藏书处离卓噶王爷的住处很近,大概也在他的管辖范围之类。西秦的政治制度类似于美国,一个国家分成四个属国,属国拥有在直接听命于领主的军队,每个属国的领主都是王爷身份,各个属国的势力相互治衡(当然这已经只是最初建立这个制度的西秦祖先的美好梦想,五个手指尚各有长短,何况是一个祖先所繁衍的后代,时至今日除了卓嘎管理的地盘还名符其实外,其它属国基本上只剩下一个封名,土地已经被王室蚕食殆尽)每个属国有一定的自治权,但必须听命于国主。 藏书处的规格有点像现代的阅览室,不过不备桌椅,也不对平民开放。古代的权贵跟现在的官僚差不多,时时刻刻都讲究一个特权。本来我这种毫无背景的异族女子是没资格进入象征贵族身份的藏书处的,但自从商白文带我来过一次以后,这里的守卫就再也没拦过我,来的次数多了,管书的老大爷也跟我熟稔起来,每次见我都微微一笑,放任我去自己寻找想要看的书。有时候天黑了书还没看完,他还会特别优待我准许我带回去看完再还回来。 这里的历史并不是完全架空的,至少自秦朝之前是大致相同。在这里我甚至可以找到《左传》、《国语》,还有被历代统治者奉为经典的儒家著作四书五经。而秦始皇统一六国这等中华历史的却丝毫不着笔墨,取而代之的是南北方的各自建国,北方的国家不用说就是我现在身处的西秦,南方的国家叫南国,俗称中土。这段历史已经延续了好几百年,可怜秦朝汉代都被架空了,真正的让世人做到了《桃花源记》中所言的“不知秦汉”。 我半倚着书架,翻看手里刚找到的汉文诗集,严格算起来,这个时代在中国历史近体诗还没诞生,但这儿却收藏了不少近体诗。而且文学造诣就我看来与李白杜甫之流伯仲之间,语言尤其优美,还分外讲究韵律,我不禁轻声吟诵起来。 秋日午后的阳光柔柔的洒在我脸上,我不禁微微眯上眼睛,感受这美妙的温暖。幽静的氛围,温暖的日光是最好的安神药。以前我对所谓的诗词之美素来嗤之以鼻,脑子里贮存的那些唐诗宋词还是当年为应付高考而死记硬背的,估计现在也忘了大半。可是这个午后,西秦的藏书处里,我却似乎窥到了那扇古老而神秘的诗词之门,竟对这本久乏人问津的旧诗集爱不释手,诵了又诵。 藏书处的访客甚少,那些王孙贵族更加崇尚武力,鲜少踏入书房。偶尔我也会想,管理员大爷之所以会对我格外优待,恐怕是害怕那些陪伴了他大半辈子的书太过寂寞。 卓嘎是属猫的,他出现时永远都无声无息。 我对他微微点头施礼,继续看我手上的《诗经》,看书的时候,我没有半途中断跟人闲聊的习惯,即使对方是高高在上的王爷也不例外。况且对着卓嘎,我多少有些尴尬,尽管我清楚他听不懂我说的“泡”的意思,可还是会不自在。有人盯着,我也不便再读出声,只有默默的在心中细细咀嚼回味。 中学时代,语文课本里也收录了好几首《诗经》里的诗歌,像《卫风•;虻》、《秦风•;无衣》都是高考需背篇目,可惜黑色六月一过,我的语文书连尸骨都找不到了。我记得教我们语文的老夫子一直在讲台上声嘶力竭的劝说我们多读读中国古典诗歌,并断言我们这代“有知识没文化”的学生缺的文化就是古诗词的积累。但收效甚微,我们大多将他恳切的言辞、激昂的态度视为繁重的学习生活中的一味难得的调料,微笑着将属于他的那页翻过。 现在闲来无事想想,大家都没错。老师的观点虽然偏激但也不无道理,全民运动式的学英文让汉语在国人心中的地位急剧下降,唯有我们自己加强对汉语学习的重视,才不至于沦为外来文化侵略下的奴隶;我们一笑而过也不是麻木不仁,只是让一群每天披星出、戴月归,忙得恨不得一天有二十五个小时的高考战的炮灰再去抽出时间看四书五经,是不是太过于强人所难。 其实即便有空,这个浮躁的社会也已经容不下一方清幽的书斋。我走过高考大概有六年了,虽然说医学学习比一般的专业紧张些,但相对中学时代而言,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大学图书馆里连《四库全书》都搜集得很齐全,何况是被古人奉为圭臬的四书五经之流。可即使如此,我也不曾抽出半点时间去读读这些诗词曲赋。也许很多年后我会后悔当初年轻时没有及时加强自己的文化积累,只是23岁的的我起码在2007年还没有兴致去烦恼这些。 “你好像很喜欢这首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已经盯着看了很久了。”卓嘎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他指了指我手中翻开的书页,平和的声音中似乎蕴着笑意。 大窘,狂汗!我怎么对着这首著名的情诗发呆了,此情此景摆明了只差在我脸上浓墨重彩的标出四个大字“少女怀春”。 我尴尬的干咳两声:“一般,一般。”讪讪的放下了《诗经》,装模作样的在书架上翻找。 “你在找哪本书?或许本王可以帮上忙。” 呵,这口气,似乎这里的书他很熟一样,不能让他太得意。 “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我只记得这两句了,却不知道它们出于何处,我想找找看。”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好诗,好诗!可惜小王才疏学浅,不曾读过这首诗。”言辞间颇有惋惜之意。 你读过才怪!杜甫生的时候,你的尸骸恐怕都经过生物圈的n个循环了。 扳回一局,心情大爽。 卓嘎的随身侍卫哈桑神色匆匆的走了进来。不愧是一等侍卫,虽然眉宇间藏不住的焦灼隐隐若现,但仪容礼数皆是无可挑剔。我在心中赞了句宾果,胡狼的手下还是很能抬高他的声势的。 哈桑低声向他汇报什么,我则随手抽出一本书本背对着他们看。尽管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瓜田李下,还是避嫌的好。 “司姑娘” 避嫌完毕,我也不必假惺惺的抓着这本十句话有九句不知所云的《尚书》了。 “小王有点事情要先行一步,还望姑娘见谅。”卓嘎歉意的对我略一点头。 “没关系。”我温和的微笑,点头示意他先行。 “那首诗,姑娘若是找到了,可否麻烦告知小王一声。” “什么诗?”我狐疑。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哦,就这。还真是个实心眼,我若胡诌你也信? “当然没问题。”我露出大大的笑容,送走了不速之客。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我怎么会想到这两句诗,心口某个以为已经结疤的地方又微微触动了。 不想不想,继续看书。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礼物 回帐的路上,我替商文柏收了不少牧民送给他的。当年我高考志愿没填错,医生的确是个受人尊敬的职业。商文柏救过这一带不少人的性命,还分文不取,很有先秦遗风。投桃报李的牧民们无论有什么好东西都不忘给他留一份,开始时,商大夫坚决不收,但后来看牧民们大有一副“不收不行”,你不收就放在你帐外的架势,只好略为让步,对我打着他的旗号私下收受“贿赂”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医术精湛的商神医恐怕没领教过夜无隔宿粮的滋味,所以才能将身外之物看的极淡。 这回我就收到了不少好东西,像这个形状颜色都颇为奇异的笛子,那件用兽皮制成的毯子,还有一大堆吃的用的。估计他也不会要,为了防止浪费,伤了送礼人的心,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替他犯罪吧。这些东东全被我污墨了。 跟卓玛学习了一会儿青稞酒的制法,又练习了一套安神瑜伽,总算把自己逼出点困意来了,准备休息。古代娱乐设施太少,大多数人几乎都是天一黑就睡觉。这让习惯了十一点钟熄灯前决不睡觉(读研后,宿舍不限时供电睡的更迟)的我简直无法忍受,几乎夜夜躺在床上数小绵羊,结果羊长大了,剪毛了,毛都织成羊毛衫卖光了,我脑子还是清醒异常。长此以往,我必将神经衰弱。 好容易开始打呵欠了,好几日不见的商文柏登门拜访。我忙喝了口酥油茶去去困意。 “拜托,大哥,什么时辰了,你还跑来。”酥油茶的效果比不上浓咖啡,我还是眼皮睁不开。不知为什么,商文柏总是让我觉得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在他面前就好像对着邻家的哥哥一样舒服自然,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谓的“合乎眼缘”。 深知说了也白说,他对我伸懒腰的不雅姿势只是微微皱眉。 “我去藏书处察看医书,但仓及大爷说那些书都被你借走了,所以我过来看看。” 在书架上乱翻时无意间发现了不少医书,都是现代已经失传了的古籍。我突发奇想,既然因缘巧合让我有机会看到这些前人智慧的结晶,我为何不依照这些资料完成一篇关于先秦时期及其以前中国妇产医学的发展状况及趋势的文章作为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论文。于是兴匆匆地捧着一摞书回来了,向自己致意,真是好学生,未雨绸缪,研一刚结束就忙着毕业论文。可惜,到今天为止,这些书所起的作用仅限于催眠。 “适应的蛮快的吗,仓及大爷从不许人把书带出去的。你这丫头却可以例外。”商文柏边喝茶便和我闲聊,幸亏还有他跟我说说话,不然一年后,我的舌头功能一定会退化。 “那是,也不看看是什么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我自鸣得意,人红没办法。 “扑哧。”商文柏一口茶全喷到书上了,呛得他咳嗽连连。 孤本阿,善本啊,我心疼得连忙用布吸干上面的书,可惜已经污了大半。 “你看看你。”不晓得弄脏了,这些书会不会折价。 “对不起,对不起,不过下次我喝茶时,你别说笑话了。——想不到你也很爱书,以前家里藏了很多书?” “藏书?拜托,你也不看看现在房价有多高,寸土寸金,哪来的美国面积放书。”至于爱书,一般般啦,我爱看悬疑小说和晋江穿越文,这些古书我也爱,爱它们的物质价值人民币。 “你是说你家里房子太小,没地方放书。”商文柏是个善解人意的好青年,他自动消化了我刚才的话。 额头上疑似汗珠的东西心虚的冒了出来。 “咳——我就是这个意思。”言多必失,司嘉洛,你说话别不再不经过大脑思考,幸好对面坐着的人是他,不是今天下午在书架前的那位。想到胡狼,我还欠他一首诗呢,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是啊,那闻旧人哭,轩,我在你面前哭了吗?如果我哭泣着请求,你是不是就不会走。 甩甩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没有什么如果。 我渴望爱情,但我决不乞求爱情;我可以爱的痛苦,但决不能爱的卑微。如果这份爱只是出于怜悯,那么我宁可不要。 “嘉洛,司嘉洛,司姑娘。”商文柏轻轻点唤着我,“是不是又想起了什么,别急,慢慢想。” 装失忆的后遗症之一,商文柏什么时候都不放弃帮我“恢复记忆”的念头,医生的职业病。 照例装模作样的头疼。“想不起来了。” 商文柏,你可不可以忘掉我“失忆”这回事,每次都装头疼也很无聊的。 他沉默良久。 “想不起来就别想了。不开心的事忘记反而好。” 一切顺其自然,忘掉所有不快。只是,有些事记也记不住,有些人忘也忘不掉。疼痛的记忆永远比幸福来的深刻些,一滴清水不能够漂清整瓶墨汁,一滴墨汁却足以染黑整杯清水。 呼,不怕不怕,没什么大不了,我对自己挤出一朵微笑。 “商文柏,我帮你保管了不少东西。你要不要看看你的宝贝。” “不用了,你要就给你吧。”他毫不在意的挥挥手,真真个“我视富贵如浮云,我视金银如草芥”。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外快全部洗白。 东西还是那些东西,不过所有权更替后,怎么看都比原来养眼,包括那个古怪的笛子都显得很有个性,抓在手里,触感甚好。 小时候唯一学过的乐器就是笛子,因为所有的乐器中它最便宜。 每次姑妈家大我七个月的表姐抽抽咽咽的坐在钢琴前糟踏莫扎特的小夜曲时,我都优哉优哉的倚着窗台发呆。大家族就是这样,一家打孩子,全院都鸡飞狗跳。我冷眼看姑妈抓着鸡毛掸子紧紧跟在后头,表姐死命四处逃窜,嘴里还哭喊着威胁一定会把钢琴烧掉。然后照例是瘦弱矮小的表姐敌不过身材高大的姑妈,像只小鸡一样被拎回去丢在钢琴前的的椅子上,断断续续的乐声如少女的呜咽夹杂着姑妈粗嗓门的叱骂挤满了整个庭院。 我在嘈杂声中走向公用的饭厅等待开饭。父亲向来很少着家,母亲工作的医院又人手紧张,几乎整天都泡在病人身上,我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没人管、谁看不爽都可以踩一脚的野孩子。妈妈没时间照顾我的起居,一日三餐我都跟八字不合的奶奶搭伙,我得走快点,去迟了不仅吃不上饭还会讨骂。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上中学寄宿,大家庭散了,从我记事起就不断挑我毛病的奶奶也一夜间老了,每日端坐在门前缩着脑袋晒太阳,混浊的眼睛里不复往日的刁狠。一直抑郁不得志的姑父突然官运亨通,一家人顺利的搬进了新分的三室二厅的公房。这时候,表姐的钢琴已经过了八级,姑妈对于自己的鸡毛掸子的功绩颇为自得,每次春节去拜年,我都会在满堂宾客的“期待”中聆听一遍表姐的考级曲目。一曲毕后,众人赞不绝口;姑父每次升迁,称赞声就会高一些,称赞词汇的丰富程度也会水涨船高。姑妈在宾客不绝于耳的恭维声中瞥见了我,大声感慨可惜,说嘉洛这孩子如果从小就好好练习的话也不会什么都拿不出手。母亲投向父亲的目光中多了丝怨意,后者却仿佛什么也没听到,继续与自己姐姐家的宾客寒暄闲聊。我连忙甜甜微笑称自己天生没有音乐细胞,不像表姐遗传到了姑妈的艺术家的气质。找到了新话题的客人就开始将称赞对象转成姑妈,一时间,宾主两欢。我依旧笑得一脸单纯,好像我一直都很快乐。 我将笛口抵在嘴边,好久不曾吹笛,不知记忆里的音符是否已经模糊。 古怪的乐声从我唇畔溢出。 “别吹!”商文柏劈手从我嘴边夺走笛子。 “小气鬼!破笛子,谁稀罕。”我忿忿的甩手,哪个伪君子刚刚装慷慨说东西都归我的。 商文柏置若罔闻,将笛子前前后后瞧了个仔细,又用食指的指腹轻轻的摩挲着笛身,最后在油脂灯下凝视了良久,喃喃自语:“天意,天意。” “是宝贝吗?”我小小声的询问,倒并不后悔刚才那么爽快就把笛子还给了他。我这人虽然不是什么谦谦君子,但不该我得的东西,就是500万大奖的彩票我也绝不会觊觎。 “上好的宝贝,难得的宝物。你从哪得来的。”他将笛子重新递到我手中。 “还不是沾你老的光,你的病人家属送的。就是上次你救了她那个被毒蛇咬伤的独生儿子的阿夏丽大婶送给你的。她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话,不过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既然这样,你就好好收着吧,但没事千万别乱吹。这是用狼王头骨制成的骨笛,可以用来控制狼群。” “控制狼群!——呵呵,大哥,这是人家送给你的,还是你自个儿保管吧。”原本听他说是难得的宝物,我紧紧地把笛子攥在手里,现在知道它招狼,借我十个胆也不敢再留它在我账中了。 “你别看它灰不隆冬的。”他误以为我嫌笛子卖相不佳,耐心地向我介绍它的宝贵之处,“狼王的的头骨可不好得,就算是得到了,也很少有人能把它磨成骨笛。看这支笛子,应该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大概是她家祖上传下来的。” “人家的传家宝,我要拿了多不好,要不今天你带回去,明儿一早,你还给人家。”月黑风高夜,群狼出动时,骨笛一晚上都不能呆在我这里。 “牧民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的你若是退回去,对他们来说就是奇耻大辱。好了,你也别推托了,你叫我一声大哥,我也没什么礼物送你,这支笛子你就权且当成我给你的礼物收下吧。别害怕,只要你不吹,就是把它放在枕头边,狼也不会找你的。”商文柏莞尔一笑,给我吃了颗定心丸。 我讪笑,把骨笛收进了我的宝贝包裹里。 商文柏微笑着点了点头。 夜深了,卓玛已经睡下,矮桌上的两碗酥油茶早已凉透。我睡意全无,想起还欠胡狼一首诗,便动手磨墨将杜甫的《佳人》默了下来。离明年的雨季还有好几个月,巴结巴结我的衣食父母还是很有必要的。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 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 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 世情恶衰歇,万事随转烛。 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 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 侍婢卖珠回,牵萝补茅屋。 摘花不插发,采柏动盈掬。 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 怎么看都是一副弃妇词,真叫人心里堵得慌。算了,好在小学习字课上练得柳体还没全部丢光,勉勉强强尚可拿出去见人。胡狼一西秦王爷虽然中土话说得挺溜,字未必上佳。何况他们古人不是素来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我若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就缺德了吗。 阿Q精神第一百零一回赢得胜利,我很快就心安理得的进入梦乡。 ——完全吻合弗洛伊德的梦境学说,我梦里果然遭狼了。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所谓高僧 第二天醒来时,我两眼发直,印堂发黑。大不吉利之相,我让卓玛带我去烧香去去晦气。 鬼神之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但我倒不惧,否则当年也不会选择学医了。一路上骑着马小溜,看看四下的风景,倒也心旷神怡。 神庙的守门僧人怎么也不肯放我进去。西秦民风纯朴,国内居民大多以畜牧业为生,只有贵族子弟才有资格侍奉神灵,因而僧侣是西秦社会的一个特殊阶层,仅次于皇族。就好象中世纪西欧各国的传教士一样,僧侣享有很多特权。特权是滋生腐败的土壤,早就听商文柏在闲谈中提过僧侣嚣张,仗势欺人。平日我就当是西秦文化特色听听倒不觉得什么,可凡事真正落到自己身上,感觉就大大不同了。 卓玛好象在跟他争论什么,他们的言语我听不懂,但看卓玛面红耳赤的样子似乎很生气。我无法帮腔,只好站在一旁干看。庙宇相当雄伟,香火袅绕,来往的香客络绎不绝,人人脸上都写满了虔诚。我不信任何教派,但我也从不向别人宣传无神论;在我眼中,任何人的信仰都是高尚纯洁的,尽管以我的逻辑思考,那些信仰都是骗人的。 寺庙建筑很有些天竺风格,不知是谁模仿谁。据史书记载,西汉末年,佛教就已经传入我国,不知道在这段架空的历史中,又是怎样的一种状况。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儿的僧侣的装扮并不似我在布达拉宫看到的喇嘛。不知道他们供奉的是何方神灵,有没有可能是女娲娘娘呢? 争吵升级了,卓玛被守门的僧侣推倒在地。进出的香客可能是害怕指责僧侣会触犯神灵,没有人过来帮我们。我火一下子就冒了上来。其实我倒并非今天一定要进去烧香不可,来烧香80%的原因只是图个新鲜,想见识一下西秦的宗教文化,而且在我的人生履历里,被拒绝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我从来就不认为别人拒绝我的请求是一件多么无礼的行为,即便那个请求于我而言是性命攸关,对他(她)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我照样认为他(她)完全可以拒绝,毫无理由的拒绝,毕竟谁也没有义务帮助别人。 但是,情况随着卓玛被推倒而陡转。即使听不懂,我也可以从他们的神态和肢体语言中猜出个大概。矛盾的焦点应该是我这个中土人是否有资格进去拜神。 “这位卓玛姑娘是代表我说话的,你推她就是推我,而且比推我更严重。推我的话,这位大师,我可以本着“好女不跟恶男斗”,“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好汉不吃眼前亏”,“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等一系列处世精神忍忍就算了。可是现在跌倒的人是卓玛,我没理由让人家一花样年华的小姑娘跟我一样未老先衰、毫无斗志。这位大师,所以我不得不开口,无论你是否听得懂我说的道理,我都要斗胆直言,好好批评你的无理行径。这位大师,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好男不跟女斗。你身为修行之人又是个男人怎么可以这么没有绅士风度居然跟一个小姑娘斤斤计较还动手将人推倒在地。男女有别长幼有序尊老爱幼的道理难道你师傅没有教导过你吗?而且佛门重地清幽之处你作为守门僧怎么可以本末倒置弃本职工作于不顾与一个小姑娘纠缠不清,你到底有什么叵测之心不良企图。……” 穿越之后还是头一遭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估计小师父被毛说懵了,目瞪口呆的站在那里讷讷不能言。切,小样。跟我斗,我当年在校辩论队大展雌威时,你还不晓得在哪块混哩。 “好!”有人高声喝彩,拍手称快。 “没想到司姑娘除了饱读诗书外,口才也是不逞多让。” 卓嘎!胡狼!今天居然又遇见他了,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王爷出场自然是前簇后拥,几个僧侣装扮的修行者陪伴在他身侧,从他们的年龄和架势上看,应该是这座寺庙的高层人士。 “小女子鲁莽,让王爷和诸位大师见笑了。”我恭恭敬敬的行礼,卓玛早在一旁跪下了,抖得跟筛糠似的。哎,我心头低叹,看样子我好像惹麻烦了。 其中一个僧侣厉声责问守门的僧侣。刚刚还气焰嚣张不可一世的守门僧立刻唯唯诺诺的汇报着什么,不时有凶狠的眼神凌厉的扫向我。尽管不知道他在给我罗织什么罪名,不过在场的几位高层人士除了卓嘎和中间的那位眼皮耷拉的僧人之外,均面有不豫之色。 正在犹豫是否为自己辩白,卓嘎先开口帮我解了围。 “看来司姑娘对元一天神很景仰。”胡狼笑着用西秦语说了几句,周围的僧人脸色和缓了下来,不过也仅仅是脸色好看了点而已,眼神依旧不善。 “司姑娘,敝国寺院的规矩一向不许外国人进香,所以适才小师父才会加以阻拦。” 什么破规矩,一点众生平等、宽厚为怀的精神都没有,难怪起源虽不晚,却没能发展成世界著名宗教。 “实在是小女子无知,一时心急拜神,竟在神灵之所放肆,多有冒犯之处,还望王爷和诸位大师海涵。” 这种破神,不拜也罢。只希望,这儿的僧侣能看在卓嘎王爷的金面上不再计较,我保证以后绝对不来烧香。封建迷信思想果然贻害四方。 他侧头向中间的那位僧人低声说了几句,后者不置可否的略一点头。 “刚才小王向国师陈诉了姑娘对于元一天神的景仰,国师特地破例同意姑娘入内进香。” 与众不同的才是真正的掌权者,这位面色始终未变的僧人果然是这里的头。 国师微微抬头扫了我一眼,我的眼睛好像猛地被蜇了一口,仿佛电光火石间,他已将我的五脏六腑看透。 极度不舒服的感觉,就像毒蛇流着涎水,湿漉漉的缠绕在我的皮肤上一样。 再看他时,他又恢复成亘古不变的千年古井,神色间,不起任何波澜。 我回摄心神,弯腰向他拜了拜。 “多谢大师成全。” 神庙的里内不及我想象中的气势磅礴,不过占地面积极大,房屋众多。中间的主殿香烟袅袅,善男信女都虔诚的拜倒在高大的铜像前。这尊铜像所塑的形象应该就是胡狼口中的元一天神。铜像大概有三米多高,呈盘坐的姿势,双手拇指与中指空扣置于身体两侧,竟酷似瑜伽中静坐的动作。我不由得又多看了几眼,国师阴冷的目光似乎盯着我的后背,我连忙闭上眼睛跪下口中念念有词。刚才那般肆无忌惮的打量天神的偶像,实在是有些大不敬。 卓玛将一束点燃的香递到我手中,我拜了拜,就学着旁人把燃着的香放进殿前巨大的香炉里。 这种香比我以前所见的祭祀用的香要粗壮很多,香味也不似檀香,不知是不是藏香。 “司姑娘为何不求个签?”卓嘎不知何时离开了诸位“高僧”,走到我身边。我正望着香炉上冉冉的青烟若有所思,多少蓬莱旧事,空回首、烟霭纷纷。 “想啊,”我微笑着转过头,“可惜我没钱。” 他估计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这么回答,愣了片刻。我无辜的对他摆摆手。 终是忍俊不禁,坦白说,相貌英俊的男人笑起来都比一般人有魅力,更何况他还慷慨解囊。 “算了,司姑娘今天在庙里所有的花费都记在小王帐上。” “卓玛的也包括在内哦。”难得有人请客,我能帮小姑娘省两个钱是两个钱,也不知道她当侍女有没有月钱拿。 他大笑,挥手示意答应了我的要求。不明所以的卓玛局促的望着我们,一脸困惑。胡狼用西秦语对她说了几句话,小姑娘立刻跪下叩首谢恩,然后跟着我跑去求签。 解签摊前排着长长的队伍,让我想起大学时代,去食堂吃中饭的盛况,同样人山人海。我不耐烦等,而且对求签这种事不甚感冒;我比较相信塔诺牌算命法。把求到的签往卓玛手里一塞,自己去四处溜达溜达。卓玛好像很想拽住我,可是又舍不得排了半天队才得到的位置,只好眼睁睁的看我脚底抹油。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无妄之灾 与主殿周围人声鼎沸不同,寺庙后面的院落相当安静。无边落木萧萧下,黄叶化蝶自逍遥。我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这座庙宇内部结构竟相当复杂,仿佛迷宫一样,小路丛生。不知是西秦庙宇建筑共同特点呢,还是这里的个人特色。 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忧。纵芭蕉、不雨也飕飕。什么时候开始,我也学会感春伤秋了。我轻推院门,准备一探里面的究竟。 身后传来追赶的声音,一个僧侣模样的人大声对我嚷嚷什么。告诫我那个院子是禁地,闲人免进?我指指院门,摇摇头,摆手示意我不会进去的。真可惜,如果他再来迟一步或者我再快一步,我就顺利进去看个究竟了。 谁知,他们一伙人居然一窝蜂的冲到我面前,不由分说就扭住我。 “大师,你误会了,我不是坏人,我只是偶尔路过,还没进那个院子。……你们放手啊。”他们把我扭到刚才冲我嚷嚷的那个人面前,我原以为他是他们的头领,准备向他解释,没想到,那几个抓我的人竟然全都厉声斥骂他,然后拂袖而去。 我愣住了,到底怎么回事。没等我回过神来,一个大大的耳刮子重重的落到了我的脸上。刚刚还被骂得唯唯诺诺的灰衣僧人此刻已凶神恶煞。 我被打懵了,上中学以后,还从来没人敢打我耳光。我冰冷的扫了行凶者一眼,我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双倍奉还。并且一定要亲力亲为! 左右开弓,灰衣僧脸上留下了两个鲜明的掌印。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大学两年武术不是白修来混学分的。 他嗷嗷的叫着扑向我,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实际上阵,缺乏实战经验不免手忙脚乱;而且男女有别,我在气力上就吃了大亏。害怕纠缠下去会惊来他的帮手,继而再次惊动胡狼,也因为我渐落下风,咬咬牙,一跺脚,打不过就跑,三十六计走为上。 灰衣僧在后面紧追不放,同时嘴里还不停的大声嚷嚷。 真想把他的舌头割下来作标本。 我慌不择路,只知道死命的向前跑,我心跳的越来越快,有生以来,我从来没有这么玩命跑过。肺好像要炸开了,两边太阳穴上的青筋突突直跳,头也难受的受不了了。道路越来越窄,灰衣大嘴巴又一步不落的跟在后头,重新择路已不可能,我只能暗暗祈祷天不亡我,前面不要是死路。 不知是我命中注定不当遭此劫,还是老天爷觉得有愧于我应该加以补偿。本来好像已经进入死角的道路前方竟然豁然开朗。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眼前赫然是一片花草的海洋。灰衣僧不知何时已经被我甩掉了,总算暂且逃过此劫。花草幽美,馥郁芬芳,时值深秋,这些植物却毫无凋零的迹象。大概是品种比较独特吧。其中有一种小兰花静悄悄的开在绿叶下,竟有几分娇软无力的感觉。娇影懒起,云破月来花弄影。我蛮有当文人骚客的潜质的,这种逃命关头居然还有闲情逸致想这些。 我自嘲等撇撇嘴,司嘉洛,吟诗作对得花前月下,现在还是想想怎么神不知鬼不觉的回解签摊前吧,走了有一段工夫了,估计卓玛已经解完签了,该回去了。 刚刚跑的太厉害,我的脚有些发软。姑且休息一下再走,免得出去迎头撞上灰衣僧跟他的同伙,又得再跑,照这么跑下去非得拆了我的骨头不可。求生的本能果然潜力无穷,我记得大学时测长跑,老师望着一群没跑上几步就借口退下的弟子,恨铁不成钢的怒骂:“看我放两头狼狗追在后面,们还跑得动跑不动。”刚才的情形倒成了他最好的例证,我可是自跑八百米来没有一次能过的,大学时代唯一的那次低空飞过还得感谢轩。 轩。 为了让我免于体育重修的噩运,考试前的几个星期,轩天天雷打不动的五点半开始崔魂夺命呼,直到我被愤怒的舍友踹下床,打着呵欠出现在宿舍楼下,他已经站在那里看着我神情萎靡的样子失笑。然后在我的哀号声中开始晨跑,呼哧呼哧跑完(实际上根走的速度差别不大)规定的距离。我回去收拾准备早自习用的东西,他就去给我买早饭。等到我累得哼哼哈哈走到楼下时,热气腾腾的早饭充实了我的胃,他宠溺的笑容温暖了我的心。 轩,为什么总是对我这么好,让我习惯生命中有你的味道。 BUTGAMEOVER,我只能远远走开,不离开N,我怎么能真正忘了你。那座城市充满了你温暖的微笑,我所熟悉的味道。 只是为什么,我来到西藏,落入千年前,你的模样还清晰的在我脑海中总也抹不掉。 睁开眼,周围居然围了很多少女。而且,虽然她们都身着西秦的服饰,但看她们的容貌应该是中土人。 “别傻了,逃不出去的。” 我居然已经昏迷了好几个时辰,醒来的时候躺在一个淫窟中。 从位置上看,这里应当处于庙宇的最里面,周围少女七嘴八舌的劝慰我,从她们们的言语中我依稀明白了这儿关了很多从中土拐卖过来的女孩供那些僧侣享用。 僧侣?!我不置信的瞪大了眼睛,出家人不是要讲究忘却红尘,七情六欲置之度外吗?都管不住自己的生理欲望,还来当什么和尚,早早还俗算了,免得亵渎神灵。 “他们这样的蕃僧死后一定会被阎罗王下油锅煎。”其中一个女孩恨恨的握住拳头,又瘦又小的脸上满是不屈的倔强。 “不要乱说话,小凌子,你不要命了吗?”旁边的女孩连忙捂住她的嘴。 “不说还不是照样要死。楚楚姐姐不是被他们活活打死了吗?”小女孩已经泣不成声,周围也响起一阵阵压抑的哭声。既是为同伴的悲惨遭遇而哭,也是为自己将会迎来同样的厄运而落泪。外面响起一句咒骂和皮鞭挥打在空中的猎猎声,女孩们立刻噤了声,连止不住哭泣的小凌子也被同伴死死的捂住了嘴。 垃圾!没想到他们不仅是淫僧,而且还是一群偏好SM的变态。难怪这些女孩都衣衫褴褛,脸上全是一道道的伤痕。 “大家为什么不想办法逃呢?难道呆在这里等死。”这里连最下等的窑子都不如,她们会被一个个的折磨死掉的。 “怎么逃,你不也被抓回来了吗?要不是老淫妇临时被叫走了,你还不得被打脱一层皮。”逃?我逃跑?难怪那个灰衣僧一直不停的追赶我,看来他把我当成从这里逃出去的人了。 天大的误会,我一定要说清楚。 “这儿的管事呢?我有话跟他说。”眼看天色渐晚,再不说就来不及了。 “他们都是西秦人,根本就听不懂你的话,就是说了也没人理你。你也别想着逃跑了,外面全是迷魂花,吸上一点就浑身无力,每次逃跑的人都被拖回来打个半死。”迷魂花,我脑海里浮现出那朵娇美的兰花,越美丽越毒,没想到问题居然出在那些花草身上。 “老淫妇是中土人,而且会说蕃话。” “她会说又怎样,她那么毒辣,才不会帮你呢。你就别想那么多了,不要再给自己惹麻烦,也别给我们惹麻烦了。你一跑,你原先住的那个屋子的人全都被打了个半死。”一个一直躺在地上的女孩(地上铺了些枯草和破烂的毛毯)气若游丝的说。我这时才注意到,她的腿弯曲的厉害,走近一瞧,大腿上的伤口已经烂了,幸而现在天凉,否则肯定散发出一阵阵的恶臭。就是这样,屋里的气味也极其难闻,跟重工业污染区上方的空气一样呛人。 这个女孩腿上已经生了坏疰,如果想阻止细菌进一步感染的话就必须马上进行截肢手术,只是在这里,她恐怕只能等死。 “我”一个人逃了,就毒打全屋的人,这招株连法用得可真够绝的。 不管怎样,等她们口中的“老淫妇”回来了,我一定要说清楚我只是不小心误闯进来的。 “你的脸还痛不痛。”一个年龄看上去稍微大点儿(最多也就十八九岁)的女孩关切的指了指我的脸。 她一说,我才意识到我的左脸已经肿得老高,火辣辣的疼。死灰衣人,你给我记好了,以后最好别让我撞上你,否则我不把你打得满地找牙就不叫司嘉洛。赶快想办法消消肿,不然脸一准肿成加菲猫。 “有水吗?”刚才跑的那么厉害,我一定形色狼狈。脸要赶紧消肿,头发也要重新梳好,幸好衣服没破,看上去不会十分不堪。选修过心理学的我很清楚,你的形象与你所说的话的可信程度成正比。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和蓬头垢面的乞丐同时对你说遇见了神仙,你会觉得前者是在说一次奇缘,后者则是满口胡言。尤其对第一次照面的人来说,你的个人形象几乎直接决定了他(她)是否会相信你所说的话。 “你现在还有心情打扮,我保证过不了几天你连脸都懒得洗。”她叹了口气,帮我抓着小铜镜。我在侧头编着自己的辫子,没有卓玛帮忙,我根本无法好好打理我的头发。脸上敷的湿毛巾滴滴答答的落着水。 好,现在要做的就是养精蓄锐,等她们口中的“老淫妇”出现。希望能说服她相信我说的话,放我离开,否则就抓她当人质逃出去。 一个五十岁上下戴着朵红花的妇人走了进来,她脸上涂的仿佛要马上登台唱京剧,身形明明壮实的根铁塔一样,还偏偏一扭一扭的做出身段来。屋里的女孩都低下了头,眼里流动着难以掩藏的厌恶和恐惧,小绫子更是吓得瑟瑟发抖。看来她就是“老淫妇”了,决定我今天能否顺利出去的关键人物。小姑娘们果然眼睛雪亮,一针见血的点明了她的特征,确实是标准的老鸨造型。 见我正在梳头,她一声长长的媚笑,“这就对了,没事跑什么,闲下来好好打扮打扮讨佛爷们欢欣才是真的。” “妈妈,我有话跟你说。”真恶!我又不是做那行的,居然也叫她妈妈,心里真的很不舒服。算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叫一声又不会多长两斤肥肉。 选对称呼了,艳丽老妇果然眉开眼笑。 “乖女儿,有什么话就说吧。” 屋里的少女全都斜睨我,目光中是毫不掩饰的鄙夷。 “我不是你的人,我只是个香客,误打误撞才到了你这里,希望妈妈能够通融一下,放我离开。” 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狐疑的神情。老妇突然笑了。 “小姑娘还真是爱说笑,你当然不是我十三娘的人,你是佛爷的人嘛。你今天撞大运了,咱们国师爷要亲自给你传法。“ “不要啊,那个国师爷的屋子进得去就出不来了,阿芬姐就是死在里头的。”小凌子突然尖叫起来。 “鬼喊鬼叫什么,国师爷亲自传法是你们莫大的荣幸,阿芬那个小蹄子是没福份。”老妇嘴上虽这么说,可脸色还是有点不自然。看来,这个国师爷不是一般二般的变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阿芬的死状及其恐怖,因为所有人听到阿芬这个名字时都是一副想吐的表情。 分特!别人穿越遇高僧,高僧必定会为他(她)指点迷津,顺便告诉他(她)会取得时间和方法。我好了,居然碰上个BT淫虫。这世道,也太那个了吧。 “你真不是这里的人?”老妇上下打量我。 “当然不是,我只是路过。”事情好像有了一线转机。 “好!这最好不过。佛爷前两天还刚抱怨过没鲜货尝,你是个生雏儿最好不过。” 一桶凉水盖头浇下,摆明了就算知道我不是他们要抓的逃走的姑娘,他们也不会放过我。本来这里的女孩都是拐骗来的,我这种蠢货自己送上门,不费他们丁点儿力气,有农夫等撞晕在树桩上的兔子醒后放回森林的道理吗?何况他们是一群穷凶极恶的野兽。 “妈妈不愿意放我走?即使我告诉你我是卓嘎王爷的客人。”情非得以,我只好搬出胡狼这张护身符,希望他的面子够大,“妈妈你也清楚,西秦的庙宇是不允许中土人来进香的,但我却进来了。因为卓嘎王爷亲自向国师爷说的情,所以现在我是国师的贵客,而不是禁脔。” “贵客?床上的贵客还差不多。老娘没功夫和你胡搅蛮缠。你、你、你、还有你都跟我来。”老妇不耐烦的挥挥手,她的手下开始拽人,屋里一片哭喊声。 “我再说一遍,我是司嘉洛,王爷的客人。你放还是不放。” “你就是公主,今天也休想从这儿出去。” 趁老妇愣神的功夫,我一个旋风踢将她踢了个踉跄,顺势抓住她的衣襟。她体型虽然粗壮,幸而个子不算高大,我顺利的将手卡在了她皮肤松弛下垂的脖子上。 “告诉他们统统不许动,否则我掐死你。”我恶狠狠的出语威胁,把她挡在我前面充当盾牌。 “别动,别动。”她慌乱的挥着手,但那些人全都迅速围上来。 玩我,死妖妇!我屈膝,膝盖狠狠的撞向她的?窝,疼得她身体弯的像只虾米。我大力拖住她的脖子,将头硬生生的向后拽,抵在她喉咙上的手缩紧,厉声警告:“死老太婆,别跟我耍花枪,立刻用西秦语告诉他们向后退,他们要再乱动一步,我掐死你。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不许耍滑头。掐死你可比捏死只蚂蚁简单多了。 老太婆因为恐惧而颤抖,脖子上的肥肉也跟着抖动起来。我不由得心生厌恶,手上的力道又增加几分,已经可以听到她喉骨咯咯作响的声音。 空气中有一种诡异的静谧,那些西秦僧侣都死死盯着我,眼里闪烁着嗜血的残暴。我威胁性的加大手劲,老太婆眼睛瞪得圆圆的,跟漂在池塘水面上的死鱼一样,泪水已经被逼出来了。窒息的感觉迫使她立刻又向那些僧侣艰难的吼叫,包围圈向后退去,可惜他们似乎并没有就此放过我的打算。 我冷笑着拖着我的人体盾牌向外走去。此刻我才发现这间院落极大,有很多像我刚刚呆过的屋子一样的灰色的建筑,里面不时传出少女的哭喊声。院落里有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僧侣,估计是这里的守卫。看见我们,他们想围上来,这次不用我提示,老妖妇立刻冲他们大声叫嚷。围上来的人群,停住了脚步,堵住了院门口。我不敢跟他们距离靠的太近,双手全都用来控制人质的脖子了,近身搏斗,我铁定只有挨打被俘的份。 对峙中,有僧侣跑了出去。 不能再拖下去了。等他们的援兵一到,我更加没有脱身的希望。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救赎 “不想死的话,叫他们让开路,否则黄泉路上我拖着你走。” 老妪又大声叫嚷,声音里的哭腔竟有几分乞怜的味道。我心头一动,看来我高估了我人质的价值,她的地位没我想象中的高。想想也是,日本的一个少将都可以骂起汪精卫来跟骂儿子一样,她这种为虎作伥的败类充其量也就是一条老母狗。 也许是害怕他们的翻译(从少女口中我得知,红花老妪是这里唯一掌握西秦和中土两种语言的人)死了,一时半伙找不到同样的“人才”,院门前的僧侣让出了一条道来。 事不宜迟,我立刻拽着她的脖子从包围圈的缺口向外急奔。 院落外面是一大片空地,很有几分塞北的荒凉。 出门时要是带个匕首之类的就好多了。为了保命,我不得不始终扣着她的脖子,刚刚情势紧张还不显,现在才发现胳膊酸疼得要命。有仇不报非君子,这笔帐我也算在老太婆头上了。刚才我温言软玉劝你放我走时,你顺水推舟的送个人情,就你好我也好;非得逼得我放弃君子做小人,如果我有什么不幸,我绝对会拉上你这个垫背的。手随心动,我右手的力道又开始加大。红花老妪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即使她能开口问我为什么,我也会回敬她你自己心里清楚。 老太婆,不想死的话,最好求老天爷保佑我平安无事。 隐隐有花香传来,我立刻屏息,头转向背风的方向。难怪这么远的一段距离都没人看守,原来有毒花丛这个自然屏障,他们当然高枕无忧。 “解药拿来。”老太婆进进出出,身上肯定有解药。红花老妪置若罔闻。懒得多说话,也害怕说话时不能闭息会吸进更多的花毒,我毫不客气地扯她的头发,以前看新闻报道,纺织厂的女工生产时没有戴帽子,结果长发被卷进了车床中,头皮也被扯掉了,我不介意试试自己是否真的能扯掉她的头皮。 她指了指怀里,我不敢懈怠,右手依然扣在她喉咙上,左手在她衣衫里摸索了一阵,找出一个小瓷瓶。她怀里只有这瓶药,估计是解药没错。碧绿的药丸香气沁鼻,令人精神一振,我立刻往嘴里倒了一颗。药丸入口即化,我口干舌燥竟也在没有喝水的情况下服下了药。 因为老太婆背对着我,我没有看见她脸上闪过的古怪的笑意,否则就可能是另一种结局。 命运是个奇怪的东西,它可以因为很小的一件事成全你,也可以因为微不足道的理由败坏你。 “%……¥—%*”老太婆突然大叫起来。 援兵终于到了。 “老太婆,别太高兴。现在咱们是一根绳子上的蚱蜢。我有事,你也别想活。告诉他们不许过来,否则我先杀了你。” “•;%¥#•;……%¥*……”援兵中唯一的青衣僧侣开口。看样子,这里衣服的颜色是穿衣者地位高低的象征。 “你最好祈祷你的上司能重视你这个‘人才’,没有利用价值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也是浪费资源。” “•;!¥#%……¥*—%” “*—*……%—#¥%¥~” 老太婆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笑什么笑,难道青衣僧顾及她的性命同意放我走。若是如此,是该值得庆祝。我警惕的注视他们的动向,我素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我的对手,何况他们现在是我的敌人,天知道他们会不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灰衣僧侣一步步地向我们逼,我连忙向后退了几步。 “别过来,告诉他们别过来,我见过的尸体多了,不介意自己制造一个。” “你再不配合,我真掐了。”咬咬牙,不给她点颜色看看,她似乎还搞不清楚状况。人体结构我了如指掌,就算掐不死她,我也能拧断她的颈椎。 用力,她的脖子竟没有转动半分。十指竟软得无法并拢,手软软地垂了下来,双腿软得无力再支撑起整个身体的重量,局势陡变,我无力得瘫软在地。红花老妪看着我笑得意味深长,而后狠狠的抽了我两记耳光。嘴里一阵腥甜,粘稠度液体溢出嘴角。耳朵轰轰乱响,我该不会象爱迪生一样被打聋耳朵吧。 青衣僧阻止老妪进一步行凶,虽然清楚这个家伙也没安什么好心,或许他还有更残忍的折磨我的方法,不过我还是很庆幸他能制止老妪的耳光再落到我脸上。 都不是什么信男善女,青衣僧淫亵的目光肆意的攫取我的身体,比响亮的耳光更令人难受。他身后的灰衣僧侣也露出了兴奋莫名的神情。信念一闪而过,刺骨的寒意充斥全身。 这里时常有女孩被折磨死。每个女孩都伤痕累累。 除了SM外,应该就是轮暴。 我想我的胆子一点也不小。当年为了专业课的考试,我曾和舍友一起三更半夜的解剖尸体;读研以后,更是常常独自一人留在实验室很晚,有时甚至一呆就是一个通宵。 可是现在我真的很怕,巨大的恐惧攥着我的心。害不害怕其实跟是否勇敢没有直接的关系,有关系的是你的心能否承受得起。七个人,他们总共有七个人,也许实际操作时还会更多。我曾经认定,此生不论发生什么不幸,我都会坚强的活下去,求死是可耻的。然而这一刻,我甚至在想我还不如直接死掉算了。 早知如此,我也不必这末费尽心思的逃跑。服侍国师那个老淫棍一个人总胜过被这么多垃圾…… 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如此的无力,我一直相信凭借自己的力量可以生活得很好,起码绝对不会被人凌辱。 原来一直搞不清楚状况的人是我。 红花老妪突然大声对他们嚷嚷什么。所有僧侣脸上都露出了沮丧气闷的神色,青衣僧对老太婆吼了几句,象是在叮嘱什么,后者连忙谄媚的连连点头。 “多记住我十三娘的好,你这个小骚货!你敢掐老娘——”老太婆在我背上狠狠的扭了一把,疼得我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好几转才勉强收回去。 “老娘我以德报怨,今晚让你伺候国师爷,可不许再这么犯拧。想来你也横不起来了,怎么样,嗓子也不能叫了吧,(她一说,我才发现我真的没法发声了。虽然明白就是喊破喉咙也没人理我,可是不能喊救命的感觉更让人彻底绝望,我勉强收回去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哼!你那点鬼蜮伎俩还想跟老娘斗,老娘我吃的盐巴比你撑的米饭还多,……” 又来了。女人不是应该对自己的年龄忌讳莫深吗?为什么中国的旧式女子特别热衷标榜自己岁数大,见识广,我朝天空翻白眼。 司嘉洛,我求你千万不要放弃,事情不到最后一步就会有转机,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不是吗?说不定你马上就能重新穿越到21世纪,说不定现在火星人正在登陆地球,顺手就把你给救了。 青衣僧直接将我扛在肩上走在前面,趁机对我上下其手。混蛋,本姑娘只要今晚还能保住命就一定不会放过你。剁你的咸猪手,断你的命根子,在此之前找几个男的YY了你,对,就找你的这几个手下。 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通过毒花丛,而是沿另一个方向走去,也许他们自己对毒花丛也颇为忌惮。我突然想起当初我被追赶时,那个灰衣僧也是在我进入毒花丛后就不见踪影。苦笑不可抑制的弥散,我那般自投罗网,对他来说大概也是意料之外的惊喜吧。青色的石块铺成的路上设有很多门卡,难怪逃跑的少女都宁愿去穿毒花丛,从这条路逃,等于找死。青衣僧侣的地位似乎颇高,一路上有不少僧侣向他行礼,其中还有不少同样身着青衫的僧侣,没想到同一阶层的也要分三六九等。 那颗碧绿的药丸药性很猛,我的喉咙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四肢绵软无力,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起来,偏偏意识又清醒的要命,清醒地看着他们把我推进地狱的第十九层,却没有一点反抗的力气。我真的希望自己能够昏过去,这样的话,无论发生多么不堪的事,第二天醒来(如果我还有命醒来)我都还可以骗自己说那只是一场噩梦。 可是,意识一直清醒,清醒地看着自己被丢进一间暗沉的屋子,清醒地看着自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一样被剥光了全身的衣服,清醒地看着老太婆用丝瓜络擦洗着我的身体,清醒地看着自己出浴后除了裹着一层形式大于内容的薄纱外就未着寸缕,清醒地看着自己被扔到一张大床上,身体被可耻的摆成了“大”字形。 这间屋子很大也很阴暗,这种暗不仅仅是光学上的暗,更多的是一种阴森的氛围,连两颗鸽卵大小的夜明珠都无法照亮整间屋子。老太婆已经撤下浴具,点好一种奇怪的香料(我只能祈祷那只是普通的迷香,而不是春药),自己也悄悄从后门退下了。门闩一落,这就是一件巨大的囚室,屋内摆满了各种样式古怪的刑具,夜明珠照在上面,折射出阴冷的寒光;挂在墙上正对着我的黑色的皮鞭如同留着涎水的蟒蛇,吞噬着周围的光芒。同样阴冷恐怖如蛇,阴沉的国师浮现在我眼前,一双三角眼泛着阴狠的毒光。我浑身鸡皮疙瘩直起,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下意识的,我想把身体缩成一团,任何裸露在空气里的肌肤都让我觉得耻辱,可是浑身还是积攒不起任何力气,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肆意的维持着那个淫邪的姿势。 我没有可笑的处女情节,贞操和生命之间,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但前提是前者可以得到保全,可是现在两样似乎都不能由我自己控制。 恐惧在清醒中一点点地增加,最后的审判已经一锤定音,我完全没有逃脱酷刑的机会了。我的牙齿咬得咯咯响,脸上的肌肉神经质的抽动,眼睛睁得大大的,我告诉自己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想,闭上眼睛,明天很快就会到来的。可是,恐惧如不受控制的游虫,在我的身体里钻来钻去。 眼泪簌簌的落下,由于我处于平躺的姿态,泪水几乎全流到耳廓里去了。 轩,救我。 泪水渐渐干了,随之消散的是我的希望。我只是觉得可笑,为什么时到今日,我第一个想起的人依然会是他,明知道他不会来的,一切早已不是从前。 我看着手腕,挣扎中佛珠移到了较上的位置,月牙白的伤痕仿佛有沽沽的鲜血渗出,眩目的黏稠丝毫不逊色一年多前的某天。 我在商场看见瑞士军刀,下意识的买下,记得第二天就是某个人的生日,他曾经提过他喜欢瑞士军刀。结完帐却忽然间想起,已经没有立场对他说“生日快乐”,他的身边有另外一个人陪他吹灭蜡烛。于是我微笑,比微笑着对我说“欢迎下次再光临”的柜台小姐笑容更加灿烂无敌。 冰凉的刀刃贴在皮肤上引起轻微的颤栗,这种感觉真是美好。这个世界空空荡荡,从此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在孤独中默默煎熬。我不知道,忍受下去是否有意义。生命,是享受的权利,还是沉痛的负担。如果活着就意味着无休止的折磨,我为什么还要苦苦的承受这刺骨的寒冷与孤单,全世界都与我无关的孤单。 忽然之间,很想尝试一下瑞士军刀是否如传说中一样锋利锐不可当。右手只是轻轻的抖了一下,洁白如象牙的左手腕上就开出了大朵鲜艳的花朵,如曼陀罗,妖娆美丽的绽放,带着血腥的气息。我看着这绝美的花朵,安静的微笑。真好真美。 我只是想试一试刀子是不是一如传说中的锋利,我并不想做些什么。 呼啸的警报声,一路穿过的红灯;嘈杂的声音,一直带我的主任老师焦急的面孔,手术室里苍白的灯光,蓝口罩上紧张的眼睛。大五的最后一学期,我用这样的方式告别了相处了快一年的科室老师和护士。由于失血过多,血管已经完全塌陷,针是扎在颈侧中心静脉输的血。好险啊,我的瞳孔有一瞬间已经涣散,然而阎王爷似乎也嫌弃我,三大袋血和两袋血浆加上抢救我的老师当场捐出的血把我从奈何桥上拽回头。 不光彩的事情,实习医生自杀。 没有人相信我的说辞,我只是想看一看刀子是否很锋利。 因为我一直觉得瑞士军刀的价格不应该低于五百块。 校方和院方都选择三缄其口。 我唯一的遗憾就是试刀时没找脚上的蹑浅动脉下手,搞得我不得不买串佛珠时时刻刻带在手上来避免别人好奇的目光。 现在,白色的月亮似乎晕染了朝霞的艳丽,我模糊的视野中,世界是一片殷红。 恐惧也已不再,当你真正绝望的时候,灵魂就会抽离你的身体,在空气的上方四处飘荡,冷眼旁观身体的挣扎、哭泣和呐喊。 意识清醒而涣散,就好像处于临醉边缘的酒客,一半是丑恶的现实,一半是美好的梦境。朦胧中,我仿佛看到轩站在梧桐树下对我微笑,阳光从树叶的间隙筛漏下来、轻轻跳跃在他脸上。流动的金芒缓缓的清洗着我惫懒的灵魂。 是不是现在放手,就可以进入你为我构建的天堂,没有痛苦,也不再会悲伤。温暖的霓虹和飞霞,你的笑容作伴,永远不会寂寞,永远不会孤单。放手吧,放手吧,这个世界是如此冰冷孤单。 我看着手腕上的伤痕静静的微笑,好累,一个人挣扎的孤单让我疲惫不堪。 猛地一激灵。 我在干什么?等死吗。 既然当初我还能清醒理智的自己拨通120急救中心的电话,那么现在我更加没有理由选择放弃。 狠狠地咬住舌头,血腥的气味充满整个口腔。 绝对不可坐以待毙,我一点一点地挪动手指,好不容易握成拳,拇指的指甲对准掌心,咬牙发力,却只有轻微的疼痛。苦笑,真是天要亡我,由于医生不允许留指甲,从大四见习后,我的指甲就再也没有留长过,秃秃的的指甲根本派不上任何用场。 将失望摈弃在旁,我重新一点点的把全身的力气都积攒到左臂上,以肘关节为轴心,我一点点转动左前臂,左前臂与床渐成角度,五度,十度,十五度,二十度……后背已经湿透,豆大的汗滴遍布额头,不小心流到眼睛里,刺激的瞳孔一阵紧缩。手臂终于曲到与床垂直的角度,欣喜若狂。我在心里告诫自己,千万小心,已到最后关头,绝对不可前功尽弃。慢慢的调整好手的位置,猛咬下唇,借着痛意的刺激,前臂直直地向嘴的方向落下,在靠近嘴的位置停住。 左手离嘴巴还有一点距离,胳膊是无力再动了,刚刚那番举动已经耗尽了全身力气,短时间内恐怕无法再重新积聚起力量。头还是不能动,眼看左手就在嘴边,我却无能为力,功亏一篑的挫折感让我心头沮丧。对自己默念不要放弃,我伸出舌头,试着去卷手指,舌头慢慢上升,终于碰到中指了,我一高兴,没坚持住,舌头软软的落回嘴里。 方案可行,再接再厉,我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相同的尝试,最后终无叼住了手指。顾不上舌头已经累得酸麻,我把手指假想是国师的爪子,死命地咬下去。 痛彻心肺的疼痛,左手上留下了一个鲜红的血印,借着疼痛带来的清醒,我从床上翻身重重栽到了地上。一阵头昏目眩,刺骨的痛意从尾椎传来,完了,不会落个半身不遂的下场吧,似乎有点得不偿失。屋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我吓得身上能动的肌肉全颤抖起来,千万不要这个时候进来。 时间越来越少了,我得赶紧,就算是逃不出这个屋子也要暂且躲藏一下,希望万一被逮到时,国师爷看到我这副气喘吁吁,鲜血淋漓的样子能够兴致全无,暂且放我一马,明天我找机会接着逃。 腿脚绵软无力,我咬咬牙,双手勉力捧起左腿狠狠的向床脚砸去。左脚的小指如愿以偿的撞到了床脚上,痛得我左腿直抽搐。要的就是这效果,我总算在一番自残后激发起身体的潜能,勉强有力气蠕动自己的身体。地面肮脏的不象是一个国师级别的人住的卧室,难闻的气味混着那种奇怪的香料的味道直让人作呕,不一会儿,我的头又开始昏昏沉沉。 醒醒,我狠狠揪了下自己的头发,赶走了一丝倦意。真要命,我想晕过去时,脑子一直很清醒;现在我决定凭借自己的力量逃跑时,却又头晕眼花的直打盹。卧室极大,大的让我永远都爬不到尽头。又没有力气了,可是我不敢停歇,只要一停下来,我就会加速坠入无间道。不知道是第几次咬自己了,手背已经血肉模糊,手臂上也是一个个清晰的牙印,我只希望我身体的疼痛达到极限之前,我能够暂且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 只是身体已经快痛得麻木了,我想为了自保,神经系统会自动减少接收刺激。必须在此之前摆脱目前的状况,从后门逃走不现实,且不说我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就算我行走自如也没办法从那么多哨位的眼皮底下蒙混过关。前门一开,我就正对着国师爷,到时候,他不会一厢情愿的认为我迫不及待的想投怀送抱就不错了,想逃?天虽黑了但这里不是做梦的地方。现在真算得上是前有狼后有虎,我走在卢定河的独木桥上。 屋子虽大,但颇为空旷,我甚至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藏身之处。躲在床底,周围没遮没拦,夜明珠的光芒又刚好把那里照得透亮,一眼就会被看见。没有衣橱,连箱子都没一个。屋子里各种各样的刑具也不足以藏身。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情势危急,死马当成活马医。我干脆躲在前门背后,希望到时候老色狼一推门刚好把我的身严严实实的盖住,而后能老眼昏花忘记检查门背后。膝盖已经磨破了,每移动一步,都血流不止,疼痛倒让我不至于像先秦一般麻软无力。看来事物的确具有两面性,这样的折磨居然也有意想不到的帮助,我反倒没有停顿的顺利到达了前门背后。血好像失得太多了,眼前一阵旋昏,顾不上清理伤口,我随手从身上撕下一块薄纱裹住膝盖上流血不止的伤口,暂且我还不想死。 夜明珠的照明范围不包括这里,我成功的被掩埋在黑暗中。背靠着墙壁,我无声的喘着粗气,不知是因为失血过多还是由于恐惧,心跳得特别快,耳边嗡嗡直响。不能这样,我轻轻调理自己的呼吸,长期修行的人耳目皆过于常人,那个老阴贼虽然没能恪守清规,但能混上国师的位子就不是一个草包。小心翼翼的蜷缩住身子,我盘好双腿,准备以瑜伽的散坐式进行腹式呼吸。 “•;#E—¥……—%*—”静坐下来,耳边就格外寂静,外面的谈话声也清晰地传到了我的耳中。 “¥•;¥#……¥……—%¥*—”这个声音有点耳熟,但因为西秦语在我听来除了男女声调的差异,谁说都差不多,所以我听不出到底是谁的声音。 “%#%¥*¥……” “$#^%$&*(^•;%%¥#”爽朗的笑声。 胡狼!卓嘎。 我想大叫救命,可是嗓子里只能发出一些咿咿呀呀的低吟声,隔着门应该什么也听不到。我必须站起来出去求助,否则前面的努力就付诸东流了。 可是站起来谈何容易,刚才的“壮举”已经抽空了全身的力气,现在我疲惫的只想合上眼休息,腿依然软得要命,加上刚才的蠕动,双腿早已血肉模糊,并且动上半分都会让我痛得昏厥。手上的伤口似乎不能自动愈合,粘稠的液体不断向外渗透,最破的布娃娃都比我此刻的状况好一些。 现在的我伤痕累累,除了口鼻里呼出的气外,跟尸体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若有区别,也就是我看上去比一般的尸体狼狈些。开不了门就弄出声响来,一定要把胡狼吸引到我面前。我狠狠的锤着门,怦怦的砸门声在黑暗中格外响亮,谈话骤然停下。 快过来啊快过来。我继续砸门。 “•;#¥•;¥%#•;……¥”是胡狼的声音,声音里还意蕴着揶揄的笑意。 脚步声响起,但是朝着远离我的方向。 完了,他一定是误会我是国师等的不耐烦的姬妾,敲门是在催国师,所以识时务的立刻离开。 生死在此一举,我闭上眼向门撞去。轰的一声,灰土簌簌的落到我身上,我破门而出。 两个人诧异的朝我的方向望来,我努力抬起头,对着卓嘎。 他立刻跑过来抱住我的上身。轻柔的微笑不自觉的泛上嘴角,我知道,我得救了。 绷紧的神经突然松弛,眼前一黑,我昏了过去。 天上没有云彩,淡淡的月光如同素馨花的香气轻轻氤氲着整个秋夜。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阴差阳错 穿越以后,我已经是第三次昏过去了。事不过三,以后大概不会这么频繁了。 醒来的时候,跪在我榻旁居然不是卓玛,而是一个容颜憔悴,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姑娘,一见我醒来就拼命的对我磕头。 唉,命中注定我是坏人,每次我闯祸,伤心难过的都是别人。身上的伤口应该已经处理好了,商文柏站在那里若有所思的微笑。 “卓玛呢?”没想到我的嗓子也好了,虽然声音还有些嘶哑。 这时候,那个跪在我塌旁的的女孩突然唧唧咕咕的说了一大通话,脸色激动,声调又急又快。 “•;%¥#……%¥—”商文柏对她说了几句话,她又拼命地向我磕头。虽然我在卓嘎的地盘上身份半客半主,很多人见了我都对我行礼,但我还是不习惯别人跪在我面前,也许是我对平等过于敏感了。 “商文柏,你让她别磕头了。到底怎么了,卓玛在哪?她不会也被抓了吧,糟了,我得马上去救她。”我挣扎着想要起来,结果扯动了伤口,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你别乱动,伤口还没愈合了,卓玛暂时没事。”他按住我的肩头,笑道,“不想她今后有事的话,你就好好的养伤。” “……%¥—……#%•;¥#~”他对跪在地上的女孩说了几句,结果她又开始猛磕头,磕得我头皮都开始发麻了。 “商文柏,你到底跟她说了什么?”我哭,这就是言语不通的劣势,啥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看来虽然今后我在西秦呆的日子不会长于十个月,我还是有必要哪怕是粗浅的掌握这门语言;以前一直认定它毫无用处,所以穿越过来这么久,我除了几个简单的词汇外,一句西秦语也不懂。 “¥#•;¥%¥•;#!•;” 女孩总算抬起了头,感激的看着我,然后恭敬的退到一旁。 那天我在昏迷之中被胡狼救了回来,正好遇见四处找我不着急得团团转的卓玛,她在神庙没找到我,以为我先回来了,结果回帐一看我根本不在,大家也都说没见过我,她这才慌了神,到处寻找。小姑娘见到我既欣喜又惊恐,因为我伤痕累累的被胡狼抱在胸前。刚把我交到商文柏手里,胡狼就面色铁青的下令处斩卓玛,商文柏没有直接开口求情而是吩咐卓玛帮我清洗伤口、上药,而后又让她帮我换好衣服,最后淡淡地夸了她一句“也只有你才深谙司姑娘的习性,又懂一点照料病人的知识,而且她前两次晕倒也都是你照顾好的,这次恐怕还得劳烦你”。 胡狼没有言语,我的伤势刚处理完毕,他就下令将卓玛关了起来。 迁怒。 这是我听完这件事后浮现在脑海中的第一个词,我的受伤惹恼了胡狼,气愤的他无从发泄只好把怒气撒到卓玛身上。卓玛不过是只可怜的替罪羔羊。 不用说,给卓玛妹妹指点迷津的人自是商文柏。 我轻轻地笑了,这个商文柏,居然留下这个大人情给我做,以他在胡狼心中的地位,求他放了卓玛也是轻而易举的事,他却绕了个弯的让我来当白脸,其中的善意不言而喻。 “我想见一见王爷可以吗?” 卓嘎似乎有点憔悴,虽然言行举止依然从容,可眉宇间难掩疲惫的神色。 “你好些了吗?”他在落日的余晖中走进帐内,夕阳的光芒在他身上投射出一个金色的剪影,口里呼出的白气形成腾腾的氤氲。 “对不起。”我轻轻的开口,此事因我而起,如果当初不是我执意要进庙烧香也就不会有后面的这些事。 “对不起?”他失笑,“你不是在讽刺小王吧?” “岂敢。”我也淡淡地笑了,“我说对不起是因为身为客人应该听从主人的安排,而不是肆意妄为给主人添麻烦。——如果我没猜错,求签之前,你是吩咐卓玛让我不要乱跑吧。”当初我丢下她就是错误的开始,以胡狼的机敏,这样的安排又岂会没有他的用意。 “终于说到正题了,你想为卓玛求情。哎呀,真有点伤心啊,我还以为司姑娘只是单纯的想见一见本王呢。没想到居然还是为了别人的事。” “这哪是别人的事呢,分明是我自己的事情。” “哦——愿闻其详。”他伸手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是我自己选择进庙烧香,卓玛只是陪我一同前往;是我自己中途跑开,卓玛不是不想阻止我,只是我溜得太快了。我被抓,更是跟她一点干系也没有,何况她还到处寻找我。她已经尽责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所以不应当受到责罚。” “可是她没有完成我的命令,在庙里没有跟你寸步不离。” “是‘没能’而不是‘没有’,孟子说过,不能者与不为者有异,竭尽全力但不能达到目标,于人于己皆可以交代,不是说任何事非得成功地做好不可。我的性子,要是想开溜,谁也别想拦住我。卓玛又怎么可能看得住我了。” 他笑意更浓, “早知如此,我应该一直把你带在身边的。” 我斜睨他,浅浅淡淡的微笑。 “这次看在你没出什么大事的份上,就暂且算了,卓玛下午就能回你的帐中。”他站起身来,双手负在身后。 “我替卓玛谢谢王爷了。” “你不是说这件事是你的事,跟她无关吗?”他突然一笑,狡黠的眨了眨眼。 被抓住语病的我哑口无言。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真的遭受不幸,你还会为她求情吗?” 我侧头想了想,“会的,我会的。我的责任,我不想迁怒于别人。”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喃喃地说了句什么。我迎上他的目光,淡淡的微笑。不希望自己连累到他人,不希望自己成为别人的包袱,我的人生,有我负责。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当时他说的话是“即便你求情,我也不会放过她。” 我回到帐中,立刻把包裹在膝盖上的布取下,不出所料,鲜红一片。 商文柏皱着眉毛看伤口,自言自语道:“奇怪,伤口明明不深,为什么鲜血总是止不住。” “这要问你啊,伟大的商神医。”我笑容何其无辜,“你才是大夫。” “用不着你这丫头提醒。”他站起身,走到矮桌旁翻看医书,不时眉头紧锁。 我能够告诉他是为什么,因为我的时间是停滞不前的。血液凝固需要时间,我定格的新陈代谢让我的血始终保留在液体状态。 可是我不会说,我无法解释我的异时空来客身份,何况我自己也无力解决这种状况。 真是天要亡我。 我选择活下去的时候居然跟我玩这一手。 “大哥,我会不会流血过多而死?我还不想死的,你是神医,一定要治好我。你可是神医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商文柏的从容淡定宽慰了我,我并没有很害怕的感觉。说不定我血淌着淌着,嗖的一声,我就稀里糊涂的回去了。 “激将法是不是?”商文柏忽然微笑,旋即豪气万丈,“好!这个战帖我接下了。” 我也微笑,既然他说这样的话,就代表他已经想出了办法。此刻人心尚古,还有人恪守君子一诺。 他给我喝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药汁,尔后又为我施扎银针。隔着衣服认穴,让我有点心惊胆战。其实我想对他说,为了保命,我不介意脱去衣服。哪有人裹得严严实实动手术的道理。但他的出针很准,我也就省下了如何主动开口的斟酌。这样折腾了一天,我的血竟然奇迹般的止住了。 我看着自己短短的指甲,心中感慨,为什么洛贝尔生的这么迟,否则我们泱泱中华不是早就可以在洛贝尔奖上实现零的突破了吗。 “真是个水晶剔透的妙人儿。”精疲力尽的商文柏感慨,“以后得好好看着你,不能让你受一丁点的伤害。” 哪有那么金贵,在现代社会我受过的大大小小的伤害还算少吗?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胳膊上的伤疤。 “这是怎么弄的。”商文柏吃惊的看着佛珠下隐藏的伤痕,“看上去已经有段时间了,大概有三四年的光景。” 没有那么长,不过是做了激光除疤手术而已。广告永远言过其实,耗尽了我的银行卡上的数字,还留下了这么一道疤。面对我的质疑,院方居然还敢振振有词,你的伤口太深了。 郁闷的我,只怪自己下刀时也不选个好点的地方,体表可以触及的动脉这么多,为什么偏偏找手腕。平白浪费一笔银子。 “我不知道。”我把伤疤收回烟光紫的佛珠下,漫不经心的微笑,“也许是以前不小心在哪勾到的。小孩子,终归是会皮一点。” “这么深,绝对是有人刻意而为之。谁这么狠,下这样重的手。”他微微皱眉,目光里包含着愤怒和怜惜。 还能有谁,真正能伤害我的只有我自己。 “谁知道呢?”我无所谓的笑笑,“我的过去,对我而言,是一片空白。” “听着,嘉洛。” “嗯。” “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忘记了就忘记了,有时候不清楚反而会更好一点。”他认真的告诫我。不容易,尽忠职守的医生终于放弃了帮我早日恢复记忆的企图。 “啊?”我有些茫然,进而又有些啼笑皆非。 误会了不是,以为伤痕是我小时生活的烙印。 小时候遭受的折磨的确不少,但不是这些。惩罚一个人的手段有N多种,伤到表面的方法便上不得台面。那些隐晦的高招,比如说锁在死过人的老屋子里俄个三五天之类,虽说输在老套;可对付六岁的孩子却是最为行之有效。 会害怕吗?当然会。 哭到嗓子嘶哑,哀求的话已经说不出口;眼泪干涸,蜷缩在角落里沉沉睡去。 久而久之,害怕如影随行,居然就渐渐忘记了害怕。静静的沉浸在黑暗中,偶尔我也会微笑,你们好,黑暗孤独,我的老朋友,咱们又见面了。 十四年后的某一天,已经远离孤独三年的我依偎在轩的身旁看曾经风靡一时的日剧《排球女将》,彼时我跟他正是校园里最瞩目的一双璧人。电脑屏幕上,罹患绝症的天才少女尤佳称呼死神为她最好的朋友。 天才总是比旁人来的古怪些,轩如是评价。他是个难得含着金汤匙出生,说话却并不刻薄的贵公子。 我微笑着没有驳斥他的话。不是身临其境,有着切肤之痛;又如何理解这种当害怕累积到无以复加,就只好学着接受甚至相依为伴的感受。 轩不懂,因为他无须懂。 差别,在每一个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流露出来。 “我给你配些药,每天记得要搽。女孩子,留下疤痕,是最要不得的。”商文柏心疼的看着我手腕上的佛珠,仿佛那下面的伤痕也灼伤了他。 “不必。”我平静的拒绝,右手轻轻地弹击珠圆玉润的烟光紫,淡淡道:“不必了,既然是伤痕,终究会有它褪去的那一天。” “那得很长时间。” “没关系,我可以慢慢等。”我漫不经心的拨弄着佛珠,笑的风清云淡,哪怕是一辈子,我也不介意。 “你实在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叹气,道,“你的嗓子现在还有没有不适?” “厉害啊。”我惊叹,因为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能说话了,所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曾经失声这件事。 “你怎么知道我嗓子有一段时间不能说话。” “凭这个看出来的。”商文柏摇了摇手里的药瓶,是我从红花老妪身上搜来的那个,那个死老太婆,身上不放解药也就算了,居然还弄一瓶迷药,本小姐差点就栽倒在它手上。此仇不报非君子! “碧荷清酥,服用者三天内周身不得动弹,口不能语。没想到他们居然给你服了这么厉害的迷药。对付一个小姑娘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他啧啧的感叹,一脸“可惜了,这么好的药”。 “那……是我自己吃的。”真丢人,以后没可能在他面前翻身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个老虔婆身上居然不放迷昏花的解药,反倒是迷药。” “迷魂花?是不是一种白色的小兰花?” “对。——你是不是去过那里,怎么这也知道。” “我要是去了,你也不会衣衫不整的被人抱回来。”他乜了我一眼。 衣衫不整,惨了,岂不是被胡狼看光光了。 “你嘴里的迷魂花有个雅称叫醉忧仙兰,与碧荷清酥、忘忧草、夜合花并称‘宇内四大迷药’,但其中醉忧仙兰和碧荷清酥相克。” 是药三分毒,我竟然把这么重要的医学常识给忘了,活该老天爷罚我。 “别自责了,知道这些的人并不多。不过,碧荷清酥药性极其霸烈,服用者只要毒性一发作,三天之内浑身丝毫动弹不得,你怎么顺利跑到屋外的。身上的伤又是怎么回事,不像是鞭伤,反倒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 我那是自残,非得让人家说出来吗。 我简单叙述了一下逃生过程,自然省略了林墨轩的那一段,这件事没必要让任何人知道。 “等等,你说你闻到了一种奇怪的香味,那种香是不是颜色赤红。” “对。非常奇怪,我从未见过哪种香料是红色的。” 商文柏的脸上忽然露出古怪的笑意,上下打量我:“嘉洛,我敢确信你是世界上运气最好的姑娘。” 世界上运气最好的姑娘。 这么形容一个21世纪被男友甩,去西藏旅行掉入时间轨道,穿越到千年前差点被一头老色狼吃干抹净的女生是不是很不厚道。 我不爽,怒视商文柏。 他对我眼底的愤怒视而不见,脸上仍然挂着浅浅的笑容;“嘉洛,你闻到的香料有一个别称叫极乐仙子。” 极乐仙子。 我的脸嗖的红了,立刻反应过来那是一种春药。 “我……我没做什么吧?”我小小声地问,药迷心窍之下,我是吃了他,还是吃了胡狼? “所以说你运气好,极乐仙子本是无解的春药,但偏偏药性和碧荷清酥相克,所以虽然没完全解开你的碧荷清酥之毒,两相抵消之下,你反倒好了大半。那个老太婆想彻底将你迷晕,多此一举,竟然意外救了你。” 脸色惨白,后背涔涔的冒出冷汗;这个局居然如此险恶,我只要棋差一着就万劫不复。 冥冥之中,到底是谁在保佑我。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若只如初见 天气真好,在N市和我的家乡,冬天里很少有这么灿烂的阳光,兴许是我处的地理位置没有发生变化,我还在那个经纬度。温暖的午后阳光,天蓝得不像话,连我这个素来信奉“出门百般好,不如赖在家”的懒女人都觉得不出去走动走动实在有暴殄天物的嫌疑。 不敢走远,我只是在帐篷的周围溜达溜达,卓玛亦步亦趋的紧随在我身后,自从那件事后,她除了睡觉的时候以外,我睡觉时被人看着就会失眠,时时刻刻都要确保我在她的视线范围以内。胡狼派来保护我的两个侍卫也一左一右的夹在两旁。那件事他对外解释说我碰到了流匪,虽然彼此心知肚明,流匪在神庙里,两个保镖用处不大,但有便宜不占是白痴,本着特权不用过期作废原则,我欣然接受了他分配给我的左右护法,反正有胡狼给他们发薪水。其实我比较怀疑,胡狼是怕我到时候好奇心一起,卓玛小姑娘拉不住我,才找了这么两个身材壮实的像练健美出身的侍卫好盯紧我。 草已经枯萎了,冬天的草原显得特别安静。草原上星星闪闪的点缀着波光粼粼的海子,远处有连绵的山脉,海子是碧湛湛的数弯,山是青郁郁的连环。山外青山,最远的翠绿淡淡的似一袅青烟,忽焉似有,再顾若无。我微眯着眼睛,神态慵懒的像一只晒太阳的猫咪。我天性畏寒,一到冬天就蔫蔫的打不起精神,曾经有个人对我说,只有在冬天的时候,他的张牙舞爪的小野猫才会变成笨笨的小老鼠,让他很想欺负。说这话的时候,他轻柔的笑容和语气里的宠溺是我感受过的最温暖的阳光。 “•;%¥•;—#¥—”分特!谁这么煞风景。我面色不豫的回头,我的手下已经全部跪倒在地,卓玛还在偷偷拉我的裙角。 虾米,什么来头,这么嚣张。 来者一行三人,中间的明显是主子,因为两旁的人都指着我叽里咕噜的一通话,不用动脑筋猜,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无外乎“大胆贱民!见到谁谁谁还不跪下”,古装剧看了这么多年,没吃过猪肉,也听过猪叫。 猪叫,突然觉得这个比喻不错,我自顾自的笑了起来。从上大学以后,我就变得比较嚣张,因为有某人撑腰,典型的恃宠成骄,无怪乎后来跌得那么惨。 通常这个时候,正牌是要出语训斥手下无礼,然后向女主道歉,请求女主原谅他对手下管教不周,冒犯女主之罪。 中间的那位果然转身对着自己的手下噼里啪啦的一通骂,等他回过头向我说话时,我已经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这家伙太有意思了,居然这么听话,我怎么想,他就怎么做。 可怜的七尺男儿在我肆无忌惮的大笑中脸色渐渐变成了煮熟的虾子,他嘟囔着说了句什么,脸红得格外灿烂。 “司姑娘在笑什么呢?”胡狼登场,我也该回避了。这只可怜的大虾应该是个王公贵胄级别的人物,否则卓玛也不会猛拉我磕头,要知道我见到胡狼也仅仅是点头示礼,谁让我生平最讨厌给别人下跪。 “没什么?”我狡黠的眨眨眼,甜甜一笑。胡狼有0。1秒的失神,天啦,我又想大笑,可怜的胡狼,我还没向你放电呢。 “没什么,还笑得这么开心。”他走近我们,亲昵的对大虾说了句什么,两人互相行礼。 “天气好所以心情好。”我信口胡诌。 “这位是桑格王子,敝国的的储君。”胡狼指了指大虾向我介绍。 惨了惨了,居然得罪了未来的皇帝老儿,那西秦的国主叫啥名的来着,你可千万坚持着点,别还没等到我穿越回去就挂了。 “王子殿下,小女子无知,适才若有冒犯之处还请王子大人不记小人过。”我鞠了个九十度的大躬,想让我磕头,门儿都没有,王子殿下也免谈。 胡狼非常自觉地充当了翻译。 桑格王子看了我一眼,神色讶然,然后说了句什么。胡狼笑着应了一句,前者露出不相信的表情,尔后你来我往,唧唧咕咕说了半天。 我等得有点不耐烦了,到底怎么了,我又没怎么得罪你,让我的手下一直跪着你很爽阿。 “王子问你为什么笑,我说你说因为天气好,他不相信,说这个理由太牵强,我告诉他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也许是感受到了我眼底的不耐烦,一直把我撇在一旁的胡狼终于偶发善心向我陈诉了他们的谈话。 “你可以告诉他我笑是因为他很可爱。刚刚没跟你说是因为在一个男人面前夸另一个男人不太好,——呃,你也很可爱,相形之下更帅一些。”大丈夫也要人夸,听完我的后半句话,他阴霾的脸色立刻晴空万里。 他又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话,不过我坚信他是不会把我对大虾的赞美翻译过去的。 男人的虚荣心阿,有时候绝不亚于女人。 而后我借口有点累了,先行离开。 …… “你就是那个司嘉洛,会跳很美丽的舞蹈的中土女子。” …… “你不要光笑啊,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 好些年之后,我从桑格口中知道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究竟说了什么,那个时候,他已经身陷囹圄。 冬天的夜晚漫长而无聊,以前可以上网打发时间,现在除了捧着几本已经翻烂了的书对着火盆发呆,是又有一句没一句地跟着卓玛学说西秦话。我的语言天赋素来平平,轩早早以令外语系的学生汗颜的高分通过六级考试时,我还抱着四级词汇表苦苦挣扎,最终也只是堪堪而过。我口语尤其烂,加上对于西秦语的学习没能从心底里重视起来,学了三句倒忘两句。商文柏对我的学习从未表过任何态,对于我学习中请教他的问题倒回答得颇为详尽。 晚间无聊时,他也教我下围棋,西秦国围棋不普及,高手更少,他老一个人自己对弈也没什么意思。可惜我心不在焉,学了半天只记得执黑棋者先行。商文柏大叹朽木不可雕也,我懒得跟他抬杠。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几天一直漫天阴霾,我的心情很不安,隐隐的总觉得有事要发生。 我这人对于不幸的第六感一向很准。当年轩告诉我跟我在一起真的会很累前几天,我就莫名其妙的心慌,果不其然,最后我被甩了,从枝头重重的摔到了地上。 卓嘎看到商文柏时,眼里的讶然一闪而过。那时,商大夫正在我的帐中教卓玛下围棋,他认定我不是下棋的料,转而栽培凡事认真的卓玛。 我先看到了胡狼,笑着向他点头,对于叩首行礼这件事我向来是能混过去就混过去,胡狼也不甚在意。卓玛慌乱的想行礼,被他制止了,他饶有趣味的看着师傅徒弟二人对弈,还时不时给卓玛支上两招,最后被我忍不住说了句“观棋不语真君子”才乖乖闭上嘴巴。 无事不登三宝殿,王爷光临我的帐蓬不会是为看棋这么简单,既是如此,何必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关的事情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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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言情】《千年泪》作者:金面佛

无事不登三宝殿,王爷光临我的帐蓬不会是为看棋这么简单,既是如此,何必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关的事情上呢。 茶过三盏,他开始切入正题。 “司姑娘,当今西秦国主陛下对中土文化很感兴趣,希望找一个中土女官教授小王子们中土的文化知识,姑娘才名远播,陛下十分欣赏,想礼聘你为宫廷教师。……” 我眼前突然浮现出大虾涨红的脸。哼!冷嘲闪过眼底,这么巧,才名?我不记得我有过什么才华横溢的作品。 “小女子才疏学浅,不便担任宫廷讲师之职,至于才华,我实在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才华。” “不必自谦了,你那首《佳人》已经在宫廷里传开了。”胡狼淡淡的微笑。 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遭现世报了,那几个我去送诗时在胡狼帐中看到的人好歹也属于西秦的高层吧,嘴巴怎么还这么大。 杜甫诗圣,我对不起你,我不该剽窃你的作品。 “那不是我写的。”我极力辩白,剽窃是可耻的,尤其是在将自己陷于不义之地的时候。 “那是谁写的?岑华、圣杰还是卓坤?(这三个人是这段历史中最负盛名的诗人。)他们的诗小王都曾读过,没有这首《佳人》。” 有才怪。 “无名氏。”明显没有任何说服力。 “司嘉洛可不是无名氏。”他微笑道,“怎么样,考虑一下,我们都希望你能接受这个职务。” 你们?你和谁?西秦国主还是那个储君桑格? “我可不可以不去?”必须表明我的立场,我一点也不想当你们叔侄礼尚往来联络感情的工具。一入宫门深似海,萧郎从此是路人。我脑子进水才会把自己送到一个对我有所企图的男人面前。别告诉我,亲爱的储君同志只是单纯的欣赏我子虚乌有的才华,想引我为知己。不好意思,小女子完全敬谢不敏。 宫廷生活风云谲诈,不是我所能应对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想完全置身事外也根本不现实。 “为什么?”胡狼放下了茶碗,我示意卓玛重新换一碗茶。 “因为我这个未婚夫不希望她进宫。”一直沉默不语的商文柏突然开口。一语激起千层浪,我一口茶差点没全喷在他脸上,好在我应变能力尚可,狠狠地强行将茶水咽下,我不动声色的拨弄着碗盖。 “文柏兄,不知未婚夫之言从何说起,以前从来不曾听你们提过。”胡狼很快镇定下来,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商文柏,希望能从后者的神色中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因为我们并没有婚约。但依我们中土的礼仪,我看过司姑娘的身子,就必须对她的名节负责。” “咳咳……”我还是被茶水给呛着了,脸涨得通红。商……商文柏,你说什么?你这头色狼。 “王爷,这件事我本不应当说,因为事关嘉洛的名节,嘉洛,对不起,我不应该说出这件事,不过王爷不是外人,告诉他也无妨。当日在山洞中,嘉洛高烧不醒,我身边没有草药,情急之下惟有施以针灸术进行救治。施针时为了认准穴位,不得不……依照中土的礼节,我必须娶司姑娘为妻。” 切,我当是什么呢,医者父母心,妇科检查时还得坦诚相见呢,照这个理论,我大学时同班的两个男生天天娶老婆还来不及了。当然这些话我只能在心里说,表面上我得垂着头装出一幅羞答答的样子。 “噢?原来是这样,那么按照中土的礼节我也应当娶司姑娘为妃,毕竟当日我也……”胡狼忽而笑了,不过笑意没有蔓延到眼睛里。 “王爷不是中土人,不必依照中土的礼节行事。”我抬起头,淡淡的陈述。 “是吗?”他眼底有暗芒闪动,绷紧的眸子深不可测。 “当然。不知者无罪。” 胡狼深深看了我一眼,嘴唇蠕动着,终是什么话也没说。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觞 “说,到底看了多少?”胡狼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拎着商文柏的衣襟开始逼供。 “已经看得差不多了。”他挣开我的爪子,理了理被我抓皱的衣角。 “差不多到底是多少?”被人看光光终究很不爽。 “就是胳膊后背,当日情况紧急,只好出此下策,还望姑娘见谅。不过我一定会负责的。” “你少来,如果卓嘎不提让我进宫,你不也什么反应也没有吗?少装正人君子,骗骗卓玛这样的小姑娘还行,我就免了。”负什么责,不就是相当我穿了一件露背式晚礼服吗?我都不介意,他介意个什么劲。 “嘉洛,我是认真的,我想你就是我想照顾一生的女孩,即使没有这件事,我也愿意娶你为妻,以前不说是怕吓到你。”商文柏一改平日漫不经心的神色,郑重的缓缓开口。 “你已经吓到我了。”现在我很想知道你到底是吃坏肚子还是药物中毒了。 “嘉洛,考虑一下我如何?” “没兴趣。” “嘉洛,让我照顾你好不好?” “不好!”我突然神经质的大叫,尘封的往事如洪水般汹涌澎湃,我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帐篷。 什么叫照顾,许诺一生,执子之手。让独立的木棉变成缠人的菟丝花,然后一句“我觉得很累”转身离开,不理会我的痛苦挣扎。 我走在夕阳下的草原上,晚风混合着草木的清香。暗香袭人,悄无声息的,一如曾经的过往。我以为只要刻意不去想可以选择遗忘,那么时间就会匆忙一些,匆忙到让我可以忽略放下的过程。然而这只是自欺欺人,回想起的瞬间,从来都是从心底的最深处开始纠结。 我不否认轩曾经很爱我,诚如他所说,“以后我再也不可能象爱你一样去爱上其他任何人”。即使这样又如何,曾经深爱过的我们到头来还是各自转身离开。横隔在我们中间的出身的悬殊、他家人的阻拦,这一切的一切貌似无关紧要,却足以让无数的情比金坚脆弱不堪。鲁迅说,爱情之外还有生活,爱情只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许这才是最中肯的。 美好的时光就像这落日的余辉,看上去那么温暖,那么触手可及;把掌心向上摊开,它明明已经落入手中,握成拳,想抓住它,却什么都没了。 “天色已经不早,外面蚊虫太多,还是早点回去。”长长的影子将我盖在阴暗里,胡狼的声音从后面响起。 “这些虫子狡猾着哩,怎么都抓不住。”胡狼伸手挥赶小小的飞虫,旁边倒没有侍卫跟着。 我讪讪的缩回手,飞虫尚且抓不住,何况是转瞬即逝的美好。 “你不用太担心,进宫以后,像这样的伤痕——”他突兀的拉起我的手,这些天削瘦得厉害,手腕上的佛珠已经滑到了前臂的中间。他轻声道,“以后不会再有了。” 看来误会的不止一家,他怕是以为这属神庙之行的纪念。 我没有纠正他的错误认识,男人觉得有愧于你的时候才方便讨价还价。 “有了就是有了。”我平静的抽回手,淡淡回应。 “听说上好的玉石可以除疤。我倒有几块美玉,待我命人打琢成镯子,你戴上去,应该很快便会消失。” “不用。”我摇头,“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还是让它待着,提醒我的好。” “司姑娘,你这又是何必。——明天镯子就会送过去。” “随便你。”我把佛珠拢好,静静道,“如果王爷不介意,我会把它转送给卓玛。” “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我念旧,喜欢只属于自己的东西。”我瞥了瞥佛珠,夕阳下,烟光紫越发神秘迷离。 忽然把手伸到他眼前,我调皮的微笑,道:“你难道不认为它很漂亮吗?”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 “你不说话,我可当是默认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我欲告辞。 “好一句不知者无罪,我问你如果我跟文柏兄同为中土人,那么你会嫁谁?”胡狼突然开口。 我愣了一下,想了想,摇摇头:“我从来不对不会发生的事做出选择。” “我是说如果。” “没有什么如果。” 他默默地看着我,落日的余晖在他的发梢印上了奇异的金色,但并不让人觉得温暖,反而有一种薄薄的寂静与凄凉。 我忽而笑了,点点头,转身离开。 “即使你是,我也不会选择你,因为我不喜欢跟很多女人去争一个丈夫。” “我们西秦男子并非要娶很多妻子。” “哦。”我随口应道,脚步不停的往我的帐篷走去,关我什么事,你的老婆又不要我养。 那天以后,胡狼矢口不提我是商文柏的未婚妻这件事,后者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长长的叹了口气。我进宫已成板上钉钉的既定事实,唯一尚未确定就是具体日期,不过以胡狼雷厉风行的作风,估计也拖不了多少时间。他找来了两位宫廷画师帮我画像,说是让几位小王子早日熟悉我的相貌,以便更快地接纳我这位宫廷教师,不过我相信会真正仔细“欣赏”这幅画的人是城关的守卫。 负责我安全工作的侍卫突然多起来了,每次出去都声势浩大,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哪位王公贵族家的小姐;我没有像胡狼要解释,他也避而不谈,大家心知肚明,我已经被变相的软禁了,所以谁也没必要去捅破那层窗户纸,起码得维持表面的和气。胡狼经常抽空来向我讲授宫廷礼仪,由于语言问题,很多事他必须亲力亲为。商文柏的态度令人匪夷,他照常给人看病抓药,虎狼倒没有派人监视他,也许是顾及结义兄弟的情面吧,当然我更倾向于认为胡狼之所以没派人是因为没有必要,如果我不走,商大夫是否离开就没什么实在意义。闲暇时,他也经常到我帐中喝茶下棋,偶尔会向我讲诉他行医生涯所遇见的一些奇闻轶事,我也饶有趣味的听着,野史永远比正史有噱头。 天气好时,卓玛会教我骑马,以前只是一项打发光阴的消遣,现在已经成了仅次于礼仪课的科目;后来又增加了骑射,因为草原女儿“不爱红装爱武装”,胡狼倒是深谙民族同化的重要性。成为老师之前,他让我接受了一回像模像样的职业教育。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巴顿节,巴顿节以后,我也该正式为人师表了。 巴顿节是西秦最盛大的节日,为期十天。这段时间里,人们为了迎接春天的到来,整个部落的人会聚集在一起,大家载歌载舞,把酒言欢。巴顿节也是西秦的“情人节”,这个时候,相互心仪的青年男女会以对歌的形式互诉衷肠。西秦人还真是有意思,把所有节日都融合在一起过了。漫长的假期,微醺的空气,似乎一直在提醒我不应当这么平静的度过这个节日。 巴顿节是个统治者与民同乐的节日,国师、桑格还有我上次在胡狼帐中见到的几个皇族都来了。贵客们大多都乘坐华丽的马车而来,马车四周围着丝缎的布幔,十分精美奢华。国师的独子跟国师乘坐同一辆马车,当他从车上盛气凌人的傲视众人时,我的脸突然变得惨白,浑身不自主地开始颤抖。是他,那个青衣僧,那个害我差点被侮辱的淫贼。他的目光似乎也搜索到了我,朝我的方向阴沉的扫射。 众人皆叩首行礼,我呆若木鸡的站在那里,突兀而刺眼。卓玛小声提示我赶紧跪下,我的腿仿佛僵住了,动也不能动。愤怒的血液在我血管中沸腾,双手不自觉地握成拳,指间微微泛白。 “司姑娘,赶紧向国师行礼。”胡狼微笑着提示我,眼底却是不容违逆的命令。在西秦,国师与国主的地位几乎平起平坐,是人民的精神领袖。 我冷冷的扫了两位“贵客”一眼,倔强的抿紧嘴,转身离开。 晚上,卓嘎王爷亲自到我的帐中道歉,看来他已经明白青衣僧在我心中的形象有多么不堪了。我双手抱膝,淡漠的望着眼前跳动的火光,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静静的一言不发。 我们总以为我们懂得,其实除了切身体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了解别人的伤痛。 他不是我,永远不会明白我所受到的伤害,我下意识的蜷紧身子,希望这样可以保存住一点点的温暖。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逃之夭夭 漫长的官道,阒无人影。 夕阳西下,落到山腰的斜阳的余晖将马车的阴影拉的极长。 漫长的官道,华丽的马车。 早春的夜晚来的快,黑暗已经吞噬了官道上所有的事物。马车深入到了卓嘎的属地与另一个王爷的属地之间荒原的中心地带。 马车后面的幔帘簌簌的抖动,似乎有风吹过。低低的响声好像并不似风吹布帘的声音,倒像是木料的摩擦声。幔帘突然一闪而动,两道人影同时滚落出来。月升中天,清辉却被乌云遮住了,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那两个人影也嗖的消失不见,马车继续向前驰去。官道很快恢复安静,隐隐的只有不知名的小虫的低鸣声。 我挣扎许久,才在商文柏的帮助下勉强站起身来。 天啦,我知道依照惯性原理,应该按马车运动的方向前跳车,可是车厢内的人个个都非庸手,我害怕向前跳车会惊动他们,只好硬着头皮向后跳。可怜我的尾椎骨啊,这么三番五次的折腾迟早会害我半身不遂。幸亏商文柏往下跳时拉了我一把,我才免于后脑勺着地的悲惨命运。 周转了一圈,我还是借着桑格,不,确切说是国师的马车出了关。一开始我是计划制造我借马车出逃的假象,然后再和商文柏趁乱混在马队里溜出来。从卓嘎让我训练马术时起,我就制定好了这个计划,看到王公贵族们的马车一辆辆的来到卓嘎的帐下时,我更坚定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主意。但在制定详细出逃步骤时,我发现实际施行困难重重,首先就是骑马的问题,不得不承认,我真的没有这个天赋,虽然我已经很努力的练习了,好几次都被差点被摔下马去,但进步有限,纵马狂奔只是个美梦而已。其次,商文柏告诉我卓玛的士兵都是实行家族式的编制,士兵们彼此都很熟悉,想不动声色地混匿其中实属不易。 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虚虚实实,既然如此,狡兔三窟,望着国师的马车,我灵光一闪,仔细检查了马车的内部结构,又轻轻敲击车壁,侧耳认真倾听响声,欣喜的笑容不自主的浮上嘴角:如我所愿,这辆马车的后部有夹层,用以藏匿从中土拐卖来的少女的夹层。命运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从某种程度上说,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唯一结仇的国师父子倒成了我的救命恩人;岁月如歌,人生如梦,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不妨再来一招计中计。天助我也,西秦的马车就像是流水线作业,除了车幔的花纹式样有所差别之外,几乎没有太大的出入。换车幔确实不容易,但在上面再加一层车幔就不那么难了。将马车的位置调换一下,已经重新蒙上跟桑格的马车同样颜色布幔的国师的马车很自然的被转换了“身份”。 商文柏帮我找来了一切所需的物品;我不想让卓玛因为被我甩开而受到胡狼的责罚,又不希望她知道太多的事情,无知是福,对她来说,了解越多,生命就越脆弱。这时候我才发现,商文柏在西秦也相当有实力,他可以在胡狼的地盘上找来这些东西而不惊动胡狼。让他放弃这个颇有根基的大本营,被我牵累着逃亡,实在是有点过意不去,好像自我遇见他开始,我带给他的就只有厄运。 火堆很快升了起来,野外生存,火堆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护身符。商文柏猎来了一只野兔,经过一个冬天的饥饿,野兔也瘦骨嶙峋的没几两肉。在马车的夹层里藏匿了这么久,马车又颠簸的要命,我严重的晕车了;半夜时分就躲进了马车,到现在为止什么东西也没吃,闻着野兔的荤腥味,我连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商文柏抚慰的拍了拍我的后背,我瘫坐在火堆前,背靠着一棵枯树,虚弱的对他微笑:“商文柏,又连累你了。” “没事,我怎么可能坐视不理呢。”他忽而一笑,笑容极魅,“嘉洛,何况你还是我的未婚妻。” 朝天空翻白眼,天幕上的星星冲我眨眼,又来了,什么时候才能说服他放弃对我“负责”的念头。 卓玛被我敲晕了。 她的家人在胡狼手里,西秦是她的祖国,她跟我逃走就等于抛家弃国。我思索了许久,还是无法说服自己拉她下水,虽然我清楚有她配合,逃亡的成功系数会大大增加,但我不想害她,一个商文柏已经够了,不能谁跟我关系好点,我就害谁万劫不复吧。既然不能成为盟友,就没必要把她拉进来过深,当她是一个普通的看守好了。马厩里,我毫不犹豫地敲了下去,受伤总胜过丢命。只是希望,我无声的苦笑,胡狼不会恼羞成怒迁怒于她。 “嘉洛,你比我想象中的勇敢。”商文柏撕下一只兔腿递给我,我本想推托,但想到接下来靠两条腿逃亡需要大量的体力,就接了过来。 “求生的本能而已。”我淡淡的避重就轻,我知道我在马厩里眼睛不眨的毒杀两头马的冷酷劲骇住了他。 淡漠的,无所谓的浅笑,众生平等只是个理想条件下的闲聊话题,在救人和救狗面前,人类通常会选择前者,何况那个人是我自己。在医学院读书的时候,我解剖过很多动物,小白鼠,大白兔;它们临死前的眼神和那两匹马一样:悲哀、绝望、痛苦和挣扎。我第一次用断髓法杀小白鼠时,就是双手分别捏着小白鼠得耳朵和尾巴,轻轻一拽,“咔擦”一声,脊椎断了,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就消弭在这世间。那时候我遭受的震撼无法言喻,我呆呆的楞了好久,直到老师提醒我赶紧取血液样本。以后解剖动物就成了家常便饭,每一个医学生都能够于谈笑风生间看着生命陨落。所以我看这两匹大马在我面前倒下而面不改色,当初我们杀死那些无辜的动物时,美名其曰:为人类的医疗事业作贡献。现在这两匹马可是实实在在救两个人的命。 我当然可以赶跑两匹马,可是老马识途,我害怕它们会自己跑回马厩,到时候功亏一篑。死亡最值得信任,把马尸绑上石块沉入湖底时,我的脑海突然涌现出这句话,夜风很冷很冷。 已经没有人再追上来了,我想我的计划起码成功了大半。越到尾声,越不能放松警惕,人生如戏,时时刻刻都充满了意想不到。现在的我已经被迫展现出了我一直刻意掩藏的实力,或许胡狼会因此而欣赏我。苦笑,涩涩的苦笑,真是生命不能承受的荣幸。如果这次被抓回去,我想我再也没机会了。倘若如此,卓玛的伤白挨了,商文柏的药箱白丢了(因为夹层空间有限,放下我的包裹就放不下他的百宝药箱,他深谙包裹对我的重要,什么话也没说,孑然一身的上了车),两匹大马也白牺牲了。我绝对不要做无用功。暗暗攥紧拳头,司嘉洛,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你必须坚强地走下去。 “不用太紧张,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商文柏抬头望月,神情淡然,眼眸清亮。月升中天,皎洁的清辉从枯树的枝桠筛洒而下,阴影斑驳,风移影动,姗姗可爱。 我无所谓的耸耸肩,慢条斯理地啃着兔腿,没盐的兔肉真难吃。 为什么害怕进宫?不,我抗拒的不是进宫本身。如果可以老老实实的当女官,在西秦宫廷打工,我倒并不是很反对。我抗拒的是进宫背后的含义,为了在皇宫平安的呆下去,桑格和胡狼我必须要选择一个依附对象。胡狼是承诺过会照顾我,可是姑且不论他的话可信系数是多少,真正有事发生的时候,远水解不了近火。何况他会为了区区的我跟西秦的储君闹翻吗? 即使他可以,倘若这样,我今后起岂不是不得不在他的掌控下生活。可以自由飞翔的时候,我为什么要选择囚笼。 天空分外清明,也许是因为冷的缘故。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我呢,我今后该何去何从。 “已经好久没有回中土了,好久好久。”商文柏喃喃的望着远方,缥缈的竟似梦呓。 月光下,白衣少年悠长的望着远方,月光的清辉倾泻在他脸上,银白的光芒美丽的恍然如梦,红的火苗在他面前跳跃着,诡异的美好。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你好歹头发还没白啊。”我出语打趣。 “这又是你写的诗?”他的声音轻快如常,温和的笑容又重新回到脸上,仿佛刚才的迷茫只是我一时眼花看走了眼。 常常微笑的人往往最孤单。 我忍不住在心头喟叹。 “贺之章。”应该是他吧,哎呀,反正商文柏也不认识他。 “能写出好诗的人未必青史垂名。——怀才不遇就像是天才的梦魇。”他往火堆里添了点枯枝败叶,又拨弄了两下,已经微弱下去的火势又重新旺盛起来。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姜子牙也是行将就木时才遇见文王的。”我感慨万千,社会本身就是因为不公平才存在的。 “说点正经事,你到底有没有想起来你的身世?我一开始以为你是被国师从中土拐卖过来的,可是现在看又觉得不像。你到底是怎么来到西秦的,来这里做什么,你应该不是细作,因为从未见你跟什么人联系过,甚至连西秦话也不会说。你好像也不是来找人的,没听你打听什么人。”他慢斯条理的分析着我入秦的动机。 “那你说我是来干什么的。”我饶有趣味。 “寻找上古的神兵或者是前朝的宝藏。”他斩钉截铁。我目瞪口呆,难道咱们中国的玄幻小说源远流长到这份上了。 他突然笑了起来,我才反应过来,他刚才的话只是在逗我玩。 孩子气,我啼笑皆非的朝天空翻白眼,他已经盘坐在地静息,商文柏是个很讲究养身之道的人,他练的应当就是传说中的气功。我也屏声静息的开始日行的瑜伽功课,自从大二接触古老神奇的瑜珈术以来,我就没有松懈过练习,先天体虚,后天又喜静不喜动,瑜伽恐怕是最适合我的运动方式。 睁开眼时,发现商文柏正惊讶地看着我,我尴尬的收回手脚,刚刚我练的是“树式”,最适合在野外练习的瑜伽姿势。看着我局促不安的样子,他轻轻地笑了,笑容中有释然也有宽慰的意思。 已经休息得差不多了,我们担心卓嘎会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并推断出我们的真正行踪。只有到了另一个王爷姆布桑的属地,才更加安全些,因为卓嘎素来与姆布桑面和心不和。喝了些清水,将火堆小心翼翼的熄灭,除了避免引起草原上的大火以外,也是不想暴露我们在黑夜中的行踪。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胡狼与狼 银盘吐辉,满眼清亮,人与狼的对峙流动着一种奇妙的和谐。静谧的空气,春初的寒意,让人的头脑分外镇定。火势渐渐弱了,狼群还是没有攻击我们的意思,骨笛的神奇令人惊叹,如果能够顺利回去,我说不定会改行研究动物行为学;动科学院的张教授跟我的BOSS很熟,不知道考他的研究生会不会给我优惠录取政策。 答答的马蹄声打破了这种安逸的气氛。拜群狼的纠缠所赐,我原本堪称精采的计划还是没能顺利施行到最后,胡狼终于追上我们了。 被笛声蛊惑的狼群依然安安静静的蹲坐在原地。 清凉如水的月光下,白衣翩翩的优雅男子轻轻的吹奏着一只周身泛着灰暗的光芒的笛子,其声袅袅,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他神色肃穆而高贵,苍白俊美的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尊贵的仿佛月夜中从天而降的神祗,血迹斑斑的长袍迎风舞动,不显狼狈,反而飘逸出尘。他轻轻吹奏着笛子,仿佛是对爱侣的絮语,低低的,甜蜜而温柔。 天地间,好像只剩下笛声在倾诉一个凄美的传说。 男子的身旁,身着藏服的女子淡漠的望着来势汹汹的追兵。 她的容颜有些狼狈,额角上还残存着干涸的血迹,不知是受伤了还是溅到了别处的鲜血;神色却从容而淡定,仿佛这所有的荒原都掌控在她脚下。 胡狼右手向上一托,所有的兵马都停了下来,他们的脸上都有难掩的震惊,胡狼的脸色也使阴晴不定,空气重新陷入一种奇妙的安静。 我平淡的望着他。不愧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看见猎物近在眼前,他这个老谋深算的猎手竟波澜不惊,面上依然罩着淡淡的、似有还无的微笑,朦胧的月光下,更加看不真切。 “商兄好雅兴,月夜吹笛,小王粗鄙,望尘莫及。”胡狼言笑晏晏,仿佛是老友叙旧。 笛声依旧。 我亦双手环抱在胸前,静静地望着他。 一曲终是了了。商文柏轻轻一声长叹,息声低不可闻。 “有劳王爷十里相送,商某一介庸医,不值王爷这般兴师动众。”他浅浅的微笑扫去了脸上冰冷的疏远,仿佛刚刚听到朋友的问候,正在回礼。 “商兄此言差矣,堂堂神医,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莫不是小王招待不周,怠慢了神医,商兄这才要离开?” “王爷圣眷,草民磨齿难忘,只是背井离乡已久,该到回去的时候了。” …… 两个人都是转文的祖宗,不过寒暄过后,还是迅速切入正题,谈话的焦点落到了我的去留问题上了。 “商兄执意要走,小王也不便勉强,还往商兄日后若得空,常来小王处走动。至于司姑娘,国主已经聘请她为宫廷讲师,我这个王叔也在几位小王子面前保证巴顿节后,他们的中土先生就能给他们授课了,所以还是有烦姑娘在西秦多留些时日……” “承蒙王爷和国主错爱,小女子受宠若惊。本当鞠躬尽瘁,以报青眼,无奈小女子才疏学浅,不堪委以重任,若勉力为之,势必误人子弟,所以还请王爷另请高明。” “可是王子们是非你不可啊。”胡狼忽而一笑,眼睛却淡淡的,“所以还是有劳姑娘了。” “王爷有所不知,中土女子最忌抛头露面,尤其是有婚约在身,更不宜出入宫廷。”商文柏懒懒的开口,“没有一个中土男人会允许自己的未婚妻进宫的,当讲师也不行。” 他已经欺身拦在了我前面,高挑瘦削的背影仿佛在无声的安慰我:“别怕,我说过会保护你的。” 又来了,如果胡狼真信守“朋友妻不可欺”,就不会置若罔闻了。 “为人臣者,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既然国主已经下令命司姑娘为宫廷讲师,我等臣子,就必须让国主的命令顺利实行。所以司姑娘恐怕今夜得留下了。” 不留下成吗?浩浩荡荡的马队,彪悍勇猛的士兵。 我和商文柏相视一笑,我挥手示意他低下头,俯身在他耳边低语:“骨笛是不是也能控制狼群攻击?” 他的眼底有一闪而过的讶然,漆黑的眸子里饱含欣赏和一种难言的情绪。他明白我的意思,狼群现在成了我们的保镖。 “可是我实在不习惯这里的食物,我现在怀念中土的小吃了。”我巧笑倩兮,不动声色的估算追兵的数目,黑压压的一片,不知狼群能否拖住他们。 “这好办。”他笑容不减,语气温和的仿佛在哄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西秦的宫廷里有会做中土菜肴的御厨,如果姑娘吃着觉得不满意,本王还可以帮国主再寻一个。” “不必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实则味不同。中土的东西被强行嫁接到这里会水土不服的。王爷,小女子告辞了。”我双手作揖,“后会有期。”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何必要分别呢,不如留下。” “此言差矣,有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自会再见面。”我静静地微笑,让那该死的孽缘见鬼去吧。 “想必王爷不希望与狼群为敌。” “这算不算是在威胁本王呢?”他笑容依旧,眼底却不复温柔,冰冷的暗芒若隐若现。 “怎么会呢?”我假装惊讶,“小女子何来这等胆量,王爷你实在是太冤枉我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我本来就不是什么纤纤淑女。 “你以为区区几头长毛畜牲就能拦住本王?司姑娘再机敏过人也始终是个闺阁弱女,商兄,你实在应该好好劝劝她。” “没法子,我们商量好了,正式拜堂之前,我什么都得听她的。这年头,想讨个媳妇实在不容易,我若不顺这点她的意思,我老商家怕是要绝后的。”商文柏唉声叹气,无辜的望着胡狼,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商兄的意思是陪着司姑娘胡闹了。”胡狼的脸色完全阴沉下来了。 “她就是要放火烧着玩,我也只能舍命陪娘子了。”商文柏平静的微笑,骨笛重新抵在唇边 静谧,诡秘的静谧。 幽幽的笛声从他的唇边逸出,狼群骚动起来,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敌意的盯着追兵。 胡狼脸色铁青,他突然用西秦语说了句什么,马队立刻分成两列。商文柏脸色微动,低声一转,声势陡然加剧,似有金戈铁马。狼群咆哮着向追兵扑去,商文柏拉着我在混乱中东躲西藏,望着那些冲向我们的追兵,我了然,论狠,十个我也比不上一个胡狼,他居然以一部分士兵为饵去缠住狼群,自己率部追捕我们。 商文柏趁乱讲两名士兵斩杀于马上,不用他多说,我咬牙骑上了其中一匹。马匹认生,不肯前行,我狠狠心,拔除小藏刀向马屁股扎去,马儿吃痛,向前狂奔。商文柏也很快赶了上来,因为要抓着缰绳,他只能停止吹笛,希望刚刚的笛声能够多控制狼群一点时间。 追兵已经就在身后,有部下的舍命相护,胡狼根本就没被狼群纠缠多长时间。好在追上的人并不特别多,狼群一旦解除笛声的禁锢就绝对没有对眼前的“美食”视而不见的道理。商文柏索性勒马而立,幽幽笛鸣,凄清暗哑,远远的,有绿莹莹的光芒迅速向我们的方向移来:商文柏又招揽狼兵了。 我看过的最恐怖的好莱坞巨片是《狂蟒之灾》,又名《人蛇大战》,当时看完后,我吓得好几夜不敢合眼。 眼前的人狼大战比银幕上电脑3D技术更加直迫人心底。鲜血淋漓,到处是残肢断臂,嗜血的群狼仿佛来自地狱的阿修罗使者,看的我不寒而栗。用狼群拖住追兵是我的主意,可是眼前这幅人间惨剧却是我不愿看到的悲惨。咬紧牙关,我拼命告戒自己,这与你无关,是他们自寻死路,硬要和狼群为敌。 我不能丢下吹笛的商文柏先行逃走,只好静立在马上,不动声色地观看人狼大战,士兵们已从最初的慌乱中恢复镇定,在胡狼的指挥下与狼近身搏斗;西秦男儿多彪悍,又是从小在草原上爬滚长大,杀狼自是好手,很快与狼群胶着上了。 卓玛是个从不撒谎的好女孩,她会如实告诉胡狼她所见的一切:我只骑那头枣红马。她没说错,我在此之前只骑过那头马,就好象我出门向来只乘公交和地铁一样,这不表示我赶时间时不会拦辆出租车。人们总说眼见为实,也确实相信自己所看见的东西,可事情发展却往往出乎意料,与自己的推断大相径庭,欺骗他们的其实不是眼睛,而是头脑的定势思维。 我骑术不精,又只骑同一匹马,加上我也有意诱导她往这方面想,所以卓玛很自然的认定我有认马的习惯。难怪胡狼见我策马而逃,脸上的表情会又惊又怒。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决裂 追兵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嘶杀声,我与商文柏面面相觑,明白若不赶快脱身,等他们的后援一到,就再也没机会逃走了。可是没等我们顺利甩掉眼前的追兵,又有一队人马杀到。 阴魂不散,又是那个青衣僧。众人惊讶,胡狼的神色亦是不豫,淡淡的跟他说了句什么。 也许是我冷笑里的嘲讽悲凉意味过浓,商文柏策马过来,微笑着抓紧了我的手:“别怕,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他的手干燥而温暖。 我抬头,对他淡淡地微笑。 狼兵已经渐渐败退,人类不愧是地球的主宰。 拔刀在手,准备血刃。我的个性中有一种古怪的执拗,只要是我决定了的事,我都会竭尽全力的去做,不管后果有多可怕。 士兵很快就将我们团团围住,一马当先的就是那个青衣僧;胡狼沉默的在一旁作壁上观。猫在吃掉老鼠之前总会狠狠的戏耍自己的猎物一番,直到老鼠晕头转向。看过美国动画片《汤姆和吉利》的都知道,小老鼠也不是乖乖束手就擒的主。 商文柏长刀屹立,目光灼灼的盯着来犯者,从容而镇定。我不着痕迹地估算逃生的可能,微乎其微,除非…… 太高估自己了。……也不是没可能,或许他会轻敌大意。 赌这一把了。 我忽而一笑,策马奔驰。士兵并没有用锋利的刀剑招呼我,看来我赌赢了,胡狼并不想伤我性命;一个死了的司嘉洛不仅毫无利用价值,而且还得浪费棺材钱。士兵们的攻击对象无一例外是我跨下刚劫来的马,希望马匹吃痛,会将我摔到地上。我手忙脚乱的应对追兵,不惜用身体保护坐骑。忌惮会伤到我,士兵们束手缚脚,一时间攻势竟有些不成章法。 青衣僧怒喝,率着他带来的人马冲了过来,我左闪右避,最后干脆翻身下马,躲藏于众多铁蹄之间,马上功夫我技不如人,下了马,孰优孰劣,那可未必。对商文柏突然间大喊一声,趁众人微怔之际,藏刀霍霍,刺向马肚,与此同时,心领神会的商文柏刀背拍上青衣僧的脑袋,后者一声惨叫,被吃痛的坐骑重重地摔到了地上。我上前用血淋淋的藏刀抵住他的背后,他的手下害怕会伤到他,只能踯躅不敢上前。左手捏住他的下颚,强迫他张开嘴,在他惊恐的眼神中,一颗碧绿的药丸应声落入其口。我刚松开他,他就食指插入喉咙,极力想吐出来。 “没用的,碧酥清风入口即化。服用者三日之类浑身不能动弹,若是男子,三个时辰内若无解药醉忧仙兰,必全身经脉寸断而死。”商文柏淡淡的陈诉,笑容温文尔雅。 药性已经发作,青衣僧瘫软在地上,商文柏以刀挑其衣襟丢在马背上,我也翻身上马。青衣僧就象一条垂死的老狗趴在马背上,你也有今天,讥讽冷酷的笑意浮上嘴角。 “商兄意欲何为?切不可伤了国师的公子。”胡狼感受到了我眼底的恨意,连忙出口劝阻。 “人质在她手里,”商文柏朝我一努嘴,笑容淡淡,“我作不了主,我也劝王爷不要惹毛任何女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我乜了他一眼,目光转移到胡狼身上,平静地保证:“王爷放心,我从来不会亏待还有利用价值的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一次,我姑且放过他,只要王爷让我们离开,我保证不会伤害‘大师’的性命。” “他是死是活,与我何干?司姑娘高估了他的利用价值了。”胡狼也恢复了惯有的宠辱不惊,语气平淡的仿佛在说一个真理般的事实。如果不是我平日审时度势加上从21世纪带过去的搜集各种信息的习惯,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归纳分析,断定胡狼有拉拢收买国师的必需性,我真的会被他漠不关心的表情给骗过去。 “不。我不会给货物标错价,商品的价值随着时间的变化和购买者兴趣的转换而时涨时落,我相信他的价值正处于最高点。” 卓嘎沉默。西秦阶级森严,王爷不开口,众僧侣尽管急的抓耳挠腮也不敢造次。只能干瞪眼的怒视我,我波澜不惊,正常人都不会关心猪如何看待自己。 “王爷,已经过了半个时辰了。从这里到姆布桑王爷的属地,以司姑娘的马术需要半个时辰,从那里到国师爷的神庙需要……当然,王爷的坐骑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肯定是来得及送他回去的。”商文柏打破了沉寂,这简直是赤裸裸的威胁,胡狼果然脸色铁青,恨恨地一摆手,所有人向后撤去。 “多谢王爷。夜色已晚,就不劳王爷再远送了,后会无期。”我回眸浅浅一笑,纵马前奔。平心而论,胡狼是个不错的人,而且还救过我的命,可惜命中注定我们是敌非友。 利箭破空的声音,夹杂着尖锐的风声,我知道背后遭人暗算了,可是我无能为力。唉,老天爷,你是不是习惯性让我功亏一篑,好叫我明白人算不如天算。 背后一紧,我的肩头被人抱住了,奇怪的是没有疼痛从身体的任何部位传来。我讶然,回头迎上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 “我说过,我会保护你的。” 生死存亡的瞬间,他居然从马上纵身一跃,落到我的背后,用身体挡住了那支射向我的利箭。 与此同时,他的刀也呼啸着飞出,有人惨叫落马。 我的视线兀自越过他的肩头,冷漠地斜睨胡狼,后者的脸色在一群慌乱的追兵中静如秋水。落马的是一个僧侣,商文柏的长刀将他牢牢的钉在了地上。 你希望赢得他的喜爱,那么请对他微笑;你希望赢得他的尊重,那么就迎面给他一拳。 探身、取箭囊,拔箭、弯弓,长箭破空。西秦的男子左耳上都佩有银制的大圆耳环,卓嘎王爷也不例外。 他左耳的银圈就是我眼中的10环。正中红心最好,一箭震群雄;不小心误伤了王爷也不赖,擒贼先擒王,主子受伤,他的兵马势必会乱成一团,这样子更方便我们逃之夭夭。 苦练卓有成效,我的箭按既定路线顺利穿过10环,呵呵,后劲还不小,箭深深扎进了他身后的枯木。 马蹄不停,飞奔离去。身后有僧侣和士兵的怒斥声。 “半个时辰后来寻这头猪。” 转头微笑,月光下卓嘎的脸波澜不现,骄傲地昂起头,我忽而一笑:“王爷,人生何处不相逢,不劳相送。”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冷月无声 我快马加鞭,青衣僧为人虽猥琐,坐骑却是一等一的宝马。我的背后湿湿的,不是冷汗,而是商文柏的血,他已经陷入轻微的昏迷状况了。刚才跟士兵肉搏时,他们可没有因为他的神医身份而有所顾忌,长衫几乎成了破布片,就我亲眼所见已经有两刀落在他的背上和腹间。以怨报德就是这么回事,不为己所用,则毁之。 青衣僧被我抛到了半路上,因为我希望马能跑快点。要不是时间紧迫,我没准会阉了这个淫僧,反正我只是说不伤他性命,割了他的命根子死不了人,否则宫里的太监岂不是没活路了。不过,从疾驰的马上摔下去料想也不轻,搞不好伤了他的椎骨落个半身不遂,最好干脆不能行人事,也算是替他断了红尘俗念,有利于出家修行。 不知道跑了多久,马已经累的口吐白沫。商文柏轻轻地说了一句:“已经到姆布桑的地盘了,他们应该不会追来了。” 眼前还是看不到尽头的荒原。也许是天黑,暮色限制了我的视野。 拍拍马背,我低叹:“你走吧,虽然我讨厌你的主人,但跟你没关系。” 商文柏淡淡的微笑:“不怕马匹泄露行踪?” “泄不泄露已经无所谓了,没理由再逼着这匹马作无谓的牺牲。”我又不是嗜血成狂,杀马有瘾。白了他一眼,这才发现他已经摇摇欲坠,刚刚的急行军让他伤口再次崩裂,雪白的汗巾上,鲜血不断掩盖着殷红的血迹。 我扶着他走进一个废弃的帐篷,大概是牧羊人的临时居所,牧草还没返绿,牧羊人也没有住在这里。帐篷里还算干净,最妙的是居然还有个铜壶。没等我赞叹,商文柏就晕了过去,我勉强把他扶坐起来,以免压到伤口。我在他面前晕过三回,这次终于轮到他了。虽然这次他还是代我晕的。 好在逃跑时火石没有丢掉,我支起火堆,简陋的帐篷里顿时温暖起来,草草检查了一下新伤,好在刀口并不深,止血不会很困难。忙完这一切,我出去取水。借着月色,我在水边寻到了几株可以止血的草药,可惜时令尚早,它们也只是刚刚冒出点嫩芽而已。时间不允许我再挑三拣四,他的伤口必须立刻止血。我用清水给他清洗好伤口,将捣烂的草药敷在上面,细细地包扎好伤口。嫌他的上衣碍事,我干脆剥掉了那件长衫。患者的身材好坏与医生毫无关系,尽管说起来有点奇怪,可是眼前这个半裸的美男在我看来跟浸泡在福尔马林液里的标本真的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小腹和背上的伤口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没有胶带,实在是不好包扎,思索再三,只好包成木乃伊式。 该做手术了。我轻轻吸了一口气,背上的箭必须尽快取出来。他已经被我包扎伤口时痛醒过来,我递给他准备好的湿布。 “咬在嘴里,免得崩到牙齿。” 他依言做了。商文柏不仅是个好大夫,也是个懂得配合医生的好病人。 洗净的小藏刀放在火上烤消毒,一个时辰前,它还是把凶刃,现在它是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手术刀。刀者,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它倒成了最好的诠释。 刀划在他背部的肌肉上,他一阵痉挛。我低声道歉:“对不起,我没能找到麻醉药。”如果有株曼佗罗就好了。 他轻轻地摇头,示意我继续手术。其实就算他疼的哭爹喊娘,我也得继续下刀,为医最忌讳的就是看见病人痛苦就下不了手。 所以医生都有几分冷酷,这既是看惯了生死,神经麻木了,也是职业本身的需要。 他的手紧紧的攥着身下的破毛毯,背上沁出一粒粒细密的汗珠。我的额头也是大汗淋漓,熊熊燃烧的火焰让帐篷里温度陡升,几乎是暮春的气温了。手尽量稳着不颤抖,我下意识的咬住嘴唇,低声提醒:“我拔箭了。” 我咬咬牙,用力将箭头拔了出来,三角形的箭头上粘着斑斑的血迹,被黑色的铁一映,成了殷红色。他发出一声低沉的闷哼声,虚脱般向右边倒下,我连忙扶住。箭伤因为创口小,反倒几乎没流血,我给他敷上了点草药包扎好,扶他躺了下来。商文柏一声闷哼,身体痉挛着弓起来。伤口虽深,好在创面不大,几乎没有什么血流出来,《三国演义》中记载关羽在华佗为他刮骨疗伤之际,谈笑自如,风云不变。那是事实,不过,他服了麻沸散。任何正常人都不会对疼痛无动于衷的。 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叫过一声疼,可是额头上不断冒出的冷汗已经足以说明一切。我手足无措地蹲在一旁,不时用热水搓过的汗巾擦着他额头上的汗;一个学习了六年西医的国家重点大学的研究生在没有任何现代医疗设施的情况下,还不如一个赤脚医生。早知道有今天,当年我就该学中医,也不至于如此狼狈。我心急如焚,恨不得挨这一箭的人是我自己。从来不愿意自己成为别人的负担,可惜时至今日,还是免不了连累别人,司嘉洛,你做人还真够失败的。无声的苦笑不自觉地浮上了嘴角。 “嘉洛,唱首歌吧。”商文柏虽然痛得冷汗淋漓,脸上的笑容依然温和亲切。 “唱歌?”我讶然,旋即点了点头,“你想听什么歌。”如果能有事情转移他的注意力,他感受到的疼痛就会减轻一些。 “那次你在山洞唱歌,你的声音很好听的。”他略微活动了一下脖子,头转到正对我的方向,眼睛鼓励地看着我,仿佛在无声地招呼我:“唱吧。” 我愣了愣,随口哼起了《白月光》。这是我跟轩分手后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没日没夜听的一首歌,我伴随着歌声寂寞地流干了所有可能流在人前的眼泪。我以为现在再次唱起这首歌,我会忍不住落泪,没想到眼睛涩涩的毫无水雾,只是心口还会钝钝的疼,一抽一抽的,所以歌唱的有点破碎,断断续续的不成曲调。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白月光在天涯的两端在心上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路太长追不回原谅 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想遗忘又忍不住回想 想流亡一路跌跌撞撞你的捆绑无法释放 白月光在天涯的两端越隐瞒越觉得孤单 擦不干回忆理的泪光路太长怎么补偿 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想遗忘又忍不住回想 想流亡一路跌跌撞撞你的捆绑无法释放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在生长” 是不是不去回想,疼痛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慢慢遗忘,好象伤痕从来都不曾存在。 商文柏已经沉沉的睡着了,睡眠是一剂最好的安神镇痛药。我给火堆加了点木料,又拨弄了两下,等它烧的旺旺的,起身出帐。 月光如水,漂洗着草原上的血腥味,空气中只有春草刚刚冒头时特有的清香,混着初春的寒气,令人精神为之一振。远处的黑影似山峦又似古木,伟岸高耸。中学时学的最糟糕的一门课就是地理,所以对于高原上的植被特点,我的印象十分模糊,姑且就假设草原上有高大的乔木吧。那么高,也许已经生长了数百乃至上千年了,人生苦短,只有无情的草木山石才是时间的唯一见证。 我们都是罪人,我们都被判了死刑,但都有一个不定期的缓刑期,然后我们所在的地方就不再有我们了。我们只是生命长河中的过客,无所谓永恒,更无所谓不朽。 初春夜晚的寒气袭人,等到我惊觉过来时,才发现已经在外面待了太久,指间冰凉发僵,腿脚也冻麻木了。剁剁脚,往双手呵了口气,我赶紧回到帐内,已经有一个重伤患者了,我再感冒发烧倒下去,我们俩真的会病死在这人迹罕至的荒原上的。好不容易才从卓嘎手里逃出来,一天的自由空气还没有呼吸就曝尸荒原作秃鹫的腹中餐,想想就心有不甘。 火光下,他的脸苍白而平静,就象中世纪的欧洲贵族一样,惨白没有血色。我轻声喟叹,本来躺在这里的人应该是我,他替我承受了这番劫难。而我只能看着他在睡梦中继续痛苦,却无能为力。商文柏,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我跟你只是萍水相逢而已,居然舍命相救,是古人素来侠肝义胆还是你慈悲为怀惯了。 火堆上铜罐里的水已经腾腾的冒起白汽,恍惚回到几个月前,同样的火堆,同样的热水,只是地点不同,医生和病人的身份也互换了。 我用湿布裹着把手,将壶从火堆上方取了下来放在新汲的湖水里快速降温。为了防止感冒,我得多喝点热水。感觉温度差不多了,我咕咕地喝了一大气水,从遇上狼群到被卓嘎的人马追上直至现在,我滴水未沾,粒米未进,饿倒不觉着,就是渴的挺厉害的。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向左走向右走 “咔嚓嚓——”晴朗的夜空中忽然劈过一道雪白的闪电,那么亮,连皎洁的明月都黯然失色。 我惊讶的跑出去,看着夜空电闪雷鸣。明明还没有到西秦的雨季。 我又惊又喜,老天爷终于想起我这个被遗忘在异时空的倒霉鬼了。我赶紧哆哆嗦嗦的收拾东西,神啊,幸好我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包袱还好好的。我感激的抬头,却意外看见了商文柏苍白失血的脸。 他的嘴唇已经龟裂,唇色苍白。我用干净的布蘸了些凉好的开水,轻轻擦拭他的嘴唇,却惊讶地发现他的喉头并没有如我所想的孱动,这时我才注意到他鼻息灼热,试试额头,烫的吓人。他居然已经烧到吞咽反射都消失了的地步,我又惊又乱,最不愿意看到的状况终于发生了,他的伤口已经发炎了。 “别管他,赶紧回去,这次不走,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家。”理智第一个跳出来说话。 “见死不救太不厚道了,何况人家还救过你的命。”良心和道义苏醒过来,立刻反驳理智。 “非得回去吗?回去干什么,继续忍受孤单和寂廖?”不知哪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疑惑,但旋即被理智和情感的争吵给吞没。 “立刻走!” “不能见死不救!” “好了,不许再吵!”我捧着脑袋怒吼,“头都快炸开了。” 也许是害怕失去我这个载体,理智和情感立刻识相的噤声。 “走人也要有代步工具,靠我两条腿,走到天亮也回不了穿越点。”我哭,没事我干嘛学人家当好人,把马急急忙忙的拍走了。何况胡狼还带着大队人马在我通往穿越点的道路上候着,我现在轻举妄动岂不是自投罗网。 胡狼,你要是害的本姑娘滞留在异时空,我就诅咒你此生想什么没什么。 我郁闷的朝天空大喊大叫:“喂!老天爷,事不过三,下次你挑个好点的时机通知我走。”真是心有不甘。 我叹了口气走向商文柏,拎好毛巾敷在他额头上。 物理降温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他的鼻息依然灼热,脸色苍白近乎透明,嘴唇煞白,宛如风雨中摇摇欲坠的栀子花瓣。湿布从他的额头不断吸走热量,仿佛随之被带走的是他的生命。我很清楚,他的体温必须马上控制住,否则他难逃此劫。只是……我除了束手无撤地站在那里一遍遍地为他擦拭身体竟什么也做不到。 我想起生平第一次参与抢救病人,刚刚开始在医院120急救中心实习的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如花的生命消逝,再也不复存在。那是一个患有先天性复杂心脏病的少女,她的各项生命指标在我们的注视下回归于零。已经过去两年多了,我还是无法忘记她苍白的脸和泛紫的嘴唇。 跳动的火光下,他的脸惨白如纸,火光在上面镀上了一层诡异的金色,栀子花瓣般苍白柔美的嘴唇微微张着,似乎欲说还休。仿佛涅盘的凤凰,是生命最后的绚烂,一如在漆黑的夜空中绽放的烟花,极致的美丽过后,只剩下无边的黑暗。 绝对不可以死掉,我不允许悲剧一再发生。 洁白的药瓶是天使的羽翅,然而只有一个人可以到达天堂。救他还是自我救赎,两个只能活一个,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但是我没有时间前思后顾,先吃饭还是先救人,冷漠者如我也会选择后者。 车到山前必有路,少一颗阿司匹林我未必就一定滞留在这个架空的时空。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药 不敢让他多吃,我倒了粒在手中。 白色的片放在我的掌心,就象是祭祀时洁白的羔羊,我银牙一咬,跪在他的头旁边。支起他的上身,右手捏住他的下颚,强迫他张开嘴,左手把药放进他的嘴中,迅速喝了口水立刻注入他的嘴里。既然他无法自行完成吞咽,我就充当一回点滴帮他服下药物吧。舌头卷住药片直抵他的喉口,强行将药物送下,注入他口腔中的水帮忙将药片顺利送进了食道,一片药终于喂完了。 我轻轻将他的上身放下,又帮他拭去了唇角流下的水。火堆静静的燃烧着,不时发出木材的劈啪声,空气中缓缓地流动着夜色的寂静。仿佛有一种酸楚的甜蜜在心底萦绕。 相当香艳的喂药方式,当然不是在医学院的课堂上学会的,也不是在医院实习时由老医生言传身教的,更不是我自己的发明创造,冷漠者如我没有这个天赋。 曾经有一个人这样子治好了我不肯吃药的坏习惯,从那天起,他开始逐步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清醒地看着自己在他温柔的目光中一点点的沉沦,直到迷失自己。 爱,是一个相互驯服的过程,只是被驯服的只有我一个。 “吃药好不好。”轩端着水杯,极力劝服我吞下他手里的药。 望着那黑色的药丸,我畏惧地向后缩了缩,坚定地摇头,绝对不要喝。 “不苦的,眼睛一闭就咽下去了。”他谆谆善诱,“你是医生,怎么生病还不吃药呢。” “我不要吃药。”我耍赖,胡搅蛮缠,反正我不要吃药,宁愿打针也坚决不要吃药。 “好嘉洛,不吃药病怎么能好了。”他还是好脾气地哄我,杯里的蜜糖水已经快凉透了,可是我丝毫不为所动。 我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尽情展现病人可怜兮兮的样子。 他低叹:“真是个宝贝,好,乖宝贝,只要你吃药,我什么都答应你。” 下决心签定城下之盟。嘿嘿,诸如他每天必须打三通以上问候电话,我备考时坚决不能烦我(不能烦我的定义是不经过我的批准就不可以开口说话),无论什么时候发生争执,他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后来考虑到人是感觉动物,一个小时很难冷静,经过他的再三申请,延长为三个小时)向我道歉之类的不平等条约都是在类似情况下缔结的。 但是今天这招不管用,反正我不要吃药,你要着急就着急吧,其实看着你为学生会换届选举的事忙的焦头烂额还得每天准时来我这里“报到”,仅仅是从话筒中听出我的声音有点嘶哑就丢下手头的工作飞奔而来。当舍管阿姨在楼下大喊“715的司嘉洛,有人找”时,望着你焦急地站在女生楼前,满满的被捧在手心里的幸福将我紧紧萦绕,那一刻,甜蜜的窝心。有人关心重视的感觉真好,比起这种快乐,感冒又算得上什么。 “真的不吃药?”他最后一次向我求证。 “不吃。”我确定,“我不吃……喂——你干嘛……” 他的左手灵巧地捏住了我的下巴,力道控制的刚刚好,即不会让我觉的疼痛,又迫使我不得不张开嘴巴。他将药片放进我嘴里,呜呜——坏人,就算是这么做,只要我坚持不吞不咽,药照样不会进我的肚里。 没想到他居然迅速地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然后低头覆上我的双唇,将嘴里的蜂蜜水哺喂给我,他的舌狡猾的探入我的嘴内,卷起停留在我口腔内的药,将它送至咽喉,让它能够随着水流一起进入我的身体。 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松开了我,我虚弱的靠着床头,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不置信的瞪着他,没想到轩这种平日里看上去暴正经的人,也会这么,这么色情。 “色情狂。”我嗔怒的斜睨他,小小声地抗议,脸涨的通红。 “要不要我接着喂你。”他似乎对我窘迫的模样甚为满意,笑眯眯地望着我,一脸小人得志的张狂。 “不劳不劳,我自己来。”我立刻把剩下的药统统吞进嘴里。 一抹轻柔的微笑不自觉的浮上唇角,甜蜜而苦涩的快乐缓缓的流过心底。没错,冷淡的我也会有那样一面,在他面前。只是,昨日往往,今日种种,匪我思存。把所又的爱恨情仇统统选定,按下删除键。希望再见面时,我可以看着你,一笑抿恩仇。 跳跃的火光中,商文柏的睡容安静而平和,呼吸声渐渐恢复平稳,也许是因为碳火的烘烤,他的脸不再苍白的可怕,阿司匹林对未经过抗生素泛滥影响的古人效果似乎更为明显。如果当初我学的是制药,说不定现在能小发一笔呢,奎宁刚刚问世时可是价比黄金的。 所以瓶里剩下的这十一片阿司匹林我得更加宝贝,既然它对我的反穿越已经无关紧要,我还是秉着物尽其用的原则,今后充分发掘它的物质价值吧。看看商文柏平素的做派就知道我这个衣食父母是个缺乏经济头脑的人,不悠着点,以后吃糠喝稀的日子长着呢。……迷迷糊糊中,我的眼皮越来越沉重,终于趴在他旁边睡着了。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尾鱼 一年之际在于春,草原上的清晨格外清爽宜人。我走出帐外,美美地做了个深呼吸,疲态一扫而空,清冷新鲜的空气钻进了我的每一个肺泡,神清气爽。我踱到湖边,湖面光滑如明镜,映着张狼狈不堪的脸:头发凌乱胜鸡窝,眼角耷拉如苦瓜,目光迷茫而呆滞,完全一副没睡醒的造型,脸上还有几点疑似干涸的血迹的小黑点。切!这种样子根本不能出门。我连忙掬了一捧清冽的湖水仔细地搓洗脸,湖水清冷,刚触到肌肤的瞬间,脸忍不住地向后畏缩,沁凉的水波洗涤了我身心的疲惫。 我终于自由了!我成功地逃出来了!只要永不言弃,这个世界上就一定没什么不可能。 心满意足地直起身子,就着天然的明镜,我以指为梳,细细地将长至腰际的头发编成了一条大辫子。很少有医生或医学生留这么长的头发,因为戴手术帽会很不方便。我的发质遗传自母亲,天生黑亮顺滑,无须过多保养就清爽垂顺,可是从我记事起直到十八岁,我的头发长度从未超过15公分;我嫌洗头时麻烦。 只是所谓原则不过是建立起来等待特定的人去打破,所有的坚持执著统统是纸老虎,就好像那璀璨的水晶,看着清冷神圣高不可攀,一沾手才知道是脆弱不堪。 曾经有一个在我耳边呢喃说想看我长发飘飘的样子,只为这一句话,我五年间不曾剪发;现在我的头发很长很长,并且一如我的思念还在继续疯长,而你的目光却再也不会在其上流连。 我静静地编织着我的发辫,母亲告诉过我一个人如果仪容端庄清爽,那么他(她)整个人也会随之自信从容起来。母亲做了一辈子心理医生,在省内业界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权威,我没有理由不相信专业人士的论断,何况她一直坚持这么做,无论跟父亲闹的有多满城风雨,她每天出现在人前的形象都端庄优雅的无懈可击,所以她能够在失去婚姻、失去家庭之后还是成功地保住了她钟爱一生的事业。仅凭这一点,我就该钦佩她、信任她。这个世界上多的是事业无成,家庭无望的怨妇。 收拾好自己的仪容,确信湖面上映着的这张脸虽然谈不上光彩照人,但起码维持着清爽明媚的样子,我满意地整了整衣襟,完成了今天的梳洗工作。 草原的早晨清爽养眼,牧草探头探脑地冒出了几丝绿意,草色遥看近却无。空气清新,风中清甜的味道与都市里被污染的空气不可同日而语。远处的山峦的烟雾缭绕中的水墨画,用的是渲染的笔法。湖面波光粼粼,碎金泛濯其上,明晃得竟一时看不真切;湖水澄澈而幽深,不时有几毫无戒备地游来游去。 我望着那些无忧无虑的鱼儿,默默地在心中叹息,不好意思,不速之客本不应当骚扰主人的清静,无奈腹如鼓鸣,况且帐中还有一病号急需营养的补给。鱼儿性本纯良,不如杀生成仁,助我度过难关,临死前,我会为你们唱两首赞美诗;轩一家都是基督徒,五年时间的耳濡目染,作不了弥撒,唱唱圣歌还是可以勉力为之的。 也许是甚少被外界打扰,这里的鱼也单纯的不知人心险恶,我简单的手工渔具竟然钓上了好几条鱼,鱼的体形较为瘦小,想必未污染过的清水鱼肉质也比较鲜美。 拾掇好鱼,我重新点燃火堆,不过这次是在帐外,怕烟雾熏着刚刚醒过来的商文柏。其实我很讨厌收拾鱼,我受不了鱼腥味,给鱼开膛破肚时我差点连昨晚吃的那点兔肉都吐光了。 小时侯有一次过节,向来对我脸黑黑的奶奶难得心情好,破天荒地夹了块鱼肉放进我碗里。我受宠若惊,诚惶诚恐地看着米饭上雪白的鱼肉,小心翼翼地夹到嘴里细细地品尝,不想此刻却犯了有生以来最大的错误,未烧熟的鱼有股令人难以下咽的腥味。我艰难地咀嚼着嘴里的鱼肉,强忍想吐掉的念头,幼小的我时时刻刻不忘寻机获得奶奶的疼爱,以前不论我多乖巧懂事,她都不会露出好脸色,尽管邻居们都表示羡慕她有一个好孙女。现在难得奶奶向我示好,千载难寻的良机我又怎会眼睁睁地看它溜走,所以我装出吃的分外香甜的样子,如愿以偿地在她脸上捕捉到了素来吝啬的微笑。妈妈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因为我是女孩的缘故,未能给司家传宗接代的母亲一直遭受奶奶的白眼,在这个大家庭里难以抬起头。 可惜我17岁之前的生命中,温馨的画面都是海市蜃楼,而且连这种假象都为时甚短。姑妈的一句“这鱼怎么没烧熟,一股子腥味。”就将我打进了无间道。奶奶的脸上立刻冰霜满面,阴鸷的眼神仿佛不是在看自己的亲孙女而是在看一个世仇,她狠狠的“哼”了一声,尾音拖的老长,一桌子人全都变的闷闷。母亲美丽的面庞上写满了焦灼惊慌,想开口为我辩解什么,嘴唇蠕动着终是低头默默地往嘴里扒着米饭;她跟我一样清楚,任何理由在奶奶看来都是狡辩,只会让她更加笃定我是个虚伪狡猾满口谎话的小孩。父亲照例是置身事外,仿佛是不相干的路人甲。其实记忆里在我的生命中,他似乎也只充当过这个角色,如果非要坚持说他与普通的路人甲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还为我生命最初的起源提供了一条“小蝌蚪”,导致我相貌比起花容月貌的母亲甚为逊色。 我自顾自地夹了些爱吃的糖醋茄子去去嘴里的腥气,我不想说什么为自己开脱,多说无益,反正她从来都是这么看我的,婴儿时期所有见过我的人都夸我粉雕玉琢,安静乖巧,就连当时还未产生将我视为自己女儿竞争对手的姑妈也乐意时常抱抱我。惟独我的奶奶,我的直系亲属,我身上流了她四分之一的鲜血的奶奶,说我“面有奸猾,阴气太重”。这一方面是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在作祟,另一方面,我苦笑,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不合眼缘这种说法,我的所有行为都是错的,我是个毫无是处的伪君子,这些命题在她眼里都是无庸置疑的真理。不说话在她看来恐怕也是心虚默认的同义词,无论我采取那种举动,于她眼中的意义都是证明她对我的成见的充分条件。 我的奶奶认定了我是个虚伪的人,骨子里比谁都冷漠,所以对我从来不假颜色。时光的流逝证明了她的睿智,我如她所愿的成长为一个用微笑掩饰自私冷酷的伪君子。小狐狸终是斗不过老巫婆,两个人的战争中,她是最大的赢家,尽管她最后晚景凄凉,卧在病榻被一子一女当成排球推来推去。不过关于我的论断,她还是对了;冷酷自私的我在她的灵位前可是借着眼药水扮演了最后一把孝顺孙女,可怜的奶奶我实在没办法为你落任何一滴真实的眼泪。如果说对你的死我没有任何一丝情绪波动的话,那是自欺欺人。当然,不是大快人心,我只是唏嘘,为什么像你这么“一眼将人看到底”的能人也会有穷途末路,无人问津的一天。 望着小小的墓碑,我只是觉得可笑,非常可笑,再强悍也终不过一剖黄土,人生不过尔尔。我聪明睿智的奶奶连死都不忘向我昭示哲学意义。那一年,我十四岁,刚刚升入一所名声斐然的重点高中,已经对鱼肉反感了整整七年。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蓬莱旧事 拾掇好的鱼被我分成了三分,最大的那条用来炖汤,鱼汤补血效果不逊于老母鸡,商文柏失血过多,多喝点鱼汤再好不过。铜壶里装上水,标准的水煮鱼。剩下的放到火上烤,很有技术难度的工作,与在店里吃烧烤不可同日而语,我小心翼翼地翻着鱼身,不指望能在缺盐少醋没胡椒的情况下作出什么惊天美味,只愿它不会糊成焦碳无法被肠胃吸收。烤鱼很成功,色香俱全,独独缺了味,那是我能力无法企及的范围。铜壶里的鱼汤翻滚着,带起细小的泡沫般的雪白的浪花,牛奶般的鱼汤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可惜我清楚,它仅仅是看上去很美。 神医很赏脸,缺盐少油没葱花的鱼汤也喝了个干干净净。——恩,以后可以考虑放点野菜,起码雪白的鱼汤上泛着丝丝碧绿,视觉效果会很好。烤鱼吃在嘴里味同嚼蜡,而且还有一股子腥气,我硬是皱着眉头把它吃下去了,因为我不想饿死。人的潜能总让我们惊喜不已,没有料酒辣椒葱姜遮腥添香,我居然也可以吃下一条烤得半生不熟的鱼。 商文柏休息的时候,我又抓紧时间多钓了几条鱼晒干作口粮,他给自己煎了几味草药服下后就一直盘腿坐在那里假寐。等到傍晚时分,他的唇角居然已经恢复了大半血色,真叫人又惊又喜。 我看着他,忍不住笑容满面;他好笑的乜了我一眼,径自在我旁边的岩石上坐下,不远处,我晒的鱼干正静静地享受着春晖的余热。 阳光是最神奇的魔术师,它在他的脸上镀上金芒,光彩夺目,却留不住一点温暖的痕迹。霞光漫天,不知名的动物不时发出簌簌的声音,美的近乎孤独。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我突然觉得心里堵得慌,仿佛呼吸也变的不顺畅。 下定决心打破沉默。 “那个,……你的身体我也看过了,这样我们俩扯平了,你以后不许再提什么负责任之类的话了。” “那你应当对我负责任,不然我的清白如何向列祖列宗交代。”他故意作出一副哀怨的模样。 “你少来,要负责的话,轮也轮不到我。”我笑着避开他搭上我肩头的猪手,商文柏是半个隐士,很有些先秦遗风,对于男女之大防不甚在意。我们都笑了起来。 “知道吗?如果我真的要娶亲,我一定会娶你的。”他微笑着盯住我的眼睛。 又来了,我无力地揉揉额头,刚刚不是说的挺好的吗?怎么一下子又回到了原点。 “你们的胳膊上都有一块月牙形的胎记,你们都喜欢笑,不喜欢被别人打搅,性子还特别倔强……” “你——是在说你的初恋情人吗?”我小小声的打断了他的遐思,后者的眼神已经飘的老远了。 “我在说我妹妹!”他对于我的插话很不满意,冷眼斜睨我。 “你有妹妹吗?以前都没听你提过。” “有。她很爱缠人,总是跟在我后面叫着‘哥哥,哥哥’,我那时候顶不愿意理她,因为我的伙伴们总是拿她笑话我。” “她一定会很伤心的。”我喃喃的念道,被自己起的人拒绝亲近,痛苦困惑迷茫失落交织的情绪是我生命中的梦魇。 “当然,有一次,她哭的好凶,父亲气急了,狠狠地用鞭子抽我,妹妹哭的跟是在打她一样,死死挡在前面,不许父亲打我。” “告状的是她,求情的也是她,”我失笑,“你的小妹妹还真的很可爱。” “可爱?”商文柏不甚赞同的挑了挑眉,“我那时侯可没少因为她讨打。” “但你还是很怀念那段日子啊,哪怕天天挨打也愿意。” “我身上都是皮外伤,还没伤到脑子。”他不以为意地撇撇嘴,眼底的水华出奇地孩子气。我轻轻地笑了起来。 “那她现在在哪里?嫁人呢?还是……” “不知道。也许会在天上吧。”他直直地盯着湛蓝的天空,声音低沉落寞近乎于呢喃。 我亦沉默。 半晌,我站起身拍拍他的肩膀。 “商文柏,我来做你妹妹好不好。” 认真地迎着他略有些迷茫的眼神,我微笑着,坚定地点头。 他目光如水,缓缓地在我脸上流淌。被谁这般打量我都会心生不快,下意识地进行抗拒;然而此刻,我只是坦然地与他对视,仿佛这样就能够给彼此带来温暖。 他突然“扑哧”一笑,打破了空气中微妙而安定的静谧。 “随便说说而已,这么简单的谎话你都信。”轻快的语调,漫不经心地微笑,白衣胜雪,风度翩翩的神医重新回位。 我亦微笑,表情可以骗人,眼底的忧伤和空茫却是真实不容质疑。 刚刚从他眼底流露出的绝对是心灵最深处的情绪。 只是,……既然他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我又何苦打破沙锅问到底。 “商文柏,安顿下来以后帮我配点药膏。你说得对,女孩子是不能留疤的。”我看着手腕上的伤口,下定决心。既然迟早会褪,不如早点褪去。 “好。”他微微一笑,“你终于想开了。” 我无所谓的撇撇嘴。 后悔吗,为曾经的偏执?谈不上,谁没有年少轻狂,为爱痴狂的时候。这起码说明了我至少曾经年轻过。多难得啊,司嘉洛,你也曾经青春荡漾。 人生总有一些伤痛要亲身去经历,这样才会在我们的生命中留下永不磨灭的烙印。痛过了,才会记得。 不敢停留过久,我们很快又匆匆上路;对于位高权重者而言,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两个势不两立的人也会因为共同的利益而走到一起。天知道姆布桑会不会抓了我们两个送给胡狼作人情。商文柏将几种草药混在一起熬成了黑糊糊的药汁抹在裸露的皮肤上,我们的肤色顿时变成了那种紫外线长期强辐射造成的红黑色,加上好心的牧人送给我们的旧衣裳,现在我们看上去跟普通的贫苦牧民并没有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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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言情】《千年泪》作者:金面佛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插曲 一路上,我少说话,多观察,生怕自己的中土口音和二十几年养成的生活习惯引起别人的注意,万事皆有商文柏打头阵。好在草原地广人稀,有时走上一天都难以碰上一个路人,这样子,我们居然毫无阻碍的出了关口。 望着古旧而威严的关卡渐渐被我们抛到身后,我竟有种茫然若失的惆怅。就这么结束了吗?比起今天的平静,当日的逃亡惊心动魄的仿佛一出戏,扣人心弦的不真实。 “商文柏你为什么要提议我们逃跑?”我上下打量他,笑的八卦兮兮,“说,你是不是惹了什么收拾不了的摊子,只好抬腿走人。” “你才知道?”商文柏见招拆招,就是对被迫丢弃百宝药箱始终耿耿于怀。 我哧哧的笑了起来,为什么逃?仅仅是不想进宫?我也不能给出确切的答案,我只能说起码我现在心情很好。 我想通了,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要讨好自己,如果自己都不对自己好一点,那么还会有谁会对我好。 国与国之间总有一个过渡的缓冲带,西秦和中土也不例外。这里是民族混居区,数百年的磨合已经让生活习惯、文化背景皆南辕北辙的两国人民相处甚安,无怪乎泱泱中华最终民族大统。 借住的人家夫妻两个竟是涉外婚姻,娇小瘦削的中土女主人已经高高的抬起了浑圆的肚子,健硕的丈夫脸上泛着幸福的喜悦。他们见到我们这两个外乡人喜出望外,坚持让我们住到孩子生完再走。当地有风俗,异乡人抱过的新生儿一世平安有福。难得我也可以为别人带来好运,所以毫不犹豫撺掇商文柏住下。后者本着悲天悯人的医者本性,担心过分瘦弱的孕妇分娩会遇上困难,稍示推脱便一并留下。 可惜没人领神医的情,时代还没有发展到允许男妇产科医生存在的地步。所以他被客气地请到帐外等候,只能空对着憨实的男主人焦急而兴奋的脸,徒劳的说些安慰话。本来我一闺阁女子也不允许看产妇分娩,但稳婆年事已高加上人手不够,只好降格以求之,“恩准”我帮忙打打下手。我捏捏鼻子,恩恩啊啊的应允了,虽然妇产就是我的专业,但在这种远古时代,缺乏现代医疗器械的状况下,我还是递递热毛巾、烧烧开水为妙。 分娩状况如我所料并不顺利,产妇骨盆太窄,胎儿死活下不来。瘦小的她已经近乎虚脱,惨白的脸上毫无血色。 朝阳变成落日,而后又换上繁星点点,等到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产妇的叫声已经嘶哑,只能痛苦地呻吟。 我郑重地站到帐外脸色并不比他妻子好多少的男主人面前,想必商文柏已经把情况解释给他听过了。 剖腹产已经成了最后的选择。 我很庆幸自己与商文柏之间微妙的默契,这让我觉得安心,他从不问我诸如“你怎么会接生?”之类的问题,虽然当初我提议情况危急时请他帮我忙给女主人施行手术时,他眼里明白无误地写满了惊讶,但他终是没有询问什么,而是立刻点头背上红柳条编织的藤篓去采摘必需的草药;投桃报李,我从未窥伺过他的具体身世。 这种默契不足以让我们相濡以沫,但已足以让两个旅人相互信赖。 粗壮的汉子唇角嗫嚅着,欲说还休,终于重重地点头。 生命所系,性命相托。 我想起了在医学院入学典礼上回荡在礼堂里的誓言,在那一刻我许下了为医者须恪守一生的承诺。 现在,他真的是将自己妻子和孩子的性命完全交到了我这个过路人的手里了。这是怎样的一种信任,所以,我感激。 剖腹产。 只要是手术,危险就无可避免。 何况我还没有拿到行医执照。 幸而我是个凡事认真的人,扎实的医学学习成了我最坚实的基础。没有手术刀,烈性的烧刀子浸过的猎刀在火上灼烧过后来代替。大五实习时主要就待在产科了,当时还颇为垂头丧气,因为相形于妇科,产科医生的手术风险更大,碰上难产,搞不好就是一尸两命。现在我感激当年的辛苦,它为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就了我站在手术台前的镇定。 “你确信必须把她的肚子剖开?”商文柏隐忍了许久终于郑重地开口,旁的事他可以由着我胡闹,人命关天他的道德和行医的本能可不允许他纵容我。我知道对于数千年前的古人而言,上个世纪中叶才传入我国,只有区区三百多年历史的舶来品——剖宫产术,实在是过于骇人听闻。 “如果有缩宫素或者前列腺素倒可以让她试产。”毕竟能够自然分娩是最好不过的。 上帝保佑,千万不要出现产后大出血。 什么必需的检测医疗设备也没有的情况下,她血流干了我也无能为力。 硬膜外麻醉、腰麻之类的是别想了,只希望传说中的麻沸散——曼佗罗是名不虚传。 估计麻药已经其效了,我深吸一口气,举刀开始手术。 下腹壁横切口长达14cm,希望胎儿块头不要太大,可以顺利娩出。迅速扎好大血管暂时止血,推开膀胱暴露出子宫下段,在其中间用刀切开一小口,用手指分开。站在一旁递手术器械的商文柏看的目瞪口呆,我无暇顾及,只能轻咳一声示意他集中精力。右手的拇指和左手食指一齐用力,沿切开的切口向两侧撕开子宫肌层。胎儿终于暴露在空气中了。 这个小孩还真是过于留恋母体的温暖,头位太低娩出很困难。我强自镇定了一下,快速眨了眨眼睛凝聚心神,右手小心翼翼地沿胎头与子宫切口下缘之间伸入,达胎头下方,用手指将儿头轻轻推向上方,手指及手掌将其向子宫切口处撬起,急急给商文柏使眼色。——我的刻板终于造成问题了,因为大汗淋漓,术前坚持戴的口罩(两块白布中间夹了层棉花)巴在了脸上,呼吸都觉得困难。幸亏他心志超于常人,医疗经验又丰富,很快就不点自通地向上牵拉子宫切口上缘,扩大了的子宫切口周径总算容胎儿出来了。 婴儿的啼哭声是宇宙间最美妙的天籁,我下意识地咬住下唇,居然幸福得想落泪。真没用,我在心里偷偷骂自己,这种事也值得哭。可彪悍的像头牛的男主人是真的哭了,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小心翼翼地抓着妻子的手,哭着喊着诉说着什么。 “他说以后再也不要她生孩子了。”商文柏微笑着说。 “不用猜,他老婆一定会告诉他没事,今后还要给他生更多的孩子。”我撇撇嘴,从产科医生的角度讲,孩子和产妇的生命之间,我更倾向于保全后者。 “厉害!你倒未卜先知。”他夸奖地扬扬眉毛。 这种戏码我见多了,要当母亲的女人是世界上最执着古怪的生物,她们会无视生命坚持生下属于自己和所爱的人的孩子,仿佛生命就此延续。 而我从来不觉得生命可以替代。 谁也不可以。 “她盆骨太窄,估计下次也很难自然分娩。帮她配点药吧——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怎么配,说了我也不信。”避孕措施做不好,一不小心中奖了再遇上个难产谁帮她进行剖腹产? 商文柏看了我一眼,未置可否,半晌轻轻地喟叹:“幸好他是个男孩。” 我哑然。女人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再多的恩爱也只是漂浮在海面的冰山,看似雄伟巍峨,实质呢?JUSTSOSO。可怜九死一生的产妇还柔声安慰自己涕不成声的丈夫,说要帮她生很多很多孩子,是不是这个时代的女人也视自己为生育机器?不见儿子终不止。 不理会我的腹诽,商文柏径自去找主人夫妇商量,没想到情况一边倒,丈夫忙不迭地满口答应,并催着他即刻就配,妻子却好说歹说都不同意,让我彻底无语。天赐又凑趣,呱呱而泣,一时间人声鼎沸好不热闹。我灵机一动,从夸天赐可爱入手,诉说没娘的孩子像根草,她对她的丈夫和孩子有多重要,唱作俱佳,只差把全版的《世上只有妈妈好》搬出来了,终于说动了顽固的女主人。人不可貌相,看上去性情柔和的她倔强起来也够惊人。 推不过主人的盛情相邀,我们又滞留了些时日,直到喝完小孩子的满月酒才离开。好在这个村落好象陶翁笔下的世外桃源,平日几乎不与外界接触,所以倒没有被卓嘎再次发现的危险。然而终是离的太近,虽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但日子久了肯定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本来就是过客,也到了应该离开的时候。 “许她真的爱她相公吧。” 望着自产后身体一直很虚弱的女主人,低声喟叹,我医学上将疼痛分为十二级,其中第十二级就是女人分娩时的剧痛,而五厘米长的匕首穿过掌心的疼痛才不过被划为第十等级而已。需要怎样的勇气,才足以抵挡这种生不如死的痛。 是爱吧,那个奇怪,纠缠人一生,让我们无处可逃的东西。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纯洁美好玲珑剔透如水晶的爱情,只是它们已经与我无关。 下意识地瘪瘪嘴,我抬头看天,阳光很好,是旅人心仪的天气。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自在飞花 洛城是中土的经济中心,商行店铺鳞次栉比,车水马龙行人如织,熙熙攘攘的全是热闹和艳俗;然而艳俗的温暖,艳俗的可爱。走在讨价还价,为一斤青菜可否再便宜一文钱吵的唾星四溢的妇女中间,我也不嫌她们身上廉价的脂粉香和头油的气味刺鼻,甚至隐隐觉得春天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很温暖也很舒服。 草原地广人稀,小山村宁静幽雅,本应习惯都市的喧嚣浮华的我乍见这么多人竟微微有些发怔。时光仿佛缓缓在我身上流淌,刹那间甚至误以为自己回到了从前。离西秦已有一段距离,加上目前的"逃犯"身份,想重新回到穿越点穿回二十一世纪恐怕没那么简单了。哎--这些事还是以后再考虑吧,能顺利保住小命已经该烧高香谢天谢地了。只要活着就不会绝望,我一定有办法回去的。 察觉到我眼中的依恋,在食肆用午餐时,商文柏提议就在城中找一处地方住下。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美味佳肴固然可口,天天山珍海味其营养价值还远远比不上水果和蔬菜;何况他闲云野鹤惯了,不能因为他有绅士风度,我就毫无原则地利用。做人还是厚道点的好。 最终我们还是在城郊的一处村庄落了脚。医术精湛的大夫在哪都受欢迎,不过他志不在名利,十之五六都是义诊,我很怀疑照这样下去,他会医活病人,饿死自己。好在村民淳朴,粮食和蔬菜天天匿名送到门口,都是没受过农药和化肥污染的绿色食品。我洗手做羹汤,倒颇有些洗尽铅华的味道。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人前我跟商文柏都是以兄妹相称,还因到底跟谁姓的问题争执了半天,最后我威胁他,“嘉洛”绝对不会做饭给他吃,迫于民生问题,他只好向我妥协,只是常常有人老远招呼“司大夫”时,他会忘了那个人就是他自己。 我每天除了洗衣做饭料理家务外就是帮他整理采来的草药。后来看周围的小孩因为路途遥远加上家境的缘故很少有人去念私塾,从小被灌输"读书改变命运,知识成就未来"观念的我立刻又决定义务支教,十几个垂髫儿童跟在我后面咿咿呀呀的背三字经。这个架空的时代最令我满意的就是文字,不是篆文也不是繁体,清一溜的简化字明了易识。我不指望我的学生能够才名远播,成为一代大儒,因为他们的家庭还没有能力去供养一个读书人。只愿他们至少可以初识文字,不至于两眼一抹黑。这也是他们父母的希望,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好,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鲤鱼跃龙门的科举。 商文柏对我的举动没有什么异议,他甚至会抽空料理家事,好让我心无旁骛地开课授业。生活平淡而充实,我偶尔会恍惚觉得仿佛时间会就这样在朗朗的读书声中从我的指间缓慢地迅速流走,就像那春日里美丽而灵动的阳光。 我常常会在温暖的午后看着那一张张消瘦而机灵的脸蛋兀自轻笑,这样子过一辈子似乎也不错;宁静的村落,淳朴的村民,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人人安贫乐道,家家门不闭户,人与人之间存在的是信任。而我,是被他们需要的女先生。在这方面,村民们表现出了对“文化人”的极度崇敬和尊重,德高望重的老人们见到我——一个他们本来不屑抬一下眼角的弱质女流时,也会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先生”,开头时甚至要行礼,我实在折福也消受不起,再三再四的说,他们才免去了这份大礼。 有时候,村外的人也会暮名上门求诊,商文柏更加忙碌了。好在一晃眼已到了麦香四溢的季节,我的学生们不时会请假回家帮忙,我看书房的椅子上空的位子日益增多,留下的学生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个个都惦记着家里的猪草是不是还够,索性给他们放了农忙假。都是小孩子,一听要放假,话音刚落,就撒脚丫子跑了个精光,真真个只留下腾起的尘土给我。哭笑不得。 为了维持生计,并可以有能力帮更多的穷人施行义诊,我鼓励商文柏曲线救国,多帮达官贵人看病,收受不匪的诊金。我甚至按他们的身价帮他们制定了一张价位表,该出手时就出手。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同样的物品被标上不同的价码,好象价值就会有天壤之别,本来不算优点的特制也成了皇冠上的明珠,怎么看怎么耀眼。如此一来,出诊费高的离谱反倒成了他的金字招牌,在繁华的洛城相当吃得开。这也算是变相的劫富济贫了,方法并不重要,收效才是唯一的关键。 商文柏闲暇的时候会捣鼓一些奇怪的药汁。我好奇地问了一回,答案叫我目瞪口呆,居然是伪宫红,可以给失身女子充当守宫砂的伪宫红!说来这东西也就是有机染料,溶油不溶水,虽然少见,但也不多珍贵。我唯一惊讶的是他居然会做这些!身为男子,最想要的不就是洁白的璧,守身的玉吗? “她们不过是一时走错了而已。”商文柏小心翼翼地调理着殷红如血的药汁,面色安详而平静,风轻云淡道,“终究要给她们回头的机会。谁又能保证自己每一步都是对的。” 我怔怔地看着他温和的面容,由衷地感慨:“如果天底下的男人都有你这般的气魄,那么女人无疑都是幸福的。” “那么你幸福吗?嘉洛。”仿佛是漫不经心,又仿佛是深思熟虑,他从灿烂的阳光中抬起明亮的眼睛,轻轻地询问。 “我——”我哑然,笑容抑不住的苦涩,幸福这个词太过奢侈,如何承受的起。 “我是顶没福气的人。” 这几天村子里很热闹,因为主人家的小姐和夫人会来祭扫祠堂。这个村子是夫人的祖产,而后作为嫁妆带进了水家。水家老爷在朝廷上是举足轻重的文臣,加上祖父辈为官数十载累下的基业,水家也算是权倾一方的豪门望族。不过,这些都与我无关,所以我只是心不在焉地听邻家的大婶崇敬中夹杂着艳慕像我描述神仙般的水家夫人,他家的小姐按照当时规矩尚未出阁时不宜抛头露面,因而遮着面纱。可照大婶的话,“光看那身段,那样子就知道是一等一的美人”。我笑着打趣照你这么一说,西施也比不上。心里头却惦记着收来的草药该拿出来晒一晒,多好的天气。大婶察觉到了我的不以为意,忿忿地嘟囔了一句“那可未必!”,转身回去做饭了,光看仙子可抵不了肚饱。 多可爱的村民,夫人和小姐的美貌仿佛是他们自己的骄傲一样,可知道人家未必稀罕。 我把该晒的草药分类码在圩围上,然后躲在槐树阴下捧着本书消磨时光。商文柏出门服务到家去了,我嘱咐他务必蹭完三餐再回来,能省点口粮是省点口粮。至于我自己,好打发,睡个觉,省顿饭。 《左氏春秋》是我大学时选修的“先秦散文欣赏”的授课老师极力推荐我们去读的一本书,现在翻翻,确实字字珠玑,读来口齿生香。一个“郑伯克段于焉”的“克”字就意味深远,令人掩卷沉思。 “小姐,你怎么躲到这来了,叫老奴好找。面纱呢——哎哟,怎么能随便摘下。”一个仆妇装扮的中年妇女不知从哪冒了出来,不由我分说,就在我脸上蒙上了一块面巾。拜托!我没打算去抢银行,不必打扮成阿拉伯妇女。 “你是谁?”我在书里随手夹了片树叶作签,瞪大眼睛盯着来路不明的女人。 “怎么衣服也换了。”她呐呐地皱眉,旋即惊恐地抓着我的手,“小……小姐,你没发生什么事吧。”神色甚是紧张。 我叹了口气,“我没事,如果你能放开我的手的话。”满是厚茧、龟裂粗糙的大手攥的我生疼。 她惊惶地松开手,低眉顺眼地退到一旁,“小姐,夫人怕是等急了,您还是快些儿回去吧。衣服呢,回头再换。” 就这样,她自问自答,完全没正面回答我的任何提问,西里糊涂地拉走了我这个乌龙小姐,我更绝,直到她欢天喜地地报告“小姐找到了。”水家当家主母一声“清儿”,我才勉强反应过来搞错了,她们口中的小姐是水家大小姐水柔清,而不是我所理解的对所有年轻女子的通称。 端坐在檀木椅子上的水夫人看到我微微一怔,不等她发话,我先摘下面纱,无辜地向她眨了眨眼睛。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地就被拉来了。” 夫人身边的丫鬟已经在训斥中年仆妇:“赵妈妈,怎么搞的,小姐也能认错。咱家小姐是谁都能胡乱顶替的吗?”言辞间仿佛我被误认是辱没了她家小姐。 我在心底兀自冷笑,什么东西,一条狗而已,还自鸣得意。 “怎么会弄错呢?跟夫人长的这么像,简直是活脱脱夫人年轻时的模样……”那个被唤作赵妈妈的中年仆妇一脸不置信的模样,犹自喃喃自语。蒙她的言语所赐,所有人的目光都唰唰地落到了我脸上,夫人的相貌她们烂熟于心,而且因为身份地位悬殊,不能直直地盯着死瞅;对我就不必有这些顾忌了,目光如此集中,简直要在我的脸上画坐标图,衡量每一点的差距。 “我看一点也不像,她哪能跟夫人比。”先前开口的青衣丫头挑剔地上下打量,眼子透着一股鄙夷。受不了,为什么永远都有这种人,老干些损人不利己的蠢事,好象生怕别人不知道她的智商很低一样。 我凉凉地白了她一眼,“我可不敢高攀自取其辱。既然知道弄错了,就别再浪费我的时间。”我心里头惦记着没看完的《春秋》,跟左丘明神交远胜于站在一大堆女人中间被她们评头论足。 “我倒觉着挺像。”一直饶有趣味地看着我的水夫人突然淡淡地开口了,“难怪赵妈妈会认错。” 主母发话了,众人自是纷纷附和,没决的像的人也把我俩硬往孪生姊妹里靠了。可怜青衣丫头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燥的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马屁不是那么好拍的,搞不好就回拍到马腿上,撂自己一蹶子。 “我可不觉得像。”起码年龄就摆在那儿,谁都不会觉着自己看起来老相是一种光荣。 “那是因为我老了。”夫人不以为忤地摇摇头,微笑,“连性子都有几分相似。你是哪家的闺女,年前回来时倒没见着。” 没等我应答,外间跑进一人报告说是族长来了。一干子人该回避的回避,该就位的就位,倒没顾上我。我趁乱准备溜之大吉,不想迎头就跟族长老爷爷打了个照面。 “先生也来了,也好,你也是个识文断字的书香子弟,刚好可以跟夫人多聊聊。” 族长辈分极高,按辈分算,水夫人得叫他一声“七叔公”。因而水夫人必恭必敬地按规矩向他行了个大礼。两人寒暄片刻,话题就转到了我身上。有丫鬟给我递了张凳子坐在他们下首,族长和夫人都可以算得上是我的长辈,倒也不算怠慢我。 我静静地坐在堂屋的下首听着他们的寒暄与交谈,族长不时发出爽朗喜悦的大笑,映衬着水夫人温和的笑脸,屋里的氛围舒适而温馨;窗子半开,从竹片和绵纸的间隙中溜进的阳光温暖地笼罩着我的周身;春光明媚睡觉天,我不禁微微阖上了眼睑。 “娘,我回来了。”清脆娇婉的少女的声音,黄莺出谷是个很烂俗的词,不过用在这儿却是相称。半眯的眼睛瞥见了个湖绿色的身影踏进门来,带着股春风的香气,豆蔻年华的少女,容貌清甜秀美,笑容明亮:素净着一张脸,双颊因为走的有些急了而微微泛红,浅浅的梨涡里盛载的全是青春的活力,澄澈的剪水瞳熠熠生辉,仿佛天际最亮的星星,红酥手里拈着朵淡紫色的丁香,俏生生地立在那里,人比花娇。若无料错,她就是正版的水家大小姐——水柔清,人如其名,清水般娇妍美丽的容颜。难怪那个丫鬟会觉得我被错认是对她家小姐的辱没,我不禁苦笑,同样是女人,这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少女衣觖生风,如小鸟一般扑向水夫人,在族长跟前煞住了步子,拍手叹道:“太叔公竟是在这里,我上您老家可扑了个空。”语毕,盈盈行了个大礼,族长连忙笑着唤她快快起身,她应诺着倚到水夫人身旁。清亮的目光撞上我,讶然转瞬即逝,她友好地朝我微笑,略略低下了头,我也连忙回复了个礼貌的笑容。 水夫人口上嗔怒:“野到哪去了,面纱也脱了,七叔公,我教女无方,叫您老见笑了。”眼里却是满满的笑意,哪有责备的意思。族长也是呵呵的笑,赞水大小姐好性情,大大方方有气度;水柔清没有故作谦虚地矫柔作态,浅浅一笑,接受了夸奖。我也轻轻地笑了,如此利落倒不象我印象中古代名门闺秀素有的样子。水夫人含笑:“小女拙劣失礼,司姑娘见笑了。” 我忙道:“哪里哪里,如果水小姐这般‘娴静时似姣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的大家闺秀也叫‘拙劣’的话,我这种乡野鄙民也无颜出门了。” 堂屋里的人都笑了起来。 水夫人道:“真真个七窍玲珑心的好孩子,出口就是锦绣文章。” “惭愧惭愧!”我汗颜,“我不过粗浅识几个字罢了。”真正才思敏捷、倚马可待的人是曹雪芹。 “姐姐这也叫‘粗浅识几个字’?这末一说我干脆不敢说自己读过书了。”水柔清故意作出一副惊讶状,自己先憋不住,咯咯地笑了起来。 水夫人莞尔:“你那确实也不叫读过书,这么些年了,四书不过才开了个头,《三海经》倒是挺熟。” 有仆妇进来禀报午膳的时候到了,水夫人留我一道用膳。我想“睡个觉,省顿饭”固然有利减肥,但饭局不是天天有的,有白食不吃是暴殄天物,会遭天谴的,所以泛泛地推脱了几句就顺应民意坐到了饭桌旁。 饭菜并不特别丰盛,四菜一汤,都是些素雅的菜式,唯一的荤腥是汤里的火腿,然而菜肴看上去精致,花红柳绿的很是养眼。桌上倒颇为安静,只有竹筷的交错声和汤勺的撞击声,看似大大落落的水柔清才吃相却很文雅,丝毫不闻食物的咀嚼声,一个人真正的教养全落在了他(她)的细枝末节里了。水夫人食欲不错,吃完半碗红米饭后,又舀了碗鲜笋火腿汤,并直叹饭食可口鲜美,族长听了颇为受用,一直笑容满面。 午饭后,我又陪着水家母女闲话了半晌,言谈甚欢,直至天际擦黑才谢绝水夫人的留宿,告辞回家。也许是许久不曾与人这般痛快地聊天的缘故,竟有些依依不舍的感觉。天啦,我晒在圩子上我草药!我立刻一路狂奔,急急忙忙收拢起来,好在除了沾上些露水外,草药都还在。我轻拍自己因为兴奋而微微涨红的脸,有点得意忘形了。算了,不管了,回去倒是应该跟商文柏说说今天的经历,与这些天的平静相比,算是新奇有趣的了。 回到药庐,竟然黑灯瞎火,商文柏还没有回来。我点上油灯枯坐了一会儿,终于熬不住困回房歇息,末了总算记得给他留门,此地民风淳朴路不拾遗,我倒不怕不栓门闩。 春眠不觉晓,日上三竿才起床,我习惯性在外屋大叫“大哥,早饭喝粥还是吃饼?”呵呵,其实即使他选择后者我也会找出一大堆理由说服他改喝稀饭,因为我不会烙饼。他曾经无比哀怨地问我:“既然无论我说什么都只有一种结果,你为什么还要给我其它的选项呢?”我凉凉地白了他一眼,鄙夷道:“多一种选择你心里难道不会舒服点,你可以告诉自己,我不是非喝粥不可,我还可以选择其它的早饭,我喝粥只是因为我想喝粥。”结果他还是嘟囔着他比较想吃烧饼,气得我直想用饭勺敲他的头。 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我的回音,我意思性地敲了两下门,自从上次我无心推门而入,不小心瞄到了他的裸背之后,他就强烈要求我敲门,保守的古人啊,看看背阔肌而已,有必要一副被吃了豆腐的表情吗?无人应门,我只好自己推开,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放在原位,看到床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我肯定了他昨晚没有回家过夜,否则——以他懒惰的个性,只要可以推给我做,他有可能自己叠被子吗?无人欣赏我的厨艺,我也懒得洗锅做饭,幸好昨天吃的够饱,肚子到现在还没有闹革命。 简单的梳洗之后,又将屋子里外打扫了一通,医学生的专业病,轻微的洁癖,只有在一切都清爽整洁后才能神清气爽地做事。我满意地看着屋子,虽然不是高屋华宅,干净舒适却是一等一,刚将昨晚被露水润湿的草药拿到太阳底下放好,正准备回屋整理药材,我被一个悦耳的女声叫住了,回头一看居然是昨天刚认识的水柔清。 我略有些诧异地冲她微笑,她没有在意我淡漠的反应,兴高采烈地跑过来捉住我的手,央我陪她一起去村里逛逛,她撒娇的语气很像我中学时代的同桌,一个总是喜欢拉我陪她去这去那的女孩,写了N张“这是我最后一次让司嘉洛陪我去超市”的书面保证却一再毁约,而我居然也乐于陪着她,可惜高中毕业后她去了英国,此后联系渐廖,直至了无音讯。 我有些怅然,于是同意了水柔清的建议,天气这么好,确实适合去户外呼吸新鲜空气。 五月的乡村正是麦香田垄黄的季节,家家户户都忙着在田头劳作,今年风调雨顺,家家收成都不错,男女老少脸上的笑容都满满欲溢。乡间小路上奔跑着的是给自家大人送茶水饭食的孩童,其中有不少是我的学生,他们见着我都会急急地煞住脚步,再规规居居地行一个大礼;这是件让我很无力的事,无论我好说歹说,他们都不肯省却这个礼节,我没办法向他们宣传师生关系应当是平等的,只好自我催眠把它理解成“老师好”的动作表现方式。反正被人尊重总比被人揍好吧。水柔清相当羡慕我的际遇,眼睛亮晶晶地盯着那些活泼可爱的孩童,孩子们也会好奇地打量她,他们平日很少看到这么漂亮衣饰装扮的人。 “这样的生活真美妙,真想在这里过一辈子。”她在清风丽日下喟叹。 “也许你只是吃腻了山珍海味后偶尔会想念清粥小菜。”我坐在她身旁的草地上,淡淡地开口,我已经准备好接受她的反驳,因为这样泼她冷水就好象在教育以为自己已经长大的少年“你不过是个小孩子”。不想她侧头思考了片刻,居然赞同地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你得承认这里的生活很不错。” “当然,生活中从不缺少美,我们只是缺少发现。” “司嘉洛,你是个不乏味的人,或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她站起身来,笑语盈盈地盯着我,阳光在她乌密的秀发上折射出耀眼的金芒,很温暖。 我望着她微笑。 “如果不当你是朋友,我会在这里浪费时间吗?”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开到茶蘼 一连好几天商文柏都没有回来,古代通讯不发达就是麻烦,要是在从前,一条平安短信就可以省却我所有的担忧。 这些天清儿一直陪在我的身侧,关系进展可谓一日千里。多一个朋友就意味少一个敌人,何况难得碰到志同道合的人。她是家中的独女,上面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大哥,不过从未听她提及,想必兄妹关系也是平平。水夫人个性开明,身为名门之后的她是中土极负盛名的才女,在对水柔清的教育方面,她态度鲜明,凡事顺其自然,尽可能不让自己的独女为大家闺秀的虚名所累。也许真像她自己所说的对我一见如故,她们母女在我面前并不避讳这种在当时看来是离经叛道的言行,仿佛知道我会不以为仵一样。我欣赏聪慧而不尖锐的人,这样的人让我觉得温暖,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我的朋友。 闲时,清儿会帮我整理药材,把它们分类放好。托年轻的福,她是个很有求知欲的姑娘,会不时问东问西,相当地满足了我好为人师的虚荣心。一切都美好,除了了无消息的商文柏。我很想知道他在哪里,虽然我也知道以他的才智和能力不会出什么事,就算碰上土匪打劫,他也能和山大王结成拜把子兄弟(我曾问他随我仓皇而逃失去卓嘎王爷这个义弟是否惋惜,他答曰:义兄义弟太多,惋惜不过来。我彻底无语,这个韦小宝,我最后那一丝丝因连累别人而产生的愧疚感也烟消云散。)可是我还是心神不宁,该死的敏锐过人的厄运第六感越来越强烈,就好象生命中又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即将失去一般。清儿不知道如何安慰我,水夫人派出去探听消息的人也没有任何回报。 我的焦灼日益增长,水夫人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拉我在她们的寓所住下。我谢绝了她的好意,我害怕商文柏遇上了麻烦的事,好不容易赶回来却找不到我,只能再次离去。我突然间觉得惶恐,因为我发现自己其实对他一无所知,他的家在哪里,他还有哪些亲人,他都结识了哪些朋友,他会去什么地方,甚至他最后一次出门的目的地我都搞不清楚,以前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我需要的时候他总是站在我的身边;自私的我却从来没有考虑过他需要我的时候,我要如何出现在他面前。司嘉洛,你真的有够混蛋。 无能为力的我只能等他来找我,这一等就是近半个月;因为我的事,水夫人一行也推迟了归程。 那天傍晚天色不太好,我在水夫人和清儿的一再坚持下,勉强同意在其处住下了。夜色已深,透过微凉的碧绿的纱窗可以清晰地感觉到露珠在空气中凝结的声音;月朦胧,树影婆娑,沙沙的摇曳成模糊的小小的银屑,微微的折射着白光。我等了太久终于倦了,草草洗漱完毕准备上床歇息,商文柏还没有回来,我得好好照顾自己。 迷迷糊糊刚有些困意,忽然听到丫鬟叩门的声音,一叠的脆音,语调又急又快“司姑娘司姑娘,司大夫来了。”我猛的一激灵,直直从床上坐起,翻身下地,胡乱罩了件衫子,顾不上换鞋,趿拉着双木屐就啪啦啪啦地跑到堂屋去了。来人正在跟水夫人说话,颀长修立的白色身影微微向前倾着,仿佛在仔细聆听什么。 我顾不上礼节,匆匆向水夫人点头示意后就猛的冲到来人跟前,一张口就是毫无停顿的抱怨,又急又怒:“你上哪去了?一点音讯也没有,你想吓死我吗……”说到后来,语调也哽咽了,渐渐地泣不成声,眼泪就这么簌簌地往下落,仿佛泪腺已经失控了一般。 商文柏处境尴尬,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一只手悬在半空中,讪讪地笑:“我妹妹打小就没离过我。让夫人见笑了——呃……嘉洛,不哭了,我没事的。”温润如玉的笑容一如既往。 我就这么愣愣地看着他,抽抽咽咽地止住了哭泣。 水夫人一声长叹:“可怜两个孩子,相依为命这般辛苦。”跳跃的烛光里,她的脸上全是悲悯的神色。 亲情戏码演过头了。 我讪笑着抹干眼泪,回屋收拾东西,他都已经回来了,我没道理再赖在人家的宅子里。 水柔清也被闹醒了,见我要走忙想拉住我,我谢谢她的好意还是下定决心回家,我得问清楚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换好衣服鞋子,堂屋里却只剩下一个小丫头,见我打了喏,细声细气地禀告:“司姑娘,夫人正和司大夫在书房说话,让您先等等。”语毕给我倒了碗茶。我谢过她,就端坐在堂屋的下首等待。 屋子里点了上好的熏香,蚊虫绝迹,门是半合着的,穿堂风带着初夏夜晚的清爽,屋外有不知名的虫鸣和隐隐的蛙声,寂静而温馨。我的头一低一低,这些天绷紧的神经因为商文柏安然无恙的出现而松弛下来,弦一断,困倦袭来,我很快就进入了黑甜的梦乡,梦里依稀回到过往,在我年少不知事的时候,有阳光,有微笑…… 脖子一歪,重重地磕到了红木椅背上,生生震醒了我,我迷茫地揉了揉撞痛的鬓角,半晌才反应过来我还在水家老宅的堂屋里。睡的时间有点长了,腿脚麻麻的不太想动,我索性依旧懒懒地偎在椅子上,等麻劲散开了再起身。 有说话的声音从后头的屋子传过来。 “你放心,嘉洛这孩子我第一眼见了就喜欢,清儿也跟她对脾胃,俩人比姐妹还亲。我索性受她作义女,也好有个照应……倒是你,苗疆蠹虫多,凡事要小心。……” 另一个声音低低地说了些什么,男声不及女声清亮,我没听清楚他说了什么。 而后话声愈发低不可闻,脚步声却渐渐清晰起来。 我连忙闭上眼睛假寐。 寂然的寂静,只有清风吹过槐树的声音。 仿佛耳边有低低的声音:“睡得可真香。”语调很温和,我没有睁开眼,脑海中却准确无误地形成了一张温柔的笑脸。 夏夜清凉正好眠,我一定是做梦了。 醒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以为自己昨晚回到了药庐。穿嫩黄色衫子的小丫头忽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司姑娘,你醒了。夫人吩咐了让您起床后就过去。”我这才注意到屋内的摆设不是我熟悉的旧书和养在床头的薄荷。 我笑道:“你不说,我也得过去好好谢谢夫人,这些天叨扰了,也多麻烦妹妹照应了。” “谢夫人是应当,后半句可不敢当。这两件衣裳是夫人赏的,你换上吧。” 我连忙推辞,无功不受禄,白吃百住又岂能白拿,小丫头怎么也不允,硬是帮我换好了衣裳,而后拍着手道:“真好看!你的衣裳我没白弄脏。”我啼笑皆非,小精怪的女孩子,难怪这么用心地权我收下衣衫。她伺候我洗漱完毕又帮我理好头发,幸好只是简单的发髻,要是多了一通叮叮当当的饰物就叫人头痛了。 “替我多谢夫人了。”我叫住端着脸盆出去的黄衣丫鬟,她扭腰,抿嘴一笑,“你还是自己去谢夫人吧。” 我哑然失笑,确实是曲线救国了。 水夫人已经在堂屋上首端坐着等我了,一见我就频频颔首:“不错不错,这件天蓝的衫子果然衬你。”我没心思跟她寒暄,直接开门见山:“商文柏人呢?”出口方知不妥,只好胡乱混过去,“还是为人兄长呢,一句话不说就消失大半个月,存心给人找麻烦。” “嘉洛。”水夫人好似丝毫没有注意到我言辞中的漏洞,“令兄留了封信给你,嘱托我务必看着你亲手拆阅。” “他搞什么,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说,非要这么神秘——该不是他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难以启齿吧。”我满心疑窦,小心翼翼地拆开了封口,粘得挺实的,真怕手一滑就撕破了里面的信。 洁白的毛边纸,收墨极快,上面清秀而不失隽永的字迹正是我熟悉的笔法,只是字迹有点潦草,好象写信的人很匆忙。我静下心认真地阅读,我的手开始微微地颤抖,不自主地摇头:“没可能,他一定是在逗我,太恶劣了,害得我担惊受怕这么长时间居然还敢骗我!我决不轻饶他……” “嘉洛,司大夫没有开玩笑,他确实连夜赶去苗疆了。”水夫人拉住转身欲冲出门的我,慈祥地凝视我,“放心,我答应令兄照料你直至他回来。” “他怎么可以这样?!起码跟我商量一下,一声不吭又跑了。” “救命如救火,哪容得下慢慢商量……嘉洛。”水夫人到底没拉住我,也许是觉得让我亲自去验证一下比较有说服力,她没有跟上来。 我一路狂奔,不管不顾所谓的斯文人的形象,我一定要当面问个明白,什么朋友有难受伤得去苗疆寻找特效药,什么时间紧迫不能话别,统统都是骗人的,论起撒谎,我比他有经验多了,这么拙劣的借口也想糊弄我,商文柏!你等着,有的叫你好受! 药庐阒静无影,空荡荡地显得我的脚步无比沉重,我颤抖地推开一扇扇门,幻想着他正端坐在某处,看见我,脸上所有的表情肌就凝成一朵温和的微笑。每一扇掩着的门都是一个小小的宛如肥皂泡般美好的希望,门开了,泡沫也就破灭了。 我背靠在他的房门上,无力地闭上眼又慢慢地睁开。真走了,走的干净利落潇潇洒洒。书桌上有一小叠码的整整齐齐的银票,一百两一张,很大的手笔;旁边还不忘附一张纸条:好好收在身上,哥哥启上。这个混蛋,玩什么兄妹情深的破戏码。眉毛纠结成一团再缓缓舒展开,我仔细将银票收好,没钱寸步难行,无论今后我想走哪条路,孔方兄都是友非敌。 “嘉洛,你还好吧。”清儿不知何时站到了门前。 “我没事。”迅速缔结好笑容,我微含歉意,“不好意思,以后要叨扰了。” 我在所有人或艳慕或嫉妒的眼神里成为了水夫人的义女,在所有人或真挚或虚伪的祝贺声里蹋上了水家返城的马车。水夫人允诺出资去外头聘一个新的先生,从学堂的孩子们身旁带走了他们的老师。我只是沉默,沉默地面对所有的际遇,人生如梦,我还没来得及与商文柏推心置腹就已经失去了这个在异时空的第一个朋友。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明月夜 不等我瞪她,门外先传来一声凉凉的清音:“不劳施主费心,水月庵有贫尼师徒二人足矣。”紫幔的帘子撩开了,露出一张面无表情的脸。水家的书房两进两出,里头有个小套间,中间用帘子格开,彼时我们正在小套间里腻歪。 来人青衣素帽,长衫瓢飘,倘若临风而立倒还真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可惜时令不对,烈日炎炎躲在屋内尚且是一脑门子的汗,何况是长途跋涉,身上还背着个包袱。静娴师太一张脸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衣衫不用拎已经快有水往下滴了。 “鼻子倒灵,昨晚上西域的葡萄酒才进的门,今儿你就嗅过来了。”水夫人毫不客气地揣测老友的来意,皱着眉头递给她一方帕子,“汗擦一擦,别污了这一屋子的书。” “谁都似你似的,大夏天的都不出汗。”老尼姑慢条斯理地抹着汗,帕子很快湿透了,她撇嘴,“这帕子是不是太小了点。” “是你脸太大了。”清儿自是不会放过这个反戈一击的良机。 “不用你恭维,贫尼知道自己面子极大。” 姜是老的辣,老尼姑不动声色已将清儿噎得跺脚,连连道:“你这人。” 水夫人故意脸一板:“清儿,不得对师太无礼。”转身斜睨静娴,“老尼姑你心不清净,居然跟小姑娘一般见识。” 厉害!各打五十大板。 我笑盈盈地负手站在一旁看戏,每次这个水夫人的手帕交一来,必定是一番热闹。 静娴师太,闺名陆雨竹,当年与还是华家大小姐的华栀子并称“中土双姝”,才色艺三绝,不知迷煞多少痴情男儿心,却选择在双十年华遁入空门,从此青灯长伴。最是人间留不住,红颜辞镜花辞树,时至今日,她一张团团的圆脸上可还曾有昔日的芳华绝代。 哑儿端着半铜盆的水立在门口,看见我,咿咿呀呀地示意我过去接水,我努嘴叫她自己进来,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子,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来。哑儿天生失聪,也许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加上那年年成不好被家人遗弃在路边,刚巧被师太碰上。悲天悯人的师太叹了口气就把她抱回了水月庵,央求自己的师父收留,老老尼姑也是个良善心肠,又是一声长叹,庵里便多了一个小尼姑。 小尼姑天生知礼节,不似自己的尊师这般犯戒,进门先敲门,放下东西就垂手退到一旁,与她师父不同,安安静静地没有一点声响。 师太自己从丫鬟手里接过毛巾,仔仔细细洗了把脸,从我站的角度看,她一张圆滚滚的脸映在水面上煞是好玩。我突然想起苏小妹打趣佛印和尚的一句诗“水泡葫芦,和尚印脸盆”,不由扑哧笑出声来。清儿连忙问我笑什么,我凑到她耳边,低低地说将与她听,她也咯咯的笑成一团,可怜师太眉梢还沾着水珠,一脸的茫然,兀自抬头问:“你们笑什么?”眼睛一眨,眉梢上的水珠就是一颤,我们笑的更加起劲了。 是夜繁星满天,师太心广体胖受不得热,直嚷嚷着移架湖心的凉亭。水家的园子极大,内有茂林修竹,假山活水,各色美景不一而足。我疑心它就是现在已经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苏州园林中最负盛名的一处。 湖心凉亭名曰“鱼乐”,不知是不是像游鱼般自由快乐的意思。丫鬟仆妇送上葡萄美酒和瓜果蜜饯后便自行退下,无论如何我们也得在下人面前维持良好的形象。哑儿也早早回屋念经,在纸上写道说是给师父多念几遍大悲咒,好让佛主减轻某个人不守清规的罪过。 “某人不自制,害自己的徒弟受苦。”清儿旁敲侧击,企图激起某个醉生梦死忘乎所以的人身为“一代名尼”的自觉性。 “民生各有所乐兮。”老尼姑还没喝醉,见招拆招。 “清规戒律是写在墙上给香客看的吗?你应当以身作则,行正,不令则行,行不正,虽令不止。” “不怕不怕,哑儿是个乖徒儿。” “和该着你就吃死了哑儿听话,哼—你等着,逮着机会我一准策反她。哼—不守清规的尼姑”清儿气得粉脸生绯,恨恨地给自己倒上一杯酒。我说葡萄美酒夜光杯,水夫人竟真差人找来了四个一色的酒杯,水家的财力由此可见一斑。 师太不发一语,自顾自的喝酒。 “无妨无妨,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我酒量不济,已有些微醺,眯着眼睛摇头晃脑。 师太不发一语,自顾自的喝酒。 我又说了几个冷笑话,平日里一定乐不可吱的师太依然寂然不语。亭中三人面面相觑,清儿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开口:“老尼姑—呃—师太,你生气了,你—真生气呢?师太。” 师太干脆捧起酒坛,咕噜咕噜地往食道里灌。 “痛快!”酒坛重重地顿在石桌上,我疑心坛底已经裂开了。 “刚刚还以为你生清儿的气了。”水夫人微笑着戛了片橘子,这个时令橘子仍嫌酸涩,却是醒酒的良物。 师太正襟危坐,还装模作样地理了理衣衫,最后神色严肃地告诉我们,有搭理我们的工夫,一坛子好酒早就进肚了,语毕得意洋洋地往嘴里塞了粒花生米。 众人先是发怔,后来一听,都憋不住大笑起来。 “扑哧”水夫人嘴里嚼烂的橘子全喷到尼姑的袈裟上了,惹的她跳起来跺着脚骂。清儿一口酒呛进了喉咙里,拍着桌子,瓜果拂了一地,酒杯也合到了我身上,我笑的直喘不过气来,自己大力拍着胸口,半晌才绝腮帮子疼。被我们的响动惊到的丫鬟一看我们这副狼狈样,也笑作一团,直到师太大叫:“还不快拿衣裳给我们换。”才忍着笑上来替我们换上干净的衣服,又叫来几个人简单地拾掇好掉在地上的瓜果。 “瓜果别丢,洗洗还能吃。”师太被人按着头套衫子仍不忘挥手嘱咐勤俭节约。 月儿在林梢,淡淡的朦胧的清辉,好似朱自清先生笔下的荷塘月色,像远处飘渺的歌声。然而星子是灿烂的。 天上群星闪烁,有如无数情人的眼睛,是永远不会孤寂的,只是有些升起得早,有些升起得迟,有些会被云霾掩没,但终必还是会发射它应有的光芒,自远古直到现在,自现在直到永远…… 这是古龙在他的小说里说过的一段话,他说过的话还有很多,比如常常微笑的人往往最寂寞,又比如星星出来了,月便不再寂寞,那么人呢? 那么人呢? 忽然在这样一个微醺的夜晚想到了商文柏,朝远处最亮的星星敬一杯酒,大哥,我祝你幸福。 亭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各有各的心思;热闹是极易让人联想到孤寂的,就好象天空火树银花的烟火,绽放之后就是无边的黑暗;有人的地方就有烦恼,谁也不能远离尘嚣。 像是为了排遣摸名的惆怅,我击节而歌:“明月几时有,把酒问苍天。”五音不全自是无法比拟王菲,好在她们没听过原唱,缺少对照,因而也听的津津有味,师太还跟在后头幸福地哼哼。然后清儿也不吝惜她甜美的嗓音,一曲曲优美的小调。 “早晨夏天露啊~水多啊,嘿嘿一嘿哟,点点露水润麦苗啊。杨柳叶子青啊喽,器打七寸崩啊喽,杨柳叶子松啊喽,松又松喽,崩又崩喽,哥哥那个~杨柳叶子青啊喽。” 我乐了,这还是我小学时音乐课上学过的民歌,想不到这里也有。 听的我们如痴如醉,酒不醉人人自醉。 水夫人看着自己的女儿,微笑,又为自己斟了杯酒。 葡萄酒喝着好似碳酸饮料,度数却不低,我渐渐的酒劲上来了,伏在桌之上假寐,沁凉的石料承着我发烫的脸,毛孔反射性的一缩便又惬意地舒展开来。 师太半趴在水夫人肩头:“喂,我们这么一味地胡闹,也不怕吓着人家小姑娘。” 我听见说我,下意识地支起了耳朵。 水夫人像是朝我的方向瞟了一眼,笑着说不用杞人忧天,司老怪带大的孩子怕过什么。于是师太大笑难怪难怪,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有慧根有慧根。 我越听越糊涂,隐隐的觉着有些奇怪,刚想开口问,又不知道如何婉转地道出心头的疑窦。等我字斟句酌组织好语言,那边清儿嚷嚷着要捞月亮。 哦,天!学李白固然没错,当水鬼可就大大的不妙了。可怜我拖着沉重的身躯,踉踉跄跄地奔过去,死命拉住发酒疯的人,回头看两个老的,已经醉作一团。悲从中来,她可是你们的亲人。 作为唯一的意识尚且还有一丝清明的人,我认命地叫来下人把她们一一送回房,又吩咐一干人等善后,才放心回房歇息。 第二天日升中天我才恋恋不舍到跟周公告别,草草洗漱用膳后我匆忙赶到书房,赫然发现三个人早已各司其职,看书的看书,对帐的对帐,我预想中正鼾声喧天的名尼神色穆然地抄写着经文,一色的神清气爽,眸子清明。好象昨天醉酒的只有我一个。 哦,天!这是什么世道。 师太在水宅一小住就是好几个月,一副只要主人不开口,她就赖着身子不肯走样子。 水家母女旁敲侧击:“师太,庵里没人不行。“ 师太:“破庙一间,倒掉重盖。“ 哑口无言。 清儿一声冷哼,撵人而已,不信送不走这尊神。 “师太,珠米桂薪,养不起闲人。“ 多伤感情的话,我暗自担心师太翻脸,果然老尼姑脸色一变,拿着木鱼就走人,哑儿不知所然,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一老一少两个身影走在微凉的秋风里好不萧索。 “清儿,太狠了。“我都看不下眼了。 “蛇打七寸狗打头,就得下狠招。“她目光炯炯,狠狠地作了个向下切的动作。我不寒而栗。 费解的是水夫人知道后居然默许。 夕阳西下,一老一小两个身影居然回来了。我愕然:“师太,可是有什么东西落下?“ 结果她不搭理我,鼻孔里出气:“清丫头呢?“ 热脸贴上冷屁股,我悻悻地指了指后面,闻讯赶来的清儿一脸诧异,问了同样的问题,只是她的称谓改成了老尼姑。 “钱,拿着。珠米桂薪我也吃,我也用。“而后扬长而去,留下我们两个大眼瞪小眼。连忙把哑儿拉进书房,笔墨纸砚伺候,终于明白她们出门是化缘去了。师太在我们看来缺乏一代宗师应有的风范,洛城的老百姓可却把她当成活佛,一天就收获数百金。 叹为观止。 水夫人的态度更加耐人寻味,只是摇头:“命中注定,命中注定。“ 桂子一飘香,就怎么也留不住先前软磨硬兼也逼不走的师太了,留书一封,她便施施然地离开了。 水夫人摇头:“冤孽冤孽。“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螃蟹 三进三出的宅院青砖红瓦,鹅卵石铺就的小路曲折蔓延;这就是师太口中的破庙一间——,比起佛门重地,它更像一座山间别墅:清风逐明月,晨露伴朝晖。大门已经被风雨蚀光了颜色,灰净的木板是雕琢的时光的班驳。幸而里面供奉的一干神像和院门上方的额匾注明了它的身份,尼姑庵,中土最有名气的一间尼姑庵。 有朋自远方来,烹茶以待。老尼姑依旧是笑眯眯的一团异常和气,闲闲地与水夫人话着家常;清儿照例是闲不住的,拉着我四处跑;感谢时代还没有发展到唐宋朝,她未经裹脚布摧残的一双天足甚为矫健有力。前后屋子间是小小的天井,和旁家一样有古拙而精巧的石桌石凳,这便是斋堂了;水月庵素来不留香客用斋,我疑心是当家的静娴师太懒得做饭的缘故,因而小小的天井完全可以胜任膳间的责任。后屋的东北脚是厨房,哑儿正从旁边的井里汲水烹茶。 “老尼姑倒是厉害,堵住的井也这么快找人掏空了。”清儿啧啧赞叹。 哑儿抿嘴一笑,连连摆手,这个聪明灵秀的小姑娘可以读懂别人的唇语。 “难道又是清灵子那个牛鼻子?”清儿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老天,他们俩年年玩这出戏就不嫌乏味啊。” 小尼姑点点头,也是一脸莫可奈何,用数枝在地上写道:除了他还有谁。 我云里雾里的似乎听出了一点端倪,好象是一出古代爱情戏,好象跟一个叫清灵子的道士有关,尼姑和道士,呵呵,佛道一家,无怪乎水夫人叹气道冤孽。 “也难为他了。”清儿若有所思,“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居然也肯屈尊纡贵掏井,更难得的是他这种心眼比水桶还粗的家伙竟然会注意到水井淤塞了这种小事,难得难得。” 小尼姑一脸不以为然,树枝飞快在沙地上游走:他才注意不到呢,是我留书嘱咐的。 天,敢情小尼姑把某个人氏当成免费劳工使唤了,我看着那张年轻粉嫩的笑脸,实在没法将她与老气横秋四个字联系在一起。 “也是,合该着他现在遭罪,当年要不是他玩云游四方的破把戏,你师父也不至于赌气绞了一头青丝,啧啧,多好的头发,传说长达七尺,宛如云影。”清儿脸上写满了惋惜,只是我不清楚是为师太的出家多一点,还是为那头传说中的秀发多一点。 老式的爱情故事,年少轻狂时,我们的自以为是总让我们错过不该错过的人,总是以为我们不可能错过,总是认定那个人一定回会在原地等待,殊不知没有谁注定了就是谁的,他(她)也会转身离开。等到幡然醒悟时,人生早已翻开了新的篇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枉惘然。 “尘缘未了,何不还俗?”年年避着不见也不是个办法。 “你自己去问老尼姑,佛主都猜不透她的心思。”清儿鄙夷,“年年都这么吊着好象不把他放在心上,去年老道士生病没来,又急得跟什么似的,死要面子不肯央我娘派人去找,一天到晚像幽魂一样在人面前晃来晃去,地都被她磨平了一层。然后牛鼻子派人上门送信,说明原由叫她勿念,她又跳起脚来骂说鬼才念他,气冲冲地就跑会尼姑庵了。” 我忍俊不禁,想不到还有这么一段曲折往事。 不知道原因吗?谁都知道。 连着几个月避而不见,大可以一直住下去,直到她回庵;然而他终究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从不曾放弃云游。水月庵之于他,更像每年固定要住的避暑山庄,不是归人,只是过客;再好,也不是一辈子。 聪明的她们,如何不知道,所以宁可不见。所以在言辞上刻意营造出她占优势的假象。 “我说今儿的茶怎么味道不对呢,原来换井水煎了。”清儿闲闲地拨着碗盖,不怀好意。我偷偷在旁窥伺主角的表情,不愧是一代名尼,圆滚滚的脸上波澜不惊。 “想来是佛主看我们师徒艰辛,特意扶持。” “我们也挺艰辛,怎么不见佛主大发慈悲。” “因为你不是有缘人。”老尼姑煞有介事,突然对我眨眨眼,“这位施主,倒有几分慧根。” “我?”我诧异地指着自己的鼻子,啼笑皆非,怎么又扯上我了,难道?我忽然紧张兴奋云涌,穿越文不是一直告诉我们,高僧名士的指引是我们反穿越成功的关键吗。 “对,你跟我来。”她莞尔,笑容倒真有几分风轻云淡,事事皆在掌握中的味道。于是我稀里糊涂地跟着她穿过走廊,我想到了当日穿越前所走的布达拉宫的长廊,激动地腿都直哆嗦。忽而又有些惆怅,就这么走了吗,不留下任何痕迹。 我恍恍惚惚地踏过门槛,险些被高高的门槛绊倒。 静娴师太捧着一本黄绸裹着的书站在我面前,长长地叹气:“总算是物归原主了。” 我下意识地咬住下唇,强自压住心中翻滚的情绪:“请问师太,我什么时候可以走。” 她怔怔不语,目光直直地盯着前方,眼神却并不是聚焦在我身上,而是仿佛透过我看到了遥远的过去或者未来。轻柔的宛如百合花瓣的笑容悄悄地在她的唇角绽开,眸子中也渐渐凝成不易为人察觉的悸动,她整个人仿佛满身沾上月亮的光华,荧荧发亮。这一刻我几乎疑心她是美丽的了。 不知是什么惊动了她,那满身的月华突然消失不见,金石相击的瞬间,她的脸又恢复为平淡,叫我无法确定刚刚的风华绝代只是光和影完美投射的效果。 “这要看你何时想走,记住,不必太执著,过去了就过去了。”她又重重地叹了口气,怜惜地摸了摸我的头发,同样的表情我也在水夫人脸上看过。我隐约有些惶惑了,想开口问些什么,她已经摆手示意我出去,我只好咽下疑窦,轻轻地离开了。 秋高气爽蟹子肥,正是吃蟹好时节。 膘肥体大的蟹子上笼一蒸,浇上姜汁,蘸点老陈醋,呵,无上的美味。 水月庵前的溪流是红袍将军们横行的地方,我们没理由不自给自足。师太借口佛门中人不可杀生,缩在庵里念大悲咒,为即将祭祀五脏庙的超度。小尼姑是真正的修行人,对我们的草菅生灵的行径自是一声长叹,不过她倒并不反对帮我们洗锅烧水,劈柴切姜。 准备好器具,挑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奔蟹去也。 没有和硬壳虫短兵相接的勇气,还是乖乖地在岸边钓蟹的为妙。上饵料,抛线,待蟹上钩。 白云朵朵天上飘,波光粼粼手下摇,真是个美妙的艳阳天。 “你们可知老尼姑为什么不肯来钓蟹?”水夫人突然转头,笑语盈盈。 “不是说,不杀生嘛。”我盯着水面的悬线,好象有点绷直了,唉,又松了,早知如此,不如刚才就收线。 “你信她胡扯,我保证她呆会儿吃的时候绝对不会提什么杀生!她不过是小时侯被蟹子夹过而已。”水夫人毫不留情地抖落莫逆之交的糗事。清儿果然大笑起来,可怜的师太,又被她抓到一个可以大肆嘲笑的资本了。 我也笑了起来,想不到师太胆子这么小。 她给我的书我一开始以为是反穿越指导书,仔细研读后却发现不象,再细细一看,竟隐隐觉得是一本族谱,吾昏,难不成有这么多人穿过来了,我得自己寻找这其中的奥妙,然后一并回去?我试图从她口中得到更多的信息,她却缄默了,直说不可与人语。 “嘉洛,发什么呆呢,看,你的饵都被吃光了。”清儿嫌她那边蟹子少,愣是挤到我旁边,其实蟹子很多,只是都被她的大呼小叫吓跑了。 “没什么。”我掩饰地笑笑,重新换上饵料,迟疑了片刻,试探地开口:“清儿,你知道商成是谁吗?”书上面提到过这个人。 “商成?”她漫不经心地摇摇头,“没听过,不对,”她皱眉,“这名字听着有点熟,你让我想想……天,动了动了——好大的蟹!娘——你快来帮忙。” 被拉上岸的大依然耀武扬威。气势凶凶地盯着扰其清眠的我们,巨螯威胁地挥舞着,眼睛一鼓一鼓的。 水夫人过来一看,笑逐言开。 “呵!真是好大一只。” 她望着畏葸不前的我们,笑骂道:“胆小鬼。” 清儿不服气地嘟着嘴:“真的好大嘛。” 水夫人笑着摇头,挽起袖子。我心中一动,“我来吧。”她挥手示意我退后,轻巧地捏住了蟹背,大螃蟹徒劳地挥舞着两只大矸,奋力挣扎,终是无果。 她把它丢进竹篓时,似乎已经放弃的螃蟹忽然反戈一击,夹住了她的手,她一声痛呼,猛地甩手,螃蟹重重地摔在了篓的内壁上,吐出几个泡泡。水夫人的食指上夹出了一个小红点,放进水里洗了洗,她用帕子擦干水,笑道:“这硬壳虫倒阴,冷不丁的就是一口。” “娘,您先歇着,我一定多钓两只给你报仇雪恨,嘉洛你也一起来。”清儿不由分说,拽着我就走。我抗议无效,只好对水夫人无奈地笑笑,后者也微笑着点点头。 人生由无数个偶然组成,极小的一件事就可以改变命运的轨迹,如果当时我不曾走开,或许出于本能,我会做一些事,而这些简单的事或许就足以让我,让水夫人,让清儿,让很多知道不知道的人的命运发生扭转。 然而我终究是走开了,于是命运朝着另一个方向马不停歇地运行。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鬓白红颜末 大获全胜,清儿在报仇雪恨的信念的指引下,愈战愈勇,一口气钓了近十只螃蟹,我略微逊色,但也有七只入帐。眼看日过山头天已昏,不免腹中饥肠辘辘,于是鸣金收兵,重返水月庵。静娴师太早就翘首以待,连寒暄客套都免了,直接从我和清儿手里接过竹蒌送进厨房,洗刷绑扎上锅蒸,一气呵成,我疑惑,她怎么不怕螃蟹螯了。话刚问出口,她就是一声尖叫,迅速撤离厨房。我天,她刚刚是被谗虫勾得忘了自己怕螃蟹。 陈醋老姜早已备下,一桌子热热闹闹的吃。哑儿不肯破戒,在一旁默默诵经。 清儿一手抓着蟹子,斜睨吃得不亦乐乎的师太,似提醒又似威胁:“杀生会下地狱的。”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阿弥陀佛。”被指的某人继续脸不红气不喘地吃蟹。 “荤的速的哪分那么清楚,古人不是说腐草化萤吗,我以前跟家兄在西域行医时还听说那里有个教派信奉鹅是由树脂化来的,所以他们斋月里也可吃鹅。”我细细地剔出蟹肉,这世间万物不就是那几十种元素组成的吗。 老尼姑大喜,忙说我有慧根,啖食地更欢。 “这倒听着新鲜。”清儿冷笑,“看来静娴师太这酒肉尼姑是做的有理有据了。” “所以要你平日多读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你看看人家,同样是小姑娘,见识多广阔。” “唉唉唉——跟我可没关系。”我急忙撇清,别一不小心,战火就蔓延到了我身上。 “都吃吧,蟹子都堵不住嘴。”水夫人阻止两人进一步的唇枪舌剑。 “就是就是,凉了就不好了。”我也附和。 “真真个学舌的八哥儿。”清儿噗嗤一笑,气的我龇牙咧嘴,直想拿手里满蟹黄的蟹子抹她的脸。一想螃蟹老贵,《红楼梦》里说一顿的螃蟹宴就够庄户人家吃一年,想必搁这儿也差不离。于是终于忍住了。 吃吃闹闹到大晚才散,因为螃蟹性凉,个人又喝了点烧酒暖胃,餐后稍微活动了一下才各自回房。入睡时已经月升中天,倦急无眠,纷繁的思绪汹涌而至,搅得我到天擦亮才迷迷糊糊地睡下。梦里也极不安稳。 晌午才恹恹地起身,用冷水洗了把脸,强打起精神。佛堂里,清儿正在和师太下棋,某个为老不尊的名尼意图悔棋被鄙夷,我笑着摇头,得道的名尼哦。 “夫人呢。”虽然被收作义女,大前年我终究不习惯称她为娘,总觉得这是将他人的宝物窃据己有。 “还没出来呢,估计昨天太累了。——你的马明明放这里的,又想反悔,没门!” 哑儿端来了粥,青瓷碗里雪白的粥上一小撮雪里蕻,墨绿的色调煞是养眼。我接过来小心翼翼地吹着吃,白粥绵软香甜入口即化,小菜清爽可口,哑儿将来还俗可以考虑开一家粥铺。 “都在啊。就我起的最晚了。”水夫人微笑着走了进来。 “恩——刚刚嘉洛还问到你了。——娘!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我从碗边抬起头,惊讶地发现水夫人气色极差,面容憔悴,眼里暗淡无光;眼睛周围是青黛色的黑眼圈,又浓又大。 “些是昨晚上没睡好,没关系,活动活动开了再好好睡一觉就不打紧了。”水夫人的话宽慰了我们,于是大家下棋的下棋,喝粥的喝粥,哑儿也帮她盛了碗,可惜她胃口不佳只吃了几口。 连着几天都精神不济,我们都当是感染了风寒加吃坏了肚子。水夫人还笑着说,那些被她吃下肚的螃蟹不甘心,还再闹哩。一屋子的人都笑了。静娴师太素来贪食,自然长备调节消化的药,于是拿来安分吃着,却无多少起色,然而我们依旧没有放在心下,我们的注意力都被蒸桂花糕吸引了,连水夫人自己都端了个小凳坐在一旁看我们摇桂花。 直到桂花糕蒸好的那晚,我端了几块送到她房里发现她已经烧得说话都艰难了,我才意识到不妥。 差人下山寻大夫送上山来,老郎中一看是尼姑庵,掉头就想走,我们好说歹说答应多付诊金他也不肯施药救人,后来听说病人是水夫人才肯进庙,开方子抓药,大夫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说是偶感风寒,外感内虚所致。我又亲自下山去买药,师太和清儿都走不开,旁人我又实在不放心,干脆自己亲自走一趟。洛城虽然繁华,但比起现在毕竟不可同日而语,正经商铺早已关门打佯,热闹的夜市多是些鸡鸣狗盗的勾当,我急着寻药铺,打着水家的金字招牌总算配全一干药物,打着呵欠回去煎药,哑儿帮我打下手。 喝了药,水夫人睡下,下午醒来的时候气色似乎好点了,忙得人仰马翻的我们倍感欣慰。 没开心几个时辰,天黑的时候,她又开始发烧,意识到情况大大不妙,连夜差人把她送下山,老尼姑也一把锁锁上了院门,跟着来到水宅。 一向静谧的水宅开始喧闹起来,各路大夫进进出出眉头紧蹙商讨会诊,一方方的药单传下来,药炉下的火苗不熄,整个后花园弥漫着中药的呛人气息,熏得人头昏脑胀心头惶惶,连傲然的金菊都无精打采。我这才知道她被蟹子夹后伤口没处理干净,因而发生感染,耽搁这么久,已经转为败血症。可是我只能在旁边看,如果商文柏在就好了。 清儿几乎是在一夜间长大,勇敢地分担起母亲肩头沉甸甸的负担,各处的帐册一份份地呈上来要看要批示,家里鸡毛蒜皮的事要一一处理;水家的中央高度集权式管理让其少了人心不齐后院起火的忧患,也让众人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凡事都习惯听水夫人的指示,主心骨一倒全乱套。不在其位不谋其事,名不正言不顺的我只能在暗地里帮清儿出出主意,在她无暇分身时代她陪伴在她母亲榻旁。 人仰马翻之际,往京城水老爷处的信件送了出去,碧云天,黄叶地,尺素间尽是伤心事。答答的马蹄重重地踏在我们的心上;久病不见起色,水夫人已经坦然地作好了大限的准备。 自古逢秋悲寂寥,红颜辞镜只夕昭。曾经的风华绝代只剩下茕茕孑立的一抹病影,颧骨高高地耸起,深深凹陷的双颊病态的嫣红,脸色蜡黄蜡黄;然而她在微笑,对风尘仆仆眼角湿润的丈夫轻柔地微笑。水家大少爷的名同人终于对上了号,高且瘦的男子依稀是《雷雨》中周萍的模样,站在角落里,一脸灰暗,看不出是喜是哀。 水太傅嘴巴嗫嚅,颤抖了半晌只是无语流泪;他是标准的儒生装扮,与其说他像中央高层,不如说他更像一位开馆授业的先生,在我看来,这样的男子只能是堪堪不辱没水夫人而已,匹配的距离相差太远,可是他们是珠联璧合的典范,人人交相赞叹的夫妻,是我的眼光素来不准。我一向觉得当众垂泪是一件很丢人的事,何况是个男人,而此刻我只是心酸懊恼,恨自己无力扭转这悲伤的一切。 低低的呜咽声中,水夫人的遗言低沉而有力,她一向是这样的女子,勇敢淡定,即便是在此刻也仿佛大限已到的人只是不相干的陌生人。她已到了弥留之际,回光返照的她就像是即将熄灭的火焰,燃烧着最后的能量。她细细地叮嘱了身后事,各处的生意,可信赖的人手,哪些生意要尽快脱手,哪些是祖业一定要设法留住;水太傅是标准的读书人,只识诸子,与孔方兄交情甚浅,水家的大小事物一向由水夫人打理。 水至稀在其父的催促下来到她跟前,我偷偷地打量这个书生模样的男子,大而无神的眼睛,晦暗的脸色,强烈的逆光让他的面孔模糊不清,高且瘦的身量似乎承载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负担,背被压得微微有些驼。 水夫人瘦骨嶙峋的手负在他的手背上,目光如水,缓缓在他脸上流淌,他别扭地将眼睛转往别处。 “至稀,”她停顿了一会儿,像是在积聚气力又像是在斟酌词句,“我没有代你娘照顾好你,这本应当是我应该做的。……幸亏你是个懂事的好孩子,这些年来一直是你在代我照顾你父亲。你做的很好,比我预想的更加好,水家的事务交管到你手中我很放心。你是长男,家里的顶梁柱,一定要支撑起水家上下数千号人,……无论今后发生什么事,你一定要记住,你首先是水家的嫡子长孙!至稀,你一定要记住。——清儿,嘉洛,你们过来。” 她费力抓住我们的手叠放在一起,水至稀惊惶着想挣脱,我忙紧紧握住,就算是强迫,也不能让他躲开。 “她们都是你的妹妹,答应我,今后要好好照应她们。清儿,嘉洛,你们要孝敬父亲,尊重兄长。” 水至稀沉默了半晌,终于缓缓点头,清癯瘦削的头颅仿佛有千斤重。 我的心中一声低叹,精明睿智者如水夫人到最后也只能以这种方式托孤。我无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而清儿变成泼出去的水之前却必须在他的照应下生活好几年。所以即便是强迫,即使是心头不安,软硬兼施也要让他承诺。突然有点愧疚,凭什么要让他承受这些,毫无益处的累赘。仅仅是吃定了他的怯懦? “清儿,嘉洛”她叫住我们,目光却对着她的丈夫,微微蕴着歉意,“我有几句话要对女儿说。” “你们娘儿三个好好说说吧。”水太傅点点头,挥手示意大家退下,善解人意地掩上了门。 我和清儿迷惑得对望了一眼,不明白有什么话甚至不能当着清儿的爹,我的义父的面说,回头见她微微阖着眼睑,仿佛在挣扎着积蓄最后的力气,不由鼻间一酸,几欲潸然,清儿的泪已经簌簌地落下,泣不成声“娘……”。水夫人睁开眼,久久地凝视我,温柔地像是在看一件易碎的瓷娃娃。她轻轻叹了口气,笑容苦涩:“见着令兄代我说声抱歉,我没能够照顾好你,……嘉洛,好孩子,今后就要靠你自己了,你跟清儿一定要相互扶持,若有什么难处就去找静娴师太,她会帮你们的。——清儿,以后娘不在了,你要处处小心,凡事要和嘉洛商量着办。”我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能拼命地点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答应我,今后你们就是亲姐妹。”她将我们的手握进掌心,强自坐起身来,脸憋的通红,“一定要照顾好你们的父亲,这一生我做的不够,只能求你们弥补为娘的不足了。”我和清儿都哭得哽咽,只是点头,惟有这样,她才能走的安心。 一切都交代妥当,她疲倦地闭上了眼,挥手示意我们离开。 秋天的阳光透过窗子上裱糊的绵纸在她脸上打出了一层薄薄的光晕,她的面孔模糊而清晰,阳光忽略了她病态的容颜,光和影的恰到好处只突显出了苍白而安静的美丽。轻柔如栀子花瓣的微笑静静的停驻在她的唇角,安详得仿佛晚间的清风拂过。 我小心翼翼地退出去,清儿也被我拉走了。不想打扰她正沉浸的美好回忆,浮现在她脑海中的会是什么?她绚烂的青春年华还是她曾经的爱人,这一切已经并不重要,我所知道的是她最后的时光里记得是过往的美丽。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永别了,我的老师,我的母亲。愿您在另一个世界安好,愿您的苦心不是枉然。 葬礼没有如她自己所愿的那样诸事从俭;越是身份尊贵,就越身不由己。水夫人的葬礼几乎轰动全城,整个洛城一片悲伤的愁色,这个极具传奇色彩的美丽女子,这个中土最负盛名的才女——花栀子,这个盛世豪门的当家主母——水夫人,微笑着为满地黄花堆积。凉风起处,木叶纷纷。 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无法摆脱这种悲伤惆怅的心境,命运的无常让我绝望。冬天的寒冷让我沉默,从开始到现在,马不停蹄地忧伤。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李代桃僵 十一月初,圣旨到,追封水夫人为一品诰命夫人,皇恩浩荡。 十一月中,金銮殿,加封水太傅为护国公兼内阁大学士,天降恩泽。 十一月底,朝堂上,水太傅告老还乡,一夜白头,谢主隆恩。 水家各处商铺捐与朝廷,以解北方雪暴灾民的衣食之忧。灾民感恩泣零,解职归隐的水太傅被各处奉为“义公”。 奴仆三千散尽,繁华灰飞湮灭。 是盛极必衰还是水夫人的逝去带走了水家最后的福祗,眼看它起高楼,眼看它宴宾客,眼看它楼塌了。人生无常,世事沧桑,后来即使我身处高位,恩宠无边,依然惶恐;原来权力是如此可怕,我们所有的挣扎努力在它面前都只是可笑的孩童的游戏。 我坐在去马车中,车辙扭动的啧啧声将旅途拉的无比漫长,漫长得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这莫名其妙的旅程。 马车的终点站是京城。 “水小姐,我们还有两天的时间就到了。”仆妇以为我不耐烦了,善意地提醒。 不,我不急,我宁愿马车永远都在途中。 哦,我现在的身份是水家小姐——水柔清。 真正的清儿,你在水月庵还好吗。想必师太和哑儿会好好照应你们母子,比我更好的照应。 “清儿,我想你有话对我说。”我放下手中《诗经》,终于无法漠视一直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水柔清的存在。 “嘉洛,有件事,我想……我应该告诉你。” “恩。”我作了个继续的手势,示意她说下去。终于坦白了,从跟她父亲去京城领一品诰命夫人的封赏,回来后就一直心神不宁。 “我想……我想你可能要当姨妈了。” 虽然已经隐约察觉;她近几个月都没有问丫鬟要过布,她自京城回来后就常一个人发呆,她忽喜忽悲,她的眼眸清亮有如春风拂面;可自秋天过后,局势陡变,水太傅被迫辞官,水家乱得人仰马翻,她的所有不寻常相形之下都只是小女儿心事不足为奇,入了我的眼却不曾深入心间,更没有好好想过究竟。所以我还是狠狠吃了一惊,不曾想事情已经到了覆水难收的这一步。 “你肯定吗?”我心存侥幸,孩子是我们现在无力承受的昂贵礼物。 “不知道。你哥哥不是神医吗,要不你帮我把把脉。” 我挥开她伸到我面前的纤纤玉腕,“屈原的儿子就一定会作诗吗?”没有检验科的医生在,我哪知道她肚子里是否孕育着胚胎。 “清儿,我想你比我更清楚,这个孩子意味着什么。”自水家中落,水老爷一病不起,曾经答应过要照应我们的水大少将他妹妹视为翻盘的最后赌本,坚决要求清儿进宫选秀,妄图通过裙带关系一步登天。我不知道他是向来就傻还是被风云谲诈弄懵了脑子,皇帝这般煞费苦心地铲平了水家的势力,又岂容他如此轻易地翻身。可是一意孤行的当家人听不进任何劝阻,甚至不理会其妹尚热孝在身,姿态强硬地安排起清儿进宫的事宜。 “本来很无所谓的,就是我进宫检查身体会比较麻烦。哎,你说,我贿赂御医可行性有几成?” “令尊告病前连贿赂都不必,今日就是黄金十万都枉然。”久在官场混迹的人岂会嗅不出圣上举动的气味,自水太傅归隐后,门可罗雀就可看出,这个世界上不识时物的傻瓜几乎没有。哪个御医会放着大好的前程不要,帮这个罪臣之女犯欺君之罪? “黄金十万?姐姐你就别逗我了,时至今日,我能拿出十金还得看命数。”自家道中落后,掌管财务的水少爷之妾连我们这两房的例银也免了,好在我们平日也没什么用度(丫鬟由我充当),还能勉强维持。其实就算坚持不下来也要坚持,父病母亡,又能找谁去诉苦。 “所以不要想了,根本没可能。”我双手一摊,“几个月呢?” “应该有近三个月了。”她踌躇,报出了个让我心惊肉跳的数字。 “一开始我以为只是偶然,好多夫妻不是成亲好几年才有的孩子吗,我应该没那么凑巧,可都过去这么久了……” “现在说这些没意思,当务之急是找个大夫。”我从不做任何假设,抱最好的希望,做最坏的打算。唉,古代为何没有试孕棒。 “这件事交给我,最不济就是把孩子生下来。”彼时没有梦幻式无痛人流,三个月的胚胎还是等它发育成熟生下来的好。 “嘉洛!”她欣喜得抱住我,“我就知道你最好,我就知道你不会逼我把孩子弄掉。” “我不想一尸两命。”我喟然,狐疑,“坦白说,你是不是故意到现在才说,如果是第一个月我捆着你也要逼你弄掉。” “嘉洛,我很想留下这个孩子。” “那得看情况,有的时候,你眼里的好才是最大的残忍。”我费力地以掌撑额,叹息,养孩子毕竟不同于养小猫小狗。 “想也是白想,还是先找个大夫吧。”我叹气,怎么就这么祸不单行呢。 洛城的一家客栈,店面虽小,收拾的倒颇为整洁,加上老板和气,价钱公道,环境还算得上幽静,每年庙会时也是旅客往来,络绎不绝。只是此时还没到旺季,店里吃茶打尖的多,住宿的客人却少。就像刚才那对年轻的夫妻吧,价钱已经给他们最优惠的了,那位笑起来一脸和气,身子骨比大姑娘还苗条的公子还是坚持只住一天。要不是人家少夫人一口一个“掌柜的发财啊”,糯糯的江南口音绵软动听,隔着面纱还能隐约看到甜甜的笑容,客栈老板圆滚滚的胖脸上怕是连一丝笑也不肯多给了。 一天也是一天,掌柜的迅速拟订了详细的敛财计划,上好的龙井备着,上好的檀香熏着,还不信捞不到银子。小两口穿的虽俭朴,可身上那股雍容的气度是瞒不过掌柜的这双阅人无数的法眼的,不是真正的大家子弟是撑不起这种气势的。何况旁的不说,单是那位夫人头上的那根簪子,样子古拙,却是实打实的珠钗,那珍珠,那花纹,是街上店里卖的死鱼眼睛绝对不能比的。哼哼,小两口出门在外想财不外露,可是再小心仔细也甭想骗过掌柜的这双眼,没这点功力,他赵大掌柜还怎么在洛城这一亩三分地上混! 如意算盘刚打了一半,麻烦就来了。住下不到半个时辰,年轻的夫人嚷着头晕,少年公子六神无主,还是小二帮忙请来的大夫。掌柜的寻思着他们还没用过店里的饭菜,肯定跟自己没甚干系,心里也就不那么七上八下的了。老郎中一把美髯,白须飘飘,颇有些仙风道骨。这小子聪明,把名医请来了,到时候结帐,更加方便多敲一笔。郎中一看,忙说“恭喜”,原来少妇已经怀有身孕。这下子可好,公子是连一天也不肯呆了,直嚷嚷要立刻启程回家。掌柜的劝说无效,张罗着替他们雇车马,计划从中把夫妻俩的住宿费给赚回来。可是公子却谢绝了他的“好意”,解释说自己有朋友刚好今天返回家乡,熟人结伴同行,稳妥又方便。好在他没有计较今天的房钱,爽快地付了帐,还大大方方地赏了小二半吊钱,喜滋滋地走了。 掌柜的看着嘴巴都合不拢的小二,郁闷的想在他头上敲几个包出气;半吊钱可是能买只天香楼的烧鸡的。 可惜了刚买回来的茶叶檀香,出去跑腿的伙计为难的告诉自己的老板,人家店里不肯退。掌柜的咬咬牙,一跺脚,痛下决心:自己用!心还是一颤一颤抽着疼。 奇迹如果随随便便就发生,那么也不足以称为奇迹。 我偷偷请回的大夫肯定地断言,清儿已经有两个多月的身孕。幸而她身形纤细加上时值冬令,棉衣掩饰的很好。 消息要严密封锁,我是借上香之名将清儿带出,乔装打扮之后,把她暂且安置在客栈的房间里;然后找来大夫,让其给遮着面纱的清儿把脉。所以只要我们作足功课,应当可以瞒天过海。 可是肚里的孩子还不能理解我们这两个可怜女人的苦楚。眼看天是一天天的转暖,再借口畏寒也不能继续披着皮大衣遮掩,肚子又渐渐大起来。我出面,请求水至稀允许我陪同清儿去庙里为水夫人还愿。彼时水老爷已经缠绵病榻,风雨飘摇的水家由他并不宽厚的肩膀勉力支撑。 “今非昔比,现在时世艰辛,哪来的空闲银子作法事?”小红尖酸地推门而入,不知她第几感觉给她这样的误会,她总怀疑我对水至稀另有企图,常常我前脚刚进,她就忙不迭地后脚跟上。 我不语,冷眼看水少眉头紧蹙。 说起这个小红,不知诸位可还记得当初那位对我嗤之以鼻,冷嘲热讽的青衣女,正是此姝。她原是水至稀的远房表妹,父母双亡后投奔水家,侍奉在水少身旁,后来就成了侍妾。因为水少尚未正式娶妻,她又颇得宠爱,很有些恃宠成骄的张狂劲。水夫人在时,也许终究是对水至稀心存歉意,顺带着对她也另眼相看,加上她确实有几分财务上的天赋,便让她管几处帐务。而今水夫人嫁鹤西去,她就顺理成章地接管了财政大权。细说来,她也算有情有义,对她丈夫可谓忠心耿耿,水少的其他姬妾大多树倒弥猢散,她却毫无怨言地留了下来。但如果她不这样刻薄我和水柔清这两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弱女子,我会对她评价更高些。 相较于她的泼辣,水至稀可以称为懦弱,眉头皱了半晌,却一言不发。 “我与兄长商议事宜,你是什么身份?岂容你在此放肆!”清儿脸一板,适时拿出了大小姐的威严,她一向就与小红不甚对盘。 “你!——”小红气得声音颤抖,虽然得宠,但侍妾是三分妻,七分婢,比一般的妾氏还不如,照理说,确实没有插言的资格。 “好了,闹什么闹,别生生叫人瞧笑话!”水至稀厌烦地一摆手,“小红,你先出去瞧瞧给爹熬的药怎么样了,是时候吃药了。” 小红唱了个喏,退下,低垂的眼睑掩不住里头的愤愤。 “你们也别闹了。”门刚阖上,他就疲惫地塌下了身子,“我知道你在家里心里不痛快,但事情一遭接着一遭,父亲的身体又不见起色,这个时候,你还避出去?是不是嫌不够乱!”最后几句话声音虽低沉,里头的意味却不容置喙。 “大哥,你误会了,我俩没有添乱的意思。只是母亲在世时确有静心修行的意思,临终际还叮嘱清儿出阁前一定要帮她完成此念。原本我们是想守完热孝后,再完成母亲的遗愿,可是既然兄长坚持要送清儿参加今年的入宫选秀,宫门深深,何时又是出头日,到时候恐怕再没机会完成母亲的遗愿了。” “就不能再缓些日子?”水至稀面容微耸,迟疑片刻,“等到方方面面的事情打理妥当,我再筹措出足够的银子……” “大哥,清儿是代母修行,水月庵的静娴师太又是母亲生前的挚友,用不着多少银子的。”我急忙说。拜托,我们是不介意等,可她肚里的孩子等不及,小腹已经微微隆起,再拖下去,必将成为轰动一时的丑闻。 水少爷并没有看我,眼睛依旧盯着清儿。 许久,叹了口气,去吧,随你们闹去。 好吧,我们就硬着头皮闹到底。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曲终人散尽 静娴师太是何许人也,才一打眼,心里就明白了七七八八,当下安排我们住进后院。然后借口潜修,闭门谢客,为的是避免人多口杂,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清儿很满意这样的安排,连老尼姑一如既往的刻薄也不以为忤,新鲜的没有反唇相讥。哑儿听说清儿要生小宝宝了,欢喜的不知如何是好,咿咿呀呀的比划着要收小宝宝为徒。被师太狠狠拍了下青皮脑袋,忿忿,“我还没死,你就想另立门户了。” 我笑嘻嘻,“你怎么知道一定是女宝宝,要是个小少爷,难不成尼姑还收和尚为徒?” “有何不可?” 我哑然,难怪她俩对未婚先孕的清儿如此坦然。 何其幸运,在这个时代,我们居然有如此的朋友。 开门七件事,哪桩不需钱?何况帮忙归帮忙,银子归银子,亲兄弟尚且明算帐,何况老尼姑也是夜无隔宿粮的祖宗。闭门潜修的话是一早就放出去了,上门的香火钱是断了,出门化缘赚外快也没戏了;坐吃山空,水月庵那点家底哪填得满四张嘴,不,是五张,最近,那位素未谋面的半成品孩子已经开始有意识地让其母带她吃掉自己的那份了。清儿的首饰不到迫不得已是绝对不能动的,我只好掏出私房钱。 商文柏留给我的银票我一直仔细收在身上,就想着有一天见到他了,狠狠地砸他的脸。说好相互照应的,不辞而别又算是怎么回事。 想不到这么快就到了不得不动用的一天。人世间的际遇变化真是无常。 分娩时所需的物品一件件的买回,给孕妇的补品成批的运上山,四个人齐心协力为即将出世的宝宝作好尽可能充足的准备。清儿每日都为宝宝缝制小衣服,小鞋子,面容沉静而圣洁。做母亲和即将做母亲的女人仿佛被天国的圣水统一洗涤过,庄严的美丽。 曾经的明媚笑容已经被沉稳所取代,仿佛成熟也只是一夜之间。 有天晚上,我怕她做活太累,就拉着她说闲话,说到当初的种种趣事,仿佛历历在目;才不到一年的光景,已是物是人非。 物是人非事事休。 “你就不好奇孩子的父亲是谁?” 重要吗?此时他不会为你付营养费手术费,将来也不指望他付奶粉钱。 与他有关的不过是一尾蝌蚪而已。 凭什么把他摆到至高无上的位置? “有什么好好奇的,是猫是狗现在都无关紧要,现在唯一重要的是你要养好身体。”我淡淡地看着窗外,风和日丽,是个打猎的好天气。 我设陷阱,捕兽夹摸索着寻猎野味。当初在西秦修习的箭术而今派上了用场,小如野兔鹞子常常是座上佳肴。哑儿照例是念一通大悲咒,然后目不斜视地专注于自己亲手种植的青菜。野兔喜欢偷食庵里菜地上的豆苗,老尼姑啃食兔肉的劲头分外大,每次都吃的满嘴油光。清儿却鲜少沾筷,她害喜的症状是每况愈烈,常常是刚闻到荤腥就吐的天昏地暗,难怪孕妇的饮食是极大的科学,既要营养,又要能引起品尝者的食欲。好在她对我用腌制的酸黄瓜炖的鱼汤还算赏脸,一喝就是半锅,身上的肉也是刺溜刺溜地长,脸上也出现了孕妇常见的浮肿。现在她是彻底不敢碰那种名为镜子的东西了。 啧啧,我说过,所有的母亲都伟大。 懂事的孩子也伟大,顺风顺水的顺产,满脸堆肉的小子。说句实话,我真怕清儿难产,商文柏不在身 边,我上哪找这么技艺精湛又配合默契的助产士去。老尼姑居然死命不敢看分娩过程,只肯躲在灶间烧开水。倒是柔柔弱弱的小尼姑自告奋勇地忙前忙后,递毛巾换水。清儿疼的死去活来,涔涔的冷汗淋漓,脸上时而潮红时而苍白,却硬咬紧牙关不松口。我担心她一口贝齿毁于一旦,大声鼓励她喊出来,她这才开始哭天抢地,信誓旦旦,以后再也不生了。 嗬,她倒是实现了她的誓言。 光溜溜的脑袋探进来,一脸惶恐:“怎么呢,怎么没声呢?” 哑儿抱着刚剪断脐带的婴儿,示意她帮忙洗澡。静娴师太接过宝宝,皱眉,我说清丫头啊,生娃子就不能挑个俊俏点的爹吗,这孩子可真够难看。 我忙于照顾产后体虚的水柔清,没空给老尼姑普及医学常识,宝宝生下来脸皱皱的,面色发红都是很自然的事情,所谓粉雕玉凿不过是人们一相情愿的想象罢了。 唉,也不知是谁几天后就抢着抱在怀里不撒手的。 百密尚有一疏,况且我们都没有生育的经验,居然最重要的尿布都没准备。我手忙脚乱之际差点脱口而出,去超市买两包帮宝适。老尼姑舍生取义,贡献了自己数套袈裟。天,不知道佛主是否会因此降罪于她。 我帮忙做尿布,彼时清儿已经坚持下床。其实产妇卧床休息的时间不宜太常,三天后便可以做简单的活动。师太师徒已经歇下,修行之人的作息时间是很严格的。 “真的很像,他的鼻子,他的眼,还有”清儿抓起宝宝的粉嫩粉嫩的小脚丫,笑眯眯地向我展示,“看这里,和他一样,脚心有黑痣。” “哟,连人家脚底有痣都知道,你观察的不是一般的仔细。”我笑着试探,真的是露水情缘这么简单? “其实我不是第一次见他了,可是他好象根本就没有认出我。他怎么可以不认识我呢,怎么可以。” “女大十八变,自然是你越来越漂亮了。”我半真半假地恭维。 “那是,香雪海里可谓美女如云。”她洋洋自得,“他哪知道眼前的美女是旧时相识,我倒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光听声音就敢断定,又不敢相信,竟然有这么好的运气,会遇着他!那样的眉、那样的眼,我在心里描摹了千百遍,想不到有朝一日就真真切切的在我嘴边。” “你认为他爱你,所以才和你享鱼水之欢?”我微微讥诮地勾起嘴角。 “不!我从来不曾作过这样的幻想。他是那么光芒四射,卑微的我又如何能够匹配……” “什么高尚,什么卑微,他跟其他男人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绝不会拒绝送到嘴边的美味佳肴。”只有女人才会一相情愿地称其为“一夜情”,在男人眼里,它就是一夜性而已!我想起我欣赏的才女徐静蕾执导的根据我欣赏的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同名小说改编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海报上的宣传词露骨而直白:男人一夜,女人一生。我脖颈微向前倾,淡淡的侧头微笑。彼时我不是孤单一人,我喜欢的男孩子捧着我喜欢的话梅好脾气的陪我发呆,对电影院门前进进出出的女孩子爱慕的眼神视而不见,仿佛他的世界只有一个浅笑微嗔的我。 细想来,老天爷待我不薄,生命中出现过的男孩子珠光玉华,然而幸福近在咫尺,转眼却已成天涯。 “你会不会笑我傻,执意生下他的孩子,只为有个念想。”她垂首,凄凄的落寞一笑,脖颈的弧度柔美的不可思议。 “不会。”我微笑,曾经我比你更傻,更偏激的事我也做过,现在呢,不也和那些伤痕一道,渐渐淡去,已是过眼云烟。 “不过,既然你决定生下了孩子,他就是这个世界你最亲的人。如果你仅仅把他当成那个男人的影子,当初你就完全没有生他的必要。” “放心,一开始我是把孩子当成他唯一留给我的礼物,可是随着宝宝一天天在我肚里长大,他的影子反而模糊了。宝宝才是我唯一的宝宝。”她抱起宝宝,亲了一口他的小脸蛋,“哎,你说宝宝叫什么名好呢?” “随便。”我漫不经心,名字不过是个符号而已,人人都可以叫莎士比亚,又不是人人都可以写出《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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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言情】《千年泪》作者:金面佛

“哪能随便?”清儿代儿抗议,睡梦里的宝宝也手舞足蹈以示不满。 “叫天赐吧,上天赐给我的宝贝。” 我乐了,怎么当娘的都想到一块去了。于是我告诉她去年遇见她之前曾帮忙接生过一个小孩也叫这个名字。清儿来劲了,非得打听这个小孩的情况,一心想给自己尚在襁褓的孩子早早订下媳妇,直到我说出那也是个小男孩才作罢。末了,还一脸失望,难不成这个时代的中国也是阴盛阳衰,男生怕讨不上老婆。 “清儿,你老了!”我大笑,“女人衰老的标志之一就是开始热衷做媒,到了做梦抱孙子的这一步,一生也差不多就那样呢。” “那样有什么不好,三世同堂,含孙弄儿,承欢膝下。” 我白眼上翻,这个女人彻底没救了。 现在要赶紧缝制好足够的尿布,后天,就是我们回水府的最后日期。 才短短半年多的光景,已经恍若隔世。院落虽然收拾的整洁,但大半已经荒芜,仆从散尽,很多房间都空了下来,处处写着衰败。水少的书童引我们到书房,他现在是身兼马夫、管家、书童于一身。 水至稀正呆呆地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若有所思,往年的这个时候正是水家空前繁忙的季节,掌柜伙计来了一拨又一拨,到处是人声鼎沸,端坐在书房太师椅上的大娘沉着地处理大小事务。幼年时,他就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坐上这个梨木雕花的椅子,像君临天下的霸主一样,指点自己的商业王国。等到真正坐上的这天,椅子已经磨损的厉害,王国也不复存在,留给他的只有负担,沉重的负担。他不是不择手段的小人,但也缺乏白手起家,卷土重来的魄力。所以,只好走捷径,走从古至今最有把握,也是目前自己最有资本的捷径。 我们进入书房许久后,他才从自己的世界分神瞥了一眼。茶已经过了半盏,比不得过去的明前雨后,只是粗砺的茶梗茶末。我倒不会因此腹诽上茶的小红,时世艰难,本当处处从俭。 置办的行头倒是极尽奢华,水大少象个输红眼的赌徒,孤注一掷,下了大血本。幸而银根紧,清儿从前的服饰又以素雅为主,我在一旁帮腔,她的气质宜雅不宜艳,他们才放弃了把她打扮的花团锦簇的念头。 忙前忙后地收拾行装,我也要准备卷铺盖。去书房辞行时,小红自是求之不得,笑脸毫不掩饰;水少 倒是怅怅,都走了,都走了。 难道不是你逼走的?杀了人就不必泪留满面,“我有罪,我有罪”。 水夫人嫁入水家时带来的丫头已是垂垂暮年,抓着清儿的手,痛哭流涕,“作孽啊,作孽。”听厨房的老许议论,她因为极力反对清儿进宫,还闹了好几天的绝食。被救醒后,小红狠狠骂了她一顿,扬言要赶无依无靠的老人出府。后来几个留下来的老家人集体求情,水少爷又嫌人少了,宅子更冷清才作罢。 老人絮絮叨叨地指着身后的屋子:“丫头,就是在这间屋里,小姐喊肚痛,我跑去叫来的稳婆,没有会儿你就呱呱落地了。你又是在这里长大的,作的什么孽哟,要你去进宫选秀,那里头人吃人,小姐啊,你要在能让清丫头遭这个罪吗?小姐啊,小姐,我芙蓉还是下去伺候您吧。” “嗳~您别。”我皱着眉头拦住要撞石桌的老婆子,别一事未了又生一事。 “你不要想不开,我一走,水家你不乐意呆,就回乡下,母亲娘家不还有些田地吗,你上那里坐镇,我也好放心。这个,你拿着当盘缠。”清儿拔下头上的珠钗,老婆子执意不收,推来推去了好久,我拿过来,塞进她手里。 “不想被人看见,给你家小姐的女儿引来麻烦,就马上收下。”不知为何,老婆子颇不待见我,刚进水府那伙儿,老对我端出一副前辈的架子,指手画脚地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直到水夫人召集全家人,郑重地宣布我的小姐身份,才收敛一些,可见着我,仍旧不冷不热。我又不犯贱,没有硬要热脸去贴别人冷屁股的怪癖。对我好的人我未必会对他好,这里涉及合不合眼缘的问题;但倘若对我不好,我一定会选择漠视对方的存在。 老婆子讪讪,嗫嚅半晌,开口,司姑娘,你能不能陪小姐进宫,小姐没吃过苦,身边不能没人照料。 我苦笑,“选秀不是直接被册封为姘妃,不可以带丫鬟的。” 这也是我同意李代桃僵的原因。我估计以水家目前的处境和书香门第的名声,水家的女儿被选为宫中女官的可能性最大。女官三年一任,还有俸禄可拿;也就是我三年后便可恢复自由身。 商文柏至今音讯全无,不知归期是何期。现在我独自返回西秦找到穿越点也不太现实,谁知道胡狼是不是偏执狂,会不会到现在也没有放弃追捕我的念头。倒是几个月前,水老爷父子最后一次从朝堂回来,带回了西秦四大王爷的姆布桑被其国主以谋反罪名下狱的消息,围绕其属地归属的问题引发的权力重组让西秦无暇东顾,两国边境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倒是为之一缓。瞧,这个世界上从没有绝对糟糕的事情,你的悲哀正是别人的福祗。 大家闺秀的深居简出为偷梁换柱计划的可行性提供了最大的保障。陪同的仆妇不识水家小姐的庐山真颜,蒙上通用的面纱,互换衣衫,便瞒天过海。行至中途,说要送水小姐一程的司姑娘下了马车,挥手告别。 从这里出发,有一条通往水月庵的捷径。师太和哑儿想必已经望眼欲穿。 我坐在马车里,闭上眼睛安静地微笑,今后的三年,我要以水柔清的身份走下去。 加油!司嘉洛,哦,不,你现在是水柔清。 冒名顶替的最大危险是忘了自己应该是谁。人的本位观念根深蒂固,很难把别人的名字和“我”等同为同一个指代词。 我记得大学时代有一次代同男友出去玩的团支书去开会,签到时倒还知道写“骆芫”。等到会议过半,主持会议的老师提问一位名为骆芫的同学时,我就和其他人一样,心想谁点儿这么背,居然被抽到,全然忘了自己此刻正充当这个苦主。结果可想而知,团支书哀怨的眼神让我但凡远远瞥见她就老早绕道。 这次若犯这种低级错误,可是欺君灭族的大罪,不仅仅是遭人怨了。我在心里默念一百遍“我是水柔清”,完成心理暗示。唉,就怕三年以后,我会想:司嘉洛是谁,这个名字怎么听着有点耳熟。 我想起最后一次陪同清儿去看病榻上的水老爷。他已然是中风的症状,口边流着涎水,一丝丝的;眼睛浑浊,然而目光还有些许清明,残存着当世大儒的风采。清儿紧抿着双唇才抑住泛红的眸子,尽量用不含多少感情色彩的语调陈诉进宫选秀的事情。水老爷虽然一早就从仆从的只言片语里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但与听女儿亲口证实毕竟又是另一回事,眼泪从衰老的眼睛里就这么毫无征兆的流下来。清儿咬牙转身出门,古老的门板一阖上,泪落如珠子。水老爷日薄西山,风烛残年的状况何以挨到三年之后的父女重逢? 有些事,是别人无力替代的。 我只能站在一旁,看他们的悲欢离合,有心也是无力。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宫 “清儿,别愣着了,再不快走,就赶不上今天的晚饭了。”同屋的佳颜好心地催促我。 我又要忍不住想哭了。 进简直是一场噩梦,而且是一场不知何时会醒的梦。首先是进搜身时刮走了我的反穿越法宝——小藏刀,手机在我的乞求声中倒给我留下了。好,我忍!不是说暂为保管吗,我塞了几张银票,拜托管事的大叔一定好好收放妥当;不下血本不行,我能不能回家就全靠它了。就当是这三年的保管费吧。可是,真的好贵,一百两哦,他当是瑞士银行的保险箱啊! 然后,进入选秀的正题,OK,IKNOW,人走茶凉不是稀奇事,但水家这杯茶也凉的未免太快也太彻底了一点。嫔妃之流不必说,当然没影,我对跟三千个女人抢一个老公也没兴趣,何况这个男人我完全可以叫一声大伯;女官居然也没轮到我! 书香名门的出身,头顶“中土第一才女的独女”的光环,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水柔清居然落选宫廷女官! 当年我可是为了避免入宫的命运,不惜抗旨出逃。我怀疑地摸摸自己的脸,莫不是这一年来,我历经风霜,已经丑了?好,当不成女官也认了。我老老实实地当宫女,干粗活,伺候人,可是宫女三十年才一放,到时候,清儿还在不在世上都难说,我还怎么赴三年之约?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我留下的钱哪够支撑这么长的时间,真正不行,她也剃个葫芦脑袋吃佛家饭吧,总胜过饿死。 三十年!我想想头皮都发麻,尽管我的容颜如昔,可日复一日的冷宫生活过不了半年,我就会沧桑的象经历了几个世纪。发配到冷宫的女子大多和我一样,无权无势,还不识时务,忘了给管事的塞银子(有的是家里底子薄,塞少了)。彼时我身上虽然还有些银两,但因为过于沉浸落选宫廷女官,愤怒难平的情绪,未能及时打点好,等到我幡然醒悟,意图亡羊补牢,已是悔之晚矣。行贿也是一门学问,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就在这种情况下,我还得罪了我最不应该得罪的人,我的顶头上司,管理冷宫事务的太监,想我当年即便谈不上长袖善舞八面玲珑,也是一妖娆一时的人物,即使因为搭上了校草沦为众矢之的,也还有一大帮拥簇,怎么时光辗转了千年,竟在这小小的院落里阴沟翻船。这处的冷宫比较特别,还是个单独的院落,连我共有两个宫女照顾一个被贬黜的妃子。最让我郁闷的是,同是天涯沦落人,都是奴才,他地位也不过稍稍高我一点,竟然死命给我小鞋穿。下等宫女的用度本来就简陋的可以,他这么两面三刀,简直要断我活路。 死太监,本来还对他没了命根子有点小同情,现在想到他要断子绝孙,我睡在梦里都能笑醒。会不会是他断了那啥,内分泌失调导致性情大变,才这么变态?完全有可能。总的来说,他也是上帝的弃儿,不过我不是圣母玛利亚,不浪费我菲薄的同情心。 我神游太空之际被佳颜拉到了膳房,排队领自己的那份饭菜。早上我睡过头,早饭直接免了,中午被不知哪冒出的老太婆支使者干了半天白工,赶到膳房时连洗锅水也没轮上。前几天,因为各种各样的乌龙事件,也是饱一餐饥一顿,现在我胃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吃饭,吃饭”。眼看排在我前面的人越来越少,今天的菜里居然还有美味的木耳炒蛋,我幸福的直哆嗦。 就在木耳向我招手之际,阴阳怪气的太监尖着嗓子叫我:“水柔清,咱家有事吩咐你。”我还在迟疑可不可以假装没听见,佳颜推了我一把,附在我耳边,低声说,“我帮你领份饭菜”。我朝她投去感激的一瞥,低垂着眼睑,把对死太监的愤怒藏好,不卑不亢地走了过去。 我的任务是把花从院子的东边搬到西边。我已经可以肯定中午那老虔婆是和他一伙的,故意整我。这些花是我利用宝贵的午饭时间从西边搬到东边的,花盆留下的痕迹还是新的!一时间,我恨不得用花盆砸死这个阴阳人,死变态,让阎罗王抓你下油锅煎。 中国古代的传说,阎罗王是很讨厌太监的,所以皇宫里设宝贝房,保管太监们净身时割下的命根子,等到死后再缝到原主的身上,以免油煎的厄运。 我死命地咬着下唇,好容易才抑下行凶的冲动,老老实实地搬起花盆,权当是餐前运动,开津益胃。太监看了半天戏,发觉再也挖掘不出更多的乐趣,便施施然地踱开了。我视而不见,继续手里的工作,宁犯君子,不犯小人,要再被抓住小辫子,吃不了兜着走的人是我。 等到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已经饿的两眼放光,正当我对尚有余温的饭菜垂涎三尺,细心的佳颜把食盒煨在被窝里,好让我吃上热饭热菜。她还帮我倒了一碗茶,就出去干活了。我深深地吸了口饭菜的香气,最顶级的香水也没有这种心旷神怡的味道。 就在我食指大动的时候,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突然闯了进来,恶狠狠地一步步向我逼近,惨白的脸在月光下分外触目惊心。 我吓的“啪”一声,筷子落地,身体本能的向后推去,直到背贴上墙壁才惊觉已经退无可退。 “你你——你是谁,想干什么?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不能乱闯的。”我色厉内荏,很没有威信的恐吓她。 “啊!——”我的喉咙被扼住了,眼泪鼻涕齐下,脖子像要断掉了一样。 “你这个贱蹄子,又跑来干什么,谁让你来的,说,谁让你来的,你们又有什么阴谋诡计,陷害我,冤枉我。皇上啊,你快过来看,他们冤枉我的,皇上——你要为臣妾做主啊,杀死你这个贱人!”凄厉的声音变的阴狠,手劲更加大了。 我死命地想掰开她的手,她干瘦的像细竹丝一样的手,力气却大的出奇。我急了,肺里的空气越来越少,烟熏火燎的难受。我狠狠用脚踢她,竟像是踢在石柱上般没激起任何反应。我一下一下死命地踢,她腿断掉总剩过我被扼死。 我想我的瞳孔已经开始扩大,她还是没有松手的意思,继续疯疯癫癫地说着呓语:“皇上啊,是不是她来了,您就不需要月儿当替代了,所以不管不顾月儿,这么久都不来看臣妾。……啊!全是你,抢我的皇上,啊,你把我的皇上还给我,还给我。……” 就在她双手松懈的那一瞬间,我狠狠地一个上踢,不知是不是踹上了胸口,反正她的身体是像齐根断掉的烂白菜一样飞了出去。我坐在墙角,咳嗽,大口大口呼吸空气,脖子上火辣辣的疼,拿起铜镜一看,赫然一道红痕。 我试着吸气呼气,确信没有伤到喉咙,这才如释重负。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祸从天上来 佳颜慌慌张张地跑进来。 “怎么呢?怎么呢?娘娘,你怎么呢?” 我目瞪口呆,这个疯女人还是娘娘,拜托,披头散发,衣服皱成一团,头发大半花白,哪来一点金枝玉叶的气质。 “清儿,还不过来帮忙,把娘娘扶到床上去休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你的疯娘娘不分青红皂白就闯进来掐我,我为求自保,正当防卫把她踹晕过去了。不知道这样的解释会不会把佳颜吓晕。 “我也不知道,她就这么突然闯进来要抓我,追逐间,撞上了桌子,就倒下来了。佳颜姐姐,吓死我了。”我眼睛红红,泫然欲泣,其实是刚刚窒息憋的。 我因为顶着别人的年龄,不得不叫双十年华的佳颜姐姐。第一次开口时,我那个别扭劲啊。 “好了,没事了。你在旁边伺候着,我去拿药。”佳颜起身要走。 “姐姐,我一个人害怕。”万一你的疯娘娘再醒过来行凶,我是用花瓶敲昏她,还是直接以手刀切她的后颈。 “好吧,你跟我过来,娘娘一时半会也不会醒来。怎么回事,她都三年多的时间没犯病了。”佳颜皱眉,“我们把门锁上,这样有事也不怕。” 三年多没犯病,我来没两天就撞上,点儿不是普通的背。 被称为月妃娘娘的女人服下药丸,呼吸声趋于平稳。我俩合力将她抬回自己的房间休息,她的身体轻的像没有分量似的,我怀疑自己一个人也可以抱起她。简直不敢相信,刚才那个力大如牛的女人就是眼前这个蜷缩在床上,睡姿宛如婴儿的女子是同一个人。 佳颜一面给娘娘找干净衣服换上,刚才她扑倒在地,沾上了不少被打翻的饭菜;一面言简意赅地向我解释情况。她是个沉静的姑娘,平日不爱饶舌。我这人素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管不闻不问。这样住了一个多礼拜,我还不知道院里的主人是谁,权贵多半深居简出,隋炀帝的妃子还不认识他呢,我不晓得被废黜的娘娘的模样也不足为奇。以前,佳颜不愿意谈论娘娘的状况,一方面是恪守宫规,不议论长短,一方面是不忍心说。 月妃,当今三皇子的生母,曾经的宫中红人,深受皇帝的怜爱,集千恩万宠于一身。十七年前,身怀六甲的月妃却被以行为不端、犯上等罪名废黜。本应将其问斩,但因为身怀龙种,皇帝特赦,只是将其打入冷宫。不久以后,风华绝代的月妃因为刚刚产下的孩子被强行抱走,受不了这样巨大的刺激,精神开始恍惚,一时正常,一时癫狂。一发疯就又哭又闹,说自己冤枉,还打伤过好几个宫女太监。太医来看了也束手无策,只是开方子调理。至今,御医还定期差人送药过来。这些年,她的病情已经稳定了许多,因为御医也叮嘱过,这药不可多吃,便停了半年,不想,竟突然犯病还让我给撞上了。 “这下子磕的不轻,是撞在桌角上的吗?青了一大块。”佳颜心疼地眉毛紧皱,“清儿,你去把那个白瓷瓶拿来。” “好象是吧。”我讪讪,打死我也不承认是我踹的,这样子得罪皇帝的女人,天知道要受什么刑罚。 佳颜挑出指甲大的药膏,小心地抹在在月妃的胸口上。据她说,因为怕娘娘犯病伤着,太医特意配了上好的消肿化淤膏。 “只是得省着点用,我前头放出去的宫女说,以前每三个月就有太监送一瓶过来,现在呢,都三年过去了,也没见人再送来。幸好娘娘这些年大好了,不然要伤着哪里,连个给看的大夫都没有。”她塞好瓷瓶上的木塞,下意识地咬住下唇,“娘娘太可怜了。” 我默然,比起真正倒霉的,她算是幸运了。起码衣食无虞,还有两个宫女伺候她。 佳颜怕娘娘半夜醒来会找不着人,又犯糊涂,就守在床旁的塌上,吩咐我早点回房休息。我收拾妥当上床,已是月上中天。 皎洁的月光如流水一般,倾泻在床头的梳妆柜上,白的耀眼。屋子的空气混合着饭菜的残香,我因为惊恐被强行压下的饿意随着精神的松弛,迅速在我的脑子里攻城略地,饿的感觉占据了我的全部意识。我再也躺不住,偷偷地批衣出门。 院子里,竹影班驳,月光在青石台阶上投下了明亮的清辉,美景可比拟苏轼笔下的名篇。只是,我此刻没有东坡先生的闲情逸致。 我蹑手蹑脚地推开辕门,探头探脑地观察了一下,确定夜巡的士兵已经走远。悄悄溜了出去。我的目的地是院子旁边的水池。荷尽已无擎雨盖,月光下,池水波光粼粼。饿滴神哦,他们居然在里面养了好多肥美的鱼,也许是进化中的金鱼。不怕不怕,金鱼虽然通常是用来观赏的,可孔雀肉照样味道不错。何况金鱼是鲤鱼的变种,即使口味不佳,也不至于闹出中毒事件。 缺乏生存压力的鱼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会有人意图用它们果腹,所以尽管缺乏诱饵,我捣鼓了半天也没挖到蚯蚓,等我觉得冷之前,三条鱼已经上钩。我迅速以手代刀,开膛破肚,点火烤鱼;天无绝人之路,我再不济也不会给饿死。 也许是火候恰到好处,也许是太饿了,我觉得鱼肉分外鲜美。 后面传来簌簌的脚步声,我连忙用石块盖上火堆,藏到池边的茅草丛中。好在此处是正处于高墙的阴影,目标应当不明显。脚步声消失了,我从茅草的缝隙里向外窥探,原来是草木皆兵了,只有一个小太监孤独的影子。他怅怅地望着高墙,月光下,年轻的面庞美丽而忧伤。 我大着胆子放心地走出来,鱼肉我可才只吃了几口。我旁若无人,重新燃起火堆,继续烤鱼吃,他看到我,有些讶然,俊秀的脸上飞过一丝惊异。 “你是哪个宫的?深更半夜的为何会在此处?”哟,小朋友好大的脾气,我先到的没盘问他,他倒反客为主了。 “哪个宫的,还轮不到你管。小朋友,懂点礼貌,对比自己年长的女性要称姐姐。”我好为人师,谆谆善诱。 “哼!”他嗤之以鼻,“小丫头片子,才多大就冒充大人。” “我二十三了,”我椐实以告,至于信不信是他的事,“够资格承受一声‘姐姐’了吧。” 他乜了我一眼,不置可否。 “你在干什么?” “烤鱼吃啊。”我不认为这么明显的肢体语言还不足以解释我的行为。 这孩子瘦高瘦高的,太监服穿在身上都空荡荡的,风一吹,鼓胀胀的称的他脸庞愈发的显小。乌黑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焦香四溢的烤鱼,沉默着不言不语。看他的年龄服饰,估计也是最底层的小太监,瘦成这样,想必也常常挨饥受冻。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泥巴,金字塔的最底层只有遭罪的份。都已经入深秋了,他身上罩的不过是件单衣。 我的心突然就柔软了,想起我孤独而桀骜的少年时代,声音也不由自主地柔和下来:“过来吧,一起吃,味道不好总剩过扛皮。” “扛皮”?什么意思?”他疑惑地蹲下来,我大方地将烤火的好位置让给他。 “笨啊,就是挨饿的意思。一点触类旁通的精神都没有。”我把刚烤好的鱼递到他手里,触到指尖,我眉头微皱,这孩子,手冰凉冰凉的。 他不满地白了我一眼,接过鱼,老实不客气地吃了起来。就着火光,我细细地打量他的面部轮廓。被丰姿神秀的前男友养刁了眼睛,能被我赞叹的美少年并不多。大多数相貌还不错的男孩子,一经过我挑剔的眼睛,便一无是处了。而旁边的这位,却甚合我的眼缘。少年的面色苍白,睫毛比一般的女孩子还长出好多,微微上卷,整齐乌亮。五官生的很俊秀,尤其是一双眼睛,就像寒星一般,又黑又亮。若不是断了根,假以时日,必定是个祸国殃民的主。 “看什么看?”他忽然粗鲁地凶我,脸上却浮起狼狈的红晕,眼睛在我毫不畏惧地对视下,目光也开始闪躲。 “好看。”我轻笑,怎么有点调戏美少年的味道,不过他是个太监,我这么做应当不算性骚扰吧。 “你这个女人!”他不置信地睁大了美丽的眼睛,“怎么这么……” 这么恬不知耻吗?这个时代是否有这个成语。 “叫姐姐。”我郑重地强调,思想教育要时时抓。 他嘟囔了一句,只是吃鱼。我也不以为意,抓紧时间在体内贮存充足的营养。我不觉得管事太监大人会良心发现,大笔一挥,放过可怜的我。 “你这人倒有意思,素不相识也请我吃鱼。”他侧头看我,唇角的微笑若有所思。 我大方地一挥手:“同是天涯沦落人,何必这么客气。而且——”我神秘地对他眨眨眼,“这个鱼也是见者有份。喏,你瞧见这水池没有,里面鱼很多的。” “你竟然吃御花园的鱼!”小孩子几乎要跳起来了,“这不是用来吃的。” “喂,你小声点。”我连忙拉住他,狐疑地四下张望。确信安全后,我把食指放在嘴边,示意噤声,“我当然知道它是用来看的,但是,冷宫这个旮那角落有谁会特意跑来欣赏鱼?与其让它们这么毫无价值的蹉跎一生,不如叫它们发挥余光余热,造福我们这种可怜人的肚皮。” “可是……” “哪有那么多可是,是饿死人恐怖,还是少几条鱼看恐怖。你以后要是再挨饿就过来抓鱼充饥吧,这里很少有人来,不怕被撞见,而且鱼都好笨,一抓一个准。” “你干吗对我这么好?”漂亮的孩子通常疑心病很大。要命,你一太监,就是长得再倾城倾国也不济事啊,要是正常的美少年,我倒会流流哈喇子。 “同病相怜,我也是被管事的太监虐待,三天了,都没吃过一顿安稳饭!所以不忍心看你遭罪。”我拍拍手上的草木灰,转头想了一想,“其实呢,你也别太倔,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装小样总胜过别人老给你小鞋穿吧。我也仔细想过了,回头就对我们管事的低眉顺眼些,骨气这东西,没有足够的地位,是万万要不得的。” “难不成要我卑躬屈膝,曲意逢迎。”小孩子倒还满清高的,最要命的就是他那种孤芳自赏的心态。 “有何不可?高贵的只有我们的灵魂,只要我们心灵高贵,逢场作戏溜须拍马也未尝不可,太桀骜是要吃大亏的。……” 少年沉默不语,要一整天被灌输《道德经》的孩子骤然接受这个世界的通行法则并不光明正大也不是件容易事。我淡淡地微笑,或许我们都得碰的头破血流后,才能坦然地接受这个事实。 “三皇子,老奴可算是找着你了。整个宫里头都翻遍了,老奴不是说过了吗,您不能上这儿来……”一大堆人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为首的老叟几乎是喜极而泣。 我目瞪口呆,皇子!要命,刚才只顾着给别人传授处世之道,竟然没能察觉到这么多人的到来。我畏葸地看了眼来势汹汹的众人,计划趁乱脚底抹油。 “水柔清,你怎么也在这里?!”尖利而熟悉的嗓音,娘的,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我的顶头上司也来了。就在我大脑短路,什么借口也编不出,准备眼睛一闭,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的时候。 “她是我随手抓来说话的宫女。”皇子发话了,没人敢再多言。大家都很有默契地对地上的火堆视而不见,对火堆旁的鱼骨头干脆直接的忽略。 “你烤的鱼很好吃。”皇子大人恶意地凑到我耳边呵气,我敢发誓,他墨玉般的眼珠里闪烁的光芒绝对来自魔鬼。 我讪讪地笑,多说多错。 水池边很快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会痛,不是做梦。手里的鱼头翻着大大的白眼珠,仿佛是在看我的笑料。 月亮不知何时躲到了云彩后面,天上的星子调皮地眨着眼睛,笑容也同他一般恶意。 我失魂落魄地凭着直觉走回了屋子,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越想越悲从心来。差点失声痛哭。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是祸躲不过 第二天,佳颜叫我起床时,我才发现自己的手脚俱是冰凉,她尖叫,你身上怎么有血迹,怎么还有股鱼腥味。我随口编了个理由,她虽然只是将信将疑,但见我气色这么差,也没有细问下去,反倒帮我打来一盆热水擦洗。 我用皂角洗干净脸和手,又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拾掇妥当上膳房去领早饭。今天倒风平浪静,一顿饭吃的安安稳稳,只是我心里有事,简直是食不下咽。接下来几天,除了管事太监没有再来找我麻烦,生活照旧。也许管事的已经不能在我身上发掘新的乐趣,转战其他方向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日子依然单调而无聊,我依然负责处理外院的卫生。院子里植的是岁寒三友,没有太多的落叶,我用小扫帚细细的掸扫,直到青石台阶上可以直接坐人才罢。屋子是三室一厅,一进门就是外屋,通常有外人进来时,最多只能止步于此;三间房最里面的那间是娘娘的卧房,隔壁就是我们两个宫女同住的房间,方便她有事时召唤我们。与厅房相连的书房是娘娘最长呆的地方,她几乎每天都在那里静坐习字。这时候,佳颜就在一旁伺候,递个笔,磨个墨什么的。我因为刚来还不谙娘娘的生活习惯,很少在她跟前伺候。 这些天,月妃娘娘的病情也稳定下来了。甚至有一次我代临时有事走开的佳颜送莲子羹进去,她居然还点头,对我微笑,询问了诸如“多大了”,“几时进的宫”,“住的还习惯吗?”之类的问题,亲切的临邻家的长辈。最后还叹了一声气,连累了你小小年纪就在这萧索的冷宫受罪。我大着胆子应了一句,在这里不用看到尔愚我诈,心里舒坦,而且娘娘人好,这点最重要。后半句有点违心,毕竟她差点害我客死异时空。 平静状态下的她面容祥和,虽然衰老不堪,但依稀存有当年的风韵。她的服饰虽然半旧,但衣裳整洁,熨烫妥帖,自有一股气质蕴涵其中。十七年前,她该是怎样一个妙人儿,承欢君前,集三千宠爱于一身,还怀有护身符——皇子,一时间,恩泽无边,风头极劲一时。不想,也有浮云散尽,龙颜不见的一天。 此刻的她正在想什么?是缅怀过去的美好时光,还是感伤现时的茕茕孑立,抑或是什么都没想,只是静静地坐着,任凭往事如烟,在空气中萦绕,每一个呼吸都吐呐着思念的味道。我忽然觉得有一种莫名的悲哀揪着我的心,闷闷的,抽搐着,钝钝地痛。 往后的日子里,月妃与我倒没有以前生分了。她的孩子刚出生就被强行从她身边抱走,至今不曾再见一面;满腔的慈爱转移到了与她孩子年龄相仿的我们身上。我现在开始相信佳颜的评价,娘娘是个很好的人,所以才会沦落到冷宫。 听到这句话时,我骇了一跳,尽管冷宫人迹罕至,但这般直言不讳地议论宫闱实属大逆不道。有一句著名的宫怨诗就说“欲说心中事,又恐鹦鹉言”,连鹦鹉这扁毛畜生都不可言,何况是同僚。 然而仿佛她并没有在意自己说了些什么,只是淡漠地看着窗外的天空,手里捉的绣花针胡乱戳在鞋面上;阴沉凝滞的天空,因为冷,分外清明。 是的,太冷了。时代还没有进步到北方城市集体供暖,冷的让我的脑子也冻的木木的,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全窝在月妃房间的炭炉前,落毛凤凰不如鸡,即使是个主子,也没的椒香熏房。但总胜过我们这些做奴才的(尤其是不得势主子身边的奴才),三九天,滴水成冰,连条厚实点的被子也没有。幸而月妃顺应民心,让我和佳颜把被褥抱到她床前的塌上,两个人依偎取暖加上炭炉的余温,凑合着也能勉强过。 这种天气,抓着冻成冰棍的大扫帚扫院子简直就是变相谋杀!我就是那可怜的受害者,虽然月妃好讲话,咳咳,她几乎连外间的大厅都不入,以前老爱找我茬的太监上司也因为天冷,鲜少踏进院落,真正有事就差一个小的过来;我还是没有胆量偷工减料,《金枝玉孽》看多了,宫廷是世界上最杀人不见血的地方之一。想活命,想平平安安过到放出去的那一天,切记:非礼毋视、非礼毋听、非礼毋言,把自己当成聋子瞎子哑巴。 可惜老祖宗忘了告戒我,非礼毋见。 不该见的人千万不要遇到。 研究中国的皇历实际上真的很重要。 月妃偶尔感叹起御花园的水榭旁的梅花,清幽淡雅,香气袭人,非院子里孤零零的数枝上单薄的花骨朵所能比。(汗~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书房的窗户是正对院子的,幸好这些天,我一直勤勉地打扫。)佳颜正在将月妃的一件半旧的夹袄改给我穿,我无意间抱怨天冷,听者有心的娘娘就把自己衣裳赏给了我。看着月妃自己身上也就罩着月牙蓝的旧棉衣,我心头一动,自告奋勇地出去寻几朵梅花回来。 月妃一怔,笑道,小刺猬怎么不怕冷了。我因为天性畏寒,赢得了这么个绰号,倒比小猫之类的更加契合。 我嘿嘿一笑,没接她的话茬,在屋里蹦蹦跳跳了一晌,活动出点热气了,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坦白说,御花园我不熟。按规矩,宫女除非是执行主人的命令,否则严禁私下走动。当然,那些比较有权势的例外,想偶这种冷宫里伺候的小角色只有体现法律权威性的份。我也不愿意乱走,万一再走丢了,误进什么不该去的地方,我九命猫也禁不住杀。 水榭旁的梅花我见过一次。那时被老太监整,奉某人的命令,抱着一大匹据说是贡品的棉布穿越了大半个皇宫送到库房。经过水榭时,被脚下的石头绊了一下,差点一个踉跄跌进去。又是一顿好骂,气的我简直恶从胆边生,恨不得用布匹敲死他。血光之灾降临的前一秒,他的脸迅速变为谄媚,让我惊疑契诃夫是不是也穿越到了这个时代,见识到了某公公的变脸实力,所以才写出了短篇小说精品《变色龙》。 被拍马屁的人也是个太监,年纪轻轻的,脸子生的颇好,可惜五官还没来得及长开。眼珠子大大黑黑,还汪着一泉水,皮肤粉嫩粉嫩,大冷的天也没见干伧。可惜神态却很倨傲,不轻不重地点了点头,嘴皮子也没撩一下,就老气横秋地走了。亏刚刚在我面前还不可一世的太监大人必恭必敬地垂手在后面站了老长的时间。 所以我怀疑眼前这个叫住我的小太监的身份,衣衫已经换上了簇新的鼠皮袄子,相貌可没发生大变,还是一张粉团的脸,脸上的神色可是大不相同。 “这位姑娘,我家王爷请移步说话。” 他居然跟我说“请”!跟可以被他不屑一顾的人骂到想行凶的、毫无地位可言的冷宫菜鸟水柔清说“请”! 我瞠目结舌,傻兮兮地跟他走了。 唉,环境对人潜移默化的影响啊,当初对手握重兵的王爷的嘘寒问暖都爱搭不理,现在一个稍微貌似有点小权的人说句勉强客气的话,我就感动地晕头转向的。亦舒说的没错,女人多半这点不好,得意时就骄,谁也不放在眼里;落魄时就立刻自降身价,夹着尾巴做人。 直到看见一张戏谑的笑脸,我的思维才回归本位。 饿滴神哎,偶白敬你了,前头这位不赫然是当初被偶误当作太监的皇子同学吗?!那个晚上我饿的头昏眼花犯下的不可弥补的过错终于要遭报应了。娘的,我眼睛怎么长的,把他误认为是侍卫或者是御膳房的厨师也远胜于把他当成是太监啊。这小皇子不发飙才怪。 我寻思着要不要在脸上堆点笑容,不是说“伸手不打笑脸”吗?可一想,他是大BOSS级别的人物,我嬉皮笑脸的,没个正形,绝对是为他行凶创造最好的借口。 所以,我慢条斯理地走过去,行礼,“王爷叫奴婢有何吩咐?” “这回倒没叫错。”他笑,从站着的石头上跳了下来,旁边的小太监连忙要伸手去搀扶他,被他挥手退下。 我也讪笑。 “本王刚才还在思量要不要叫你一声姐姐呢。”说的温情脉脉,眼睛却像乌玉似的,漂亮的没有一点温度。 我的心一哆嗦,眨巴了两下眼睛,干笑道:“殿下说笑了,这岂不是折杀奴婢。” “确实是折杀,可是若真是‘姐姐’,倒也不算是‘折杀’了。” 我听的云里雾里,这小皇子打什么主意? “按理说,叫比自己年长的一声‘姐姐’也不为过。所以你要真是二十有三,本王不介意多出个‘姐姐’,可是按照宫里头的记录,水柔清,洛城人氏,成康五年生,应该是十六岁。你说这个水柔清是不是犯了欺君之罪?她可是明明白白地跟我说过,她已经二十三了。” 我在心里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刮子,滥好人,没事发什么神经学人家做好事,鱼吃不掉喂狗也剩过喂他强。 “那你是欺君喽?” “没有!”我连忙否认,这可不是闹着完的,古代的君主变态着呢,动不动就爱完株连九族的戏码。 “那你是骗我喽?”危险逼近,他黑沉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的脸。 靠!骗你又怎样,有种你咬我啊。 上述的话是腹诽,更是肺腑。 所以只能在心里嘀咕而已。 “我也没有完全骗你。”接下来,应该怎样找证据论述这个明摆着的假命题哩。 “哦,本王倒是好奇了,一个比本王小一岁的小丫头是如何成为本王的姐姐的。” 叫一声“姐姐”会死啊,小鸡肚肠的男人。 “这个,是因为……”各位走过路过的神仙救命啊,打个雷,劈晕这个找茬的小孩吧。 “因为什么?”他好笑地一挑眉,一脸恶意的笑容,吃定我不能自圆其说。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此花不与群花比 突然灵光一闪,有了。 “十五女及笄,二十男弱冠;我已行过及笄之礼,早已是大人,而殿下尚未……” “你!——”如我所料,小皇子哑口无言,一张俊颜气的双颊生绯。 我在心底窃笑,面上却作的不卑不亢。 “好!我就说水姑娘是个聪明人,最善应变。小乙子,现在你信服了吧。说好的,这两个月的月钱都归我了。”刚刚还面罩寒霜的小皇子瞬时就眉飞色舞。 我气急,主仆两个打赌,几乎唬掉了我半条命。 我当下脸就挂不住了,转身就要走。他连忙拉住我,被我冷眼一瞅,又讪讪地送开了我的衣袖。旁边那个被称为小乙子的太监手一张,拦在后头。 “水姑娘,您别生气,殿下跟我们几个小的说起那晚上的事,我们都不相信。哪有胆子这么大的人,连御花园的鱼都敢钓着吃……” “打住!我可没那个胆子,你有看见我吃御花园的鱼了吗?那可是给皇上皇后看的,这么大的罪名我可担不起。”我煞有介事地置身事外。 “……”小乙子眨巴着眼睛瞅他主子。后者扑哧一笑,摆手,没有的事,小孩子别胡说八道。 可怜的小太监彻底迷糊了,嘟嘟囔囔的,听不清说些什么。 “大冷的天,出来干什么呢?” 我把手里的梅花摆到胸前,一努嘴,“这个,冷宫的月妃娘娘惦记着水榭的梅花,我就过来折了几枝。” “是这样。”他若有所思,墨黑的眼睛静静地盯着花看了半晌,“这花可不太精神。” “可不是,长得好的全在上头,我又够不着,只能将就着摘了点下面的。还得防着被旁人看见了,我被骂也不打紧,可要是连累了娘娘,我就罪大恶极了。”这小皇子打出世就被抱到别的嫔妃处养,宫中素来忌讳提到冷宫里头的人,也不知他的父皇是否在他跟前对其生母有所隐瞒。但不管怎样,在他面前表现出忠心为主总是没错的。 “我的身量比你高,应该能够着。”小皇子一把抢过我手里的梅花,“我去折更好的。” “哎——”我猝不及防,辛辛苦苦摘的梅花被丢到了地上,不由生恼,“就算有更好的,也不用把它们丢掉啊。” “一比较,你家娘娘肯定看不上这几个花骨朵的。” “娘娘不希罕,我就不能待见它们啦?” “噢——”被我冲,他不怒反笑,“原来你是不高兴这个,不怕,我多折几枝,保管有你更爱的。”说完就兴致冲冲地向前走,我只来得及说了声“哎”跟在后头。 个子高的优势无处不在,我跳了半天也没碰着影的花,他轻轻松松地就折断了枝条。不一会儿就好大一捧,我不停地说“够了,够了”,他却置若罔闻,只顾着继续折。小乙子还在一旁火上浇油,不时一声惊呼“这边的花好看”,被我狠狠地剜了几眼才噤声。 眼瞅着树上的花被我们糟蹋的差不多了,他才意犹未尽地住手。还喃喃“那边的花也不错。”幸亏这边离冷宫近,往来的宫人一向就少,这个天寒地冻,连太阳照在身上都是冷光的下午,与梅花同绚烂的只有我们。 以前偏爱百合之流,对梅花倒不甚在意。今儿凑近了,那朵朵芬芳,缕缕冷艳,加上沁人心脾的幽香,真叫人精神为之一振,浑然忘却俗务。我贪婪了吮吸那清甜的香气,仿佛肺腑中的空气也沾染了它的清香,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来。无怪乎月妃形同软禁,还念念不忘这怡神的馥郁。 “皇子殿下快看那边!”小乙子兴奋地指着东南角的方向。我循着他的手指望去,霍!好一幅奇观。一枝梅花出墙来不足为奇,奇就奇在这一枝上竟开了好几色的花:红的,粉的,黄的,白的疏影横斜,争奇斗艳的好不热闹。我目瞪口呆,基因突变的神奇居然叫我亲眼所见。 “你喜欢?”见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小皇子饶有趣味地开口询问。 “喜欢。”我的声音已经近似呢喃,真的是太美了,那晶莹剔透的花瓣,微微卷曲的花蕊,静静地吐纳芬芳。难怪说将女人比作花是对女人最高的赞誉。 “喜欢我就折来送你。”小皇子二话没说就快步走了过去,我一路小跑才跟上。远远的不显,走到近处才发现,这墙还是有一定的高度的。他个子虽高,可还是差了一截。附近空旷,连块踮脚的石头都找不着。我看他也束手无措,便出口道“算了”。心里头不免怅然,美景注定是我无力独享的福气。 即使是遇到见到欣赏到心仪到,终究还是别人的风景。 “小乙子你蹲下。”绕着高墙走了两三圈,皇子殿下突然下令。 小太监蹲下,嘴里直嚷着:“殿下,你别,危险。” “你罗嗦什么?蹲好!”转头冲我粲然一笑,露出一口白牙,“要是还够不着,你就踩在我肩上;可惜那样就不是我亲手采来送你的了。” “我不要。”我吓的连忙摆手,拜托,骑在他肩膀上。我就是印度教传说里的千头神也没那么多脑袋够掉。 “怕什么,有我在,不会摔着你的,好嘞,看我的,还是我自己折的比较有意义。”三皇子麻利地踏上了小乙子的肩头。我担忧地看着单薄的小太监。他主子虽然瘦,可他的身板也不结实啊。 我知道劝阻无效,只好扶着,祈祷千万别捅出大娄子。 “皇子殿下!”苍老的,威严的,含着千般恐惧万般担忧的声音远远地传来。没等我反应过来这似乎耳熟的声音到底出自何人。一个老叟就气喘吁吁地朝我们的方向跑来。 我一惊,几乎本能地落荒而逃,藏进了旁边的竹林。 “喂——”皇子殿下的尾音被老儒生给截住了。 “殿下,您快下来,这多危险。“老头儿的声音听上去都混着哭腔了。 “就下来,就下来。”三皇子轻松地跃下太监的肩头,“老师,您别担心,我这不好好的吗。” “好好的爬什么墙!皇子殿下,不是老臣多嘴,这么危险——” “师母不是喜欢梅花吗?我见了这的梅花开的好,就想摘点送给她。”瞧这谎撒的,面不改色。 “老臣替拙荆谢过皇子殿下——不过老夫记得她一向不爱花香,这老婆子何时改性了?” “……” 我在竹子后面差点笑出声来,撒谎吧,这下穿帮了吧。 地位高的人就有这个好处,可以不理会自己言语上的漏洞,直接进入下一个话题。 三皇子干咳了几声,借口这里空气好,要多待一会儿,就把气还没喘过来的老先生给打发走了。 我这才慢吞吞地从藏身的竹林走出去。 “没义气!”小皇子狠狠地瞪我,“这花,给你。” 我连忙赔笑:“我这么做还不是为殿下着想,要是给刚才的那位……(糟糕,那老头叫什么我可不知道,总不能就叫他老头吧,瞅皇子殿下都对他三分敬意,我这么叫岂不是大不敬。)” “史卿家确实还是不呀见到的好。”他摸了摸鼻子,诚恳地看着我的眼睛,“清儿,还是你想的周到。” 我干笑,无颜承受这种赞誉。 刚回院子,佳颜就急急地拉着我的手。 “怎么现在才回来,娘娘害怕你出事,三番两次地催我出去找,我不放心娘娘一个人呆在屋里,——幸好你回来了。” “我没事的,在外头走岔了路,耽搁了一些时候。——看,漂亮吧。”我献宝的把那朵奇葩递到她眼前。 “哎呀,竟有这种奇事!看,这花可有好几色呢,说,你是不是为了逗娘娘开心,特意找颜料染的。” “什么事,这么开心,我在里头都听见了。”月妃破天荒地走到了院子里。 “娘娘,你别出来,仔细外头冷。”我俩连忙上前搀扶她回屋。家里头可暖和多了,前两天太监送来了半袋炭,所以书房里也烧起了火炉。 我绘声绘色地描述了梅花的美丽,把那株奇花拿出来时,月妃也是连连惊叹,爱不释手。虽然三皇子说花是送我的,我也很喜欢它。可是我无法抗拒她脸上那种雀跃的神情,仿佛韶华重现,眼睛都嗖的亮了起来。 我没有说三皇子的事情,因为我害怕月妃纤弱的神经禁受不住任何刺激。 也因为,直觉告诉我,在外头遭人妒胜过遭人怜,而在深宫,毫无背景的我却极有可能因为权贵偶尔的青眼而丧命。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更吹落,星如雨 已亥年的冬天,天降瑞雪,瑞雪兆丰年。久为水患虫灾所扰的圣上龙颜大悦,这一年的春节,宫中热闹非凡。到处张灯结彩,喜庆熏天,越发趁的冷宫里的女人冷冷清清的凄切;就连破天荒恩准挂上的红灯笼也在猎猎寒风里瑟缩不暖,小小的烛光不仅没能带来些许安慰,反而显得黑夜更加漫长无边。 幸而我是喜欢黑夜的,黑夜就像是母体的子宫,让我觉得舒适而安全。 在漫长的冬天的夜晚,围炉夜话也别有一番雅趣。简陋的炭火炉上煮着茶,茶叶是最劣质的叶梗叶渣,然而香气却没有因为宿主的其貌不扬而消退,萦绕鼻端,缠绵不绝。 基本上是我在说,她们在听。我擅长在不同的环境展现自己性格的不同面的特质又一次拯救了我们的孤独。 月妃照例是淡淡的微笑,佳颜也少见的不接我的话茬,只是不时往炉里加几块炭。 大年三十的晚上,好象没有月光。 越来越沉默,我渐渐也觉得口干舌燥,声音慢慢低下去就再也提不起劲继续说《红楼梦》。动和静,热闹与冷清是最容易勾起人的愁思的。我开始想家,想我的同学,想我还没来得及完成的实验,想永远寒着张千年冰山脸的导师,甚至开始怀念那总也念不完的医学辞典。 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突然暴躁起来,我闷声不吭地跳起身,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跑出门外。 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也许我哪也不想去;因为我该死的顽固的理智无时无刻都在提醒我,你想去的地方永远都去不了,你想再见的人永远都见不到。哪怕是远远的,假装是偶然的一瞥。 冲天的焰火声震住了我,我已经走了有一段距离。身上有点冷,又担心走远了找不到回去的路,索性就缩着脑袋,把手掖在袖子里,眯眼欣赏漫天的烟花。 我一直以为中国是到了唐代以后才有的烟花爆竹,可现在却怀疑可能在更早的时候,我们的先贤就已经创造出了这一奇迹。要知道按照这里的史书记载,才不过是战国以后百年光景,挪到我们的历史书里也就是三国时代,就已经有如此精致唯美的烟火,真正的火树银花。美的足以让人有想流泪的冲动。 夜空帷幕,淡淡的星光已被遮掩,喧宾夺主的焰火漫步天纬,绽放着一朵朵绚烂的烟花,比最明媚的夏花还要光彩夺目。转瞬即逝,转眼又开,美不胜收;大的小的,黄的紫的,圆形的,三角的,纷纷扬扬的坠下,好似一场星星雨。 然后天空忽而回归寂寞,比热闹之前更加寂寞,空气中还弥漫着火药的味道,而热闹已经转眼成空。 心也一下子空了下来,仿佛已经不充盈的灵魂又被狠狠地掏走了一块,更加支离破碎。 我忍受不了这种无端的折磨,逃逸般向冷宫跑去。 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我,让我畏葸不前。漫天的火光不是节日的焰火,而是无妄的灾难,夹杂着簌簌的“劈啪”声。我听不到周围宫女的哭喊声,也听不到太监尖利的叱骂。漫天的火光,嘈杂的人声,我的眼里耳里心里只有我要命的包裹;我的手机,我的藏服,我的旅游鞋,我与我的世界的硕果仅存的联系。 兵荒马乱的当口,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异动。大脑的思维赶不上本能的节奏,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干了些什么之前,我已经冲进了火海。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安全观念根深蒂固,行为失控的时候也没忘记从赶来救火的宫女手里抢过一桶水从头浇下。跑进去被扑面的浓烟一呛,我赶紧脱下外头罩的衫子捂住口鼻,这件衣服是月妃今天早上刚赏的,虽有些褪色,却是真正的丝绵,沾水后阻固体小颗粒的效果应当不错。好在火是从书房开始烧的,我的房间里除了弥散的浓烟,火势还没来得及蔓延到这里。我在床里头一阵乱摸,终于找到了我要命的包裹,用手捏捏,一切安好,不由暗暗欣慰。我把东西往怀里头一揣,开始艰辛的突围。 前进到大厅,我被从天而降的柱子吓傻了,房梁上的原木烧断了,挟着火势,“轰”地从我眼前砸下,在地上滚了两滚,爆发出良好的燃烧性能。我苦笑,意图回房间,才发现房门上已是火光一片。退无可退的我只好跑进火势渐弱的书房,月妃房间的窗户挺大,估计可以从那里逃生。 走了没两步,我就被脚下的东西绊倒了,我顾惜此时此刻能吸进肺的空气着实宝贵,抑住了骂娘的冲动,连忙挣扎着起来,却惊讶地发现身下的地面是温软的。我大惊,借着门外的火光,仔细辨认地上人的脸,竟然是月妃娘娘! 她口眼紧闭,我这么重重地摔在她身上也没引起任何反应,可见她的昏迷程度还不轻。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她的手还是紧攥着的,一小角的丝帕隐隐的露出些许端倪。我叹气,难道这个女人也是穿越过来的,手里抓的也是反穿越的必需品,所以才这么不要命?佳颜不在屋里,她绝对不会丢下月妃独自逃生,这个孤勇的娘娘此时此刻昏倒在这里,只有一个解释:要东西不要命! 我要东西也要命,就只好认命。把包裹往里头塞塞,充当毛巾的衣服扎牢在脑后,我蹲下去,把她搭到肩头,一脚揣开齐腰高的木窗,幸好木窗年久失修,腐朽的厉害,我一踹之力就门户大开。背着个人我可没能力跳窗,把她放在窗台推出去。至于她落地会不会摔成轻微脑震荡就不在我的考虑范畴之内了。我自己尚且自顾不暇,肯救她实在是出于职业道德。原谅我的凉薄,对于自己找死的人,我实在没力气同情。 我也没力气继续背着她走,扯着烟熏火燎的破锣嗓,我嘶声厉叫。 “快来人啊,娘娘昏倒了。” 然后我就变成了路人甲,看各票人马浩浩荡荡地杀到,这场除夕夜的大火惊动的层次颇高,连炙手可热的大太监总管都亲自坐镇指挥救火。如果不是清楚古人对天灾的忌讳,这么大的阵势会让我误以为当今的皇帝陛下对他的废妃余情未了。小小的院落挤满了人,我没力气跟别人抢位置,就向院子的外围退去。衣服已经被火烤了半干,里头熏的厉害,现在脸上还是烫的。我下意识的摸了摸发烧的面颊,却赫然发现手上被燎出了一块红印。来不及自怜自艾地叫疼,撕心裂肺的哭叫声转移了我的注意力。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是福不是祸 “让我过去,她都快死了,你还不肯叫我见上唯一一面吗?娘——”凄厉的,委屈的,肝肠寸断的哭声,连我都为之动容。 那个一脸戏谑,无法无天的小霸王此刻脸上却挂着满脸的泪痕,红黄的火光中,青白的脸悲怆而绝望。旁边那个叫什么卿家的老头正死命地拦着;倾巢出动的侍卫围成人墙,堵在门口,铜铠铁甲彻底瓦解他想冲过去的企图。 怎么娘儿俩都是实心眼。 我叹了口气,不想趟这趟浑水都难。 “三皇子殿下,娘娘并无大虞。”我走到他跟前,“太医已经为娘娘诊治了,娘娘目前的状况也不宜见客。”然后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殿下要是不想给娘娘带来麻烦的话,就请千万不要进去。” “真的吗?她真的没事?”仿佛是看见了溺水前的最后一块浮木,他紧紧地抓住我的手,炽热的空洞的眼睛燃烧着熊熊火光。 “我发誓。”我皱眉,苦笑,“娘娘是我救出来的,要是有任何差池,你尽管惟我是问。” 见他半心半疑,我连忙趁热打铁,半哄半劝:“好了,我的皇子殿下,我说没事就绝对没事,您看我不是好好的,娘娘的情况可是比我好多了。您还是赶紧回去吧。”再不回去,我手上的烫伤老被他这么攥着,怕是这辈子都没机会好了。 “你可不许骗我。”似乎被我说动了,他的态度不再那么坚决。 我简直不想了他,我看上去有那么喜欢骗人吗。本小姐骗人一向是目的明确的,骗你有什么好处? “我不骗你,清儿怎么会骗你呢。真的没事……啊!”这小孩没事手动什么,粗砺的指腹划过了我手上的伤痕,疼的我忍不住呻吟出声。想不到,他这种养尊处优的王子居然会长了一手茧子。 “你的手怎么了?”他紧张地抓着我的手仔细检查,“怎么会烫出这么大一块,袖子还是湿的。”好看的眉毛纠成一团,“怎么搞成这样?” 我无奈地朝天空翻白眼,拜托!我尊贵的王子殿下,我知道我位卑人轻不足关心,可也必要忽视到这种程度吧,我都跟他说了三卡车话了,他竟然到现在才发现我才是情况糟糕的那一个。 “这个样子你会生病的。”三皇子解下自己的披风裹在我身上,旁边的大儒想阻止,被他一眼瞪了回去。这小孩,还在生食君禄忠君事的替罪羊的气呢。我也没有推脱,人都在院子里头,我在这儿矫情个什么劲。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我犯的着吗? 再说他妈好歹也是我救的,借条披风御御寒也是无可厚非的。 只是我不清楚,这一御寒怎么跑到他家里取暖去了。 小乙子焦急地守在门口,“千岁爷,我的祖宗,您可总算回来了。二皇子还亲自跑来一趟,问您怎么不去守夜,我推说你多吃了几杯酒身子不适,歇下了。才打发过去,倒是万岁爷听说您不舒服,又差人送来了醒酒石和长白山的千年老参。……” “行了,你别罗嗦,把紫烟叫来,准备热水,还有给清儿准备全身的衣服。”他不耐烦地打断了絮絮叨叨的小太监,唉,这小太监貌似寡言,怎么这么韶啊。我都快冻死了。 小乙子这才注意到他主子身边的我,娘的,我脸上有浓墨重彩的标志:请自动把我忽略为空气吗,怎么一个个都视我为无形。看什么看,再看我把你眼珠子挖掉!我狠狠地剜了他一眼,小太监停止了对我的瞻仰,麻利地跑腿去了。 不得不佩服小皇子心思剔透,浑身冰凉的我,确实只有立刻泡在热水里才不会冻出毛病。何况自进宫过后,因为条件简陋,我几乎从来没有洗过一个安稳澡。水面漂浮着梅花的花瓣,清香宜人。我紧张疲倦的心也慢慢安静下来。那个名为“紫烟”的宫女细心地帮我搓洗,平静的脸上不见任何波澜。本来我执意要自己洗的,但此间主人坚持说我的手受伤了,不能浸水;级别比我高出好几个档次的紫烟姑娘反而成了我的奴婢。 “真是麻烦姐姐了,您帮我洗澡,清儿真的是受宠若惊。”我谦卑地低头。 “没什么。”她脸上淡淡,手上的力道不急不缓,“咱们做奴才的还不是听主子的吩咐。”言下之意,你少自作多情,要不是千岁爷吩咐了没办法,本姑娘了都不会了你的。 切,当我不知道啊。于是我放弃了跟她套近乎的打算,搞不懂为什么反而是这种地位也就一般般的人,特别会自我感觉良好,时时刻刻都想跟自己的同类划清界线,无时无刻不再自我标榜,我跟你们是不一样的。 实际上呢,京城的花魁与窑子里的娼妓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起码在恩客眼中都是有钱就能享用的货色。 洗好澡,小皇子要帮我的伤手涂药膏,被我义正严词地拒绝了。男女有别,我可不想再落下什么话柄。小孩子精神好,非缠着我陪他说话,我没法子,只好勉力支撑着听他诉说平日读书习武中发生的趣事。这可是古代王子宫廷生活的纪实版,等我回去以后可以考虑出一本〈我与古代王子的独处一夜〉,光是名字就充满了卖点。 后来我是怎么睡着的,我已经记不得了。反正我醒过来的时候,英俊绝美的面庞近在咫尺,就在我口水吞了三吞之后,我猛然意识到自己正躺在别人的床上。眼前这个貌似温良无害的人不是三皇子这个魔王又是谁! 我连忙低头检查自己的衣服,还好还好,衣服正常,下身也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我不敢惊动任何人,草草收拾一下就匆匆离去。 在院子门口撞到了佳颜,从她口中得知昨晚我出去没多久,飞来的焰火落到了房顶上,火势一发不可收拾。她们俩跑出来叫人救火,人刚到,娘娘不知为何又重新跑了进去。这时候火已经很大了,佳颜跪下来求他们,也没人肯进去救娘娘。 我听了她略有些抱怨的诉说,在心里淡漠地冷笑,谁不知道自己的命珍贵,谁会脑子进水去救一个实际上的犯人。佳颜你自己不也没有进去救她吗? “幸好有你,清儿,你可是娘娘的救命恩人啊。”佳颜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我心里一惊,这歪打正着可别生出别的事端来。 我连忙岔开话题,问她娘娘现在怎样。 佳颜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告诉我月妃娘娘已经醒了,被送到别的地方休养。总管叫我们也一同搬过去,她找不到我,只好在这里等。 我解释说自己衣服湿了,去找小梳子借了一套,然后又在她那里凑合了一夜。小梳子是洗衣服的小宫女,平日同我们交好,加上紫烟借我的这套衣服也极为普通(她大概是觉得我不配穿多好的衣服吧),佳颜对我的话不疑有他。只是对着断壁残垣感慨了一番,就带我到新处所报到。 也难怪她感慨,一点小小的火花,就把这间院落烧的片瓦不留,这么多人过来救火,依然于事无补。我以前总怀疑明永乐皇帝费心修建的紫禁城毁于天火实际上是有人蓄意而为。现在只能说,永乐大帝实在是时运不济。 祸兮,福之所伏。 以前的一个贵妃薨后留下的听风阁还空着,月妃地方烧了没处安身,圣上下旨,暂且将听风阁拨给月妃暂住,等到有合适的地方再另作打算。里头原先的宫女太监也一并归月妃调度,以便她休养。这样子,我们摇身一变就成了大宫女,手下管着四个小宫女和三个小太监,每月光月钱就有一吊,吃穿用度与以前更是没法比。我在刚搬来的头几天,睡在梦里都能笑醒,呵呵,这火烧的太是时候了。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转弯 比起我们以前住的小院子实在好过太多,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也好,坐北朝南。小院子静幽归静幽,可惜有点过,就像是林妹妹住的潇湘馆,墨绿的色调,总透着一股清冷的寒气。宜远观而不宜久居。 听风斋地方大,布置的也很优雅。因为是从火海逃生,我们身无长物,房子几个小的平日就料理的很整洁,我们搬过去后简单的收拾一下便安心的住下。皇帝大人虽说是“暂住”,但我估计,这辈子是没什么机会挪窝了,除非月妃命犯火神,再遭一次火光之灾。要真那样,我肯定第一个撒脚丫子闪人!想想那天的事就后怕,难怪自此过后,佳颜看我的眼神总有些怪,真真个是不要命。罪魁祸首——那方我只识一角的小丝帕倒是再也没有现过身,也不知道我亲爱的月妃娘娘把它藏到哪去了。 自火灾过后,月妃的性情也发生了转变,比以前更加沉默寡言。我搬进去的第一天到她床前请安,她古怪地瞅了我半晌,突然桀桀地凄厉地笑,“该来的终究会来”,铁青苍白的面容丝毫不见平日的慈祥,笑声似含着无限的悲怆和不甘。我吓得不知所措地直拿求助的眼神丢给佳颜,后者也束手无策,连忙用口型示意我去找太医,一场大火把我们平时备好的药烧了个干净。 “你们不必紧张,我没事。”月妃忽而幽幽地开口,转眼间似乎又苍老了十年,眼里那内敛的光彩也散了,颓唐而漠然。她缓缓闭上眼睛,我俩站在床前,大气也不敢出一声,此时的月妃并不是我们所熟悉的温柔娘娘。 “外头是赵公公吗?”月妃平静地开口,尊贵的仿佛公主。 “回娘娘的话,正是咱家,圣上差咱家来看看,娘娘住在这里可曾习惯,吃穿用度方面可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外头传来的声音可不正是太监总管大人。我跟佳颜面面相觑,这惊动的高层可真够高的,平时我们主仆三缺衣少食可没见谁这么上心。 月妃倒是宠辱不惊,除了听到“圣上”,面容微耸外,一直淡然。 “有劳公公费心了,带罪之人,承蒙圣上恩典,有片瓦遮身已是感恩涕零,何曾再另有非分之想。麻烦公公替妾身谢主隆恩,臣妾深感皇恩浩荡,对过往种种悔恨不已,希望皇上能够恩准臣妾带发修行,青灯木鱼,以减轻自身的罪孽。” 我俩目瞪口呆,娘娘平日喜读佛经是一回事,做在家居士可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娘娘,您这又是何苦?”门外的总管大人也骇了一跳,过了好一晌才苦口婆心地劝说,“皇恩浩荡,娘娘你这又是……” “赵公公,有劳您了。” “好吧,娘娘你请多保重,回头老奴给皇上提提这件事。”良久,门外传来悠悠一声长叹。 月妃疲乏地阖上眼睑,佳颜替她掖好被角,守在榻上。我讪讪地自行退下。 一场大火,把我们平静的生活也烧的面目全非。 外头暖阁里,两个小丫头正在做针线活,一面飞针走线、描花绣草,一面还能丝毫不受手上活计影响的窃窃私语。 “你听说没有,咱三皇子昨儿个在大殿上受封为王了,比二皇子当年受封时可年轻了好几岁。” “真的!那三皇子岂不是最得宠的皇子了。”面孔看起来更加稚气一点的惊讶地睁大了水汪汪的杏子眼。 “那是!谁不知道咱万岁爷最疼爱的就是三皇子,不然今儿个咱娘娘有这么受人待见吗?你是不知道,我以前往冷宫里送过一回东西,那地方叫阴的,三伏天我都忍不住想打寒战。” 我在屏风后头忍俊不禁,她当是阴曹地府吗? 两个小丫头慌成一团,较老成的那个壮着胆子叫了一句。 “谁!” 我见藏不住了,索性大大方方地现身。 “清儿姐,你吓死我们呢?”杏子眼拍了拍胸口,娇嗔地埋怨。她的同伴拉了一下她的袖子。 我假装没看见,随手给自己倒了碗茶,略一沾唇,飞了她一眼。 “还知道害怕,这种话咱姐妹私下里说说还成,要叫旁人听去了,还得了。脑袋没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们不也是两姐妹瞎聊,也没有旁人。”大一点的有些不服气。 “没旁人?”我冷笑,“这进进出出的,你知道个个都是实心好意吗?”见她们不吱声,我轻轻地叹了口气,“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万一有居心叵测的人断章取义,添油加醋报上去,不仅我们吃不了兜着走,连娘娘都会被无端牵连。你们也想娘娘过几天好日子,要是咱娘娘倒下了,咱也绝对没好果子吃。” “清儿姐,我们听教诲了。”两个丫头低下了头,巴掌大的小脸羞赧的通红。 我见树立威信的目标达到,立刻开始亲民政策。 “你们在绣什么?可真漂亮,我连针都捉不住。”我饶有兴致地看她们绣的花样,虽然是了无新意的牡丹之类,可针法可比我在所谓的绣品专卖店里看到的精致多了。 “咱娘娘偏好梅花什么的,你们绣点那样的,保管娘娘见了心里欢喜。” 小丫头高高兴兴地谢过了我的提醒,听说我喜欢百合,自告奋勇地要帮我绣一条百合的帕子。我推辞不过,也接受了她们的好意。 晚上的时候,太监总管就传来了皇上的口谕,恩准月妃在听风斋带发修行。还赏赐了《金刚经》一卷、上好的檀香木佛珠一串、木鱼一只。西边套间里的暖阁被收拾出来做佛堂,从此木鱼声声,青烟袅袅。我以为信仰宗教更加容易回归心灵的平静,加上位卑言轻,说了也没多少影响,从来没有劝说过她回心转意。倒是佳颜,煞费苦心地劝,虔诚的程度快赶上《三个火枪手》里阿拉密斯的忠仆巴赞先生了。不过人家是劝主人献身宗教,她的目的正好相反而已。 对他们而言,我们的话语是无足轻重,够不成任何实质上的影响的。我又何苦来哉,去做这等吃力不讨好的无用功? 月妃一修行,我们的日子彻底清闲无聊起来。一个佳颜就足够伺候除了吃穿睡几乎没有任何生活上要求的月妃娘娘。不知为什么,我从火灾救出月妃后,她反倒跟我生分了,从来不召见我,每天日醒午昏也是淡淡地一点头,笑容都吝啬起来。我没有心思去研究她的心理状况,只能将其归咎为“更年期综合症”。 幸福各有各的命数,但快乐可以自己创造。 月妃的佛堂在最里面,所以我们可以肆无忌顾地在前面的空地上玩。听风斋的旁边有一大片林子,正好将其与外头隔开。不担心有外面的人打搅,我也不介意教他们一些新鲜的玩意。 比方今天,我教的是太极里的“云手”。 “全体站好,身体放轻松,不要僵直,嗳,对,太极讲究的是行云流水,以柔克刚。先从右手开始,手随身动,腰都给我动起来。仔细手里的铜板,谁掉了可就归我了。” “云手”里头,手掌要求一直是上翻的。当年修武术时,我们常常忘记这一点;教我们的老师就出了个狠招,每人手里平放一枚一元硬币,谁要是掉下来就归他所有。我小心再小心还是损失惨重,同学也多半破财。后来课程结束,老师请我们去食堂的小炒部撮了一顿才平息了我们的心头之忿。 不过,我们的“云手”却这样练成了。 不时有铜钱落地的清脆声,金属砸在青石板上的声音真是悦耳啊,我贼笑着在小柱子的哭丧脸下捡起一枚光亮的铜钱。脸一板,“继续练!”后者莫可奈何地重新掏出一枚铜钱放在手里。没多久,自然是铜钱的主人又变成了我。呵呵,这可比教他们玩扑克牌有意思多了。这一个个小孩全是七窍玲珑心,我那拙劣的算牌技术在他们面前完全派不上用场。 “哟,好热闹。”三皇子不知何时站到了旁边,笑道。话是对练的战战兢兢的宫女太监们说的,探究的眼光可是落在我身上。 我尴尬起来,自从那天早上过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四目相对,总也做不到真正的坦然,我吃不准这小皇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可别突然闯到屋里去,我担心地瞥了眼虚掩的门。 “你可真是粗心,包袱都丢在了紫烟那儿。刚好我放学回来,顺便替她跑一趟腿。”像是揣测到了我的心思,他剑眉一挑,扬了扬手里的包裹。 我大惊,这些天我都糊涂了,居然到现在都没有意识到我性命攸关的反穿越法宝不在我身边。 我连忙从他手里几乎是抢过包袱,颤颤巍巍地打开检查了一遍,确信所有的东西都在,这才长长地舒了口气,提到嗓子眼的心猛然落下,胸腔里轰轰的响声回响了好久。 “东西都在吧,你还好吗?”小皇子被我的过度反应怔住了,小心翼翼地问我。 “没事,我很好。”我低头,闭上眼睛平复了一下思绪,对他绽放出一朵微笑。 把包袱拿进去收好,我又不放心的在上面罩上了一个大瓦罐。这样子就是再起火,一时半伙也不容易烧到。 出来一看,三皇子居然还没走。我总不好请他进屋喝杯茶,这几个人里头我又是老大,只好硬着头皮上前招呼他。 见我走过去,他先开口笑了。 “这是什么玩意儿,本王倒是头回看见。” 我在心里翻白眼,你当然没见过,张三丰他老人家还没生呢。 “太极,修行方法的一种。”我言简意赅地解释,具体的原理我也说不清楚。 小皇子兴致上来了,也吵着要练,我拗不过他,只好放任自流。 “殿下,要在手里放一枚铜钱的。”有嘴快的宫女插嘴,我瞥了一眼,是上次被我训斥的两个宫女中的杏子眼,年纪小,人倒机灵。 “是吗?本王身上倒没带铜钱。就——”他在身上检视了一便,随手拽下掖在腰间的玉佩,“用这个吧。” “掉下去要归清儿姐的。”许是三皇子没什么架子,另一个小宫女冬儿也插了一句话。 我连忙笑道:“王爷,规矩不能坏的,奴婢还是先借你一枚铜钱吧。” “笑话!我堂堂一介王爷还会缺一个铜板。”他笑,“就这样吧,你也未必收的住它。” 我拗不过,讲授了注意事宜,开始带他开练。不得不承认有功夫底子的人上手就是快,别扭了几下后,他就练的有模有样的。小孩子心性,冲着我得意地直眨眼。我走过去,干咳一声,压低嗓音:“严肃点,认真点。”这才知收敛。 好马也有失蹄时,何况是新手上路。 眼看着碧绿的玉佩就要重重地砸上青石板,我眼明手快接住,骇的脸煞白,好险。 “看样子这块玉很喜欢你啊。”小皇子居然拍手大笑,“你接住了就归你了。” “王爷别折煞奴婢了。”我忙推脱,“这么贵重的玉放在奴婢手里岂不是明珠投暗。” “你可一点也不黑,皮肤很白啊。”他故意曲解我的话,“收起来,本王送出去的东西可从没有收回的道理。” 他突然压低声音:“我娘的事情,谢谢你。” 我再推辞反倒显得矫情,眼见所有的宫女太监都停下来看着我俩。我连忙作出兴高采烈的样子,不着痕迹地拉远了同他的距离。 “既然三皇子大方,奴婢就不推脱了,可惜王爷只戴了一块玉佩,否则全落我手里,咱听风斋就人手一块了。” “你倒大方,拿本王的东西做人情。” 一句话说的大伙都笑了起来。 最后我叮嘱他以后少往听风斋跑。他叹了口气,兴致索然地走了。 看着他瘦高的背影说不出的落寞,我也重重地叹息,幸福的人每每相似,不幸的人则各有各的不幸。这小皇子貌似集三千宠爱于一身,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却连自己的亲娘近在咫尺都不能亲眼见上一面。 吃晚饭的时候,佳颜问我日里是怎么回事。我省略了送衣服的这一段,只是说他拜托我悉心照料娘娘。她皱眉,“你怎么不早说,三皇子与你认识也不是今天的事吧,不然也不会找你。要是早点告诉娘娘他的事情,些许娘娘业务不会有遁入空门的念头。” 我不悦,对她咄咄逼人的语气有点不满,然而面上却不起波澜。 “三皇子知道我这个小人物也就是失火那天的事。”言下之意,你比我更加掌握先机,只是你畏惧不敢把握。时至今日,就不要再酸溜溜的说风凉话。 “而且姐姐可曾想过,娘娘的精神状况时好时坏,太医也叮嘱过,她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万一娘娘知道三皇子的事后,情绪波动过大惹出事情来怎么办。现在我们不仅不能说三皇子的事情,就是在娘娘面前‘三皇子’这三个字提都不要提。我已经吩咐过下头对今天的事情一律不许外传,更不许再议论。”我往碗里舀了些火腿鲜笋汤,无上的美味啊,几天前还想都不敢想。 见她不言语,我放下筷子,诚恳地抓住她的手,“看着我的眼睛。姐姐,你是了解我的,我进宫短,认识的朋友到今天也只有你和小梳子,最亲的人就是你和咱们娘娘。咱们在一个榻上睡过这么长时间,我是个怎样的人,想必姐姐比我自己还清楚。我没什么大志向,只希望我们都能平平安安的。把我们分过来服侍娘娘是我的命,也是我的福气。我只想着娘娘的后半辈子别再遭什么孽了,让她安度余生。依我看,娘娘修佛是最明智不过的举动。圣上仁慈,开恩赏赐了娘娘听风斋是大义,可那些躲在暗处的小人能容得下娘娘过的舒坦吗?她们必定一门心思的想着怎么使坏,陷害咱们娘娘。到时候咱们的境遇肯定比以前还不如。可娘娘这一招以退为进,让那些等着找茬的人有心也无处下手,况且咱娘娘修不修行也差不多,你还指望皇上会特赦娘娘出冷宫?”我摇头,我是不敢指望。红颜未老尚且恩先断,何况是对一个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妪。 自死里逃生后,月妃的精神状况可是大不如前,那场大火一并烧去的是她残留的生气,苍老的仿佛一日三秋。 佳颜也叹了口气,“赶快吃饭吧,汤都要凉了。” 我闷头扒饭,以前佳颜是个挺淡然的人,怎么在这件事上会反应这么激烈。只是她不说,我也不好问,我以为朋友就是在需要的时候充当倾听者,在对方不想讲时保持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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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言情】《千年泪》作者:金面佛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小巫见大巫 皇帝国号大同,治理国家方面是一把好手,没发展到“康乾盛世”是社会发展力的局限所制。孩子也生的好,三个儿子,七个公主;继承大业,以姻亲笼络人心全有人了。大皇子的母亲出生庶族,家庭背景一般,背后的支持势力也一般,但因为是皇长子,几年前还是被正式册封为太子。如果不出意外,老皇帝架崩以后会由他继承皇位。只是当今圣上似乎身体甚好,不知道可怜的太子殿下还要面临多少变故,躲过多少次谋杀,蹉跎多少年才能够一展鸿图。二皇子楚天裔的母亲身份最为尊贵,是当今的亲侄女,中土王朝的皇贵妃,可惜红颜命薄,十八年前就香消玉陨。也许是因为出于对失去母亲的孩子的格外的怜爱,太后对二皇子分外的疼惜。可奇怪的是,对于同样实际上相当于没有母亲的三皇子,老太太就似乎没那么待见了。难道月妃当年果真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过,所以带挈着自己的骨肉也讨嫌?如果真是这样,皇帝为何又对自己的小儿子青眼有加?这后宫风云啊,难怪够拍成那么多长长的电视剧。 八卦处处有,宫廷特别多,可惜咱们听风斋里头的跟我一样都是皇宫实习生,也挖不出什么猛料。唯一的资深人士一进宫就进冷宫,带她的老宫女一个月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超过十句,而且用的都还是诸如“吃饭”,“睡觉”之类的词组。什么宫廷密闻,后宫八卦通通都不要想。缺乏名人的新闻作生活调料,这日子再有营养也乏味。 乏味到我把自己玩过的东西全搬出来与君共享。我教她们做棒棒糖,把白砂糖放在铁制的容器里,架在火上烤,等糖化成糖汁,在里面加一些捻成细末的乌梅或者陈皮,重新凝固好,棒棒糖就横空出世了。因为加了其他辅料,棒棒糖酸酸甜甜颇受众人青睐,我也开始考虑出宫以后要不要以此谋生。 小小的炭炉伸出火红的舌头,我就蹲在旁边,看着白砂糖一点点的融化,冒出香甜的热气。很小的时候,这是我和表姐乐此不疲的游戏。把家里的老式煤油灯翻出来,点火,在金属制的酒瓶盖里放上白砂糖,自己做棒棒糖。当时年纪小,也没有加其他的东西,单纯的棒棒糖就可以吃的很香。彼时棒棒糖才五分钱一根,味道也比我们的手工制品丰富,然而我们很少有零用钱,大人的借口是怕我们蛀牙,只能看着别的小孩得意扬扬地吮吸着美味的糖球从我们面前耀武扬威地走过。这时候,我们就会高傲地扬着头,一脸不屑一顾。表姐会暗暗地捏我的掌心,我知道她没有说出的话,回家以后,我做棒棒糖给你吃。 这样的游戏一直到有一天被奶奶撞见,自然是被一阵痛骂。呵呵,犯下“滔天大罪”的是我们俩,被责罚的却只有我这个做妹妹的。我只觉得满心的悲凉,小小的心沧桑的像经历了几个世纪。表姐挺身护我,却被满腹委屈的我用力推开。我生平第一次萌发了离家出走的念头,我胡乱奔跑,蜷缩在巷子的尽头,江南的巷子悠长而寂渺,我看不见我明天的方向。直到夕阳西下,暮霭沉沉,跑遍附近的表姐才找到了灰头土脸的我。那时候,她一脑门子的汗,小辫也跑散了,可看着我,就一脸如释重负。我抱着她失声痛哭,既委屈又懊恼,她就轻轻地拍着我的后背帮我顺气,柔声安慰我没事了。而后半拖半拽着已经哭得腿软的我回家,她的屋子里,有她偷偷给我留的我最爱吃的茄子和香喷喷还冒着热气的米饭。那一年,我六岁,她七岁。 我的表姐一直都是个称职的小姐姐,我孤独的童年里,她是我唯一的玩伴。后来为什么渐行渐远,除了长辈的不和波及下一代以外,主要的责任还在我自己。我总是习惯把自己受到的伤害扩大化,然后再迁怒无辜的好心人,仿佛只有这样,我才敢确信自己不真的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却不知或者是假装不知道这样子会把关心我的人越推越远,直到没有力气再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三皇子跑听风斋跑的特别勤快,我怀疑皇帝是默许的态度。毕竟他的景祥宫离这里太近了。我说过他几次无效,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候,我们都在屋里呆着,他不好进来,他毕竟还忌惮着一层,就只能在外面走来走去。不时发出“今天的天气真好啊,不出来走走实在太可惜了”之类的话。眼见小宫女们笑成一团,我啼笑皆非,只能走出去,弄根棒棒糖之类的把他打发走。这小子,一人高马大的男人,居然喜好小姑娘的吃食,简直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照例是不肯立刻离去的,非得拉着我说一会儿话,我拗不过他的小孩子心性,只好陪他胡扯一通,顺便吹吹《资治通鉴》上的论断,以显示博学多识,呵呵,效果是斐然的,小男生看我的眼神已经从惊讶直接升华为崇拜。阿弥陀佛,我的史书没白读。 太后要召见我的消息震动了整个听风斋,连已经决定吃素念佛不理俗事的月妃也把我叫进佛堂吩咐了一些要必须注意的事情。我进宫时也学过礼节,可惜我这人学的快,忘的也快,进来就被打发到冷宫来了,连个温习的机会也没有。只好心里直打鼓,颤颤巍巍地跟在那个来宣诏的太监后头。这时候开始知道人家纯正的教徒的好了,总胜过我这么菩萨佛主上帝真主地乱求一气。 我忐忑不安地站在凤鸣宫的走廊上,心里头七上八下,摸不准日理万机的太后大人召见我这么个无名小卒有何寓意。凤鸣宫不比听风斋,威严端庄,自有一股皇家的贵气。只是我不喜欢,朱红的主色调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那直径足有一米的的柱子看的我心里头直哆嗦,三个我也抱不过来啊。领我来的太监已经进去通报足有半个时辰了,还是没人请我进屋喝杯茶。站着累的慌是其次,关键是无聊的让人发疯。TMD,叫我来时催的仿佛是十万火急一般,人到了,她反倒把我晾到一边喝西北风。 幸好,再高级的地方也会有蚂蚁,眼前的蚂蚁不正在忙忙碌碌地觅食吗。我站累了,见左右无人,索性蹲下去,兴致勃勃地欣赏劳动的美。我记得我以前考六级时做过的一道翻译题就是“蚂蚁是这个时间上唯一不需要打猎的动物”。呵呵,它们可真是幸福,别人食物的残渣就足以让它们过得很好。眼看,那一小块点心渣被它们拖远了,我又用脚把它拨回来。原谅我的恶趣,它们要是这么快就搬好了,那我看什么打发时间。 这样子重复了几次,我越玩越有瘾头,(可怜的小时侯没好好玩过的人噢!)甚至想那个老太婆干脆把我忘掉最好。这样子我就直接回去吃晚饭了。 “二皇子殿下。”太监的声音因为惊讶而略有点上扬,尖利的叫人胃里不快。 我回头,怔怔地看那个被称为二皇子的青年男子。他的个子应当很高吧,以我仰视的角度来看简直就像一个巨人。穿着月牙白的锦袍,飘逸而高贵。因为逆光,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他的模样应当好看的紧。有的人是天生的美人,一个背影,一个姿态,别人就可以为他(她)的美貌眩目。 “大胆奴婢!见到二皇子还不跪下!”太监极力想威严的声音因为嗓子过于尖细而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我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大不敬,慌忙想站起身行礼。太阳下晒太久了,猛的站起,只觉得一阵头晕眼花,差点又摔倒。 下沉的身体被什么东西阻住了,他在我倒下的瞬间及时地扶住了我。从我的角度看,夕阳最后的光芒全都集中到了他脸上,强烈的光芒使人不得不微微眯上眼睛,调整自己的瞳孔大小。明亮的阳光淡化了他五官的轮廓,惟独那一双深不见底的眼睛灿若明星。 “你没事吧。”低沉的,富有磁性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恍惚间,我以为抱着我的是另外一个人。 “我没事。”我轻轻地摇摇头,调整自己身体的姿势,稳稳地站牢,原来我觉得他高不是错觉,也不是观察的角度问题,站在他面前,我才堪堪到他的胸口。 “奴婢给王爷请安。王爷吉祥。”慌乱之下,我把清宫词给搬出来了。饿滴神哎! 结果这个男人仿佛没听到,甚至没等我跪下去就走掉了。没风度!我在心里骂,不过膝盖免去一跪也不错。 “什么乱七八糟的。”阎罗王没意见,不代表旁边的小鬼也好打发,领我来的太监大人不满地从鼻孔里出气,“见了太后,你可给咱家仔细点,别出什么纰漏。哼!冷宫里头出来的,到底是不懂规矩。” 我在心里朝他做了个鬼脸,正常人都不会喜欢这种变态的规矩的。 好在拜见太后大人的那套动作我没作错,太监的脸色好看了一点。我没有精力和兴趣为他的态度转变欢呼雀跃,我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前面中央端坐的母仪天下的女人身上。我不敢抬头,不仅因为与太后对视是大不敬,也因为她沉沉的目光落到我身上,压的我连气都喘不过来。 “你叫什么名字?”在我以为自己会窒息休克的前一秒钟,太后的眼睛终于放过我了。 “启禀太后,奴婢名叫水柔清。”看来我的心理素质比自己预想的要好,声音居然没有发抖,脸上的肉也没有僵硬,倒是神色自如。 “好名字,人长的也水灵。”太后的语速放得轻快了一些,脸上甚至似乎有一丝微笑的征兆。 “听说是你将……她从火里救出来的。” 我意识到这个“她”指的是月妃,连忙应道:“是的,这是奴婢的本分。”你喜欢她也好,痛恨她也罢,你们玩你们的,可千万别牵连到我身上。 “确实是本分,能守本分也是难能可贵的。——她现在怎样?” “回太后的话,月妃娘娘现在潜心修习佛法,每日吃斋念佛,不理会其他的事情。”我用眼角的余光瞥到她手边的书应当是本佛经,索性将月妃修佛的事情照实说了。同时小心翼翼地察言观色。字斟句酌,惟恐有任何不妥之事。感觉到太后面色一缓,不由心头窃喜。 果然,她叹了口气:“这孩子,迷途知返也是难得。这样吧,我这里有新抄录的《法华经》,你拿去一卷给她,等她抄好了再还回来也不迟。” 我在心里怒骂,葛郎台泼留希金阿巴贡,吝啬的祖宗,这种假大方的话也好意思说出来。 但我只能代主谢恩,而且还要竭力掩饰自己的鄙夷,做感恩涕零状,演员这活儿显然不是人人都能干的。 “囔,把你这个时候叫来,回去也吃不上晚饭了。今儿个我吃的是药膳,就不留你用了。香兰,把精细的糕点拿来一些,你就着糕点吃些茶吧。” 太后慈祥的就像一个普通的邻家老奶奶在看自己的孙女。我的心却陡的一惊,看过的宫廷戏也好,我自己切身经历的祖孙关系也好,总之,她的慈眉善目让我联想到的全是不好的,甚至是恐怖的信息。 我的汗涔涔地往下落,心里咣咣的,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奔腾,手脚冰凉。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死里逃生 糕点已经放在下手的小茶几上,我却迟迟不敢落座。那个叫香兰的宫女望着似笑非笑,嘴角逸出的似怜悯又似嘲笑。 “瞧这小东西,怕是乐傻了,连坐都不敢坐。”说罢,还用帕子捂住嘴笑。 太后也笑了起来,“小丫头看着精怪,人却是个实诚脑袋,香兰你就别笑话她了。傻丫头,快坐吧。” 我“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奴婢承蒙太后娘娘错爱,赏赐糕点,本应感激不尽,但奴婢的姐妹们同奴婢一道,尽心尽力伺候娘娘,恪守本职。奴婢不能专美于太后面前,这实在抢别人的功劳。所以奴婢有一不情之请,恳请太后能够赏赐我们听风斋所有当差的宫女太监。奴婢代他们谢太后恩典。” 安静,凤鸣宫的空气似乎也凝滞住了。静的让我能够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呼吸,它们的频率渐趋平稳;豁出去了,横竖一个死字,总胜过被不明不白地毒死。 太后的脸上波澜不惊,我看不见她任何的情绪波动,索性也不再关心。这种人已经修炼成精了,我那点道行哪够。 半晌,她突然微笑,“这小丫头聪明,都会讨赏了。——香兰,你再去多拿点梅花糕,各色的馅都拿点,人多,用大食盒装,可别叫人说我这个太后小气。”一屋子的宫女太监都笑了起来,凝滞的空气仿佛又重新流通了。 我大喜过望,“奴婢谢太后恩典。” “别谢太后,谢谢你这双巧嘴吧。”香兰别有深意地乜了我一眼,“比八哥儿还巧。” 屋里的人都配合地笑,连太后也点头赞同她的话,我装傻充愣,跟在后面嘿嘿的笑。 香兰到里间拎出个食盒给我,关切地问,“重不重,要不要找个公公送你。” 我本来想推辞,但考虑到天已经黑了,这条路我又不熟,害怕找不到家,就接受了她的好意。 送我的小太监沉默寡言,一脸憨厚。我刚从鬼门关里走了一遭回来,也没心思跟他多话。一路上默默走下去,心情倒也渐渐回复平静。宫廷里的刀光剑影、明枪暗箭多的去了,一味的躲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真正迎头撞上了,也只有打起精神来积极应对。 走到林子前,我刚好做完心理建设,眼看听风斋就在眼前,天又不早了,我也不好意思继续麻烦人家,就请他先回去了。 拎着食盒,我开始分析老太后的心理动机,她应当是希望月妃在火里烧死的,不想却被我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搅了局。意图她死之而后快又不想自己手上沾染鲜血的太后很自然地将怨气转到了无辜的我身上,反正我命若草芥,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会嫌少。只是她送月妃《法华经》又是什么意思,这种没有恶意,甚至带有示好意味的举动难道表明她已经原谅月妃的过往种种了吗?如果这样,她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无辜的我呢。位高权重、掌握别人生杀予夺大权的人的心思还真是矛盾。 我想起高中时,语文老师在讲述《陈情表》这篇古文时,曾问过我们一个问题,为什么李密要在这篇写给皇帝的奏章里要再三提起自己是个降臣这一本当讳言的话题,是李密人傻,自己往枪口上撞还是他这么做另有深意?我们都不知道任何回答,甚至觉得他确实有些犯傻,或者说是有那种老儒生的“迂”。 后来听了老师给出的解释,才恍然大悟,李密面对的不是普通的人民百姓,他面对的是法律规章的制定者,至高无上的皇帝。皇帝可以犯错误,而且他完全有可能犯错误,即使他再被神化也只是个会经历生老病死的普通人,可是他又不是普通人,他不能也不愿承认自己犯了错误,旁人也不敢把任何过错归咎于他,那么皇帝犯了错怎么办?寻找替罪羊,他自己找,他身边的顾问班子帮他找,总之谁被抓到小辫子就谁倒霉。 伴君如伴虎,想要牢牢地保住自己头上的乌纱帽或是乌纱帽底下的脑袋,就要把丑话摆在前头。皇帝现在不介意李密是降臣,还想让他入朝拜官,不代表他以后就不介意。所以李密要再三强调这件事,实际上就是在无声地告戒皇帝,我没有瞒你任何事,是留是赶,你自己考虑清楚,别到时候后悔,又怪到我头上。 原谅了月妃不代表也原谅拨乱了她的如意算盘的我。这老太后哟,真不拿人命当一回事。我摇摇头,继续向前走。月光如水照缁衣,林子上空的月亮透过疏疏密密的枝桠,在地面投射出淡淡的阴影,朦胧的宛若渲染的水墨画。 “竹林风,在我心——”我轻快地哼着歌儿向前奔去。 前面横隙里跳出的人影唬得我差点把手里的食盒给丢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三皇子这个混世魔王。我没好气地斜睨他,月光下,他的眼睛亮晶晶的,笑靥上小小的梨窝竟看的分外眼熟。在哪见过呢。突然灵光一闪,我不由微笑起来。 陈宇苑,我家教生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学生,三皇子笑起来的模样很像他。我对人的相貌记忆力相当一般,竟然到现在才觉察到这一点。也许是今天回忆的东西太多,所以关于陈宇苑的记忆很自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陈宇苑是个真正的小魔王,打架翘课无所不为。我怀疑除了嗑药杀人,他十七岁的年纪能做的坏事差不多都全了。偏偏还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行骗天下,家里又要命的有权有势,这种小孩简直生下来就是用来腐化生命的。当然我的前男友除外,他是好的极端,连甩掉我都是英明无比的决定。 总之,那年我上大二,课程刚刚少了那么一点(能保证周六周日都有空了),积极联系打工事宜。我当时的男友林墨轩意图用高薪诱惑我为他洗衣做饭,被我以不想当煮饭婆的名义严词拒绝,只好由着我到处找兼职。因为时间的弹性太小,我只能做家教。换家教比换衣服还快的陈家在这种情况下找到了“品学兼优,温和耐心,重要的是有心理咨询师资格(上述全是中介的广告词,为的是方便推销我这个职场菜鸟)”的我。我生平第一次打工,自然态度一百二十分的端正。对他的金圆政策无动于衷,我要钱不会找我男朋友要啊;美男计在我眼里是小儿科,身边就是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我怎么还会对没长大的小男生动歪念头;被我堵急了,他想揍我时,我就把眼睛一闭,一脸“悉听尊便”,结果他每次都忿忿地收回拳头,再画蛇添足地附上一句没有威慑力的“不要逼我打女人”,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始写作业。 想想这个小男生被我整的也蛮惨的。有一次,他洗澡洗慢了一点,我以为他在趁机摸鱼,刚好他卫生间的门又没有锁好,我就老实不客气地踹开门,大吼一声“你游泳啊!”正好目睹现场版的美男出浴图。“啊——”的一声惨叫之后,(当然是他叫的,被看光的人又不是我)我若无其事地关门,还不忘叮嘱一声:“快点穿衣服,别感冒。” 小男生身材蛮正点的,有六块腹肌,其余的就不知道了。我又不是数码相机,一眼哪能记录那么多内容。 他出来以后就不敢正眼看我了,可怜被无缘无故吃了豆腐的人好象是他啊。我不敢刺激小男生敏感的神经,干脆当这件事没发生过。 因为尴尬,那次补课拖到很晚,公交车已经没有了,他妈妈留宿我,被我谢绝,我从来不肯睡在别人家里。他就骑机车送我,好象有规定未成年人不允许骑机车吧,不过他显然视这条规定为无物。机车被他骑的飞快,我吓的紧紧抱着他的腰,当下决定,明天一定要多布置他几张物理试卷,以泄我心头之忿。 机车停在校门口时,我的脚都软了,连控诉的话都没有力气说出口。 他貌似羞赧地凑到我耳边,“人家被你看光了,心灵受到巨大的打击,你要对我负责啊,明天就放我休息吧。” 我凉凉地斜睨了他一眼,轻轻地说:“我是解剖课时解剖的尸体就是一具男尸。”拜托,小朋友,男性的心理结构我比你了解的多。 可怜的小男生见鬼一般落荒而逃。 “嘉洛,你不厚道哦。”林墨轩从门后走出来。突然紧紧地抱住我,“以后不准坐别的男孩子的车。” 没等我问为什么,唇就被他覆上了,疑窦湮没在唇齿的纠缠间。 “傻丫头,男朋友有时候是可以用来当车夫的。”他轻轻地呢喃,不等我回答,唇又再次覆上。 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吻,在我们相识一年半,交往十个月的时候。 他的唇很柔软,很光洁,仿佛飘落的樱花瓣,芬芳而甜蜜,他的身上有木犀草的淡淡清香,那是我为他挑选的沐浴露特有的味道。 仿佛有露珠在我的嘴唇上缓缓滚动,沁凉而舒适。记忆是那么真切,仿佛我就置身在梦境里。 猛然睁开眼睛,我骇然发现眼前的脑袋,他的唇贴着我的,辗转吮吸。 狠狠推开他,我冷静地掏出手帕,仔细地擦拭自己的嘴唇。 “早知道这招最管用,我也不在你眼前晃半天手了。” 我不理他,抬腿就要走,他伸手拉我,我生气地想要甩开,不想他的力气大的惊人,我甩手不成,反被他扣进怀里。 “清儿,清儿。”他轻轻地在我耳边呢喃,“别躲着我好吗。我不喜欢你叫我王爷,也不喜欢你叫我三皇子,叫我阿奇好吗。乳娘就是这么叫的,可惜她死了以后,就再也没人这样叫过我了。……” 我朝黑色天鹅绒般的夜空翻白眼,我有老到可以当你乳娘的份上了吗。挣扎片刻,无果,他的唇又向讨糖吃的小孩一般凑了上来。我急了,冲着他的膝关节就是狠狠一脚,他吃痛松开。我趁机落荒而逃。 进屋之前,我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笑容满面地推开门,“我回来了。”全斋的人都端坐在暖阁里等我。见我无虞,大家都舒了口气,关切之情逸于言表,让我心里暖暖的。我简单陈述了在凤鸣宫的经过,省略了太后意图毒死我的事情,毕竟这只是我的揣测,我又没拿那些糕点去化验。而且要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太后就是有意放过我了都会被逼着不得不杀我灭口。我取出太后赏赐的《法华经》,转述了一下她的意思。月妃竟然兴奋得手直颤抖。难道我猜错了?实际上太后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吝啬? 大家听说太后赏赐了糕点,全都兴奋的脸通红。我尝了块枣泥馅的,太甜太腻。就梳洗睡下了。保命最要紧,糕不糕点的,谁稀罕。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皇帝与皇子 我以为自己会夜不能寐,可实际上还没来得及数羊,我就酣然入梦。唉,某人说的没错,我就是没事穷紧张,真正有事时反倒忘了应有的情绪反应。 抄《法华经》的重任落到了我的肩头,月妃娘娘大小是个主子,自然是不会自己动手的;温文娴雅的佳颜却是个文盲,其余一干小的更是不用说,我花了整整一个礼拜才勉强教会他们写自己的名字,其中喜鹊得我每次提醒她三个笔画才能接着写下去。她们知道我识文断字时惊讶的眼神仿佛是看到了ET,我直觉把水柔清的真实背景搬出来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就骗她们说我父亲是读书人,不希望自己唯一的女儿不会读书写字,所以我粗浅识几个字;现在撒谎似乎比说真话更加顺其自然。至于《论语》《春秋》之流,我是不敢搬出来在她们面前炫耀了。 用一支狼毫恭恭敬敬地写小楷,这抄经文可是个费力又耗神的活,容不得半点马虎,万一一个字抄错了,就得重头再来。好在不赶时间,我抄抄歇歇,姑且把它当成日常生活外的消遣。因为抄书目前是我们百无聊赖的听风斋的头等大事,所以两个小宫女都归我使唤,喜鹊端茶倒水,樱桃磨墨递笔,把我伺候的倒像是个主子了。 窗外春光明媚,温暖的阳光如同物理课本上的示例图片,标准的漫反射。书房里窗明几净,砚台旁一小小的白瓷瓶,原先是月妃吃剩的药瓶,被我清洗干净搁在桌上的,里头蘸水开着饱满的桃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想起《诗经》上的诗句,竟不由地怔了。手有些微略的酸涩,我看今天也已经抄了七八张了,索性放下笔,背靠在椅子上任凭自己的思绪肆意驰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出自《诗经•;风》,具体是哪一首,我已经记不清了,全诗我也背不下来。我想说的是这两句诗描写的主人公,著名的桃花夫人——息妫(gui)。但凡著名的美女都能歇起历史的波澜,比如特洛伊的导火索——古希腊最美的女人海伦,再比如说我们的这位息妫美眉,彼时楚王兵临城下,给出某个弹丸小国“TOBEORNOTTOBE”的选择,江山还是美人,你自己看着办。一般有血性的男人,典型代表人物,羽扇纶巾的周渝,会酷酷的说一个都不能少;当然人家有那实力,不能两全的诸如温莎公爵就作出了令世人瞠目结舌的选择,日不落帝国的王位不坐了,雄赳赳、气昂昂地跟他的美国寡妇情人“只羡鸳鸯不羡仙”去了。只是能做到上述选择的男人都是极品,被称为极品的男人毕竟是少之又少,我们的息妫美眉就没小乔那么好的运气了,他的丈夫一无实力二无勇气去保全她。与其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垂死挣扎,不如毅然决然地舍身取义,于是身为王后的她咬碎一口银牙也要挺身而出,远嫁楚国。 息妫的自我牺牲并没能保全她的国家,也许是她牺牲的还不够。她为楚王生下了一个儿子,却数十载不曾开口同自己的第二任丈夫说一句话。楚王恼,她以刀木作答(别误会,只是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纸笔),大意是我嫁给你已经是背叛了我的丈夫,所以我不能跟你讲话也算是对我丈夫的忏悔。楚王不发一语,没两天,息妫就收到了楚王送给她的礼物——装着她前夫头颅的匣。 我在看到这个故事时的第一感觉是这个息妫是故意的,你不仁我不义,你不要我,我就让你连江山也得不到。而后年岁渐长,是成心还是无意,就不再是我思考的重点,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可以不遵守游戏规则。他楚王确实是让那个倒霉鬼二选一,但他可没保证被选中的他就放手。即便他现在放手了,也不代表他以后也不会想要。只要他想,就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 强权才是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真理。 世界还真是现实的让人连做梦的勇气都没有。 樱桃和喜鹊趁我休息的空隙打梅花络子,我手拙,刺绣也只会十字绣。想到这个我突然想起上次收拾屋子时看到的旧橱纱,那种布料倒有点像十字绣的材料。我猛的一激灵,从椅子上跳起。 “樱桃,上次咱拾掇出来的旧橱纱呢?” “找那干吗?脏兮兮的。”小丫头正认真地分彩色丝线,头也不抬。 “嗳,快告诉我在哪儿,我有用。”我都想好了绣像,一只张牙舞爪的流氓兔。 “问春杏,东西是她放的,保不准已经仍了。”喜鹊不凉不淡地撩了一句。 “谁丢了我跟谁急!”我暴走,冲出去找春杏。 里面的人见怪不怪地继续自己的工作。 好在东西还没丢,因为春杏懒得出门。懒惰真的是一个非常良好的生活习惯。我笑眯眯地鼓励她以后也不要太勤快,结果小姑娘以为我是在说反话,吓的小脸煞白,直说“以后再也不敢”。唉,诚心实意的夸奖却没有人相信。 橱纱被丢在杂物间的角落里,上面落了层厚厚的灰。小宫女自觉心中有愧,主动请缨揽下了清洗的活。我受不得灰尘,又嫌手浸在水里冷,就没有跟她假客气,先回书房描绘图样了。漫画看了八百本,提起笔来多少也能涂上几张。自知程度有限,我也不敢画什么高难度的图形,线条简单的流氓兔是不二的选择。 我把图案描到橱纱上就开工了。流氓兔色调简单,就白和蓝两种,这样子换线也不会嫌复杂。本来以我懒散的人生态度,这种飞针走线的活计我是绝对退避三舍,结果十几岁的青春尾巴时,某人说他想要的生日礼物是十字修;然后某个傻傻的只会订扣子织围巾的女人就开始了和针线的长达数月、鲜血淋漓的角逐。现在,我是寝室的刺绣高手。男人是女人的最好课堂。 有些人善妒,有些人愤怒,有些人老是觉得世界处处难为他,就连最普爱的太阳也都照不到他的头上,天天生活在怨世的情结中。我想我的心态至少是积极的,能够从过往的苦涩里淘出有用的部分,让今后的生活过的更好。 十字绣是现代生活快节奏的产物,所以受到假装贤良淑德自诩有古典气息的年轻女孩子的青睐。虽名为绣,哪还有多少精细的成分在里头,就好象好莱坞的商业大片,有情节,没细节。 然而,图的就是个新鲜。 除了正在念经的月妃,全斋的人都围过来看稀罕,连斋里的刺绣高手明珏也啧啧赞叹,她原先叫明月,后来为避月妃的讳,月妃赐了她一个“珏”字。我赧然,感觉有点像陆羽惊叹我做的八宝茶是极品。 “好热闹,我说,全宫里头,就你们听风斋最有人气。”窗口探来一张盈盈的笑脸。 我眼皮不撩,专心致志地做自己手里头的活。插针进线,好勒,就快大功告成。 有小宫女跟他行礼,被他制止,胆大的招呼了几句,见我一言不发,也不好多语。热热闹闹的书房一下子安静起来。 “哟,我说怎么都不说话了,原来是三皇子驾到。”佳颜去里屋取了几块糕点出来,准备等我完工了,大家一起吃下午茶。 她也知道三皇子性子随和,加上对方并没有进屋,只是行了个普通的礼。幸好她没三叩九拜,照小皇子目前阴沉得快要拎出水来的脸来看,某个称心如意惯了的天之骄子正处于愤怒的情绪当中,保不准就会迁怒于她。 我若无其事地绣着流氓兔的小蓝帽,已经快大功告成了。越到后来越要沉住气,一松懈就会前功尽弃。我心如止水,一点一点地小心翼翼地绣,这可是我穿越时空后第一幅刺绣作品,可千万不能砸了我的金字招牌。 光与影的微妙变化让我觉察到时间的流逝,室内已经隐隐有些黯淡。识时务的众人生怕沦为那无辜的池鱼,早作鸟兽状散,偌大的书房只剩下我一个人孤军奋战。终于搞定战斗,我推开手里的橱纱,头向后仰去,揉揉已经酸痛的脖子,老了,比不得当年,才做了一幅就腰也酸了眼也花了。侧头,斜睨面罩寒霜的小皇子。眨巴几下干涩的眼睛,觉得好受一点了,就站起身,旁若无人地活动活动筋骨,等到脖子没那么酸了,我拿起丢在书桌上的十字锈,准备去献宝。 胳膊上多出了一只手,我叹息,这小男生的手也好看的紧,十指修长而不嫌纤细,要不是手上有弓剑磨出的厚茧,完全有资格去当手模。 我淡漠地凝视他,轻若喟叹:“放手。”语气却是不容置喙。 他迟疑了一下,手缩紧又松开,小心翼翼地问:“清儿,你生气了吗?” “奴婢岂敢,王爷无论做什么,奴婢都是没有资格生气的。”我面无表情地陈述。 “别老奴婢奴婢的,你怎么跟小乙子一样。”小皇子烦躁起来,闷闷地打断我的话。 “奴婢本来就跟小乙子公公一样是下人,哦不,奴婢的身份比他还不如,奴婢会时时铭记自己的身份,决不逾矩!” “够了!本王拿你当朋友,你说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原来你也讨厌我,早知如此,我就不来讨这个没趣!” “如果殿下真的拿我当朋友的话,就不应当作出那样的事!”我也沉下脸,“清儿虽然是个卑微的宫女,可也不是任人侮辱的,我也有我的尊严!” “对不起,”他从窗子叹进身子来,伸手抱住我,“我那天实在是太难过了。我的生辰也孤单单的,父皇身体不适,就没人再记挂着我了。” “怎么会没人记挂着呢。”我拍着他的头安慰他,“咱们斋的,你屋里的小乙子,你师傅,紫烟,不都惦记着你吗?” “那你呢?”他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 “你松开我我就原谅你。”我叹气,这样子被别人看到了还得了。 “不行,你要先说你也记挂着我。”他的头重新埋在我的肩上,小无赖似的撒娇。 我无奈,只好照他的话重复了一遍。而后等他放开手,我愤怒地加了一句,“以后要再敢这样,我就一辈子都不理你了。” 他只是嘻嘻地笑,伸手指着我的大作,“这是什么?” 虽然知道他是在转移话题,但明白在那个问题上与他纠缠下去也是无益,我也懒得再跟他计较。 “十字绣。” “这绣的是什么?小熊?” 我愕然,我绣的有那么不靠谱吗? “大白鹅?” “鸭子?” …… 见我脸色越来越难看,他终于失去了继续猜下去的勇气。 “这是兔子。”我忿忿地夺回我的宝贝,在他手里真是糟蹋了我与流氓兔。 “噢,我说像了,看,它手里拿着的不是胡萝卜吗?” 我彻底无语,拜托,人家手里的道具明明是马桶刷!-=- 后来他死缠烂打非要我把十字绣送给他,我白了他一眼,“理由?”,结果他说他生日我没送东西给他。我沉默,照他的理论,我是不是应该把他过往十七年的礼物全补全啊。 紫烟借我的那套旧衣裳洗好以后就一直搁在我这儿,几次三皇子过来都没想起来让他带回去。趁着今天没事,日头又好,我索性自己给她送回去。一套破衣服,可别让我落下贪小财的坏名声。 三皇子上学去了,小乙子自然也跟着。景祥宫里头除了紫烟我谁也不认识,她不冷不热地点了点头,我递给她的衣服,她也没有亲手接,而是叫底下的小宫女拿了放在一边。我的脸上继续挂着谦卑恭谨的微笑,心里不屑一顾,拽什么拽。闲闲说了几句话,我自觉没有拉拢她的必要,便懒得发挥“与人为善”的特质,恭恭敬敬地告辞了。 刚走到门口,方才从我手里接过衣服的下级宫女就从我身边匆匆走过,把一个包裹样的东西丢进角落里。我清楚地认出了包袱上的兰花图案,这还是樱桃帮我挑的。 恶从胆边生,我娇笑,高声道:“哟,姐姐终于决定丢掉了,我先前穿时就想,这衣服这么破,怎么还没扔掉,还误以为是王爷刻薄他的下人呢?原来是误会啊。” “我怎么刻薄我宫里头的人啦?”三皇子散了学,后头小乙子捧着他的书包,看见我打招呼“清儿姑娘怎么来了。” 我对小乙子点头示意,飞了一眼小皇子,“你宫里头的事,我怎么清楚。” 自顾自地走开,我本来就不是来找他的。 哈哈,只要想到紫烟那乍变的脸,我就心里觉得爽。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更是其乐无穷。 我的唇角不由溢出笑意,青石板铺就的小道两旁的春花灿烂,最普通的桃粉杏红也开的灿烂,浓烈的春天的气息无处不在。 宋祁诗名在群星云涌的欧阳修时代只是平平,惟独那一句“红杏枝头春意闹”让他领尽风骚,更赢得了“红杏尚书”的雅号。当年高考考的古诗词鉴赏就是这一句。问:“这个‘闹’字妙在何处?”,怎么答的,我已经忘了,其实即便是标准答案也不劲如人意,这个好,各有各的领悟,又岂是短短几十字所能言尽的。 我信手拈来一朵小花捧在掌心,没有浓郁的香气,然而形貌也足以叫人欣赏。 不经意地抬头,撩见一个五十开外的男子正死死地盯着我。他眼里包含的感情是如此的浓厚,色彩深的让我看不清它的本来面目。我畏葸起来,本能地向后退去。 “别怕,我没有恶意。”他急急地意图制止我。 我东瞄西瞄,不理会他的信誓旦旦。男人靠得住,母猪也上树。 “我就站在这里不过去,你别害怕,不要走。”像是要辅证他的话,他向后退了两步。我见他并无恶意,也就平静下来,放弃了落跑的念头。呃,主要是我的地理位置不好,左右都是枝繁花盛的树,后面是池塘,前面他一夫当关,我不觉得自己有万夫之勇。下定决心,他要有什么异动,我就把他踹进池塘。看他病恹恹的模样,身体也不会怎样。 胡思乱想,打量他之际,我的眼睛突然呆住了。倒吸一口凉气,我死命睁大眼睛,没错,那个图案就是龙。 “扑通”我跪倒在青石板上,没觉得痛,“奴婢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没有回应,半晌,头顶上响起沉重的叹息。我心里头乱哄哄的,血一个劲的往脑子里涌,我什么也想不了。 “皇上怎么上这儿呢?叫臣妾好找。”娇柔的,悦耳的嗓音,我跪在地上,眼角的余光只看见淡粉色的裙裾。 “哪儿来的奴才,惊了圣驾,该当何罪?来人,拖下去,杖责二十。”同样的声音,调子一变,立刻是从赤道到北极。 “姐姐,奴才不懂事,您别生气,依妹妹愚见,教训她几句就是。”来的妃子显然不止一个,不过我三月天里身上冷汗涔涔,实在没有精力去关心另一个人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裙子。 “只是个刚进宫的小丫头,没见过什么人罢了。走吧,朕有些累了,我们去前面的亭子歇歇脚。” 一大堆人又走开了。 过了老半天,我瘫软在地上;照这么刺激下去,我心衰而死才怪!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小王子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跌跌撞撞回的听风斋;进门时还差点被门槛绊了一跤,踉跄了几步才勉强站住。 “清儿姐,你怎么呢?”樱桃正巧出来晒被褥,多好的春光。 “没什么。”我虚弱地笑笑,“仔细点,该晒的趁天好都拿出来晒晒,没准过两天又会下雨。” “嗳,好勒。” 我慢慢地走进自己的房间,佳颜照例是不在的。光滑明亮的铜镜中,苍白的瓜子脸毫无血色。 用力拍拍自己的双颊,逼出点不自然的红晕;我暗暗宽慰自己,没事,都过去了,皇帝也没精力去要你一个小宫女的命,不然你怎么还有命坐在这儿胡思乱想,早乱棒打死扔乱坟岗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呵呵,多少宫女白头都没见着皇上一面,你何德何能,居然承蒙圣上“垂青”,得以亲口独自一人聆听他的“金口玉言”。 想来我还是有些冷幽默细胞的,端茶进来的喜鹊就被我兀自挂在嘴角的笑容吓了一跳。 “喜鹊啊,”我拍拍惊惶无措的小宫女的单薄的肩膀,“回头能不能给我弄点酸梅汤什么的,别老让我喝茶。” 小丫头唯唯诺诺地退下,连连点头称是。 接下来的日子我就安分多了,老老实实地躲在书房里抄经书。其实在现代社会,我是公认的异类,年纪轻轻的女孩子,不爱逛街,也鲜少出去玩;可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古代女子相比,就又有了一定的差距,反倒成了她们眼里爱疯爱闹的野马。见我这些天都埋首书卷,佳颜还打趣说,野性子的烈马什么时候也套上了辔头。我苦笑,借口太后的《法华经》老不还回去会遭人非议,还是早点抄完的好。结果弄巧成拙,水妃也觉得我的话有道理,嘱咐我其他事暂且放下,一心一意地先把经文给抄出来。 于是,我错过了著名的桃花节盛会。 南国信奉花神,传说中百花神女座下有梅、桃、莲、菊四仙子。以她们名字命名的四大花节也是南国的重要节日。一年之计在于春,中土皇朝最为重视的首推桃花节。每年的三月中旬,皇帝必将在宫中设宴大宴群臣,届时平日绝少踏出闺阁半步的士族女眷也会在皇后的邀请下入宫同庆。当然,这些年来履行这个职责的人一直是皇太后,当朝天子自前皇后薨后,就不曾再立。太子母亲出身普通的庶族官僚家庭,背景不足以母仪天下,其余两位产出皇子的妃子一死一闭,竟然三千佳丽都找不出合适的人选得以凤袍加身。我想这古代皇帝选后也着实奇怪的紧。 沸反盈天的喧闹与听风斋的寂静对比鲜明,幸而我们三人都感受不到外面的繁华。偌大的听风斋只剩下书房里苦苦挣扎于经书前的我,佛堂中敲着木鱼念经的水妃和服侍在旁的佳颜。其余的小孩,水妃一早就善解人意地叫佳颜出来吩咐放假一天,出去瞧热闹。 “至于清儿,”她笑眯眯地侧过头,“想必你也放不下没抄完的经文吧。” 我放的下,谁说我放不下。 可是,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几个小的一窝蜂地跑开,还得假装毫不介意。 春天花正开,鸟儿自由自在,除了我这个倒霉蛋。转念想想,人多眼杂,万一再叫我撞上什么事岂不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当缩头乌龟总胜过伸头一刀,想想也释然了,我专心致志地继续抄《法华经》。饿了,就用纸包块糕点咬两口;手上沾了墨迹,前前后后的洗手又怕水沾到纸上,弄糊了字迹,只好潦草了事。 栗子糕糯软绵甜,就是吃多了会口干。我随口吩咐樱桃给我倒杯茶吃,不一会儿,热气腾腾的香茶就捧了上来。 “小蹄子,今儿手脚倒利落。”我接过茶碗,笑道,眼皮子漫不经心地向上一撩。 看见黑沉沉的笑眼,我一怔,手上一慌,碗就歪下去了。眼看着就要“银瓶乍破水浆迸”,他长手向前一捞,碗就稳稳地坐在他手上了。 “烫着了没有。”我忙把茶碗从他手上拿下,皱着眉头在烫红的地方吹气。 “不碍事的。”他像是害躁般缩回手,脸上飞起一抹不自然的绯霞。 我失笑,这小孩。转过念,忙抓起正在抄的经文一看,脸色立刻变了。 “看你做的好事!“我心疼地用宣纸小心翼翼地吸上头溅到的茶水,还是糊掉了好几张。 “对不起。”他手足无措地呆在旁边,伸手想帮忙。被我制止,别到时候越帮越忙。眼看着是没救了,我把几张污掉的纸揪成一团,愤愤地丢到了地上,也不知道抄经文多艰难。我狠狠地拿眼睛瞪他,突然间想起什么,连气也顾不上生了。 “你怎么到这儿来呢?”我紧张地朝窗子外左右望望,“我的王爷,你又不是不知道您不能来这儿,这要是让旁人见到了还得了。出去,出去。”我抬手就要推他出门。 “你别担心,小乙子在外头守着,不会有事。宴会上闹得我昏头涨脑的,我看二哥也退下了,就偷偷溜出来透透气。嗳——别推了,好容易才避开他们,你就非得要赶我走?”言罢,可怜兮兮地用黑漆漆的眼睛盯着我,浓密的睫毛忽闪忽闪。 我不为所动,好生宽劝:“我的王爷殿下,您就别为难奴婢了。要是叫上头知道了,还不是奴婢倒霉,您就可怜可怜我吧。” “说到底,你还是怕连累自己。”他的笑脸倏忽消失了,冷漠讥诮的寒意冰封了幽黑明亮的眼睛。 “对!我是怕被连累,尤其是这种莫名其妙的连累。”我被他自以为是的语气惹火了,笑容拉下,“王爷你高高在上怎么会考虑到我们这种贱若蝼蚁的奴才的处境,您非要在这儿吗?你到这儿来不仅解决不了你自己的问题,还会连累一大帮子的人。我们这些奴才本来就在最下面,圣上太后宅心仁厚,抵不过就是把我们撵出宫去,再不济也就一死。可娘娘怎么办?王爷您有没有考虑过她的立场,她才刚刚过了几天安心日子,您就一定要这样吗?” “行了,我走就是。还从来没有这么不招人待见过!”他忿忿地一摔袖子,怒气匆匆地走了出去。 我叹了口气,惫懒地靠在滕椅上,这小皇子没几天,怕是消不了气。 谁叫他一张脸长的那么像我唯一的弟子,总是让我忍不住有一种好为人师的冲动,看不得他遭罪。我把这归咎为当年没有遵守职业道德的报应。 当初陈雨苑小朋友学业刚上正轨,林墨轩就软磨硬兼地逼我把家教辞了,美名其曰“防止影响学业”。我不愿意,我不想半途而废,尤其是在陈雨苑开始逐渐信任我,把我当成朋友的时候。没想到,他竟然自作主张帮我安排了很多社团活动,让我疲于奔命之际不得不终止了兼职。为此,我跟他爆发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争吵,气的我整整三个多月没搭过他一句话。 陈雨苑在听到我抱歉地说出决定时,冷冷地扫了我一眼,倔强漆黑的眸子里情绪复杂到我的视线一沾上,就本能地畏葸地躲到一边。他狠狠地关上房门,任凭我好话说尽也不肯开。我只好对管家歉意地点点头,心情沉重地离开了豪华的陈宅。 我怎么也没想到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那个漂亮到嚣张的男孩子,第二个月,我偶然经过他家,碰到出门买菜的管家,才知道我辞职后没两天,他就办理了出国留学的手续。 “先生本来几个月前就要送少爷走了,只是司小姐来了以后,少爷似乎对学习有了些兴趣,自己也不想出国了。加上夫人一直舍不得他走,就拖了下来。现在,司小姐走了,少爷不知怎的,又要出国了。先生夫人拗不过他,只好放他去加拿大……才多大的孩子,那里该有多冷……” 我脑子里乱哄哄的,似乎想明白了一些事,又似乎更加糊涂了。 唯一清楚的是,我对陈雨苑这份愧疚是深深扎根于心底了。以后,惟恐再误人子弟,我干的兼职里从未出现过家教。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现在人家不就杀回来了。 好看的眉毛纠成一团,隔着窗子间的薄薄的空气,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瓮瓮的。 “对不起,清儿,其实我原先来就是想和你说说话,这几天我来时你一直在忙着抄经书,都没跟我说上什么话。你放心,我就在这里,不进去了,不会叫你为难的,你就陪我说说话,行吗?” 能不行吗?人家一高高在上的王爷都这么低声下气地跟我赔不是了。难为他找出这么个理由,也可怜他这么多年了,母亲近在咫尺都不得一见。难得逮着这么个机会想见上一见,还叫我不识趣地给拦下来。人家没恼我整我治我,我就该烧高香了。 我撂下笔,抬头乜了他一眼,他正眼巴巴地盯着我,眼珠子转都不转。 “进来,帮我搬张桌子出去。” 他立刻就跑了进来,要不是书桌就挨着窗户,我怀疑他会破窗而入。 桌椅摆好,笔墨纸砚伺候,我把狼毫往他手里一塞,“给,你写。” “为什么是我写?”他不服气地反驳,百般不情愿地坐到桌前。 “刚才是谁害我白抄了半天?”我凉凉地斜睨他。我没胆子让他进去见上月妃一面,但读着自己的儿子亲手抄的经文,也算是一种安慰。 “你可抄认真点,飞龙走凤的我可不要。”我事先打好预防针。 “起码比你的好看多了。”他毫不害臊地自我表扬。 我白了他一眼,凑过去看,不由折服,书法之道,我所知甚少。但就我有限的欣赏眼光来看,他的字比我一个曾获过国际书法竞赛金奖,名字被收录进《世界名人录》的高中同学还要好上几分。是古人都擅书法,还是他尤精此道。 更叫我满意的是,他的字体也像颜体,与我练过的仿佛出自同门,这样一来,只要不仔细看,就很难发现,这一本经书是出自两人之手。 “早知道来了要给你干活,我就老实呆在那里看美人跳舞。”他认命地乖乖抄写,速度可比我快多了。 “是啊是啊。”我配合地点头,“蝶影舞衣香,可不是比这儿好看多了。” “蝶影?你觉着她们很好看。” “当然,她们个个身轻若燕,好看的紧。”我掰了一小块桃酥放在嘴里含着,体会它在口水的浸润下,慢慢变软的过程。 “没你好看。”他抬起头,用笔尖指了指我的鼻尖。 “别闹。”我笑着向后退去,“嘴巴这么甜,赏你吃块桃酥。” 他张嘴接了,继续笔下生花。 “你们一个个都退了,皇上怕是会不高兴吧。”我说出了心里头的担忧,皇帝宠他,世人皆知。只是若过于放浪形骸,只怕不仅遭人非议,就连皇帝自己也会觉得看不下去。当年曹植不照样很得曹操的疼爱。 “这种时候,只有储君才不能擅自离开,可怜的大哥,又要坐上一天了。年年都是如此,什么梅花节去香雪海,芙蓉节去碧池,菊花节去幽尘,但凡父皇没空料理的事情都是他的责任。幸好,我不是太子,否则,现在谁陪你说话?” “希罕!”我嗤之以鼻。 “我希罕。” 有高手助阵就是不同,我又奋战了两天,终于把那该死的经书给抄完了。我没有任何对佛教不敬的意思,只是自从小学时被老师罚抄过课文之后,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抄写。 我手上的酸劲还没有缓过来,月妃就忙不迭地催我把原本还回去。这个女人想必是被谲诈多变的宫廷风云给吓坏了。 苦命者如我,只好硬着头皮上阵。其实我比她们所有人都害怕面见太后。那个老虔婆当日可是一心想要我的命的。不知是不是我的奶奶给我留下的心理阴影过大,我对所以上了年纪的女人都有一种畏惧的情绪,我的小聪明在她们看透世情的眼睛里永远都可笑到可悲。同性相斥的自然法则让她们对我缺乏怜爱,让我对她们惟恐避之不及。 谢天谢地,太后她老人家去御花园赏花了。彼时花期已过,不想她还有看落花的独特嗜好。感激她与众不同的口味,我谄笑着对吩咐我“在这儿候着吧”的太监请求,希望他帮忙转交一下。他不阴不凉地眼皮子撩了两下,尖着嗓子:“哟,咱家可没那个胆子,你还是亲手交给太后她老人家吧。” 我气结,我就是不想跟太后照面,谁知道她见了我会不会杀心又起,反正她杀个人比我杀只小白鼠还简单。 好话说尽,笑脸陪僵还是无果,我在心里问候了他的列祖列宗,想到他已经绝了后,就放弃了诅咒他下一代的念头。 “唷,这不是小清儿吗,昨儿个太后老祖宗还提到你呢,直说咱宫里头就少了你这样的机灵人。”香兰朱唇未起,笑语先闻,袅袅娜娜的,带着股兰花的香气。想必衣料子上用了不少熏香。 “承蒙太后错爱,清儿受宠若惊。”我腼腆一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心也猛的下沉。太后她老人家对我如此“念念不忘”,我可真是诚惶诚恐。 “哪的话,你这么聪明伶俐的小丫头,谁见着了会不喜欢。回头我可得好好求求老祖宗,让她把你接到我们凤仪宫里头来,咱们姐妹也好亲近亲近。”她靠上来,亲昵地握住我的手。 我吓的差点脚一软就倒下去。我勉强干笑:“姐姐如此说倒叫清儿惶恐不安。清儿鄙薄,进宫日子浅,又是在冷宫里头呆的。没矩没识的,要是坏了规矩,惹的太后她老人家不高兴,岂不是叫姐姐也面上无光。” “就冲你这句话,我死皮白赖的,也要求一遭老祖宗了。这宫里头,机灵的,有眼力的,照说也不少。可有点小聪明的,大多没良心,过河拆桥。可妹妹就不同了,脑瓜子好使,心肠又端正,一双小嘴儿比八哥还巧,模样也好。清清爽爽的,叫人见着就喜欢。” 我已经吓的腿肚子都抖索起来了。幸好宫女都穿着长裙,遮着看不显。 “劳烦姐姐将这卷《法华经》还给太后。月妃娘娘深感太后的恩德,一直在全心全意地诵读经文。”我避过她的话题,急着脱身。 “这——”她瞥了眼我手里黄布包裹着的经卷,目光如圆滑的珠子,在我的脸上滚来滚去,似笑非笑地睨视,“老祖宗的宝贝我可不敢经手,妹妹还是亲手交到她老人家手里的好。” 说罢,留给我个娉娉婷婷的背影,如风摆杨柳一般摇曳着进去了。 气的我,简直想上去狠狠地踢她一脚,看她还能不能扭的这么好看。 没法子,只好认命等死。我百无聊赖地看天上的云,天空真的很蓝,白云真的很白,我真的很无聊。这次比上次更惨,不仅有着更为沉重的心理负担,而且连蚂蚁搬家的消遣节目也没有。我看白云多无聊,料白云见我亦如是。 看到阳光下,我长长的影子,我突然灵机一动,开始自顾自地玩起来。从小,生活的孤寂就将我培养成最擅长自娱自乐的人。见四下无人,我以我掌为轩辕,自己玩手影戏。可惜手里有书,玩起来不是很方便,而且阳光不比灯光,虽然我站的角度还行,投下的手影也只是淡淡的。 “太后驾到——” 我慌忙转过身跪下。 “奴婢水柔清叩见太后,太后千岁千岁千千岁。” “起吧。哟,这不是听风斋的小丫头吗?怎么今儿个上我这儿来了。”太后屈尊迂贵停下了“凤足”,言辞亲切地招呼我。 “皇祖母,您的宫已经到了,孙儿还有些事要处理,就不打扰您老人家休息了。” 仿佛是着了魔,我神差鬼使地抬头望向他,曾有一面之缘的二皇子。他面容平静而沉稳,侧头微笑着倾听最宠爱他的祖母的教诲。在老人的心里,孩子永远是孩子,所以叮咛的话语无外乎“一日三餐要认真吃,不要太累着自己。”他点头称是,行礼告退。直到他的身影走远了,我才怔怔地收回视线。 好险!太后在我回归恭敬的姿态的下一秒钟也转过头来。 我恭恭敬敬地捧上经书,把声音调成温和谦卑。 “太后,清儿是代月妃娘娘还经书的,我们娘娘说深感太后恩德,可惜带罪之身无缘到太后面前聆听太后的教诲,只能加倍刻苦地诵经念佛,既是洗刷自身的罪孽,也是以此回报太后的恩典。” “她能够这样想也是不幸中的万幸,德海,把经书收好。” 一个老年公公从我手里接过这个烫手山芋。我心里长吁一口气,谢天谢地,总算是有惊无险把它给还回去了。就在我暗自庆幸准备告辞的时候。太后突然皱起了眉:“香兰这丫头到底是怎么回事,居然不知道招呼你进去等,可怜的孩子,站了好一晌了吧。来,进去陪我说说话。”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传说中的小公主 “我?”我下意识地指了指自己的鼻尖,不置信地往身后望望,除了我的影子外,连苍蝇也没有一只。 “大胆奴才,居然敢在本公主面前自称为‘我’!来人,立刻给本公主拖出去。”顾盼生姿的剪水秋眸蒙上了一层乖张阴狠的暗芒,让人难以相信,眼前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女子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幼童。 “公主饶命,奴婢知错了。”没等我从震惊中完全清醒过来,自保的本能已经驱使我奴颜婢膝地跪倒在地。 “好了,囡囡,哀家宫里头的人再叫你这么撵下去,哀家可真的要连个端茶递水的人都没有了。”太后宽慰脾气阴鸷的小公主,半哄半劝,“南疆新供奉来了水果,样子甚是古怪,可据说味道却好极了。皇儿孝敬给我以后,哀家可是一个都没舍得吃,就等着我们伊若来尝。”旁边的宫女会意地走了出去。 “不好,那个贱奴才竟然胆敢笑我,老祖宗——,你一定要为我做主。”她拉着太后的袖子不依不饶,那一声“老祖宗”又绵又长,简直足以绕梁三日而余音不绝。 臭丫头,存心找茬!我在心里怒骂,本小姐才没闲情逸致笑你这号拙劣丑角呢。 “哟,我说这宫里头怎么突然亮堂了许多,原来是伊若公主您来了,简直让凤仪宫蓬荜生辉。”一阵娇笑,香兰用托盘捧着两个菠萝袅袅娜娜地走了进来。 “你这丫头,半本《三字经》就出来卖弄,有你这么乱用成语的吗?”太后笑着用手指她,“你倒说说看,我这凤仪宫怎么着就成茅草屋了。” “唷!”香兰一怔,“竟不想这层,香兰粗鄙,老祖宗,该罚该罚。”转而看见跪在下头的我,又笑语盈盈,“比不得清儿妹子,也是识文断字的好人家的女孩子呢。太后您看看,清儿丫头别的不说,光这经书抄的。奴婢斗大的字不识半筐,可也觉得好。” “你懂什么?”太后乜了她一眼,“哀家那登不上台面的乌七八黑,你不也光晓得叫好吗?呈上来叫哀家过过目,看你是不是光晓得替你这个妹妹吹牛。” 香兰道:“老祖宗,您还别不信,奴婢是不懂,可王爷懂啊。刚才在廊子里撞见千岁爷时,他也夸字好呢。” “啊!——”小公主宛如惊弓之鸟,“父王在哪里,就说没见到我。”就要开溜。被多事的香兰给拦了下来。 “放心,千岁爷王瑞阳殿的方向去的,你父王忙着军国大事,没空来抓公主回去。您就安心陪着老祖宗吧。” “你千岁爷什么时候也有兴致看你拿的东西呢。”太后摸着小公主的头,像是漫不经心地问。 香兰面皮一老,神情微窘,“回老祖宗的话,奴婢脚笨,不小心摔倒了,东西撒了一地,幸亏碰上王爷,帮奴婢捡了起来。老祖宗你看,到现在胳膊上还青了好大一块。” “行了。回回走顺的廊子你也能摔上一跤,要是让旁人见着了,指不定要怎样编排我老婆子呢,偌大的凤仪宫连个手脚麻利的都没有。”太后皱眉,接过经书。 “怎么会没人呢。老祖宗,您眼前不就现成有一个,人又机灵,办事又利索,看,字也写的真正个的好吧。” 太后置若罔闻,只是细细地翻阅我抄好的经书,忽而笑了。 “果然是好,不枉费香兰这丫头这么拼命地夸你。小小的女孩子写出的字竟然带着股大丈夫的气概。” “太后过奖了。”我心惊肉跳,不知她是不是另有所指,“清儿性子驽钝,人难看,字也写不秀气,反倒像是男子的笔迹了。” “非也,非也。”太后摇头,“你看中间的这些张尤其的好,渐入佳境,只是最后的却又后劲不足,丫头,做事要有始有终!”她半是告诫半是教诲地拿眼横我。 我干笑,“太后教训的是,奴婢后首光图快,反是把字的神给丢了。” “米粒微光也值得这般炫耀。”恨恨瞪了半天菠萝依旧无法下手的小公主兀的拉下脸,显然是痛恨我抢了她的风头。 又怪我?我简直快叹不出来气了,我的额头上有浓墨重彩标志着“出气筒”三个镏金大字吗? 偏偏香兰还不识趣,笑嘻嘻地加上一句:“公主您别不信,说句犯上的话,您的那些师傅的字也没听王爷夸奖过啊。” “你怎么就知道父王没夸过。”小公主冷笑,“是你知道父王的事情多,还是我知道父王的事情多。” 香兰讪讪,期期艾艾,“当然是公主知道的多,我们这些做奴才的又岂敢逾矩。” “哼!知道自己的本分就好。”幼小的女童脸上浮现出与她年龄不相称的寒意,淡淡地瞥了眼经文,“我看也不过尔尔。”声音又回复为娇柔的嗔怨,小嘴儿撅的,仿佛百般不服气。 “公主说的是,奴婢那几下鬼画符在您面前简直是班门弄斧,贻笑大方。”我忙不迭地顺着猫毛摞。 “别想着拍两句马屁就能蒙混过关。”公主不为所动,“香兰不把你夸的跟朵花似的吗?又是聪明又是有见地,本公主倒想看看你到底有什么真材实料。”乌黑明亮的大眼睛眯起来,嘴一歪,“你来看看,这个……该怎么吃。要是你想不出解决的法子,就给本公主在这儿一口一口的全部吞下肚。” “公主这可使不得,这菠萝的,那上头的东西全都戳人的。”香兰大吃一惊,连忙开口阻止疯狂公主的无理取闹。 “住口!本公主说话,还没有你插嘴的份,了不得,你也帮她吃一只这个什么剥落。” 屋里的大小奴才都噤若寒蝉。 “公主,这是贡品,奴婢一个小小的宫女哪有资格将它吞下肚。”我偷偷地观察太后的脸色,她竟然若无其事地听凭这个小恶魔胡闹! “你再不吞,我叫人给你塞进去,小李子,你别躲,就你,给本公主把剥落塞到这个胆大妄为的死奴才的嘴里,我要看着她一口口地吞下去。” 准备脚底抹油的小太监不幸被抓了个现行,只得垂头丧气地来执行这项苦差。 “不敢劳烦公公,真正要吃的时候,奴婢自己动手。”我微微一笑,眼睛毫不畏惧地迎上那个无法无天的小妖女,“奴婢恳请公主能够提供一把削皮的刀。” “你倒是很有信心啊。”公主动了下身子,重新在太后怀里找了个舒适的位子坐好,讥诮地勾起了嘴角。 “姑且一试。”我不动声色。 回答我的是一身冷哼。 宫女按我的要求呈上了刀具和干净的亚麻布。我用布包着菠萝,小心翼翼地削着它的皮,没有合适的工具,尽管我熟知每一个步骤,也是举步惟艰。陷在果肉里头的毛没有特定的刀具尤为难挖,我谨慎地华着方块,总算搞定了这该死的菠萝。我决定了,今后我若穿越回去,绝对不再碰菠萝! 嫩黄晶莹的果肉完全暴露在空气中,甜甜的果香令人生津。望着诱人的菠萝,小公主嘴唇蠕动,轻轻 地问:“这东西好吃吗?”完全忘了自己刚才一心一意要把它塞进我的嘴巴里。 “公主且慢,这东西还要在盐水里浸上半个时辰才好吃。”我笑着阻止了跃跃欲试的小公主。 “你莫不是糊弄本公主!”小脸儿变的可真快,乌云又压在了凤仪宫的上空。 “奴婢岂敢,只是这菠萝若不用盐水浸泡,是要涩嘴的。”我陪着笑解释。 “呼,当本公主是三岁孩童吗?用盐水泡过才会又苦又涩吧。”小孩子自作聪明地拿了一片放进嘴里。唉,连手都不晓得洗一下。 “谁说涩的,甜的很。”小丫头自鸣得意地飞了我一眼。 哼!哭的时候可别找我。 念头还没转完,公主的面色已经尴尬起来,伸手要掏嘴里的东西,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老祖宗,囡囡难受。” “大胆奴才,竟然敢谋害公主。给哀家拖出去斩了,囡囡不哭,老祖宗给你做主。——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赶快去请御医,御医!” “太后不必焦急,奴婢自有解决的法子,还恳请太后允许奴婢为公主‘治病’。”我接过先前要宫女准备好的冷却的盐开水和干净的毛巾,就知道这个邪恶的精怪非得狠狠吃一次亏才会听话。 “哀家也希望你能保住自己的一条小命。”盲目溺爱重孙女的太后大人阴冷地蛰了我一眼。 我一语不发,静静地走上前,用食指裹着层毛巾,沾上稀盐水,小心翼翼地擦洗着女童的口腔。几分钟前还不可一世的嚣张公主恐怕是吃足了苦头,乖乖张着小嘴配合我手指的移动。最后吩咐她喝两口干净的盐水漱口,柔声伊若地叮嘱她不要把盐水吞进肚里。没有借机报复倒不完全是因为想讨好这个得宠的小公主,更重要的是,她再蛮横无理也只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她的罪过应当由她的监护人来承担。 喝了几口茶,又吃了一小碗酥珞,总算把那涩意给压下来了。菠萝已然泡好,吃过大亏的公主却再也没有胆子碰了。太后怕凉,吃了一小块,叹了句好,就把剩下的赏给屋里的太监宫女了。 折腾了一晌,我完全没了吃的欲望,只求速速离去。 “清儿啊,你叫哀家惊叹的地方还有多少?”太后把我抄录的经书递给我时,似笑非笑地盯着我的脸瞅。 “奴婢那是误打误撞,有的也只是不上台面的小聪明,要论及真本事,可是一丁点儿也没。”她夸我比骂我更叫我心里发寒。 “有没有本事可不是你说了算。”太后打着哈哈,语焉不详。 我走出凤仪宫的时候,发誓以后就是装病,也绝对不要再踏进这里半步。 第二卷:玲珑望秋月 皇上驾到 谁说小公主个个善良美丽又可爱?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女人就是被这些错误的信息熏陶长大,才一年比一年没头脑。我严重怀疑安徒生当年就是因为被精明睿智的女人甩了,所以才那般在童话事业上发奋图强,精益求精,目的就是为了荼毒女性的思考能力。 我是打定主意太后所在,方圆五里内,我决不踏足;可这不代表人家不会自己找上门来。太后七十寿诞将至,她老人家想做一件大大的善事,要恭恭敬敬地抄一千遍《大悲咒》焚了供奉佛主。这事要做的雅净,只有未出阁的少女才有资格提笔。太后一张嘴,下头跑断腿。宫里头但是没有要物干身的女官齐齐忙碌起来,因为老祖宗是临时起意,时间赶的紧,就连读过书的大小公主也不得停歇,一时间,宫中墨香四逸。 “老祖宗可还惦记着妹妹的字儿呢。”香兰稀客上门,惊的全听风斋的人呼吸都得三思而后吐纳。 我亲自奉上茶,局促不安地扯出一个笑脸。 “太后她老人家不过是不想驳斥我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的性质罢了。要真是念念不忘,只能说明我的字丑的叫人过目难忘。” “呸,小蹄子,照你这么说,我得天天锁在暖阁子里头不能出来见人了。”香兰丹蔻一点,淬了我一口,“下头女官抄上来那么多的经书,老祖宗只是翻了翻,就摇头直叹,没有一个人的字比清丫头好,这不,她老人家就打发我这个乡野鄙人来请妹妹过去帮忙抄上几部。” 我踌躇了一下,笑道:“过去就不必了,我随姐姐取了笔墨范本就在这里抄,赶明儿抄好了,我再亲自给太后娘娘送去。我虽是个女儿家,粗手笨脚的比一般的男子还不如。况且,清儿来宫里头的日子浅,人又驽拙,刚进来时嬷嬷教导的规矩还没学会一半,就先忘了个七零八落。不瞒姐姐说,每次见着太后王爷的要行礼,妹妹我的腿肚子就直哆嗦,生怕一不小心就犯了上,叫给拿办了。” “不妨事,老祖宗随和,谁好谁坏,她老人家心里跟块明镜似的,不大在意这些有的没的。况且,妹妹也是识文断字的好人家的女孩儿,冰雪聪明,人又轻灵水秀,太后见了自是欢喜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挑妹妹的不是呢。而且,规矩不会可以学,姐姐刚进宫的那会子也是懵懵懂懂的。有一回还打碎了老祖宗最宝贝的青瓷花瓶,好在老祖宗不计较,只是叮嘱我下回仔细点,别再毛手毛脚的。咱们在宫里头当差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安排调进别的宫里头了。你在这冷宫确实自在,但终究不是个长久的法子啊,日子还长着哩,以妹妹的人才,辱没在这里一辈子岂不是叫我们这些没见识羞愧难安吗。照我看来,妹妹正好还可以趁这个机会仔细学习宫里头的规矩。我说句犯上忤逆的话,你的月妃娘娘怕是等不到出头的那天喽。她是无所谓,什么荣华富贵没享过,又是黄土埋了半截身子的人,就这么青灯木鱼了此残生也不枉在世上走一遭了。可妹妹你不同,你年纪轻轻,人材又好,趁着还有机会要早早替自己打算,你家娘娘的状况你有不是不清楚,万一哪天,她没声没息的就走了,你就是想在这冷宫里头混沌过日,都难遂你的心思。” 她起身走到我跟前,温软红酥的手捉住我的,同样是宫女,她的手比一般的小姐还金贵,一点茧子也没有。 “这些话,我本当是不应该说的,咱们撑到底也只是个奴才,娘娘的长长短短再怎么着,也轮不到姐姐一个小小的宫女去议论是非。只是我对妹妹一见如故,总觉着看到你就像看到自己家里的小妹妹一样。唉,我那苦命的妹子,若是还活着,也有你这般年纪了吧。” “香兰姐,我……”我斟酌了一下,不知道是否应该对她临时冒出的台词有所反应。 “嗳,别说了。”香兰拭了拭眼角,“我今儿是怎么呢,竟然好好的跟妹妹说起这些。你也不必准备什么了,直接跟我去太后宫里,东西早给你备下了。” “姐姐,不用麻烦了吧,我在这里抄的就挺顺手的。” “你一个聪明人怎么现在就犯糊涂了呢,这是什么地方,我回去还得沐浴熏香去去晦气,这里头抄出的经书烧给佛主,别说祈福,佛主不怪罪就不错了。”香兰不悦地瞪我,不由分说,拉着我的袖子就往外走。 她嫌这斋里头的东西不干净,就不嫌这里头的人不干净吗。我按捺住心头微微的愠怒。 迎头撞上来探察屋里动静的喜鹊,他们和我一样畏惧外头的人,又担心我的安危,故而都在外头候着。 “炉子上是娘娘的红枣莲子羹,小心看着,半个时辰后送进去让你佳颜姐服侍着吃下。娘娘血气虚,这方子最见效。” “你倒是尽心尽责。”出了斋外的林子,香兰似笑非笑。 “没的法子,咱们做奴才的也只能连主人遭的罪一并遭了。”我静静地微笑,假装没有听懂她话里头的深意。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凤仪宫的一遭,我还必须得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我大概成了全宫里头身份最奇怪的人了。编制在听风斋,人却在凤仪宫办事。稀里糊涂的,我就成了被租借的球员,而且我的雇主似乎还没有付租借费。因为不是太后宫里头的人,我吃住依旧回听风斋,每天一早就得去凤仪宫报到抄书。从来没这般恨过两地的距离竟然有好几里远。 我单人一间书房,每天一早给老太后请过安后就规规矩矩地抄我的经书,其余什么事情也不必理会。待遇比在听风斋还好,听候我差遣的小宫女不算,太后时不时的还赏些瓜果点心的什么,倒是叫我连一日三餐也省了。这样子也好,多下的时间可以多抄些经,《大悲咒》是我的催命符! 太后因为年岁大了,睡眠极浅。每每四更天就醒了,带挈着底下的人也不敢多眠。可怜我在冷宫里头懒散惯了,事情少,闲着也是无聊,哪天不是日上三竿才梳。有时候甚至三皇子下了早学经过,听风斋里都是静悄悄的一片;有我这个上梁不正带着,下头的宫女太监自是乐得逍遥。 可怜天见,对着无聊的佛经抄写是件很累人的事情。我还不敢在别人的地头上偷懒,只能勉强装勤奋,再这样下去,佛经抄好了,也不必烧给佛主,直接祭奠在我的坟前最稳妥不过。后来我实在撑不住,就嘱咐专门听候我差遣的小宫女坠儿,磨好墨就出去,呆在房间里会影响我写字的心情。在她们眼里看来,会读书的女子多少有些古怪,因而也不以为忤。轻轻巧巧地唱了个喏,就不声不响地走了出去,还善解人意地掩上了房门。 呜——总算等到这个宝贵的时机了。我赶紧趴下来补眠,太后一早就往二王爷处去了,估计一时半会不会回来。二皇子自多年前成亲后就搬进皇帝赏赐的宅子里另住,反倒成了唯一一个不住在宫里的皇子。春眠夏困秋打盹,四季都是睡觉天。何况是我这个一贯多眠的懒人,眼皮子刚阖上,我就进入了黑甜的梦乡。 从来没有睡的这么香过,也从来没有这般疲惫过。期末考前开通宵的滋味也比它好受些。我的天,世界上最乏味的不是马哲邓论也不是毛概,而是这没完没了的《大悲咒》! 不知道是谁走进书房,关好了窗子,恩,坠儿真好,我正有些嫌冷。 坠儿!饿滴神,我偷懒岂不是被抓了个现行吗? 困意全无,我立刻装模做样,正襟危坐,寻思着该编个什么借口把她打发过去。 眼睛睁开,勉强堆砌的讪笑凝固在脸上。我不置信地瞪大双眼,失声低呼:“皇上!” 皇上。 我的老天爷,可不正是传说中的真龙天子,太后的儿子,三皇子的老子,月妃的男人,当今中土皇朝的一把手——皇帝陛下。 我慌忙起身要跪下,他伸手扶住我的胳膊。 “免礼,不必叩拜。” 我搓着他刚刚扶过的前臂,心里扑通扑通地直跳,不知道这个权倾一方的男人葫芦里卖着什么药。该死的坠儿跑到哪去了,害的我孤立无援地站在这里应付他。 他坐在我原先的位子上,随手翻看着我正在抄的经书。 “你是太后宫里头的?朕倒是头回见你。” “启禀皇上,奴婢原不是凤仪宫里头的,老祖宗寿辰要做件大大的善事,抄一千本《大悲咒》给佛主,求佛主保佑我南国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奴婢是来帮着抄经书的。” “有劳母后费心了。”皇帝合上经卷,像是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你也读过书?”没有诧异,没有怀疑,更像是求证。 我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巴,天气干燥,又没的唇膏,加上这几天睡眠不好,嘴上都有点蜕皮了。 “回皇上的话,奴婢只是认得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