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千年泪》作者:金面佛2007-09-14 11:44:11 楼主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未知来电
我爱的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比肥皂剧更烂的戏码。上演到自己身上时,疼痛却一点儿也没因情节老套缺乏噱头而减轻。恍若失去的难过虽不至于撕心裂肺,收到喜帖的瞬间,面容惨淡但也还是无法避免。本以为早已放下,看到大红的底色上那个熟悉的名字时,心底却仿佛有碎玻璃片深深地碾过,空气突然变得稀薄;鲜红的请贴上烫金的“喜”字灼伤了我的眼睛。
我可不可以不勇敢?不勇敢地用他的幸福来凸显我的支离破碎?
当然可以。
于是落荒而逃。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大度到可以微笑着祝福背叛自己的旧爱永远幸福的女人。我害怕自己会在婚宴上喝得酊聍大醉,再酒后失控、抓着他的领口哭着问“为什么?为什么”,在他面前丧失最后的自尊;更害怕一年未见的大学同学会混淆新娘,让正主儿难堪。瞧,我多善良的一好孩子,都被伤得体无完肤了,还不忘维护前男友的颜面。为自己鼓掌鞠躬落幕,趁着暑假,我往西藏去也。
丢下二百块的红包托朋友届时转交给那对璧人。开始还有点怕两张纸币拿不出手,转念一想我酒没喝他一杯、菜没吃他一口,能出份财礼已经是够仁至义尽的了。想想我一个月的研究生补贴才多点啊。反正他林墨轩少爷不缺我这点钱。
在旅行社交完钱,几乎让我私蓄殆尽。摸着鼻子苦笑,难怪我不爱出门,旅行真的是有钱人的专利,对吾等无产阶级而言,实在是件奢侈品。跟团出发,赶上了刚开的青藏铁路的头班车,真是不胜荣幸。
日光城的阳光灿烂的名符其实。站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头昏目眩得几欲晕倒。虽然早早做好了预防高原反应的准备,到了目的地才发现高估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吃了几颗据说是特效药的小黑丸,头还是昏昏沉沉的。只好留在旅馆里休息。同房间的人已经散尽,剩下我百无聊赖的窝在床上半睡半醒的打盹。早饭进肚没多久就叫嚣着原路返回,胃里窝心似的难受。茶水有股酸涩的怪味儿,喝的我肠胃更加不舒服。
不要啊!我呻吟,我该不会因为强烈的高原反应而客死异乡吧。有没有充足的卖点,够不够上头版头条?我虚弱地冲发黄的墙壁微笑,自作孽不可活,独自一人默不作声来西藏果然立刻遭了现世报。如果母亲知道我的际遇会怎么做怎么想?我不知道。因为她对我的事情通常都一无所知。我不需要安慰,我也不需要同情,我只要安静,绝对的安静.
毕竟,被男友甩了不是什么普天同庆的喜事。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难堪,即使是自己血缘关系最近的亲人也不例外。
我不习惯向别人倾诉自己的痛苦。如果倾听者不关心你,倾诉只是一种讨嫌的聒噪;如果倾听者对你疼惜入骨,你的痛苦便会成为强加在他(她)身上的负担,陪着你难过却不能减轻你的痛苦,这实在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罪过。
楼下不时传来一阵阵的嬉闹声,夹杂着婴孩的啼哭声,搞的我头痛的更加厉害。觉是坚决睡不成了。我心烦意乱地在巴掌大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希望能够借以安神。结果越走越浮躁,心里干渴的要命,小小的房间似乎要把我逼疯了。
低声咒骂了自己一声,明明是来拉萨散心,结果却成了更加窝心。这旅游叫闹的。整一超烦。
留了张字条——我可不想导游为找我而闹的鸡飞狗跳的,我拎起随身携带的包包,走上了街头。不愧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城市,街上热闹非凡。据说这里还只是城乡结合区,要是到了市中心,就能看见真正意义上的人头攒动。不过光这儿,就已经大有热闹可瞧了。摆摊卖货的本地人,观赏买东西的游客,各色新奇古拙的玩意;热烘烘的气氛让我心底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暖暖的氤氲。
游人往来,纷错如织。走在热闹的街头,那些不相干的人的快乐也能让我觉得很温暖,虽然快乐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
不时有商贩向我兜售各种小商品,甚至还有一个彪悍的藏人竭力向我推销据说是削铁段金的藏刀,因为我“很有英气”。实在是盛情难却,我只好收下了一把半卖半送的小藏刀。临摊卖藏服的大婶立刻撺掇我买下一套鲜艳的藏装来配这把藏刀。我的笑脸顷刻垮台,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送孙子原来是为了卖爷爷。不过,藏服确实很漂亮,砍了一番价后我买下了一套别致的藏服。人生苦短,难得有自己中意的事物,既然碰到,又在我经济承受范围之内,自然要收为己有。
换上新买的藏服,配上镶银的小藏刀。精神头好些了,虽然阵阵尖锐的刺痛不时袭击我的脑神经,搞得我眼前一黑一黑的。不过心里那种涩涩的阻滞倒散了大半,脚步自然也轻快起来了。搭上去布达拉宫的车,车窗外的景物飞快地向后退去,那些流动的画面组成了不知内容的电影,意识流的连最著名的欧洲艺术大师都自愧不如。随着熙熙攘攘的游人,走进门去。布达拉宫比我想象中的更为雄伟,拉萨的天空湛蓝的仿佛最眩目的水晶,纯粹而美丽如梦。最美的天空下的红墙,典雅得让我眼角湿润。
我记得于光中老先生曾在一篇散文里说当我们遇到极致的美景时,感动就变成了唯一的情绪。
跟在别的团队后面,我静静地欣赏着那些在风雨中飘摇了千年的建筑。时间的沉积是生命最好的证明。布达拉宫是一座融宫殿、寺宇和灵塔于一体、规模浩大的宫堡式建筑。居中的红宫,横贯两翼的白宫,皆是精美绝伦的艺术瑰宝。红宫有历代达赖喇嘛的灵塔和各类佛堂及经堂。专职的解说人员向我们介绍眼前的所见,肃穆庄严的气氛让原本唧唧喳喳的游人也渐渐安静下来。
从玛布日山的东山脚沿着之字形的石阶拾级而上,一大群人来到了彭措多大门。天气突然沉闷起来,我的心情也随之烦躁。不愿再听导游喋喋不休的解说。我独自向东平台-德阳厦走去,过去每逢喜庆节日,总要在那儿举行跳神和歌舞表演。现在恐怕没这种眼福了。幽暗弯曲的走廊长长的向前曼延,仿佛永远也没有尽头。
没有尽头!我忽然意识到有点不对,身旁的游客似乎变成了漂洗过的图片。我努力睁大眼睛,想看真切一点。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跳动的屏幕却没有显示任何号码。我迟疑地握着小巧的移动电话,心头迷惑,会是谁呢?谁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要不要接听?在西藏我的卡可是长途加漫游。没等我想清前因后果,手仿佛已经有点不耐烦了,大拇指下意识地按了绿色的接听键,然而电话那头只有令人窒息的安静,绝对的安静。
头痛欲裂,一道白光后我眼前一黑,好象跌倒到地上了。仿佛有轰轰的雷声,下雨了吧,这是我脑海中最后闪过的念头。
眼前的黑雾渐渐消散,脑子里旋昏的感觉也一去而空,眼睛重新恢复清明。好象睡了很久,雨已经停了,清爽怡人的空气中混合着青草的淡淡芬芳,微微刺激着我的鼻黏膜。我习惯性地揉揉额头,眼前的景物让我讶然。我不是在通往东平台-德阳厦的走廊上晕倒的吗,怎么会躺在草地上?下意识地看看握在掌心的手机,奇怪!通话记录中根本就没有。简直跟做梦一样。最近心神恍惚的厉害,大概是出现了幻觉。我苦笑着摇摇头,把心头的疑惑暂时抛诸脑后,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回旅社的路。
布达拉宫早已在视觉范围之外,周围除了一望无际的草原,就只剩下偶尔飞过的不知名的鸟。地上湿漉漉的,草叶上还沾着水珠,润得我衣服也湿了大半。我皱着眉头,无可奈何地从地上站起来,用面纸揩干净手。定定神,开始翻看手记里的电话簿,寻找可以求助的对象,未果。我自嘲的勾了勾嘴角,依赖惯别人的人果然容易摔的比较惨。举目四望,碧草青青,找棵树观察数皮粗糙程度以辨南北是没可能的了;抬头看天,夏日的万丈光芒下,北斗七星或许可以看见我,但我绝对看不到它。
缺乏独自旅行经历的我想了半天,终于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先找到人再说。手机根本没信号,连拨SOS都没有反应,我豁出去打110向警察叔叔求救的勇气白凝聚了。命苦不能怪政府,点背不能怪社会。我认命的看着自己的两条小短腿叹气。以前坐车经过时只是觉得草原好大好美,一望无垠的绿色清爽宜人。可现在……
这个“一望无垠”,我真的很想哭。据手机上时间显示我已经走了近三个小时,可眼前仍然是一成不变的牧草,幸好今天为出行方便穿了双旅游鞋,要是那双尖头小高跟,我的脚还不得断了。但照这架势走下去,就算我脚走到抽筋也找不到能帮我的人。双腿灌了铅般沉重不堪,已经走了太久,每一次落地,疲乏的脚都像是走在刀刃上一样痛苦。头上密匝匝地虚汗连连,残酷地挥发着我残存的体力。有多久没有这样徒步旅行过了?上次还是和轩在清境挪威森林里徜徉,淡雅的百合花香似乎到现在还萦绕于鼻端。日出而林菲开,薄薄的晨曦沾着露水的沁凉。
我用力甩甩头,司嘉洛,长点志气,独自一人,你不也可以旅行吗?你现在不正站在世界屋脊上,欣赏这美丽的风光吗?。
你看,草原上的天空澄澈碧蓝,朵朵白云不仅没有破坏这几近完美的蓝色,反而趁得它更加透明如水晶。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底下马儿跑。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在青草之中,是厚绒毯的纹理。草原上有几个面积不大的湖泊,湖水清澈,印着蓝天白云,恍若远离尘嚣。
良辰美景,赏心乐事,有什么好难过的。我的心忽然沉静下来,步履也轻松了许多,无论这种轻松是否刻意而为。为了证明我心情愉悦,我甚至哼起歌来,阳光太强烈了,所以我的眼睛很酸涩。
马匹的嘶鸣声把我从恍惚中拉回现实世界,我的精神为之一振。一个身形高大的骑手正在极力控制一匹烈性的马匹,后面跟着一队骑手大声叫嚷着什么。我还来不及赞叹宝马神骏,骑手潇洒,那匹马就失控了,直直朝我冲过来,然后清醒了不到四个小时的我再一次晕了过去。
靠,这叫什么世道,四条腿的畜生就可以欺负我两条腿的人。我在眼前完全漆黑的前一秒钟忿忿的发誓,我一定要向这个纵马行凶的家伙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只道撞到墙
睁开眼,我茫然的打量四周,运气不错,我躺在干净的卧榻而不是泥泞的草地上。我勉强支撑起身子,帐篷内的布置一览无遗。保持着原始风格的矮小桌子上的花瓶里,桑格花开的热烈;花瓶的造型古朴而别致,这样的花纹和烧制手法我从前还只是在博物馆里见到的。地上铺着厚厚的纯手工编织的羊毛毡毯,花纹繁复精致。我忍不住啧啧赞叹,光这两样,得花费多少银子;所谓反璞归真也得靠雄厚的经济实力支撑。我下意识的想打个电话报平安,手机握在掌心却忽然不知道该按下谁的号码好。有谁会关心我的平安与否,我苦涩的摇头,手机屏幕上善解人意的显示出信号为零,直接为我搭好了下来的台阶。
芙蓉满月般的美丽面庞在门口怯怯的露出半张,看见我醒了,豆蔻年华的藏族女孩低着头走进来,放下一碗热气腾腾的汤药。
“谢谢你救了我。”我点头示意。年轻的女孩子只是微笑,指了指药碗,然后撩开帘子走了出去。
我疑惑的摇头,看看药碗,实在没什么勇气去尝试神奇的藏药。
“你醒了,感觉好点了吗?”
仿佛有无数洁白的鸽子从我眼前扑楞楞飞过,阿波罗的万丈光芒从层层的羽翼中透射出来。满室的光辉里,似曾相识的眉眼若隐若现,带着关切的微笑。他周身眩目的金色如温暖的春风,熏的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谢谢,我已经好些了。”我收敛心神,轻轻的点头。一开口,沙哑的嗓音把自己都吓了一跳。吃惊之下摸摸头,温度着实不低。
“你发了高烧,已经昏睡了三天。来,把药喝下。”来人笑容温润如玉,端起药碗道,“虽然有些苦,忍一忍就好了。”
“你说什么?!我已经昏迷了三天!”我目瞪口呆。完了完了完了,我报的是西藏三日游,现在旅行团恐怕早就回去了。我可怜的荷包,又得大出血自己买车票。
“别担心,我为你把过脉,并无多少大碍,细心调理几日便可安好。”善良的救命恩人不清楚我心中的小九九,温和地宽慰我,“那匹马被及时拉住了,姑娘你只是受了点惊吓。”
“谢谢你这几天的照顾。”我微笑着点头,“既然已经没事,那我就不再叨扰您了。我想我还是早点回家的好。”三天,那么林墨轩的婚礼也应该早已华美落幕,我没理由继续浪费钱在千里之外当鸵鸟。
“你还没有完全康复,多留几天,把身体调理好再走也不迟。到时候,我们再让人送你回去。”
“那麻烦你了。”我脱口而出的话让自己愕然,旋即有些默然的惆怅,也许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回去面对。那么好吧,就再给自己一点时间,再长也长不过六年的时光。想了想,我又问:“附近有没有电话,我想给家人报个平安。”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母亲应当还是关心你的,只是她太忙太累,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留意她敏感又淡漠的女儿。
“电话?”
“对啊,不好意思,这里手机完全没有信号,只好麻烦你了。要有电脑也成,应该可以上网吧,我只需要发一封Email。”
他神色古怪的盯了我半晌,在我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沾了碎草屑或是泥土的时候,他忽然叹气道:“看样子,你的情况比我想象中的严重。已经口发呓语了。来,喝药,然后好好休息……”
“我不喝,谁神经不正常了?”我不悦,笑容也无法继续伪装下去,“我的精神状况很好。——不正常的人是你吧,穿的这么奇怪。”话说到现在,我才注意到他穿着月白色的长袍,头发还盘成了发髻,搞得跟个古人一样。他们不会是在拍古装剧吧。拜托,拍戏也不能太瞎掰,这儿是西藏,起码应该穿藏服。心到嘴到,我说出了心头的猜疑。
长袍帅哥看我的眼神仿佛在看ET,“古装剧?你都在说些什么?”
不承认!他们肯定是在做棕艺节目,这应该是整蛊环节。
“拜托,大哥,你别玩我了。我都已经生病了,没精力陪你们做综艺节目。”上电视我当然不反对,可当着那么多观众的面被人耍我就不乐意了,我不是艺人,不需要为了搏曝光率而把自己搞的像白痴一样。这位是谁?新鲜出炉的好男儿吗。俊美优雅的外貌,沉静如水的气质,应该具有走红的潜质。
“病的不轻。说话伤神,你还是休息吧。从你口音推断你应该是中土南方人氏。西秦不太适合你这么文弱的江南女子生活。”
西芹?我还百合呢。
“你还好吧?21世纪你还能使用通用名词哩。”什么中土,要不要再来一个大唐?很好玩吗,我头都快炸了。
“21是鸡?”他挑着眉头,疑惑地对他的同伴说了句什么,转头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丝怜悯,“你还是好好休息把。等到神智清醒后,我们再送你回去。”
“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只不过是高原反应加上喝多了酒而已。麻烦你们送我去市中心,剩下的事情我可以自己搞定。”我客气而生疏地淡淡开口。帐门是遮住的,周围没有摄影机,那么不是在做综艺节目。至于他和他的同伴为什么看起来装扮这么奇怪,也许是恶作剧,也许是受古装剧荼毒过深,反正不是我有闲神关心的问题。
结果他根本就没继续搭理我,深深看了我一眼后,就转身离开了。
“喂——你别走啊。”我急了,跌跌撞撞地从塌上爬起来追出去,不想撞上了一人高马大的藏服男子,可怜我本来就脚软,加上我撞的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铁柱,晃荡一下,我就硬生生地跌坐到地上了,疼的我龇牙咧嘴。
“你这样,不去做摔交运动员实在是可惜了。”我倒抽着凉气,勉力在罪魁祸首的帮助下站起身来。罪犯呐,罪犯!男人长成这样绝对是罪过。这么一张个性分明的脸偏偏丝毫不给人任何粗鲁无礼的印象,幽蓝深邃的眼睛如同广袤的夜幕,闪烁着点点繁星。宽宽的下颌印证着主人坚毅的性格,上面有短短的微青的胡茬,一小圈,淡淡的,就好象唐诗里刚冒出芽的春草,草色遥看近却无。这个高原上的男人就是生的好,比一般东方人面孔深刻,又比西方人来的柔和。
宾果,这个男人同胡狼一样,是草原上的特产。
“姑娘也懂摔交?”胡狼的眉毛微微上挑,古今中外的男人表示疑惑的反应出奇的一致。
“好哎!”我开心地拍了记手,看他一身藏服站在旁边一语不发,刚开始时,我还以为他不会说普通话。
“他不说你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相识就是有缘,帮帮忙,告诉我市中心怎么走?乘哪路公交车最快?或者打的也行,起步价是多少,远不远,哎呀,算了,还是乘公交呢。……“
“姑娘!”他终于忍不住打断了我的话,“本王实在不知你口中的‘始终心’是个什么地方,但是就小王所知,西秦没有这个地名。也许是你的家乡?你好好想想……”
“想什么想!”我嗖的火起,“不要告诉我你挺大的一个人连市中心都听不懂!!!拉萨终究知道吧,送我去那里就行了,真是的,你到底是不是西藏人,就跟天外来客似的。”
“我不是西藏人,我是西秦人。”胡狼一本正经地纠正我。
唱戏唱全出,这么有娱乐精神的人还真不多见。
我怒极反笑,凉凉地白了他一眼,还本王!穿上龙袍就真当自己是太子啦!
“这位兄台,敢问今夕是何年?”我双手横抱胸前,凉凉地斜睨他,拜托!晚生了几个世纪就不要随便玩朱三太子的把戏。
“西秦77年,也就是你们的中土56年。”难得藏袍男好性子,竟似对我言辞间的嘲讽毫不芥蒂,大有作戏到底的架势。
黑线,几欲暴走,我自认性情温吞与人为善(至少看上去如此),此刻也禁不住有想破口大骂的冲动;TNND,还真把无聊当幽默。我冷淡地乜了他一眼,缓慢而平稳地站起身来——不能再犯突然直立导致脑部血液回流不及而头昏目眩的错误。
条条大道通罗马,我还不信我找不出个正常人来。
“等等。”
“什么事。”我没好脸色,人长得帅顶个P用,脑子不好使,基努•;里维斯也白搭。
“你……”他盯了我半晌,看得我浑身不自在,突然他饶有趣味地将目光聚焦到我的脚上,“你的鞋子……蛮特别的。”
我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我脚上穿的明明是最普通的白色旅游鞋!跟脑电波不在同一频率的人实在是无法沟通。我认命地朝帐篷顶翻白眼,却不小心捕捉到了他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顿时了然。
哼!男人。
故意凑近他,踮起脚尖,挥手示意他侧弯身子,呃~不得不承认跟个子高自己太多的人咬耳朵还挺麻烦,好容易嘴巴快碰上他耳廓,一字一顿:“想泡我,拜托换个好点的搭讪方式。”眯着眼睛打量一脸茫然的男人,啧啧,真是可惜了,这么不入流,生生浪费了一副好皮相。
自称是王爷的男人默然,面肌疑似痉挛地抽搐了几下,却终是不再开口。
主人不发话,我也不好抬腿就走,只能大眼瞪小眼的干耗——具体点讲是他一直若有所思地望着我,我则百无聊赖地盯着毡顶发呆。这样的古怪造型一直维持到先前那名藏族少女的到来,这应当是他的妹妹吧。我的猜想刚成型,美丽的姑娘就刷的跪下去,以一种……卑微……对,就是这个形容词……的姿态恭敬地聆听男子的话。
我愕然,投向男子的目光里增添了一丝惊异。他应当是在吩咐少女做什么,简短而详尽的命令;他的声音并不高,语气也谈不上严厉,却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尊贵得浑然天成。少女的谦卑和男子的威严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我几乎以为是在欣赏一出古代宫廷戏。
我被脑海中闪过的念头骇了一跳,旋即哂然,都什么年代了,西藏已解放半个多世纪,哪来的王爷和侍女。
“姑娘,前几天小王驯服新得的一匹野马时,不小心冲撞到姑娘,令姑娘受惊了。小王对此非常愧疚。今后姑娘就暂且委屈住在舍下先调理好身子再说,有什么需求就尽管跟本王提,不必客气,你的起居就由卓玛照应。”循着他的手指,少女恭恭敬敬地朝我磕了个头,惊得我目瞪口呆,搞什么,跪式服务很流行吗?会折福的。
“府上奴婢太苯,不会说中土话,”他歉意地对我微笑,“不周之处,还请姑娘多多见谅。”
已然石化的我只能呆呆地点点头,忘了跟他商讨精神损失费的事,眼睁睁的目送他离开。回头目光撞上低眉顺眼站在一旁却依旧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怯怯地打量我的少女,眼神交汇处,我习惯性地微笑,她却扑通一声跪下来,咚咚地直磕头,几时见过这等仗势,慌得我连忙用手去拉她,地上铺的毯子虽厚,磕上去还是会痛的。她却怎么也不肯起来,一下下叩得更加用力,连我这个自诩生性凉薄同情心缺缺的人都看的于心不忍,却也无可奈何,只好竖起食指摇摇手,示意朽木不可雕也;有人非得作践自己,我有什么办法。
结果她会错意,以为一根手指就是一百,真咚咚地叩满一百个响头才罢休。我的天,幸好她没理解成一千或是一万。
桌子上的药已经凉了,我冷冷地扫了眼,趁旁边没人注意,偷偷地倒掉。谁知道这些奇奇怪怪的人会给我吃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晚饭看上去倒是很正常,香气四溢的糍粑和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我想了想,被迷晕总比被饿晕强,抓了几个糍粑就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年轻慎微的少女卓玛看我吃得香甜,脸上露出了开心的微笑。我对她点点头,不管她到底是不是真听不懂,轻声道:“谢谢你,我不是坏人,你不要再给我磕头了。”可怜的姑娘茫然不知所措地看我,明亮的眼睛里滟着盈盈的水光。我立刻头皮一阵酥麻,匆匆往嘴里塞了几个糍粑就逃似的跑出帐外。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不是撞到墙
斜阳懒懒的赖在半山腰,落日的橙色晕染了草原上奔跑追逐的人群。他们居然踢足球。旁边站着那个白袍帅哥,正关注着场上的战局。看见我,他微微一笑,点点头,目光继续落在奔跑追逐着的众人身上。我点头回礼,注意力同样转移到场上。其中一队以胡狼为首,其他人都争着给他喂球,他也算不负众望,组织了好几次有声有色进攻,可惜每每到最后关头功亏一篑。场上的球员跑动积极,人人拼抢凶狠,个个脚法娴熟。谁说13亿中国人找不出11个踢球的人,高手在民间。我看着全神贯注,注意力全心投入脚下的球身上的胡狼,不由得有些刮目,看来他还真是个不小的官。蓝天,白云,远离尘嚣的宁静;碧茵,足球,挥汗如雨的奔跑。他们的球门很简陋,足球同样是手工制品,然而这种追逐却带着发自内心的热情。
在天然的足球场上,认真的奔跑踢球,享受足球这项运动带给我们的快乐和感动。
韩日世界杯的VIP贵宾席上,林墨轩附在耳边,轻声说。
何德何能,不懂得越位和带球过人的区别我,居然可以亲临赛场,目睹了中国队尽吞九蛋,铩羽而归全过程。
不过是因为有他,因为有他。我甩甩头,想把这如影随行的阴霾甩开,习惯性想起真是个不好的习惯。
中场休息,两队人马分散开,其中一队围着胡狼,后者低声吩咐着什么;另一对笑着互相推攘着向白袍帅哥走来,想不到他竟然是他们的教练,真是人不可貌相。比起前面一队,白袍帅哥这一组氛围明显轻松平和,大家倾听着教练的指示,不时插上几句。几分钟以后,除了笑容和煦帅哥外,其余人重新回到场上。
“药吃了没有?烧有没有退下?”他一面看着场上,一面分神问我。夕阳的余辉打在他脸上,让他的面部轮廓有些模糊,记忆中另一张关切温和的面孔若隐若现。
大学新鲜人司嘉洛漫步校园的第一天就被校学生会主席的一记倒挂金钩送进了医院。从此以后开始了一段轰轰烈烈的现代灰姑娘的童话剧目,五年后悄然无声的落幕。这个世间可以容纳的童话是白雪公主与王子,而不是灰姑娘的午夜奇缘。
“加油加油!胡……王爷加油!COMEON!进球进球!”我忽然朝场上大喊。胡狼循声向我看来,我立刻比划了一个加油手势,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他愣了一下,也对我点头微笑,脚下丝毫不含糊,直接带球过了两个人。
“Go,go,gol!!Ale,ale,ale,H-E-R-O,加油加油加油。”我大声叫着,硬生生的把心中的酸楚压制下去。旁边的白袍帅哥你惊讶什么,谁叫你说我脑子不正常,本姑娘小心眼,记着愁哩!
胡狼脚下的球应声入网。
噢也!这叫什么,足球乘着歌声的翅膀飞翔。为我的比喻鼓掌,我多有想象力啊。我大声的笑,然后假装被自己的笑声呛到,用力咳嗽,眼底的氤氲被剧烈的咳嗽震的烟消云散。
“姑娘也懂得蹴鞠?”胡狼从身旁的跟班手里接过一碗水递给我,他额头冒着腾腾白雾。我老实不客气的接过来喝下去,水可真清甜。
“我知道的是足球,不叫蹴鞠。”我凉凉的白了他一眼,没事拽什么文言文。还蹴鞠呢,我就不信,没有电脑字典在手边,你会写这两个字。
“足球?”
“对,用脚踢得不叫足球叫什么?”我没好气,足球正好滚到我面前,我随便一脚飞过去,球成一道弧线落入网内。
“想不到中土的女孩子居然也会这么剧烈的运动。”胡狼的夸奖叫我哭笑不得。什么叫中土的女孩子会这么剧烈的运动,拜托他大哥,别的不说,体育事业上,咱中国的女性撑起的何止是半边天。
“这个小CASE,中学时还考排球篮球什么的,幸好上大学以后我修了跆拳道,不过也就是应付考试的水平。”
“你说什么?排球,跆拳道?那是什么东西?”胡狼脸上疑惑看上去像真的一样。
“别逗了,雅典奥运会上中国女排夺冠的时候,全国都沸腾了。别告诉我你归隐山田,与世隔绝。”我笑着伸手拍他的肩膀,够不着,只能沦落为打他的胳膊。
“¥%……%&……%”他的小弟恶狠狠的跳出来,对着我张牙舞爪,有一个人甚至把腿上的藏刀都拔出来了。呃~藏族男人随身佩刀的习俗真具有妨碍社会安定和谐的危险系数。
“¥……%&”胡狼厉声斥责,手下人全都退了下去。
“不好意思,下人鲁莽,唐突了姑娘。”胡狼歉意的对我点头,笑道,“不过姑娘倒是镇静的很,丝毫不变色。”
“我是被吓懵了,根本来不及变色。”我抚了抚胸口,笑道。
“对了,姑娘,你刚才唱的是什么?中土的民歌?商兄,你有没有听过。”
“没有。”白袍帅哥摇摇头,“我也是第一次听到。”
我简直连白眼都懒得翻了,这么冷的笑话,难怪帐蓬里没有装空调。
“《生命之杯》,98年法国世界杯。”我懒懒的开口,“拜托二位玉树临风貌比潘安的帅哥,你们的笑话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两个人对视一眼,投向我的目光充满了含蓄的怜悯和同情。
“天已经快黑了,你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多调理一段时间也许就会好起来。”白袍帅哥温和的劝说,可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气让我蓦的火起。
“好起来?什么好起来。你是不是还认定我脑子有问题。”我怒吼道,“你们无不无聊,为什么非要捉弄我。我要回家,马上就回家。”
“别激动,姑娘,你身体还没完全好。”白袍企图安抚我,旁边的胡狼开口想说什么,被他用眼神制止。
“回家的事,还是等姑娘身子好了以后再说。”
“你们这是非法禁锢,我要报警。”我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狠狠撂下一句根本就没有任何威慑力的话,气冲冲的回帐篷。
我苏醒后的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总计遇见一美女两俊男,可惜脑子都不太好使。
手机依旧是屏幕一片漆黑,我没带充电器也没找着电源。我没找到电话,根本就没办法报警。想来胡狼就是在这一点上有恃无恐,也不限制我人生自由。可惜我走断了腿也没找到可以脱身的途径。
想不到在这个时代还有这般的世外桃源,一点现代文明入侵的痕迹也没有;居然还点着那种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油脂灯!我也就叹为观止了,都可以送进历史博物馆当文物了,不是这个地方着实欠发达就是有人刻意而为之,由我居住的环境推断主人也穷不到哪去,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起人参雪莲招待不相识的路人甲的。看到这里,我隐约有些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人工营造的世外桃源,估计过不了几年又是一处旅游胜地。说来说去都是钱闹的,人啊人,甚至不惜作弄我这个无辜的过客;其实有必要吗,大家心知肚明,所谓遗风不过是广告词上吸引游客的噱头。
眼球经济时代,谁会真的当真,图的不过是个新鲜。
我以为我已经解释清楚了我奇怪的际遇,可是接下来的所见所闻让我原先的笃定一点点的动摇。姑且不谈众人对我事无巨细的照顾:白袍帅哥(他自称是大夫,注意,是大夫不是医生)隔三差五就来给我检查一次(用的是最传统的望闻听切,连听诊器也没有),美女卓玛一步不离的贴身伺候,几乎让我产生我就是传说中的千金小姐的错觉。如果真的是像我最初设想的那样,他们只是怕我出去乱说断了未来的财路,那么完全可以敲昏我丢到草原上听天由命,就算为人所救我又知无不言,世人也会当我跌坏了脑子滋生幻觉以致满口胡言;实在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地浪费人力物力和才力,我学过药理,知道那些人参雪莲的货真价实。真正让我满心疑窦的是军队,士气昂扬纪律严明让人无法误认为是土匪之流的军队。我没有扯到将他们与东突联想到一起,因为他们用的都是冷兵器,而且他们若真是恐怖分子,我估计早就连骨头渣也不剩了。
难道不正常的人只有我而已?哦,天!假作真时真亦假。
崩溃。
我开始求助于书,既然我无法从仅有的两个会说和我同样的语言的人嘴里获悉我想要的答案,那么我亲自去寻找。
厚厚的史书重重地砸到了我的脚上,耳边嗡嗡的乱响,怎么可能,春秋战国后明明是秦朝,赢正一统六国的史实连理工科的学生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怎么会是子虚乌有的西秦和中土;架空时空捏造历史来增加卖点的解释牵强的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置身疯人院还是来到了异度空间?
我的希波克拉底,谁来救救我。
夜无眠。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不如归去
老实说,我并不反对穿越,也许我潜意识里就有穿越的欲望。这个世界冷冷清清,孤孤单单的,始终只有我一个。
刚上大学的那会儿,受小说刺激的。我几乎是处心积虑的想穿越。
很多人是在电梯里穿越的,所以尽管我们班的自习教室在三楼,我还是愿意坐电梯到四楼,再跑到三楼。上完课后又不辞辛苦的上四楼乘电梯(校方比较小气,四楼以上才能用电梯。)
结果,我如愿以尝的遇到了电梯故障,在里面闷了整整一个下午,在几近窒息的边缘,电梯门打开了,站在门外的男人英俊的有如太阳神。可惜是个短发、脚登黑皮鞋的消防队员。
以后我再也不敢乘电梯。就算是去图书馆顶楼也一步步的爬楼梯。美名其曰:减肥。
后来为什么放弃了穿越的念头。
因为有一个人出现在我身旁,让我以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孤单。
以为始终是以为啊。
我无所谓的笑了笑。
卓玛给我找来的大铜镜安静的立在榻旁。我站起身,走过去,镜中的女子同样同样笑容淡漠。我静静地观察铜镜中印出的身影。
没错,我还是我,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腰腹间的的红痣,左臂上月牙形的胎记,清晰的映现在微微反光的铜镜上;手腕上烟光紫的珠子下是浅白色的疤痕。我无意识的抱着胳膊打量镜中的脸庞,神色跟面容一样平淡。半眯的眼睛不动声色的注视着前方,仿佛看清了一切,又好像什么也没看。淡漠的眸子中没有任何讶然的神色,似乎这一切是理所当然全在她的意料之中。这些天的调理休息让镜中人看起来气色颇为清爽;窝在帐篷里这么久,晒黑的肤
色也已经恢复了大半,领口间黑白分明的界线模糊近似无。
不错,真的穿越了,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实体穿,连借尸还魂也省略了。想不到西藏三日游还附赠古代观光的门票。说起来老天爷真不厚道,虽然满足了我少女时代的梦想而且怕我一高中学理大学学医的非才女历史过于够呛,非常善解人意的把历史顺便给架空了;可在处理穿越方式这一点上,他未免敷衍的我紧。
人家穿越都是在一张温暖奢华的大床上醒过来,顶着万众瞩目的身份,不是公主格格也是个大家闺秀。床边一溜的丫鬟、老妈子,还有个风韵犹存的中年美貌贵妇拉着我的手欣喜若狂,调料丰富的情况下还会有个二娘或是三娘在一旁煽风点火的大讲风凉话。这时候,女主只要假装失去记忆,就会有嘴快的小丫头对我痛说苦难家史,忠心的还会告戒我该信任谁,又该提防谁。然后知己知彼的女主就在古代大展雌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N角恋,让无数个优秀到令雌性生物大流鼻血的极品男黯然神伤。
事情到我这好了,刚来就几乎曝尸荒野,眼睛睁开没几个时辰又被一匹马吓晕过去三天。然后天空里也没个声音通知我,“司嘉洛,你穿越时空了,你抓紧时间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异时空之旅。”搞得我沦落为众人眼中的精神失常女,至关重要的第一印象其差无比。连装贤良淑德拐个帅哥谈恋爱的机会也早早丧失了。
好在我也清楚自己没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实力。有些事情,我始终聪明不起来,所以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不知道站了多长时间,忽然觉得有点冷,我对镜中的自己微笑。迅速穿戴好衣饰,我简单整理了下仪容,摇响挂在榻上墙壁的风铃。这个东东是我的创造,铃铛的另一端连着商文柏(白袍帅哥连名字也很儒雅,胡狼名叫卓嘎,是个王爷,西秦国主的弟弟,当初我听到他名字时好巧不巧想起了小兵张嘎,那笑的叫一个崩溃)居住的帐篷,其效果堪比现代病床床头的呼叫器。那两个美男之所以同意我的“大手笔”,是因为这块儿除了他俩谁也不会说汉语,不,是他们口中的中土语言。
帐篷门上的布帘揭开了。
“商文柏,你的动作挺快的吗。”我笑嘻嘻的抬起了头,然后惊错,“是你,卓嘎王爷。”
“怎么,司姑娘不欢迎小王。”胡狼言笑宴宴。
“当然不是,只是王爷大驾光临,小女子受宠若惊。”^0^不好意思,我真的忍不住,只要一想到他的名字我就面肌痉挛。
虽然不明白我在笑什么,但他还是礼貌地一同笑起来。搞得我都不好意思继续笑下去了,勉强做出谦卑恭谨的模样,人在屋檐下,还是低调点的好。卓玛行完礼后就悄无声息地退到角落的阴影中,这个安静的女孩子存在感低到常常叫人无意识间就将溶进背景的微光,仿佛这是理所当然最好的安排。
“有没有好点呢?”眼前忽而一暗,卓嘎突兀地伸出手拭我的额头,柔和的声音从他的嘴里说出来总有些古怪,感觉就好象西门吹雪对着你笑的如同三月春风。
他的手在我脸上投下的阴影让我头顶的空气越发稀薄起来,高原上的气压本来就低。跟默不作声的侍女相比,卓嘎的存在感就强烈到即使打晕了丢到一边,别人都无法把他当成不相干的路人甲。世界上总有这些独一无二的人。恩,或者说每个人都不可复制,只是他的特点更加突出一些。
他的手搭到我的额头上,我略微有些不自在地想扭开,可惜动作不够快。只好默默地承受,施加在我额上的重量。右手的指节很粗大,结节处微微隆起,掌心似乎有厚厚的茧子,也许是多年舞刀弄枪留下的痕迹,刺的我干燥的皮肤有点微痛。我得求商文柏弄点护肤保湿的药膏来,是女人就要不遗余力地善待自己的脸。
莎士比亚说,上帝为女人创造了一张脸,她又给自己重新创造了一张。
哈!莎翁不愧是戏剧大师。
光和影的明灭变动让我觉察到商文柏的到来,他缓缓走向我,温和的微笑,湖水般澄澈的眼睛里泛着碎金子一样的阳光。我连忙收回漫无边际的臆想,冲他点头示意。
同时不着痕迹地将不受欢迎的某只手甩开;从来都本能地反感别人靠自己太近。
“是不是又觉得有什么不舒服?”他放下手里的药箱,和气地轻声询问,作势要帮我把脉。
我摇头,道:“不必了,我已经好了许多。只是好象以前的事情我全然没有任何印象,除了勉强记得名字以外,我连我是什么身份,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要到什么地方去,这些,我都记不清楚了。就好象,这个世界跟我一点联系也没有,我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
卓嘎对他用西秦语说了几句,眼睛不时落在我身上。我云里雾里的,又不便开口询问,只好静静地盯着自己的手,掌心的纹路和我的思绪一样纠缠不清。
“嘉洛。”商文柏试探唤我,小心翼翼地,似乎生怕打扰了我的沉思。
我抬起头对他们平静地微笑,轻声问:“你们能不能把我的东西拿过来,也许看到熟悉的东西我能多记起些。”
这才是我的真正目的,无论是找机会回去,还是留在这个时代打拼,那些东西都会大有裨益。
胡狼看了我一眼,叫唤了一句,卓玛走了进来,必恭必敬的跪下,她是什么时候出去的,我都没有觉察到。发呆发的太厉害了点。卓嘎低声吩咐了她几句,后者恭敬地磕了三个头,领命退下。这时候,一个西秦男子急急走进帐内,在他耳边低低地叽咕着,他也神色匆匆的离开了。
“王爷已经叫人把你的东西取过来了,一会儿你就能见到。”医生似乎对胡狼为什么突然离开毫无兴趣,语气淡淡地向我解释。
“谢谢你们,实在不好意思,给你们添这么多麻烦。”我羞赧地向他道谢,毕竟谁也没有义务去帮助一个陌生人。
“不用这么客气,如果是其他人遇上,也不会坐视不管的。你的病虽然已经没有大碍,但身子毕竟还很虚弱,我给你开几味滋补的药,好好把身体调理好比什么都重要。”商大夫对我的感激并不在意,这样的话,他恐怕已经听的太多了。
“如果有什么事,你尽管来找我。要是想起了什么,也可以告诉我,看能不能尽快帮你恢复记忆。”
“虽然已经说过很多次,但我还是想说一声谢谢。谢谢你和你的朋友的照顾,我真的非常感激。”我真诚的道谢,萍水相逢,他乡之客,如此的尽心尽力,叫我如何不感慨唏嘘。恨不相逢同时空,否则有这样的朋友,实在是庆事。
“我知道,你倘若早点好起来,就是最好的感谢了。”商文柏笑了笑,收拾好他的百宝药箱。这时候,卓玛捧着一个包袱走进帐内,看见他,年轻的女孩子照例是小脸红红。商文柏嘱咐了她几句,笑着对我点点头,走出帐去。
我开始仔细检查包包里的东西;手机、500元人民币、还剩半盒的阿司匹林都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卧榻上,我穿越时身上的那套藏服叠得四四方方放在靠里面的位置,小藏刀倚在一旁。很好,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都没丢,我的身体灵魂也俱在,这段历史又是架空的,那么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我只是个无意间闯入的过客,应该很快就会回归到属于自己的轨道。从哪儿跌倒的就从哪儿爬起来,从哪里来的就从哪里走。
所谓时过境迁,当初的心境早已不再,这额外的旅行我还是早点结束的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21世纪的我即使过得并不快乐,但那毕竟是真正属于我的时代。眼前的一切,就算再美好,也不过是镜花水月。何况,我看了看自己秃秃的指尖,指甲几乎贴着皮肉。来这里以后,我一直不曾剪过指甲,可是到现在,它还是短短的。这说明,这里的时间相对我而言,是静止的,这个时空并没有接纳我,停留再久,也始终是过客,不如早早离去。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小荷才露尖尖角
穿越与反穿越最重要的就是客观条件的绝对一致性:借助某个神秘古物穿越的想回去就一定要有那个神秘古物,还要配以相同的自然环境,就像《穿越时空的爱恋》里,小玩子光有玉枕还不行,碰上九星连珠才万事俱备。我没遇过什么宝贝,穿越时也没发生什么天文奇观(如果真有那种天文奇观,当地旅游部门一定会把它当作商业活动项目,早早组织我们这些游客观看),仅仅是下了一场雨而已,这样我的反穿越照理说应当简单多了,只要在电闪雷鸣的日子里找到我的穿越点,我就能顺利回归到二十一世纪。
主意打定,我叫卓玛找来一个厚实的皮囊将东西仔细装好,又本着多一层防护多一份保险,在外面包了厚厚的麻布扎紧系牢,这样一来,包裹的体积足足增加了一倍,幸亏东西不多,不然我还真无法带回去。此诚危急存亡之物也,吾必当视之为无上瑰宝,妥善保管。
愿前人穿越留录者实不欺我,依葫芦画瓢能成功反穿越。
可惜,西秦的雨季已经过去了,想等一场雨竟也相当困难。我天天望天兴叹,口中念念有词“下雨下雨”,甚至自编自演求雨舞,神神叨叨的酷似中世纪的巫婆。卓玛看着好玩,西秦的礼数不及中土那般繁冗苛刻,小姑娘也跟着学了起来。年轻人都好奇心强,特别是豆蔻年华的少女,何况她们还出身于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听说有新奇的舞蹈,附近几个帐篷的婢女都跑过来学习我那套夹杂了瑜伽瘦身普拉提恰恰华尔兹动作的“现代舞”。人多力量大,我觉得几十个人来的气势绝对比自己小打小闹大的多,老天爷也更能感受到我的诚意,所以就收下了这帮美丽的弟子。
每天早晨,几十个身着藏服的花季少女在我的带领下,迎着朝阳大跳求雨舞,晨晖下挥洒着汗水的女孩成了草原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一时间,本来就因为来历不明+失去记忆而小有名气的我立刻人气高涨,红透半边天。
明星就是这样诞生的。
先前的舞蹈大家都已经练的极为纯熟。不愧是天生就有舞蹈细胞,她们学的极快,如果我跟这些弟子同时学习一套舞蹈,我绝对会因羞愧而寒死。
眼看老天爷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大家的新鲜感也在渐渐消退,我萌发了重编一套舞的念头,毕竟天公的胃口挺大,不是一套求雨舞就能贿赂的。新舞的难度系数大幅度提高(虚荣心作祟,这样我才能体会到为人师的自豪感,学生一点就通或不点就通,又怎么能体现出我这个老师的存在价值),为增加噱头,我还特地在里面融合了太极拳和跆拳道的几个姿势。一招鲜吃遍天,何况我还这么求新求变;一时间,气势大盛。名声呈滚雪球趋势发展,我连徒孙都有了,估计现在,西秦国范围内,司嘉洛这块招牌走到哪都吃得开。
“一嗒嗒,二嗒嗒,三——嗒嗒……”我面对众人,响亮地喊着节拍。我为人处事的原则是凡事不做则以,要做就必须全力以赴。看来回去之前,我当不成算命先生(这是我对于历史被架空感到无比郁闷的最根本原因),做个舞蹈教练也不错。
喊节拍的同时,我还要注意观察她们的动作是否标准。由于言语不通,我无法告诉她们我的要求,只能一对一手把手的纠正每个人的错误,标准的小班化教学,唉,怎么没人给我发工资啊。拭汗的时候,眼角的余光乜到了马上一个熟悉的身影。卓嘎王爷!我惊讶的瞪大了眼睛,没想到我们声势居然闹得这么大,连日理万机的王爷殿下也惊动了。
没有人通报,我不知道他究竟在那儿已经呆了多久。
感受到了我讶然的眼神,他对我微微点头,食指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暗示,看来他并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出现,我局促不安的点头回礼,也顾不上管是否符合西秦国的规矩。清晨的阳光在他的脸上折射出炫目的金芒,刺得我眼睛有点不适,空气中有润润的水汽,湿漉漉的清凉。我收回了停留在他身上的目光,继续指导我的学生,人家王爷高高在上,不缺我一个人的磕头跪拜。
再回首时,光芒耀眼的身影已经不在。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恍惚间,我有些失神。
名医商文柏也来看过我们的舞蹈,出乎我的意料,他并没有依照中土的礼节要求我停止“胡闹”,反而夸我的舞蹈符合养生学原理,鼓励我勤于练习,增强体质。
拜托,人家这是求雨舞不是健身操。
帅哥的影响力对八至八十岁的女性通杀,对花样年华的怀春少女效果尤盛。
钻石王老五商文柏微笑着出现在场边时,我精心布置的队形全乱了。西秦女儿多豪放,没有我印象中古时闺阁少女常有的小女儿娇态。一大群小姑娘飞似的围到了商文柏身边,热情程度不亚于我年少轻狂时在机场追F4的狂热劲。眼里只剩下美男的西秦少女无视她们恩师铁青的脸色,兀自叽叽喳喳的说笑着,恰似百鸟争鸣,好不热闹。
最后估计是被我的杀人目光震慑了,百花丛中乐逍遥的商文柏终于开口让女孩们站好了队。
“现在徒子徒孙很多吗?”商文柏陪我检查学生的学习进度。
“一般般。”我假谦虚,看着动作整齐到位的学生,明媚的阳光,年轻的女孩子光洁的面庞美丽而生气勃勃。呵呵,还是很有将军视察部队的成就感的。
“树大招风。”漫不经心的笑容,白衣翩翩离去,轻声细语飘散在空气中。
我心头一震,晨曦中,笼罩在金芒里的身影又浮现在我的脑海。心头开始隐隐不安,枪打出头鸟,我在陌生的异世界如此招摇,必将惹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最近不知怎么回事,我老是混浑浑噩噩的,居然做事这么不经过大脑思考,真是忙里添乱。我懊恼地拍拍脑袋,开始思索对策。看样子我现在似乎已经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了,不然,素作壁上观的商文柏也不会向我示警。当机立断,我立刻以身体不适不宜过于操劳为由解散了求雨舞蹈队。仿佛是为了配合我的借口,商大夫经常过来为我免费体检,连带着卓玛姑娘整日春风满面。
低调做人,接下来的n天我都呆在帐篷里跟卓玛玩一种叫“翻绳”的游戏,就是将一根线的两头打成结套在双手上,两个人轮流在上面玩出各种花样,在我的家乡有玩翻绳招雨的说法,所以又管这种游戏叫“翻雨结”。小时候,我最爱这种游戏,不占地方又不需要什么道具,参与者双方是完全平等的关系,没有什么地位高低的分别,玩的人都很尽兴。卓玛聪明伶俐,一点就透,我简单的比划了一下,她就玩的很上手了。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何处为家
“咔嚓嚓——”电闪雷鸣,雨泻倾盆。
555——我感动落泪,老天爷,你终于听到了你最忠实的信民最真诚的祷告了。甘霖,久旱逢甘霖,救我于水火的甘霖。
我二话没说,提上包裹冲出帐篷上马疾驰(这个疾驰也就是相对我跑路而言,苦练这些天,在我的马术老师——卓玛姑娘的精心指导下,我的水平也仅仅达到了上马小遛,不被摔下来而已)而去。祈雨的这些天里,我一直在为反穿越着手做准备。在商文柏的帮助下我弄清了当初救我的那位大爷发现我的具体地点,并绘制了草图标出有可能是我最初穿越点的几个位置,还在实际范围做好了记号。商文柏很受当地人尊敬,由他罩着,没人对我的行为提出异议。好在从我住的帐篷到那块区域距离并不是很遥远,依我的马上功夫,也只需三炷香的时间。穿越区域环境不错,不仅风景优美,而且大型野兽如狼群之类甚鲜出没,用当地牧民的话说,已经有四十多年没见过了。所以,我才敢在雷雨交加的天气独自一人踏上返程路。
我出入一向自由,西秦不似中土,虽然女子地位还不能和男人相提并论,但不限女子自由行动。怕卓玛会拦着我,离开前我打发她去找针线,骗她说教她刺绣。小姑娘素来对中土的刺绣甚为仰慕,跟我混熟后一直缠着我教她。汗~~我哪会啊,我针线活的最高水平也就是钉纽扣。眼看夙愿得偿,卓玛开开心心的跑出去了,也不管天上的雨有多大。我默默祈祷,原谅我,善良的小妹妹,我不是存心要骗你的。我要走了,以后恐怕永远也没机会再见你,忘掉我这个过客吧,你这么聪颖,今后一定会学会刺绣的,什么徽绣苏绣统统不在话下。
想到马上就可以回家了,我兴奋得热血沸腾,冷雨浇在身上也迅速化为雾气散去。真好,免费的异时空旅行。只是这样的经历一次足矣,以后我绝对不会找那家旅行社出门了。
草原上一阵慌乱,这个时令鲜少有雨,有点措手不及的牧民忙着向回赶牛羊。好容易聚集到一起的羊群,一个炸雷从天而降绵羊又吓得四处奔散,一时间牧羊人忙得人仰马翻,草原上到处是相互追逐的牛羊和牧民。这些生活中的趣事让我心情更加愉悦,跨下的马儿也似乎跑得轻快起来了。虽然混乱,深谙牛羊习性的牧民还是很快就将自家的牲畜赶回去了。原本闹腾腾的草原渐渐安静下来,飘荡在我耳边的只剩下风雨声和隐隐的雷鸣。天色渐暗,灰蒙蒙的烟雾缓慢而迅速的在草原上弥散。
寒气慢慢渗入到衣服里,我不由得打了个寒噤。雨越下越大,我的眼睛已经完全睁不开了。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全是水雾,草被暴雨冲得东倒西歪,路也被雨水淹没了,我全凭无数次来来回回练出的感觉放马奔跑。天地间的光火仿佛一下子全都消失不见,唯一的光芒就是闪电,不时闪过的霹雳让我心惊胆颤。不用抬头,也无法抬头,我的头顶好像有大瓢大瓢的水在不停的浇灌。天上的乌云多的已经完全看不出云朵的形状,黑漆漆的一片,就像世间真的存在《西游记》里面孙悟空杜撰的宝葫芦,天已经被它收进去了。马也倦了,无论我怎么下狠心抽它都不肯再加速,慢腾腾的踱着小步。
衣服全湿透了,我冻得浑身直打寒颤。寒风冷雨袭人,暮色无边,脑子里的地图也被暴雨冲胡了,一片混沌。我不知道时间,我不知道地点,我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大马累坏了,口里“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灰色的大眼睛变成了碎玻璃,暗淡无光。
好在我已经进入了目标区域,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块区域仔仔细细的踩一遍。穿越的时候我没有任何坐骑,同理,我现在也不可以骑马,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脚踏实地。草地被雨水浸泡后变得绵软粘连,举脚仿佛有千斤重,靴子上全是厚厚的泥,简直就像走在沼泽地里一样。害怕大马会丢下我自己闪“马”,我牵着缰绳在泥泞的草地上举步维艰。后来实在不行了,将马拴在一个小树桩上,哎,希望这匹马比较有职业道德,不会现行跑路拒载。
我不知道自己是以怎样的毅力走完这篇区域的每一个角落的,也许是回家的愿望支撑着我完成了这项“壮举”。可惜做的都是无用功,哪里也没发生我想象中的白光一闪,成功穿越。无论怎么走,眼前还是这片已经满是狼藉的草原。失望的情绪侵蚀着我的每一个细胞,垂头丧气的。好在我挑马还比较有水准,这匹枣红马虽然不是什么“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狮子雪之类的宝马,但职业精神绝对一流,居然真乖乖的站在原地顶着雨等我回来。我感动地拍拍它的脖子,翻身上马,脚已经一点力气也没有了。重新启程时,马腿一个踉跄,结果我没抓牢缰绳,从马上重重的摔了下来。
有生以来,从未摔得如此之重,头钝钝的撞到了泥水中,大脑似乎停止了活动。那一瞬间,我甚至怀疑自己的胸椎是否断了,麻麻的疼痛从背后传来;腿也好像折了,一动就是锥心刺骨的痛。我的眼泪哗一下就流了出来,脸上已经分不清是雨水、泥水还是泪水;绝望、恐惧、后悔、失落,这些情绪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黑色的漩涡,仿佛要将我吞没。
哀莫大于心死,雨就像永不停歇一样哗啦啦的往下倒,草原上除了草还是草,连一个人影也没有。心如死灰的我几乎想要放弃了,回去又怎样,还不照样是伤心难过,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承受无边的黑暗与寂寞,用我的痛去映衬别人的幸福。我好累,真想就这么一直躺着,躺着,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用烦。
……
不行,不能哭,不能躺在这里无谓的消耗能量,否则我一定会冻死的,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催我“快起来!快起来!”无奈声音是如此的微弱,我又是如此的疲惫,眼睛渐渐已不能睁开,无数的身影在我面前晃当:冷漠的父亲,平静的母亲,尖刻的亲戚,……还有还有微笑着的温柔的铭刻在我心底最深处的面庞,
“轩——”
无尽的黑暗。
好像有火光,好冷,我下意识的往有光亮的地方靠近。
“别动,当心烫到。”温暖的双手阻止了我蠕动的身体。
轩——,是你吗?我挣扎着睁开了眼。模糊涣散的影子终于合成了一张温和的脸,
“是你,商大哥。”隐隐的有点失落,又暗暗觉得自己可笑,这个时候想到的人居然会是林墨轩,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现在的他应当正和他的青梅竹马兼新婚娇妻度蜜月,他们会去哪里呢?法国、瑞士还是……
挪威森林。
我下意识的抿了抿嘴唇。
“司姑娘,司姑娘——”
“我没事,就是有点口渴。”我从记忆里强行挣扎出来,对商文柏挤出一朵虚弱的微笑。
“没事就好。你淋了大雨有点发烧了,我刚刚为你施了针暂时减缓了症状,等天亮后回去再做调理。”他拨弄了一下火堆,已经快熄灭的湿木头又重新燃烧起来了。火堆的上方挂着一个破瓦罐,罐口腾腾的冒着白气。
他从怀里掏出干净的汗巾,放在罐口的上方,不一会白巾就占满了水汽,轻飘飘的棉布厚实起来,沉沉地向下坠,商文柏用润湿的白巾小心翼翼的擦着我的嘴唇。
“别急,你现在不能过快的喝水。慢慢来——”
嘴里渐渐有了湿意,喉咙也不再干渴的难受。商文柏帮我调整了睡姿以便我能够舒服的入眠。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大半,包裹静静的放在我脚边,我盯着包裹,挣扎着想坐起来。他看出了我的意图,将包裹移到我面前又扶我坐了起来。
我既紧张又激动,抖抖嗦嗦了半天才打开了这个里三层外三层裹了好多道的布包。
阿弥陀佛,幸亏我把东西都放进了皮囊里,雨水一点也没浸进去,东西都还好好的。手机也没受潮,不然就算顺利回去,我的三星也废了。
我心悸的长舒了一口气,谢天谢地。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冷月光
这支手机是我生平第一次拿到奖学金时,林墨轩和我一起在卖场里挑的。学校有关部门办事效率太低,大一时的奖学金直到大二第一学期快结束了才发到我们手里。我的旧手机刚好在那个星期从上铺重重地砸到了地上,直接寿终正寝了,所以计划了N种花法的1500元人民币还是最务实的用在了通讯工具身上。卖场正在进行让利促销活动,折扣低得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品种繁多的手机看得我眼花缭乱,最后,在各式各样的手机里,我们同时叫小姐把那款手机拿出来看。不约而同的开口,又心有灵犀的相视而笑。幸福那一瞬间就萦绕在我的身边。
一个星期后,我献宝似的通知大家我换了新号码,报出号码的时候,我如愿以偿的在轩的脸上看到了惊喜。忙了一个星期,跑遍全城的移动营业厅,我终于找到了和他尾数相同的号码。
我的号码,不知你是否已经删去;你的号码却还始终保存在我电话薄的第一个位置。
我知道,相较于我,你的青梅竹马更加适合你身边那个万众瞩目的位置。兜兜转转地挣扎,最后的选择终于是放弃。我没有立场去指责你的背叛,悬殊太大的两个人如果勉强捆绑到一起,就只会像两只试图温暖对方的刺猬一样,彼此都伤痕累累。所以请你放手离开,我会微笑着看你走掉。停留在原地默默地舔拭自己的伤口仅仅是因为我还没有来得及买到踏上新的旅途的车票,真的真的与你无关。有一天,当我真正心平气和地回想起这一切时,你我之间也就终于在我心中画上了最后的句号;我也可以选择不再爱你。我只希望,顽固的我可以快点等到这一天。
我唯一无法释怀的是,既然你清楚我们之间的距离,当初为什么又来惹我。给不了我十分,为什么自以为是的施舍七分,让对爱贪婪奢望已久的我更加欲求不满;做不到永远,又为什么承诺一辈子,让誓言和信仰变得如此廉价。你亲手为我构建了一个天堂,让我以为自己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然而转眼间,你却毫不留情的毁灭了这一切。
我说,分手以后,请再也不要来找我。我留在心中没说的是,如果你再回头,我害怕自己会没有勇气走出来。不离开你,离开N,离开所有沾染了你的气息的地方,我如何能遗忘。我记得分手的那一天,我镇静的坐在咖啡桌前,微笑着,看你离开。你熟悉的身影越来越远,好像带走了这世界上最后的温暖。
外面的月光好冷啊,真冷,冷的要把这个世界冻结起来。我穿着薄薄的毛衣,走在冷冷清清的街头,陪伴我的只有昏黄的灯光。街道好长好长,仿佛这孤单的一路永远也延伸不到温暖的那头。我走着,走着,身上就冰冷到我已经忘了究竟有多寒冷。我只记得,那天的月亮好冷好冷。我站在冰冷的街头,忘记了悲伤,忘记了自己该走向哪个方向。我不停的走啊走啊,看着远方的灯火,希望能够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多汲取哪怕是再虚弱不过的温暖。
“小心,别烫着了。”商文柏急急的叫道。
我一怔,从记忆的藩篱中挣扎出来,微笑道:“我没事。”
把东西重放回皮囊里揣到怀中,我把包裹外面的湿布摊开放在火堆前烤,等干了再包好。
“什么东西这么宝贝。”商文柏从我手中接过湿布,认真的烘烤着。
“手机,三星的。”
“手机?”他一贯平淡没有太多情绪变化的声音里终于多了一种叫“疑惑”的成分。
汗~~我被大雨浇昏头了,怎么会跟他提起手机呢?
“嗯~~我娘是这么说的,这是她留给我的。”我支支吾吾地装牙疼。
“你还记得你的母亲吗?”
“当然——”完了,我怎么忘了我现在扮演的身份是失忆少女。撒谎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为了圆一个谎言,你必须再撒更多的谎,一不留神就会穿帮。
“能想起来一点点,但无济于事,我娘已经……”声音渐渐低不可闻。唔,该怎么说呢,怎么说才合适呢,……
“对不起,提起了你的伤心事。”商文柏歉然地望着我,语意诚恳。
这可是你自己胡乱揣测得出的结论,我什么话也没说。
“没关系。”我平静的微笑。确实没关系,她本来就没事,离了个婚而已,又不是什么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况且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些年,她一新时代的职业女性没理由承受不起。
沉默。
商文柏继续烘烤布包,我躺在用枯叶和干草临时铺成的褥子上望着山洞顶出神。洞深处有马的嘶嘶声传来,从我躺的位置看不到马匹的身影,大概向洞里走有弯道吧。
我不想说话也不愿思考,安静,绝对的安静,如果不是怕冷,最好连火光也不要有;让心底所有的情绪在这静谧的无边夜色中慢慢弥散,慢慢变淡……直到心里完全清空,什么也不剩,什么也没有。
洞外雨潇潇,秋风渐起。
“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绚烂的灯光
我是匹旋转木马身在你天堂
只为了满足孩子的梦想
爬到我背上就带你去翱翔
我忘了只能原地奔跑的那忧伤
我也忘了自己是永远被锁上
不管我能够陪你有多长
至少能让你幻想与我飞翔
奔驰的木马让你忘了伤
在这一个供应欢笑的天堂
看著他们的羡慕眼光
不需放握在心上
旋转的木马没有翅膀
但却能够带著你到处飞翔
音乐停下来你将离场
我也只能这样”
我无意识地哼着歌。
悲伤的时候唱首歌,这样子注意力就不会全部集中到痛苦身上,可是为什么我唱这首歌的时候,依然会心痛的让我恨不得这颗心它从来都不存在。
手腕上的伤痕仿佛在灼烧,冰凉的佛珠也无法抵挡这种滚烫。
商文柏若有所思地望着我,什么也没说。
夏天已经过去了。
火苗簌簌的抖动,两旁的石壁上我的身影瑟瑟发抖,好像寒风肆虐中不知归途的落叶。好冷,我下意识的蜷成了一团。
商文柏看了我一眼,把烘干的布盖在了我身上。
虽然无法温暖我的心,但起码这个梦境中我没有落水。
第一卷:吹梦成古今 养病
商文柏不是一个好奇心丰富的人,相反他不喜欢利用职务之便去窥伺别人的隐私。他优雅而淡漠,风清云淡,与世无争。我很欣赏这种人,他让我惊惶敏感的灵魂觉得安定,仿佛回到多年前,在老屋的院落中的栀子树下,洁白纯美的花朵,清幽淡雅的香气,青石阶上轻轻摇晃的碎金的阳光,我静静地看天上云舒云卷,那么安详,那么寂静,没有烦恼,也没有心计……;我感激他的平静,存在即是真理,万物皆有法则,无论所见有多荒诞,旁观者都应当以一颗平淡的心去看待,绝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实在没必要试图去留下什么烙印,因为徒劳无功。只是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想证明自己才是唯一的智者,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纷争。
尽管我病得不合情理,他也没有多言语,就好象他已经洞悉了其中的玄机,所以即使表面上看我已经病得奄奄一息,他还是令卓玛照老方子给我熬药。呵呵,我怀疑那都是些补品,既然无病,当然就无药可医。我嫌嘴里没味,建议在药里加一味乌梅,他居然也同意了。幸好卓玛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不然还不把她给骇坏,到底谁是病人、谁是大夫。
我如众人想象的“中土女子身体孱弱,禁不起风雨”长卧病榻。期间,日理万机的卓嘎王爷来看了我好几次,看来,胡狼对商文柏视之甚高,连带着对我都颇为看重,赏了我不少宝贝。不巧,那几个时间点我都沉浸于旧时的记忆中难以自拔,懒得搭理他,所以他就依照自己的揣测认定我是病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命人送来属于稀罕物的天山雪莲给我治病。晕!我还没想到装聋作哑哩,他先帮我把戏台搭好了,我再推托岂不是有负厚望,反正我也不想讲话,因而我的嗓子也哑了。商文柏干脆因地制宜的给我加了味甘草。
甘草,多年生草本植物,根有甜味,可入药,有镇咳、润喉等作用。
于是皆大欢喜。
老生病也不是个事,肌肉若是长期缺乏运动会萎缩的。躺了一个月后,我嘴巴能说话了,腿也能走路了,头不疼了,胸口也不气闷了。
雨停了,风吹散了乌云。
我的病“终于”好了。
卓玛开心程度堪比我中五百万彩票的兴奋劲(因为没中过,所以更加难以想象),第一时间奔出帐外去通知商神医。
商文柏大夫明显没有卓玛姑娘想象中的高兴,一张儒雅的俊脸上还是亘古不变的淡近似无的微笑。小姑娘亮若星辰的眸子里蒙上了一层失落的灰尘。
傻姑娘,我失笑。早在人家意料之中的事,有什么好兴奋的。
“真的全好呢?心里还难受吗?”他帮我把了把脉,“好了就没事了。”
“全好了。”我笑着点头,身上心里都好了,现在的我已经符合联合国卫生组织关于“健康”的全部定义。
戴上坚强的面具,我司嘉洛又回来了。
“司姑娘的气色看起来不错,文柏兄,她的病是否已经大好了。”
卓嘎王爷素来不请自到。呵呵,我不想磕头行礼,所以在榻上点头致意,商文柏脸一板,似乎在训斥我无礼,可他转过去时,我分明在他眼中看到了闪烁的笑意。
卓嘎示意他们免礼,可卓玛已经条件反射的屈腿了,收力不及跪倒在地,又慌乱的站起身来。卓嘎面色如常,眼底却暗芒微闪,商文柏则风云不变。我心头一动,脸上展现出谦卑的笑容,
“谢谢王爷关心,小女子已经好了许多,有劳王爷挂念了。”
“不必客气,你是文柏兄的病人又是小王的贵客,招待你自是分内之事。倒是小王俗务缠身,不能时常过来探望姑娘,还望姑娘见谅,——卓玛,#……%¥—……%*……”
他后面说的西秦语宛若天书,我是一个字也没听懂,听神经拒绝接受声音刺激,大脑自动忽略了他后面的话。卓玛“咚”的一声跪倒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而后他微笑着乜了我一眼,看得我心里毛毛的,淡淡的吐出几个音符。卓玛诚惶诚恐地退下了,临走时投向我的眼神含着感激。我不动声色,仿佛什么也不曾看见。举手之劳而已,日行一善容易撞大运。
胡狼不愧是胡狼,从他进来到现在,他的脸上丝毫不见怒容,甚至还有隐隐的笑意;声音虽威严但也还算语气平缓温和,除却背景,甚至可以认为他是在打赏下人。可就是这短短的半柱香不到的功夫,他已经于轻描淡写中让一个如花的生命在鬼门关出入了一趟。
背脊有股寒气缓缓上升,冷汗淋漓。安逸的生活过久了,我似乎已经失去了童年时期学会的察言观色的能力,现在喜怒不形于色的人通常都会给我莫名的压迫感,就好像在他(她)面前我是真空的,什么秘密也掩藏不住。不知道商文柏是如何解释我雨中狂奔的原因的。中土与西秦关系微妙,我一个来历不明的中土女子住在王爷府里更是处境尴尬,任何古怪的行为的会招来无尽的猜疑,何况是如此没有道理的事呢。千头万绪涌上心间,一时间,我这个主人(至少在这间帐篷里,他们都是我的客)竟讷讷无语。空气中有一种微妙的寂静。
“看她的样子就知道恢复的很好。”商文柏忽然轻笑,“哪有大病不愈的病人养的这么好的。”
~——~无语。
我郁闷的捏捏脸颊上的肉,这些天补的,营养全部转化为脂肪囤积到身上了。照这情形发展下去,突破一百斤大关是指日可待的事。55——偶哭,哪有像我这么生病的,小肚子上的肥肉没掉不说,偷偷捏捏胳膊,也很有肉哩。反倒是一直健健康康的卓玛,这些天忙前忙后,瘦得小脸上只剩下一双大眼睛了。
卓嘎很没绅士风度的笑了起来。
切!假贵族,亏我当初还觉得你有王者之风呢。
刚刚的喜悦全被脸上的肥肉压垮了,我坐在床上,把我所知道的减肥方法全在脑海中过滤了一遍:瘦身瑜伽普拉提,节食运动有氧操,慢跑游泳呼拉圈,……呜呜——好辛苦啊,长肉容易减肥难,人生真是永远都无法尽兴。
等等,中药减肥不是被誉为最健康、最绿色、最立竿见影的减肥新风尚吗,我眼前的这位白衣帅哥不正是一位神奇的老(就医龄而言,商文柏懂事起没多久就跟着他师傅四处行医了)中医吗。
我不怀好意的将灼灼的目光投向了商大夫,据商文柏事后回忆,当时我的眼神就像大灰狼看见了小白兔,被我怒吼。
“商大哥,”拉进我跟他的关系,方便接下来好开口提要求。
“既然是我开的药方,我订的食谱把你养的这么肥,那就由我负责让你瘦下来。”
不会吧,这么简单。我还没开口要求哩。
~——~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商文柏!你给我出来,谁准你污了我的糍粑酥油茶和烤羊腿,把我的午饭还我。”
“……”
“我不要吃生牛肉,营养阿,你自己干吗不吃。”
“……”
“想!555——你瘦很了不起吗,我警告你不许趁我减肥虐待我,555——你等着,我瘦下去后要你好瞧。”
如果在这种状况下,你的脂肪还是冥顽不化。
^_^偶只能说:“I’msorrytohearth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