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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大众:“这是什么协议?简直是‘丧权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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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耕地50亩 换来一辆二手车
作者:呈军   01-11 0934
  “这是什么协议?简直是‘丧权辱村’!”山东省文登市龙山办事处大众社区居委会居民于老汉提起前居委会主任与一房地产公司签订的一份合作协议,气就不打一处来。这位和村里其他500户村民一样,因为老县城的扩大,其身份几年前就变成了居民,但自称是居民身份、村民待遇的他,对社区这个称谓仍不习惯。他说“村里就剩下那么50亩地,被前任村主任私下和外来的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协议,村里投入800多万元,却只能得15%的收益,最后连这点钱还让他们送来的一部二手吉普车给抵了。
  协议浮出水面 损失竟达六千万
  文登市龙山街道办事处大众社区前身是文登市文城镇大众村,随着改革开放,山东省威海市所辖的几个县级市和区经济都有了飞快的发展,大众村由于地处县城的边缘,在20多年的时间里也经历了村改企,企改居的过程。先是被命名为大众企业总公司,后改为大众社区居委会。尽管名称不断变化,但实际上是一套人马,两个命名。社区居委会和企业总公司的所有企业、团体、土地、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均为集体———1280个村民所有。
  由于文登市城区的扩大,过去地处老县城边缘的大众村大多数耕地和村民的住宅早已被一座座宾馆、商厦和居民楼所代替,唯一剩下的一块地就是位于文登城区偏北的50亩耕地,这块地早年种粮食、油料为主,近几年集体又在那里办起了养猪场、鹿驼场,还栽了20多亩枣树。
  4个月前,即2007年的7月下旬,大众居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过激烈的竞争,已在位18年的原居委会主任落选,上来了一位新的居委会主任。在政务交接中,落选的居委会主任向新上任的主任交接了一份协议书。居民们得知这份协议的详细内容后大吃一惊,因为他们认为如果按照这份协议执行,大众村至少损失6000多万元。
  名义“合作开发” 双方收益差距太大
  这是一份合作开发大众村现有的唯一一块50亩地的协议书,签订日期为2007年5月,也就是选举前的两个月,甲方为威海富邦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为文登市大众企业总公司。根据协议规定,乙方提供807.70万元开发资金。项目竣工后,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唯一主体。乙方的所得为,实际投资额15%。另外,乙方投资收回中还不得低于50%以房屋的形式分配,余下的部分才以货币形式交付;总项目清盘后,甲方才能如实付清乙方实际投资和应得利益;乙方分得房屋如需要销售,必须与甲方统一销售管理,等等。大众居委会很多居民在得知了这份协议的内容后,都认为协议定的内容明显不利于大众村(至今大众社区的居民们仍然以村来称呼他们的社区,企业总公司,以下我们也姑且按他们的习惯来称呼他们),他们算了一笔账:
  一、大众村拿出了仅有的50亩地,又投入了807万元,其收益是投资额的15%,实际收益只有120万。(还不知哪一年楼房清盘后方可兑现)
  二、大众村实际投资额807万元加上120万元,即927万元,这些款不得低于50%以房屋的形式分配,分配房屋的位置由富邦公司指定,价格以开盘价和楼层上浮价为准。
  三、大众村在办理产权过户、转让时所需的所有税费,由大众村负担,此费用预计百万元以上。
  四、大众村如销售这些分配来的房子时,必须由富邦公司统一销售管理,否则按投资总额5%处罚。
  五、大众村出资807万元换来的是区区120万元利益,就是这120万元,富邦公司在制定协议时送来一部二手越野车,作价64万元,从120万元收益中扣除。(剩下的几十万还不够上税)
  村民们说,这50亩地如果不和外边的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而是由村里自己开发,按照文登地处海滨城市现在的房价,村里可以得到6000多万元的收益,而且,村里现在有4支具有资质的建筑队。自主开发还可以解决村里很多村民的就业问题。一种是搞所谓的合作开发,只得到那么一点收益,一种是自己独立开发,可以得到如此巨大的回报,两相比较,那个更有利于大众村,不是明摆着吗?至于为什么上届居委会主任与开发商定了这么一个协议,村民们说,那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村民要求终止协议
  大众村的很多村民都气愤地说,哪有这样定协议的?大众村没有权利,只有义务,好处都让开发商拿去了,而且给大众村规定的,稍有执行不到的即予惩处,各种违约金、滞纳金少则5万元,多则近百万元。
  正在村民们议论这份协议,商量着如何解除这个协议的时候,2007年9月的一天,开发商雇的推土机开进了那50亩地。村民们很多人都跑到地里拦阻推土机不让施工。后来,推土机虽然开走了,但村民们仍然不放心,他们知道,如果不废止前村干部和开发商定的协议,开发商雇的推土机迟早还要回到这里。
  于是村民们找到市里和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求依法解除这份合同,依据是根据居委会组织法,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而前任村干部在制定这份协议前根本没有跟村民商量,既没有通过居民大会,也没有通过居民代表会议,据说,甚至没有经过党支部讨论,就私下和开发商定了这份协议。而且作为这份协议的乙方大众村,从开发中得到的收益太少,根本就不是一个公平的协议,完全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截至今天,村民们要求终止协议的意见并没有得到积极的回应。他们表示,将诉诸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

稿件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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