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场选手”晋级108,有否法理依据?2007-03-20 22:12:51 22 楼
官网上近来有一篇醒目的标题:《冲场之星将照耀 赢在中国第二季!!!!!》。说实话,此标题写得慷慨激昂,也点出了本季赛事的独特亮点,但措辞似有一个关键失误,即“冲场之星”拟应改为“赶场之星”或“冒场之星”(理由本人另贴已有论述,此处不再赘言);同时,其文章内容由于分析得不到位,故归纳出的结论不能说服人,显示出其底气的不足。我把它的底在此挑明了就是:试问“冲场选手”能否晋级“赢在中国”?
首先毫无疑问的是,正如本人另贴论述的,不经允许硬闯的所谓“冲场选手”,只能暴露个人素质的低下,在任何地方都属应被严禁的范畴,当然没有资格谈论“晋级”,这是不言而喻的。
那么,“通过面试允许的” 所谓过去曾误称的“冲场选手”(为区别,其实可称为“赶场选手”或“冒场选手”),他们确实“是第二赛季的最大亮点之一,也是对赢在中国的促进和突破”,他们能否晋级“赢在中国”,有无法理依据呢?
本贴谈谈个人的观点:
一、从文明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上来说,他们有晋级的法理依据。
先说公开:1080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都是公开的,“赶场”和“冒场”的机会对每个人都是公开和均等的,能否“得到项目组允许”的机率对每个人也是公开和均等的;
再说公平:有人说“不是1080”进1080面试是“不公平”的,但“是1080”却放弃1080面试(“占着茅坑不拉屎”),对未进1080(想拉屎却找不到茅坑)的人来说难道就“公平”么,对其余进入面试的1080来说因而少了竞争对手(据说多达150名)难道也算“公平”么;
最后说公正,无论是参加面试的1080选手,还是经过允许的“赶场”或“冒场选手”,相信他们得到的都是评委的公正点评和pk,这点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二、从比赛的官方文件上来说,他们也有晋级的法理依据。
比赛文件之一《参赛选手声明》第3条规定:“对于进入各环节的选手,必须保证按照大赛的竞赛日程参加比赛,否则大赛承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且中间不得无故退出。无正当理由退出或做出有损大赛的行为,承办方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5条规定:“对于进入各环节的选手,将随着晋级阶段的不同,需要签署新的声明或承诺,选手有权拒绝签署从而放弃晋级权利及比赛资格,但不得挑战上述规则,也不得以此为由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大赛承办方可选择其他选手递补此空缺和资格”;
第19条规定:“参选者明白及同意大赛承办方有权随时:A要求参选者出示身份证明文件;B修改面试,以及各阶段淘汰赛的方案;C修改面试,以及各阶段淘汰赛日期”。
由以上各条可见,至少比赛文件在法理上并没有剥夺 “赶场”或“冒场选手”晋级“赢在中国”的可行性,一切都在主办方的最终决定,即“本活动解释权属‘赢在中国’承办方所有”。
以上拙见,谨供大伙参考和讨论。还是那句话:本季出现的“赶场”和“冒场选手”,也许正是对那些“弃场选手”的及时补充和正动。大浪淘沙,有退有进!
最后,我愿用清代大诗人龚自珍的诗结束本贴:
“九州生气恃风雷,
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
不拘一格降人才。”
re:冲场之星将照耀 赢在中国第二季!!!!!2007-03-21 18:50:49 27 楼
07年赢在中国还是做秀吗?
在06年的赢在中国中,让更多人有了创业的梦想和激情,但是也有人认为中央电视台是在做秀,认为是在炒做,因为去年获奖的选手至今没有消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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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2007-03-22 22:23:57 3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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