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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令人惊诧不已的保险拒赔案

事件伊始:

2007517投保人张艳给自己的外甥女李彩霞买了2张意外伤害(长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出售的团险B款)保险卡。被保险人李彩霞于20084226点半左右走出家门半小时后,突然地意外死亡!

事件焦点

一、被保险人是一个年仅22岁且身体健康的、快乐无忧的活泼女青年,在突然间离奇的死亡!医生抢救期间(一天多)未发现患有任何疾病,在病例中有“没有发现明显外伤”的表述,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没有外伤,更不等于没有内伤。在其走出家门半个小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医生和家属至今不得而知!所以,这是个离奇的死亡! 客观上无法排除外致伤害的情况。

二、保险人的格式条款中意外伤害的条款释义: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三、被保险人完全符合保险条款四要素的全部条件(保险审核时是讲近因原则的,即在无法排除外来的情况下,就是外来的。)。

四、受益人按着原告要求上报索赔材料。

五、保险人在接到上报材料2个月后以“猝死并非意外”意外拒赔。

六、《猝死》不是疾病的一种,也不是疾病的代名词,它是个大概念,可导致这样死亡的原因很多,比如电击、手术及麻醉意外……等等。猝死一词仅仅是对死亡形式的一种描述,给人的直觉就是:突然、快速的意外死亡。这也应该是猝死一词的最恰当解释。

七、在保险人自己制定并提供的保险合同中,特别是在免责项目里,原告穿透了纸背也没有找到猝死二字(这也是被告上法庭不带合同的客观原因)。

八、原告认为被告的拒赔毫无理由,是典型的违约行为!违背了保险法和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对《最大诚信契约——保险合同》的肆意践踏!于是在20081030日,将长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告上了法庭。

九、本案于20081114日在威海市环翠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法庭上,法官向被告索要保险合同,即格式条款,被告说“没有”,此时,原告把准备分发给旁听的20来本格式条款取出一本呈给了法官。

十、法庭上,被告并未手持格式条款列举拒赔理由,而是,拿出字典来猜解应诉,即:字典说被保险人死于疾病!并指责来自于404军医院客观的临床诊断书的合法性?被告意即用字典取代诊断书。作为合同纠纷案,被告到庭应诉不带双方所签订的法律性保险合同《合同》、却带《字典》!这意味着什么?

十一、法庭上还公然对法官说:团险只有意外伤害一项赔付,故意隐瞒其余三项:意外烧伤、意外残疾、意外医疗。

十二、被告说病例中所述的“循环衰竭”是被保险人所患之疾病。其实,循环衰竭是不是疾病的一种?有点知识的人都很清楚,不清楚的看看医生开据的诊断书中“猝死(原因不明)”就自然清楚了。

十三、被告在法庭上还能说出:“原告目的不纯”?

十四、一番辩论之后,法官要庭外调解(赔款打折),被告:同意。原告:坚决不同意(法官到此宣布:一审一庭到此结束,等待再次开庭)!

十五、由于此类案件无独有偶,并且,国内保险业只要是猝死,就一概拒赔,是否是公害?是否为严重?请大家深思……。正由于被告的一句“原告目的不纯”,从而坚定了原告将《重大案件》升级为《重大事件》,并把此案公示天下。

法律条文

《保险法》第23条第1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于2000124日作出的法研[2000]5号批复:“‘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而本案保险人关于“猝死”均未向投保人作出书面和口头的解释。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就本案而言面临

第一、素来被称为《最大诚信契约》的“保险合同”受到严峻挑战!

第二、《人性道德》受到严峻挑战!

第三、《职业道德》受到严峻挑战!

第四、《保险法》受到严峻挑战!

第五、《合同法》受到严峻挑战!

后续;

时至今日,原告还未接到法庭二次开庭传票,现在,我把本案主要经过、焦点向诸位尊贵的朋友和网友们呈现,并请朋友们读后抒发您的观点。人情在何处?天理在何方?孰是孰非?天道和诸公当有公论!

我是一介平民,身处这样一个“法治的”和“拥有5000年文明的”国度里,往往实实在在的感觉到自己很脆弱!很无助!我常想:都说社会在发展、在进步. 人的良知不该落后!可那些制定游戏规则、又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常常使我们的内心寒气凝重!

我非常相信大家的品德是高尚的、观点是公正的、心意是暖暖的,并能够热心地帮助我走出沼泽、走出黑暗!走出迷离和困惑!谢谢各位朋友的热情!谢谢朋友们的积极参与!再次的感谢大家!希望能与我联系并成为知心朋友。多多的谢谢你们!

山东威海                    原告代理人:张凤武

13606499908  

   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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