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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购物遭群欧,反被诬陷为施暴
2009年4月16日下午四点,我带着三岁的小孩一起去附近的浙江诸暨人民南路的一百仓储商场购物,想不到一次最平常不过的购物,却引来一场气愤填膺的纠纷。
我们在商场二楼偶然路过塑料碗的货架前。塑料碗种类繁多,我停下来看了一看,无意中发现放在下面的那只碗有一道明显的裂痕。我当时还想,怎么货架上会出现破损的货物呢?这些商场营业员也太大意了。
我边想边走着,刚要下楼,一个营业员走过来拦住了我,说我刚才打破了上个碗,必须得赔钱。听了她的话,我觉得很气愤,就说:“那只碗本来就是破的。只是你们没发现而已”正在这时,另外两个营业员走了过来说:“我们有监控的,是你打破了碗。”我说:“现在你让我看一下监控吧,如真是这样,我就赔钱。”她们一时语塞了。但还是坚持说要我先赔钱,我看她们无据乱说,就抱着小孩想要离开。几个营业员扭住了我。
到商场出口处,一名商场保安冲上来扭住我的手,随后四五名商场工作人员又把我团团围住,其中一名工作人员不顾我身上还抱着小孩,扑上来抓住我的头发,一边还不住地拉我头发。一个自称是商场经理的女人,走到我面前,言语尖酸刻薄。我就回应了一句,不想,在头部重重的受了一下打,接着,几个人围住我一陈按打,而我只能一手抱小孩,一手保护小孩,一个弱女子和一个小孩,就这样被几个无耻之徒围攻和撕打。
终于110警车到了,商场经理迎了上去,她们说了几句。民警就对我说:“这点小钱,你赔了不就完事了,还在这儿疯什么,去关几天再说吧”我看情况不好,就想打电话给老公,却遭到商场经理和民警他们的阻止。趁乱中,我对一观看的小姑娘说了一句:“帮我打个电话,887888”几个警察和保安员把仍上警车。我的脸部和腰部只感觉一层层疼痛。警车开了,我只听见我的不到三岁的儿子一个人在马路上哭……
我被关进诸暨城中派出所,就这样,一直到晚上八点半,警察才过来找我,让我做口供,认了错,可我真的没做错什么呀,刚想分辨,办事警察开口就骂,你想不想回家了,还这样。这是什么地方”看到边上几个男女在哭。脸上还有伤,一个警察还叫进来的一个女的为他洗鞋。我的确吓死了,想想我的儿还在马路上,我也屈服了,于是,在这个警察指导下,我按他的意思在笔录上盖了手印,被准许离开。
身心俱创的我回到家后,心情久久无法平静下来,那黑暗的一幕幕总是不断浮现在眼前。
首先质疑诸暨号称龙头老大的一百仓储商场,口口声声标榜“顾客是上帝”,但他们却用这种“野蛮行径”来证明所谓的承诺。在我的眼中,他们简直就是一群弱肉强食的野兽。最让我震惊的还是那些派出所的办案民警,无视公民的合法权利,没有一点人道,将我带走了,可让我一个不到三岁的儿子一个人在路上,如果儿子有个意外,哪这事谁负责。偏听一面之词,强词夺理,我一个手无寸铁的受害者,反被他们黑白颠倒说成是施暴者。
我们这些处于弱势的平民,就该这样莫名地被强势力所凌辱吗?真想为自己的遭遇讨个说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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