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领导成“网上逃犯”是对法治的反讽2008-09-06 00:27:04 楼主
骂领导就成了“网上逃犯”,这样的新闻让人吃惊。何况王涛还是是一位县人大代表、居委会主任、支书,是为公而骂领导,却因言获罪,被网上通缉,怎么也难以让人理解。尽管缉拿王涛符合法律程序,经灵璧县公、检、法、司、人大等多个部门沟通,认定王涛涉嫌“侮辱罪”,但还是让人觉得,这里法律有被滥用的嫌疑。
从报道的情况看,王涛不过对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骂了些“奴才”、“你滚蛋,”之类的语言,并没有超出民间一般的骂架行为,为什么要追究王涛的“侮辱罪”?如果这都叫“侮辱罪”,那民间的“侮辱罪”还不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民间的民事责任行为,为什么到了领导那里,就变成了刑事责任“侮辱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王涛骂领导,看不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事后王涛及时向两位当事人、县领导做了口头或书面检讨道歉,对王涛追究刑事责任显然没有法律依据,可能属于用法不当。
居委会干部称,王涛爱喝酒、性急、爱骂人,但颇得村民敬重,已连任三届居委会主任和支书。这似乎有根据,7月7日,娄庄200余名村民联名请愿,呼吁公正执法、还王涛清白。王涛骂人,是因镇派出所无偿占用娄庄的土地建房,又同镇党委书记一起盗用居委会的公章和自己的签名,所以王涛才酒后骂人。王涛身为县人大代表,骂侵占基层利益的行为人,语言虽嫌粗鲁,但也属于履行代表职责行为,体现了正义。追究王涛刑事责任,无疑是对政府违规行为的袒护和对社会批评的打击。
骂领导成了“网上逃犯”,可能和当地县领导的态度有关。据王涛的家属讲,县委书记何志中对王涛骂人很生气,“今天你能骂镇党委书记,明天你就敢骂县委书记了”。对人大代表王涛采取强制措施,第一次县人大常委会讨论没通过,第二次县委书记、人大主任亲自参加才通过。看来,当地县领导是一定要让“今天你能骂镇党委书记,明天你就敢骂县委书记了”的王涛付出“法的代价”的。骂官员有罪,以后看谁还敢骂?
我为发生骂领导成“网上逃犯”的事件感到悲哀,这是法治社会的耻辱,也极其明确地反映了目前一些地方法律匡扶正义能力和良心的缺失。官员属公众人物,做得事基层群众、人大代表不满意,骂一下就治罪,你那个法律究竟是谁的法律?!法律只能是社会公器,绝不能堕落成为官员的私人保护伞和打击民众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