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口碑网社区详细发帖规定
WWS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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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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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0 14:37  资料
初次看到,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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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en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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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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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0 14:41  资料
对,无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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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花月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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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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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19:57  资料
好的,支持口碑
比19楼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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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视听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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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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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14:08  资料
支持啊 永远支持




狼 不会让任何人从自己手中得到本属于它的猎物

狼 是冷血的,不会对任何猎物有感情存在

狼 永远不会被取代草原之王的封号

狼 在最饥饿的时候也是最致命的时候

狼 会不惜一切代价去猎取

狼 是孤僻的也的团结的

狼 永远是残忍的杀手

这就是我的生存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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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视听主流有回复 · · · · · ·

明天就离婚了,晒晒我老婆不可告人的隐私
女孩怀孕了!她老爸对那男人只说了八个字!
朵朵宝贝200703@tao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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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6 23:32  资料
哦,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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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朵宝贝200703@taobao有回复 · · · · · ·

五种食物千万不可放进冰箱
世界第一大力士催人泪下 金牌告慰亡妻
盘点北京奥运会十大悲情英雄 刘翔居首位(图)
TVB的那些帅老头们
zhangweii3934@tao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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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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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9 12:04  资料
学习一下




销售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一个顶尖的销售人员应该是有政治家的睿智头脑,艺术家的敏锐眼光,外交家的善辩口舌,邮递员一样永远也不怕磨破的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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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weii3934@taobao有回复 · · · · · ·

四川的地产中介朋友!进来耍会儿~四川的一定要进来顶
非视听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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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9 14:50  资料
支持啊




狼 不会让任何人从自己手中得到本属于它的猎物

狼 是冷血的,不会对任何猎物有感情存在

狼 永远不会被取代草原之王的封号

狼 在最饥饿的时候也是最致命的时候

狼 会不惜一切代价去猎取

狼 是孤僻的也的团结的

狼 永远是残忍的杀手

这就是我的生存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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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视听主流有回复 · · · · · ·

明天就离婚了,晒晒我老婆不可告人的隐私
女孩怀孕了!她老爸对那男人只说了八个字!
苏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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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0 09:25  资料
看见了就来顶一下,一定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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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眉有回复 · · · · · ·

6月份cd编辑考核方法
转南京交通台主持人的汶川曾经美丽的风景
泪流为灾区,爱心振中华!贵阳品客捐款报名!
zh123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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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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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1 11:39  资料
税收调控是有效解决房价的直接武器

目前国内房价高居不下,甚至是一天一个样(相关数据不在引用)。全国各类报纸及新闻媒体报道最多的也是关于房地产方面,各种形式的,各种角度的,有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讲话,有相关协会负责人的公开表示,有房产行业领军人物的暗示,有国家金融机构的直接建议,有各种专家学者的呼吁,有大量民众的建议与不满,也有房产开发商们的直白,也有大量伪专家学者的理论宣传。。。。。。等等,构成了目前国内一个很有特色的现象。
前几年,人们的目光聚焦在医疗、教育等方面,但是都感觉没有象这样把房产做为一个核心的核心来对待,毕竟牵一发动全身,买卖房产的标的太大了,少则十几万,多则上百万,上千万。也许有的人穷极一生也只能勉强够买一套房子,也许有的人可以在短时间内购置大量的房子,不管是自用还是投资或投机,这直接体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财富。有钱人可以运用财富为自己达到目的,无钱人没有财富,只能埋怨社会,造成对社会的不满,埋下对社会的仇恨。如果财富两极分化严重到一个点,就会引起新的社会矛盾,这种情况各国历史是有很多事件证明的(我国古代历史也有证明)。
目前我国政府为解决房子这个有关社会稳定,有关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可谓是绞尽脑汁,运用了多种手段,行政命令、银行紧缩、税收征管等,但是从目前所达到的效果来说,并没有实现中央政府为解决广大普通民众购房难的实际问题的初衷,相反的,房价依然在涨,而且是对抗性的涨。打个比方,房价是火,中央政府的各种政策是油,油去灭火,结果是不言而喻,肯定是火越来越旺。进行过消防训练的人都知道,火能在空气中燃烧,是因为氧气供应的原因,所以说灭火器通常是干冰或二氧化碳的,因为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火源的氧气供给,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那么国家为解决这个房价问题也出了不少政策,国八条,国六条,还有才出台的国十三号文,还有目前全国性的银根紧缩,还有下半年度央行可能的再次加息,还有各种关于要求政府对开发商囤地处罚的呼吁,对开发商不良市场行为的处罚等建议,笔者认为,这些政策或条例或许会对目前整个国内房地产市场有一个长远的促进作用,但是于短期而言,不会有很大效果,因为毕竟具体执行在基层。同时我国现状面临双重困难,一是国外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是越来越大,国际压力日渐增加,我国同国外的贸易顺差日渐拉大,同时这些天我国的各种产品遭到了其它国家的召回,直接影响中国的出口;二是国内房价高涨不下,引发了物价全面上涨,直接导致民众生活成本增加,理论上讲,物价上涨是因为成本增加造成的,商人为了保持一定的利润,提升价格是一种必然。但是如果由于一种物品上涨,从而引起全面物价上涨,则是一种灾难(各式各样的关于通货膨胀的报道或说法或澄清可以见各大网站)。这说明一个现实,房价上涨由一个自然的经济行为、经济现象,逐步演变成了一个社会现象,甚至上升成了一个政治现象,从而扩大了社会的潜在的矛盾—贫富差距。
普通民众都在期待着中央政府能尽快出台高效果、高效率的政策来解决大家已经无法忍受的房产高价格,而且房产价格还看不到有下降的趋势。不管是预测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房价会下降,还是诸多专家学者所认为的要解决土地的限量供给问题或出台物业税等、银行针对购房者不同情况提高首付,还是央行下半年继续加息,都是为了一个目的,控制房价。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中国政府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正确、有效的解决国内问题的能力体现,同时表明我国政府是否有能力解决在面临国际及国内相互矛盾冲突中的信心与办法,直接体现我国领导人在新形式下,运用新思维,采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的智慧与勇气。
作为一名普通人,看到房价一天一个样,看到诸如报道的各种“房奴”,看到各种关于房价还要上涨的专家讲话,看到各种有关加息的推测,我的心都紧了。本人以为,目前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关于对房价调控的政策大方向是好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能否在各级政府或部门中顺利并严格执行,能否达到中央政府的预期目的,可能需要打一个很大的“?”。毕竟房价与地方政府的切身利益是紧密相连的。虽然国家对多个直辖市进行了省纪委垂直管辖,加强了纪检工作,但是全国各级政府要实现胡及温总理领导人的愿望,可能还需要很长时间,房价还会依然硬挺,矛盾还会不断的加深,整个社会经济继续呈现房地产一枝独大的局面。
仔细研究,国家出台政策都是指导性的,全部需要各级地方政府进行领悟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再加上银行要生存,要赚钱,这样整个房产调控的力度与效果可能就要大打折扣了,就成了国家越调,房价越涨的畸型经济形态。因此,本人认为,按照国十三号《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中关于“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包括县城,下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的指导思想,国家应采取以下手段来进行房价调控。
一、        鉴于目前全国的购房者绝大多数采用银行按揭方式进行,不管是自住还是投机、投资。为强化税收管理体系,本人认为所有按揭买房人员在出具本单位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时,必须附其本人在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完税证明。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以下多个目的:(1)加强全国税收征管的力度,从而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税收征收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不需要重新制订政策来实施。(2)加强了税务与工商部门的密切合作与配合。因为个人要出具收入证明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通过税务部门查询就可以知道,这个单位是否按规定纳税。如果不纳税,则可以通知工商部门按规定处理这个单位,从而避免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3)避免银行收贷风险。举例说明,一个人月收入3000元,买一套房子(面积及金额不计),其向银行贷20万,还贷日期20年。这样,通过计算可得到,其每月应还贷1400多元,按现在的利率来算,接近1500元,也就是这个人除了还贷以后,每个月只剩1500元,同时还没有提前进行个人税得税缴纳,换言之,其最后在手中的钱不足1500元。这些钱要应付个人生活开支如300-600元、个人其它开支如旅游(一年一次2000元)、红白喜事(一年500元)、玩耍购物月200元等各种消费、个人储蓄月200元、还要给父母一定生活费用200元(有孝心的)、已婚有孩子的教育月200元、个人的医疗100元等,也许还有各样的商业保险月200元,这样综合算下来,这个购房人还有多少钱会用于其它的消费,如果全国有1千万这样的人,那么这部分对社会的消费就是一个零。何况目前多少购房者的月收入远低于3000元。也许有的人马上这样认为,我的月收入远高过这个,但是又有多少人能达到月收入很高,而且很稳定?华东、华南、华北也许能达到,但是西部城市呢,完全是两个概念,但是房涨却是不约而同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的收入大量用于其它消费或其它,而相应的还贷能力就变差了。风险就出现了。美国的次贷市场危机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没有消费,商品就无法流通,国家扩大内需、消除贸易顺差的愿望就无法实现,从而直接影响整个国家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        其次,银行根据购房人的缴税证明,可以为其建立信用档案。毕竟每个月能按时纳税的人,其道德品质也是值得肯定的。当然也有特殊性,如在非政府或事业单位上班,而离职失去生活来源,造成无法缴纳税收,也是很正常的事。那么这部分人没有稳定收就不能买房子?当然不是,这部分人也要分多种,家里有条件可以用现金一次付购买房子的,自然不存在每月还贷问题;没有钱的人,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就没有必要做梦去想商品房,而是要努力奋斗,先租用政府的廉租房,走先租后买的路线,逐步实现购买商品房的梦想,这也是国十三号文件的根本思想所在,也应证了中国人的一句古话,凡事要量力而行!
三、        有人会问,我们是夫妻,我是月收入1500,女方是1300,那么按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1800来衡量,个人是达不到标准的,是否就不能买房子呢?根据目前夫妻购房的情况,银行针对夫妻购房,都会要求夫妻双方出具各人的收入证明作为购房人还贷能力的证明。本人以为,这种情况也好办,夫妻双方可以到各自所在单位出具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后,同时提供本单位近期在所属税务部门月纳税的缴税证明的复印证(加盖本单位鲜章),以此证明单位为纳税人,等于单位为个人提供信用担保。至于核实则是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份内事,本人在此不表。
四、        针对目前对购房人的身份的审查。刚才本文前三条主要针对购房人进行按揭贷款的手续问题,没有说购房人的身份问题。购房人也许是以夫妻共有名义购买,也许是夫妻间以个人名义购买,也许是其它人名义购买,在交易过程中购房人(个人名义)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可以了(夫妻购买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口本)。在实际操作中,只要是一个人从没有买过房子,那么她(他)只需要缴纳1。5%契税(而不管她是否结婚)。在现实中有很多夫妻名下有2套或以上房子,男方一套,女方一套,双方都只承担了1。5%契税(各一套来计算),虽然税务部门在审核的时候都会叫买方出具相关婚姻证明(个人出具未婚证明),但是由于未和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网联网,就有可能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因此,国家税务部门必须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合作与联系。
五、        针对目前购房人人房分离,不在当地落户的现实情况,配合公安部门正在酝酿进行新的户籍制度改革,本人以为可这样进行。例如,北京的人想到上海买房,不论目的何在,其本人必腥去北京户口所在地出具公安部门盖章的户籍证明,然后到所要购房管辖地公安部门进行户籍备案,然后才具有一部分资格参与购房(附带购房所在地收入证明及购房所在地缴税证明)。(注:购房并取得新产权证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三个月内向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办理落户手续(如一年为最短期限),超过则视为非法买卖)。针对不符合规定的以投资或投机为目的的人,公安部门出示相关手续后,房管部门可收回房产,由政府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拍卖或用于廉租房使用。
六、        加强产权不足五年的商品房的税收征管。针对目前大量投机者炒作商品房,转手倒卖合同房的现象,本人以为,国家对目前正在执行的备案不足一年的合同房不准更名的规定在现实中执行有很大的漏洞,应该改为商品房自合同备案开始(房管部门网上公布),(包括商品房交房后半年或一年内办完产权的并在当地落户的)三年之内不准上市交易。因各种原因的确要转让的,按各地指导价(评估价)(有人会问,为何不以购买合同价为征收基数?因为房产开发商为了避税,有可能采用阴阳合同,即与客户签订实际成交价购买合同,但是报房管部门备案却是一个很低价格的合同)征收100%营业税;三年后转让的按产权不足五年征收5。55%营业税,从而有力打击各种炒房或投机者,规范房产交易秩序,为房产持续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国家集中精力修建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创造时间。一句话,就是提醒炒房者或投机者,如果要炒房或投机,就要付出惨重代价。
七、        有人会问,这些措施好象互相矛盾,相互有抵触。以举例说明,一名北京人因为多种原因到上海工作,因多种原因需要在上海买房。第一、先在北京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第二、到上海要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同时要满足其在上海工作,并已有一年以上个人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到户口备案所在地进行房屋选购;第三、在规定时间里向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落户(夫妻投靠按现行户口管理制度执行)(各地公安机关对于外来申报落户的规定除外),购房所在地机关出示的户口本则须记载其本人在原户籍房屋所在地情况(从个人产权住房迁出还是从父母产权迁出),为国家下一步征收不动产保有环节税提供房屋来源。第四、理论上这人应该安居了,如果这个时候他想转手出售这个房子,不到三年的,则须按当地房产部门的相关价格规定执行100%营业税;三年以上不到五年的,按现行规定征收营业税。
八、        同时为了保证国家税收的不流失,还要加强与房管部门的全国联网,至少目前来说,每个人的身证号基本上是各人一个,不会重复,在交易过户过程中就可以知道其在全国各地会有多少房子,根据购买多套房子收取不同比例的税的规定,进行核定并征收。根据目前第一套契税为1。5%,第二套为3%的规定,那么第三套则征收12%,第四套为48%(不管是夫妻共有,还是个人名义),如果还要继续购买第五甚至以上的,则征收100%契税。每共有(个人)(即超过4套)增加一套房子征收100契税,第六套则征收200%,第七套征收300%,以此类推。(注:购买营业房与此规定相同)
九、        补充说明,本人建议房管部门可对产权证内容进行改革,在现有内容基础上,增加房产所有权人(共有人)的影印头象(仿效公安部门的身份证管理),这样可以有效减少不法份子伪造房屋产权证的风险,为净化房产交易打造一片晴朗的天空。
十、        原有的各种二手房,含已办理产权转手出售的商品房,按现行二手房规定执行,本文不在表述。

                                                200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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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ina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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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姐妹,讨论下下:个与团队是怎样的区别的呢
哪个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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